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景岳全书-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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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风湿外感,或酒食内伤,皆能致之。但察其元气尚强,脾胃无损,而湿热果盛者,直宜
清火邪,利小便,湿热去而黄自退,治此者本无难也。
一、阴黄证,则全非湿热,而总由血气之败。盖气不生血,所以血败,血不华色,所以
色败。凡病黄胆,而绝无阳证阳脉者,便是阴黄。阴黄之病,何以致然?盖必以七情伤脏,
或劳倦伤形,因致中气大伤,脾不化血,故脾土之色,自见于外。其为病也,必喜静而恶动
,喜暗而畏明。凡神思困倦,言语轻微,或怔忡眩晕,畏寒少食,四肢无力,或大便不实,
小水如膏,及脉息无力等证,悉皆阳虚之候。此与湿热发黄者,反如冰炭,使非速救元气,
大补脾肾,则终无复元之理。且此证最多,若或但见色黄,不察脉证,遂云黄胆同是湿热,
而治以茵陈栀子泻火利水等剂,则无有不随药而毙者。
一、表邪发黄,即伤寒证也。凡伤寒汗不能透,而风湿在表者,有黄证;或表邪不解,
自表传里,而湿热郁于阳明者,亦有黄证。表邪未解者,必发热身痛,脉浮少汗,宜从汗散
;湿热内郁者,必烦热,脉缓滑,多汗,宜从分消清利。若阳明实邪内郁,而痞结胀满者,
宜先下之。然后清其余热,则自无不愈。
一、胆黄证,凡大惊大恐,及斗殴伤者皆有之。尝见有虎野狼之惊,突然丧胆而病黄者,
其病则骤;有酷吏之遭,或祸害之虑,恐怖不已而病黄者,其病则徐。如南北朝齐永明十一
年,有太学生魏准者,因惶惧而死,举体皆青,时人以为胆破,即此之类。又尝见有斗殴之
后,日渐病黄者,因伤胆而然,其证则无火无湿,其人则昏沉困倦,其色则正黄如染。凡此
数证,皆因伤胆,盖胆伤则胆气败而胆液泄,故为此证。经曰∶胆液泄则口苦,胃气逆则呕
苦,故曰呕胆,义犹此也。且胆附于肝,主少阳春生之气,有生则生,无生则死。故经曰∶
凡十一藏,皆取决于胆者,正以胆中生气,为万化之元也。若此诸证,皆以胆伤,胆伤则生
气败,生气既败,其能生乎?所以凡患此者,多致不救。然当察其伤之微甚,速救其本,犹
可挽回,而炼石补天之权,则操之医之明者。
一、黄胆大法,古有五疸之辨∶曰黄汗,曰黄胆,曰谷疸,曰酒疸,曰女劳疸。总之,
汗出染衣,色如檗汁者,曰黄汗;身面眼目黄如金色,小便黄而无汗者,曰黄胆;因饮食伤
脾而得者,曰谷疸;因酒后伤湿而得者,曰酒疸;因色欲伤阴而得者,曰女劳疸。虽其名目
如此,然总不出阴阳二证,大多阳证多实,阴证多虚,虚实弗失,得其要矣。
一、黄胆难治证∶凡寸口无脉,鼻出冷汗,腹膨,形如烟熏,摇头直视,环口黎黑,油
汗发黄,久之变黑者,皆难治。
卷之三十一贯集·杂证谟黄疸
论治(共五条)
属性:一、阳黄证,多以脾湿不流,郁热所致,必须清火邪,利小水,火清则溺自清,溺清则
黄自退。轻者,宜茵陈饮、大厘清饮、栀子柏皮汤之类主之。若闭结热甚,小便不利,腹满
者,宜茵陈蒿汤、栀子大黄汤之类主之。
一、阴黄证,多由内伤不足,不可以黄为意,专用清利。但宜调补心脾肾之虚,以培血
气,血气复则黄必尽退。如四君子汤、五君子煎、寿脾煎、温胃饮之类,皆心脾之要药也。
若六味丸、八味丸、五福饮、理阴煎,及左归、右归、六味回阳等饮,皆阴中之阳虚者所宜
也。若元气虚不至甚,而兼多寒湿者,则以五苓散、四苓散,或茵陈五苓散之属加减用之亦
