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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这天真蓝啊(穿)-第7部分

小说: 这天真蓝啊(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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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老子是有点杞人忧天。 
我往他跟前挪了挪“草草,你既然要去山外,我有话要同你说。” 
“哦” 
“草草,我近来很苦恼。” 
“哦,未……看出。” 
“我都是在你睡觉的时候苦恼。” 
“哦” 
“你看我瘦多了,草草。” 
“你在……减肥。” 
我的胖脸离他近了近“我的精神很差。” 
“哦” 
“我夜不能寐。” 
“我经……经常被呼噜声……吵醒。” 
“草草,我胃口很差,食不知味。” 
“你刚……刚吃了……五碗。” 
胖脸离他更近“我忘了几件东西的样子,如何也想不起来了。” 
“哦” 
“再想不起来我会死的。”我眯着眼睛把胖脸靠在他身上,准备用肥男胖脸计。 
“哦”他没中计。 
“草草,你定会救我是吧?” 
“哦”他一直浅笑着,一双眉毛轮着往上挑。 
“草草,我忘了肉包子,烤鸭,猪蹄,烧鹅,清蒸鱼……等一等,草草别走,我还没说完呢,你答应
要救我的。”
月光洒在院子里,一个胖子跟在一个少年的后面,喋喋不休的说着,口水流了一地。 
第 11 章
阳光照到床上时,我醒来,身边的人早已离开,桌上的粗瓷碗里有那人煮好的五个鸡蛋。 
揣了两个蛋,我一个人慢慢的走向东山,又慢慢的爬到山顶,枕着双手躺下来,闭上眼睛呼吸着山顶混合着青草味的空气,时间如水慢慢流过。站起来,长吐一口气,凝神居高而眺第一次看的如此仔细,再东面依旧是起伏的山,直至视线的尽处,西南方的山脉渐渐延伸成平原,隐于山坳的村庄看不真切,一碧如黛高拔的北山挡住了往北的视线,山下的潭如依在东山趾边的翡翠,多美的景,可我本不应属于这,千百年后这里又将会是怎样的天地。 
青山依旧,万事随风。
一个人的山谷寂而静,从东山回来,我坐在窗下的桌子前,桌上散乱的摆了几本书、一个黑色的笔筒立在桌的东南角,里面竖着两支笔,拿起一本《本草经集注》,随手翻翻,看不懂,“这小子平时是怎么看书的,十足一个半吊子大夫。”自吃了苏芙蓉配的减肥药后,我在他面前连“药”字都不敢提心有余悸。书中夹着的一张残纸飘落地上被吹进的风带到床底,我半边脸贴地伸手去捡,“那是什么?”视线被床底的物件吸引。 
“分量不清,藏宝箱?苏草草这小子,床下还有好货。”看着眼前表面斑驳的木匣我好奇心大起“打开还是不打开呢,反正没有锁,打开看看。” 
掀开盖子,里面是两个木刻的人偶一男一女,很旧很丑,握在手里感觉光滑,人偶下面铺着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石子,其中还掺杂着枯叶干枝,除此再无它物。 
搁回人偶把木匣原样放好“苏芙蓉这家伙,还以为是金砖银锭,白高兴一场”我靠床坐在地上自言自语。忽然想起那张纸,拾起,“木本水之源,子乃山中客。”我念着上面的两句话,不解深意,重又夹回书中。

睡觉是打发时间的最好方法,肚皮朝天、嘴巴大张的睡,享受啊。 
正与周老爷子亲密接触时,被一阵“叮铛”声吵醒,没看到“乌鸦”看到一只“孔雀”。 
我摸摸鼻子坐起来,“这位漂亮姐姐,哈……哈……,那……个……。”唐朝人都喜欢目不转睛的盯
着人看?我浑身的寒毛直竖,被美女如此礼遇不习惯。 
“孔雀”拢了拢头发,轻盈一笑道:”英公子好会说话,我是卓孟的娘。”这个把所有的颜色都穿在
身上的女人是黑小子的娘?那只“乌鸦”是这只“孔雀”生的? 
