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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买来的老公+番外 作者:极地植物(晋江2012-07-26完结)-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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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治疗一般针对于老人家或是因伤意外牙齿损伤的人。乐乐去治到也对症。但谭音考虑到乐乐怕痛的身体,决定先不做这个治疗。大不了等回国后找王家姐妹想办法。因此,谭音婉言谢绝了大胡子的提议。谁知道大胡子对于自己的实验品不完美很是耿耿于怀。趁着谭音外出的时候拉乐乐强行做了这项治疗。
  听到这个消息,谭音磨了一晚上的牙。那个完美强迫症患者,对于雕琢乐乐是越来越着迷。她的乐乐掉了几颗牙,不完美。可这干卿底事?要你多管闲事!
  因为出了这样的事,谭音对医学研究院的最后一点信任也荡然无存。现在,她只想尽快带着乐乐回国。
  在与医学研究院办理带乐乐离开的手续时,这个大胡子又一次出现。他找着各种借口不让谭音他们离开。最后提出,谭音走可以,乐乐必需留下。这样的态度引起了谭音的警觉。这个地方太危险了,她一定要尽快带着乐乐逃离这儿。
  临行前一天,大胡子带着律师与研究院的一位头儿来找谭音。
  乐乐经过治牙事件后,对这位救命恩人大胡子先生也有了一点的戒备。看到大胡子一行人进来,乐乐直觉的缩到了谭音的背后。谭音呢,则是一屁股坐到了床前,挡住乐乐的同时用毫不畏惧的战斗眼神盯着那些人。
  或许是谭音的气势迫人,那些人反而显得很客气。
  先是领导上场,盛赞谭音为医疗研究事业做出了贡献。一堆无聊的费话后,接着就提出要谭音转让乐乐。以便研究所能继续在乐乐身上做实验。
  最后,这位领导居然用一种这事儿已成定局的口吻说:“如果这项研究成果出来,造福人类。那将不仅仅是‘贝尔诺’奖的问题,估计全世界都要来给我们颁奖。而那时,不但我们,连谭小姐您都将成为功臣永远被人铭记。而您的基因人有幸参与到这样一个伟大的科学研究中来,并为此献身,那将是他的荣耀。”
  谭音听着这话就来气。她同意捐献乐乐了吗?好像没有。而且她也不认为踩着别人的生命与痛苦能换来什么荣耀。造福人类?这与她有什么关系?
  谭音是政治家的女儿。政治家最擅长的就是利用理想、奉献、高尚、伟大一类的大帽子来诱惑别人为他们奉献。而不是在口号大道理的诱惑下牺牲自己为他人奉献。
  谭音自幼深受父亲教诲,对于那些损已利人的事是不会做的。所以她平静的恭祝研究院能早日拿到“贝尔诺”奖。同时明确表明自己第二天一早就带乐乐回国。她将在华国静候研究院造福人类的佳音。
  这么一说,等于回绝了转让乐乐的事。让在场的三个大男人脸色为之一变。互相使了个眼色,那位律师出场了。他先是给谭音看了他的律师证。然后用一副严肃而专业的表情告诉谭音,乐乐的生命是研究院救的。按理,研究院应该拥有乐乐的一部分所有权。谭音无权带走乐乐。
  听了这话,谭音的直觉就是想吐口水。呸,呸呸,呸呸呸,这是吓唬谁呢?就这点道行还出来混?如果说这样的律师是流氓是骗子,那么玩政治的人就是土匪强盗。流氓遇到强盗,相当于小混混碰到了黑道大老。
  谭音的政治家素养告诉她,面前这个看起来一本正经的男子不过是个装腔作势的混混。对付混混,她的方法很简单。她直接问这位律师这么说的凭借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上可没有按理这种说法。如果没有确实的依据,那么对不起。乐乐所有权的电子证书还在谭音的私人财产管理档案中存着。那可是一份受全球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证明书。
  眼看着甜枣与大棒都失效了。大胡子争中生智,又一次抛出了重利。经济社会,能对着钱不动声色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认为奇货可居的奸商;另一种是傻子。大胡子不认为谭音是傻子,那么只能是奸商。
  怪就怪上次没打听好价钱。这一次,他来之前做了万全的准备。不但打听好了谭音为乐乐支付的成本,还通过研究院的领导那儿调出了很大一笔钱。用钱来说话,任何时候都是很有底气的。
  大胡子老话重提,又一次想用金钱来打动谭音,买走乐乐。对于大胡子的执着,谭音是又好气又好笑。论固执,谭音从不是不居于人后的。所以她倒是想看看这个大胡子有多固执。
  她笑着问大胡子,“你准备出多少钱?”