我愣了一会儿,急忙下床,拱手,“卓……卓大……婶,有礼。”惊讶归惊讶,礼数不能丢。 
鹿土的娘举手投足自有风姿,轻声曼语:“英公子多礼了,难得你和芙蓉投缘,又与小孟谈得来,自
不必拘礼。”一只手拢起耳边一缕发,多彩的衣袖上下轻挥,那动作别有味道,衣俗人不俗,在姐弟恋大
行其道的我之来处眼前人不知要倾倒多少小男生。 
三十五六岁的女人发髻松挽、娥眉淡扫、风韵尤存,像珍藏多年的酒,自有独特醇香回味,待懂酒
之人用心去品,酒不醉人人自醉,不知卓鹿土的爹是何等样人,抱得如此佳眷,而我等样人对之只可远赏
。 
我陪笑道:“卓大婶,以后尽管唤在下英浩,不必称公子,但不知大婶今日何故来此。”在唐朝定居
这么久,终于见到女人,而且还是一个肤白貌美的女人,说话要得体,不能丢了男人的脸。 
鹿土的娘裙裾轻摆走到桌前拿过一个蓝子“这里是小孟的爹烙的一些饼,里面还有一小坛腌菜,英浩
如不嫌弃,就留下吧。”近看她的眼角有了细细的纹。 
“这个……”我不知收还是不收,这东西送的莫名其妙。 
她似看出我所想“收下吧,这是芙蓉临走时所托,原打算叫小孟送过来,只是早听闻英公子大名,还
未得一见,所以,今日我这个做娘的就跟了过来。”说话的女子巧笑嫣然。 
原来如此,我接过蓝子“那英浩就不客气了,自当收下。”敬酒一定要吃。 
李白在窗外绕着圈的飞。 
“卓大婶,鹿土也来了?”卓鹿土已有几日未来,今日是只见鸟未见人,那黑小子和李白好的形影不
离,让我觉得有朝一日他俩是鸟在人在,鸟死人亡。 
“小孟在院外。”她微提裙摆,往外走,那一身的颜色幻出异彩,宛如天边的虹。 
出得屋子,鹿土的娘说要去北山采些药,我便去看“小孟”。
卓鹿土在院外站着,双手揣在宽大的袖里,低头看着脚下,他的旁边站着一个花花绿绿的“小肉球”
。 
“小肉球”圆眼睛、圆鼻头、圆嘴巴,一只小手紧抓住卓鹿土袍襟,小半个身子躲在卓鹿土的身后,
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 
“鹿土,多日不见,可好。”我拍拍他肩。 
“承蒙英大哥惦念,鹿土很好。”他抬头说道。 
和卓鹿土打过招呼,我的兴趣马上转移到他身边的小肉球身上,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小妹妹,多大了。”看着穿的花枝招展的“小肉球”,我语气和蔼可亲极了。 
“小肉球”圆溜溜的眼睛眨了几下,松开抓着袍襟的手,一摆一摆的走到我跟前,眼睛又眨了几下,
随后一双小胖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上下翻飞,一会儿,从花花绿绿变成一丝不挂,“胖大叔,我六岁,我
不是小妹妹,是小弟弟。”他一边表情天真可爱的说,一边用手掂掂他的小零件,我看的目瞪口呆,谁家
的小孩?竟能如此流氓! 
“赶快穿上!”卓鹿土大声斥责那个小暴露狂。 
“不穿。”小肉球笑嘻嘻的,非常之不要脸。 
“英大哥,见笑了,这是家弟。”难得卓鹿土还能保持面无表情。 
“哈哈,家弟,很可爱,很可教也,哈哈。”此小子有“前途”。 
我蹲下来,含笑问道“你是不是叫小新?” 
小肉球一脸惊讶的问:“胖大叔,你怎知我的名字?我是卓新。”我太天才了吧,这也能猜中。 
“小新,我已知道你是小弟弟了,把衣服穿上可好?”我是罪魁祸首,得收拾残局。 
“不好。”他擦擦鼻涕。 
“为什么不好?”这小流氓要是我儿子早把他屁股打烂。 
“光着好。”那表情美滋滋的。 
“卓新,你穿否?”卓鹿土的脸上青筋乱蹦。 
“不穿。” 
“小新,穿上,听话。”我嘴角不停抽动。 
“不听。” 
君子是做不成了,“拍”的一声,“流氓新”肥肥的屁股上印了一个大手印。 
“呜……呜。”卓新光着身子跑向他哥。 
老子今天小人做到底,一把抓住他,“不穿,还打。”卓鹿土没说话,默许,嘴边牵出不易觉察的笑
,应该是错觉。 
卓新眼神可怜兮兮的看着我,我眼神恶狠狠的看着卓新,最后,大胖子战胜小胖子,他抽嗒着不情不
愿的穿上衣服,比脱衣服时动作生疏多了。 
看着他穿好衣服,我拉住他的小手,回想小时候我妈对我说话的口吻“小新,以后不可随便脱衣服。
” 
他嘴撅的能挂个油瓶。 
“听到没有!”不来硬的不行。 
他点点头,表情很委屈。 
“还有”我接着说“以后不许叫我大叔,要叫我大哥。”卓新的叫法太伤人自尊。 
卓新两只圆眼睛眨啊眨的“娘说要尊敬老人家。” 
“我不是老人家。”用手按按滴血的心,我坚强的说。 
“卓新,叫英大哥。”在一旁观望的卓鹿土插话,我抬头看他,这黑小子白多了。 