  大胡子比了个手势,“ten million (一千万)”
  谭音用一种讽刺的声音说:“先生,您应该知道,我为了给乐乐治病,向你们研究院捐赠了一千万呢!现在你还我一千万,还顺手捞走我的基因人,以成全你们的‘贝尔诺’。你们的算盘可打的真好!
  这买卖怎么算都是我亏了。这不好,做人要厚道些。不能老是贪小便宜。尤其您这么大年纪,总从一个小姑娘身上贪便宜不好的。”
  大胡子被这么一顿数落,不禁老脸涨红。在场的人,除了听不懂英语的乐乐,其它都觉得尴尬。
  那个领导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结巴着说:“一千万还你,我们再加十万,算是向你买基因人的钱。怎么样?”
  “不卖。”
  “一百万,总共一千一百万。买你的基因人总够了吧!”大胡子急煞煞的加价。加价幅度大的让领导都翻白眼。可谭音还是不为所动。
  谭音烦了。明天要走了。她的行李还没收拾完呢。她才没功夫与这些人磨蹭。于是她说:“我既然舍得用一千万来给乐乐救命,那就是说,乐乐在我眼里比一千万要重的多。既然如此,你们怎么会认为我会为了区区一百万就买掉乐乐呢?”
  大胡子被谭音堵的说不出话来。会谈不欢而散。
  




☆、千金不换有情郎

  14、千金不换有情郎
  临走时,大胡子用一种火辣辣的眼光盯着谭音,好像恨不得用眼光把藏在谭音背后的乐乐抓出来炖汤吃。但有谭音在前面挡着,这个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
  不过,这个眼光又一次引起了谭音的警觉。也许是政治家的教育出了问题,谭音总以最大的恶意来猜度人心。相比之下,仅仅是伤害一个基因人,研究所就能得到利益。大胡子可以完成他的研究,然后踩着乐乐的生命去拿“贝乐诺”。 这诱惑也许会让大胡子不顾一切留下乐乐。
  乐乐没人权,他受到伤害是不会有人来为他打抱不平的。平日在爱情的保护下,没什么关系。但一到这种利益攸关时刻,谭音就觉得格外不放心。乐乐的生命值一千一百万。不看好不行。
  她怕大胡子会使坏。所以把研究院给乐乐的所有药都停了。饭菜也是谭音特意让人从外面送过来的。就这样,她还觉得不放心。
  好在第二天就可以走了。这真是及时。再多留两天,谭音就要神经衰弱了。
  打发了大胡子,谭音继续收拾明天上路的东西。把路上要用的物品和托运的东西分开来。
  乐乐靠在床上看着她忙活。突然,乐乐问:“音,那个大胡子说的‘ten million’是什么意思?”
  这几天,乐乐多少也学了一点英语。最先学会的就是‘one two three four……’这些数字。所以他对大胡子说的数字很敏感。尤其是对大胡子反复强调的‘ten million’印象深刻。
  谭音正埋头给一个箱子合盖。听了乐乐的问话,她头也不抬的回答:“ 一千万”
  “一千万?一千万什么?”
  “一千万元地球币。”
  倒吸了口气,乐乐吃惊的问:“这么多钱啊!用来做什么的?”
  “买你。”
  这话一出口,乐乐立刻吓的白了脸。他惊惧的望向谭音,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又被卖掉了。但又怕话问出口万一得到的是肯定的答案。
  不是他不相信谭音。而是一千万,的确是很大的一笔钱。乐乐知道,有很多人奋斗了一辈子,连其中的十分之一都攒不到。一千万!很多人都会心动的吧!
  谭音整个人趴在箱子上,憋足了劲,全力以赴的把箱盖压到位。然后快速的把锁扣搭上。松了口气,她才把没说完的下半句话说完“我没同意。”
  “没同意。”乐乐像个发声木偶一样跟着念。
  谭音点点头。一边把箱子费力的拉起来,拖到一边的行李堆里放好,一边解释着说:“是啊!大胡子想出个价把你买下来。可我没同意。”
  “为什么不同意?”这话问的好象在指责谭音一样。但乐乐只是奇怪。他当然高兴自己没有被卖掉。但同时又觉得谭音的行为决定不符合常理。一千万,那得是多大的一堆钱啊!