“可娘说了,要称上年纪的人大叔。”这世上还有如此不知死活的人。 
“小新你六岁,我也只有八岁啊,我生了一场,就变成如今的样子,不信你可以问你大哥,是吧,鹿
土哥哥。”老子拿出最擅长的绝活。 
“你八岁?可是……”卓新回头看卓鹿土,身后的人脸色更黑,没摇头也没点头。 
“胖……大哥。”小肉球举白旗。 
打小孩,骗小孩,今天,我干了两件有“水平”的事儿。 
第 12 章
站在槐树下恋恋不舍的送走了颜色分明的娘仨儿。 
天边染上浓淡相织的红,我拿着两张大饼,坐在老树下,别说,鹿土爹饼烙的不错,有面味,够筋斗
,说不出的好吃。天空的红色褪去,月发出盈盈的光,站起来,坐的太久,屁股疼,看看身上的包,已味
饱了不下十只蚊子,今天的爱心就献到这儿,“还是屋里呆着舒服。”我倒退着往回走,这走法有利健康
。 
点上灯,在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天一?怎么……变成一幅字了?什么时候换的?”记得第一次醒
来时,明明见到的是一幅画,“记错了?”我对着西墙上的字幅直拍脑袋。 
“天下第一?”看着写着“天一”两字的字幅,我无聊的瞎猜。 
“字写的不错。”书法咱不懂,但凡看着顺眼的,给的评价都是不错。 
翻一翻架子上的瓷瓶瓦罐,闻一闻,闻不出什么门道。 
转累了,负手站在窗前欣赏夜景,月镶在天幕上,繁星的光点点,月下的天与地渐远渐融在一起,南
面的山被夜色吞没,小风一阵一阵吹着脸。 
站累了,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支着下巴,一只手拨着蜡烛的芯,烛光明明暗暗,拿起桌上的笔筒对着
光来回转着“泪里含泪心心苦,梦中说梦事事空。”古人真是风雅,连笔筒上也要写两句。 
坐累了,把桌上盘子里的饼用碗盖住,上床躺着,床板硬,躺久了身上哪哪都不舒服,我翻过来调过
去,床跟着又响又摇。 
躺累了,坐起,手托两下巴,想到传说的话。 
传说,据可靠消息透露,穿越去了架空历史的哥们儿(鉴于本人的性别,故只转述同类的幸福生活)
在那儿几乎都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总之是个人过去,就能成个人物。 
非常好命的,成了皇上、王爷,长相也由猪头直接变成|人头,和手术相比既不花钱又不用挨刀,千千
万万个长的对不起自已的弟兄们,赶快想办法穿越吧,这是由兽男变成美男的最佳途径,也奉劝那些长的
不错的就别没事儿跳楼、上吊了,古代美男的数量有限,变俊的机会还是留给五官未长对地方的兄弟们。 
一旦成了天子、天孙,便有享不尽的荣华,尝不尽的美色,一个不小心爱上了数量众多的优秀男女,
或是被数量众多的优秀男女爱上了,此后,夜夜左拥右抱,大腿还随时挂着俩,人生充满了征服与被征服
的激|情,掌控天下时顺便将快活也一路进行到底。真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美好生活。 
好命的,做了长相俊美的亲臣近卫,辅佐君主,一统天下,永固河山,当然,中间还有惊心动魄、人
见人爱、七角八角的爱情故事交织其间,上演一段剪不断理更乱的风云乱世儿女情。 
苦命的,还魂在一个,除了长着男性特有外部器官外,其他和女人一般无二的绝代祸水身上。男人太
美丽那绝对是悲惨,但穿越过去的兄弟们高度发扬一不怕插、二不怕苦、三不怕死的精神,经过一番艰苦
卓绝、血泪相流的不懈努力,最终赢了爱情与事业,男人得到天下征服男人,男人征服男人间接得到天下
,如果说有遗憾的话,就是生活中运动时间太长,强度太大,但名言说的好,生命在于运动,生命不止就
要运动不息。。 
非常苦命的,附身成为天上有地上无的超绝代祸水,刺激得爱上他的人们心理出现异常,……最后只
能是“你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美人多短命啊。 
“翻云覆雨?帝王将相?”政治咱不会玩、玩不转、玩不起,以我等连小队长都没当过的人,如去做
一国之君、肱股之臣,老天爷的玩笑开的太大了点。上天开眼,爷们我没掉在架空历史里。 
太遭人爱也是件受罪的事儿,英浩变胖焉知非福。 
想累了,起身,走出屋子,吸一口空气,天边现出晨光,一夜过去,苏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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