  到是谭音一点也没在乎乐乐的不信任和置疑。她站直身子,揉了揉自己的腰,说:“一千万就想要从我这儿卖人。他们也太小看我谭音了。我看起来像缺钱的人吗?”
  “可是,一千万已经很多了。”乐乐记得自己当初被音音买下的时候,只值十万元。一千万,可以顶一百个他呢。
  但对于谭音来说,一千万,不过是‘1’后面多几个‘0’而已。从小富庶的大小姐,并没有把钱太当回事。
  富一代攒钱,富二代花钱。富二代的特征之一就是用花钱来证明钱的价值。谭音不算是富二代,严格意义上来说,她是富三代。富三代是用来挥霍家财的。所以,她对于自己花钱换乐乐生命的做法不但没觉着不妥,反而很自得。你们看,我多会花钱。(是多能败家好不好?)
  谭音对乐乐疑问的解释是:“区区一千万,就想要买断我的爱情?那些人也不嫌寒碜!那么点子钱,还一副大出血的穷酸样。。。”谭音停了一下,做出一副鄙视兼呕吐的样子给乐乐看,乐乐被逗笑了。当然最令他开怀的是他没有被卖掉。
  抿着嘴,乐乐问:“一千万还少?那你想要多少?”
  “多少啊?”谭音装模作样的掰着手指头,然后装出贪婪的样子说:“一百…不,一千…不,一万万个亿吧!这样我可以假装卖掉你。等钱到手,我们就一起逃跑。来一出仙人跳。一万万亿呀!够我们好好享受一把了。”
  乐乐听着谭音的话就知道谭音又在开玩笑了。过去一年,音音经常用这种玩笑的方式来鼓励他,缓解他的沮丧与焦虑。他以前以为主人是闲散沉静的。现在才知道主人也是顽皮而又腹黑的。
  摇着头,乐乐也开玩笑的说:“太贵了,货会卖不出去的。”
  “卖不出去正好。”谭音面对着乐乐,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邀舞的弯腰礼,说:“乐乐先生,请问我是否有荣幸与你共渡一生?”
  乐乐笑了。这次是真正的笑出了声。不但是为了谭音的动作,更为了音音对他的表白。从小到大,他怕两件事,一是遇到坏主人;二是被销毁。但现在,这两大威胁都不存在了。
  谭音的话,虽是玩笑的口吻,但也是一种表态,一种承诺。比起以前那种正经八百的承诺,乐乐倒是更相信谭音开玩笑一样的承诺。也许不是因为承诺本身,而是在承诺中看到的真心。这一次,乐乐看到了真心。
  在当天晚上,大胡子又来了。他这次来,没有了下午的气势。他是来问谭音要多少钱才肯转让乐乐。要谭音开个价出来。只要让乐乐协助他完成这个实验,任何要求都可以提。
  谭音低低的说了一句话:“易得千金宝,难得有情郎。”
  这句话是用华文说的。大胡子没听明白。但乐乐听明白了。不过他不明白的是谭音为什么对着个老头子说这句话。这个大胡子老头怎么看都不可能是音音中意的人。
  面对着两双莫明其妙的眼睛,谭音收回了自己的思绪。开始与大胡子谈判。为了乐乐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个大胡子最好不要惹恼了他。能说服尽量说服。能拉拢尽量拉拢。
  谭音用英语问:“您是犹太人吧?”
  大胡子点点头,不明白这与转让乐乐有什么关系。
  谭音又问:“二三百年前,史称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有一场针对犹太人的屠杀。请问您怎么看这件事?”
  提起这件事,大概全世界的犹太人都会气愤。600万同胞的生命就那么象猪狗一样的被抹去了。这是犹太民族历史上黑暗的一页。所以大胡子回答说:“那是错误的。是野蛮的。是丧失人性的”
  谭音悠然的问:“为什么这么说?也许那次大屠杀有它的道理。”
  听谭音这么说,大胡子气的胡子都要飞起来了。他吼着说:“什么叫有道理?屠杀还能有道理?屠杀是犯罪!”
  谭音像受教的小学生一样点了点头,说:“原来是这样啊!那么如果不屠杀,只把犹太人关在集中营里折腾,就不算犯罪了。我听说好像有些叫集中营的地方是那么干的。原来慢慢把人折磨死不算犯罪啊!”
  大胡子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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