可。
一、伤寒发黄,凡表邪未清,而湿热又盛者,其证必表里兼见,治宜双解,以柴苓汤,
或茵陈五苓散主之。若内热甚,而表邪仍在者,宜柴苓煎主之。若但有湿热内实胀闭等证,
而外无表邪者,宜茵陈蒿汤主之。若因内伤劳倦,致染伤寒者,亦多有发黄之证。但察其本
无湿热实邪等证,即当以阴黄之法调补治之。或用后韩 和法亦可。若但知攻邪,则未有不
败。故孙真人曰∶黄胆脉浮者,当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黄 汤,此即补虚散邪之法也。外伤
寒门别有正条,所当并察。
一、胆黄证,皆因伤胆而然,胆既受伤,则脏气之损败可知,使非修缉培补,则必至决
裂。故凡遇此等证候,务宜大用甘温,速救元气。然必察其所因之本,或兼酸以收其散亡,
或兼涩以固其虚脱,或兼重以镇其失守之神魂,或与开道利害以释其不解之疑畏。凡诸用药
,大都宜同阴黄证治法,当必有得生者。若治此证,而再加克伐、分利,则真如压卵矣。
一、治黄之法,本当清湿利小便,然亦多有不宜利者,说详湿证门论治条中。
卷之三十一贯集·杂证谟黄疸
述古(共五条)
属性:《金匮要略》曰∶趺阳脉紧而数,数则为热,热则消谷;紧则为寒,食即为满。尺脉浮
为伤肾,趺阳脉紧为伤脾,风寒相搏,食谷即眩,谷气不消,胃中苦浊,浊气下流,小便不
通,阴被其寒,热流膀胱,身体尽黄,名曰谷疸。额上黑,微汗出,手足中热,薄暮即发,
膀胱急,小便自利,名曰女劳疸。腹如水状不治,心中懊 而热,不能食,时欲吐,
名曰酒疸。阳明病,脉迟者,食难用饱,饱则发烦,头眩,小便必难,此欲作谷疸。虽下之
,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夫病酒黄胆,必小便不利,其候心中热,足下热,是其
证也。酒黄胆者,腹满欲吐,鼻燥,其脉浮者,先吐之。脉沉者,先下之。酒疸,心中热,
欲吐者,吐之愈。
师曰∶病黄胆,发热烦喘,胸满口燥者,以病发时火劫其汗,两热所得。然黄家所得,
从湿得之,一身尽发热,面黄,肚热,热在里,当下之。脉沉,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皆
发黄。黄胆之病,当以十八日为期,治之十日以上瘥,反剧为难治。疸而渴者,其疸难治;
疸而不渴者,其疸可治。发于阴部,其人必呕;阳部,其人振寒而发热也。
谷疸之为病,寒热不食,食即头眩,心胸不安,久久发黄为谷疸,茵陈蒿汤主之。酒黄
疸,心中懊 ,或热痛,栀子大黄汤主之。诸病黄家,但利其小便,假令脉浮,当以汗
解之,宜桂枝加黄 汤主之。黄胆病,茵陈五苓散主之。黄胆腹满,小便不利而赤,自汗出
,此为表和里实,当下之,宜大黄硝石汤。黄胆病,小便色不变,欲自利,腹满而喘,不可
除热,热除必哕。哕者,小半夏汤主之。男子黄,小便自利,当与虚劳小建中汤。
韩 和云∶病患三五日,服下药太过,虚其脾胃,亡其津液,渴饮水浆,脾土为阴湿所
加,与邪热相会发黄,此阴黄也。当以温药治之。如两手脉沉细迟,肢体逆冷,皮肤有粟起
,或呕吐,舌上有苔,遍身发黄,烦躁,欲于泥水中卧,小便赤少,皆阴候也。故阴黄多以
热汤温之,或阳渍布搭其胸腹,或以汤盛瓢中,坐于脐下熨之。其病愈者,曾治赵显宗病伤
寒至六七日,因服下药太过致发黄,其脉沉细迟无力,皮肤凉,发躁,欲于泥中卧,喘呕,
小便赤涩。先投茵陈橘皮汤,喘呕止。次服小茵陈汤半剂。脉微出,不欲于泥中卧。次日,
又吸茵陈附子汤半剂,四肢发热,小便二三升,当日中大汗而愈。似此治愈者,不一一录。
凡伤寒病黄,每遇太阳或太阴司天之岁,若下之太过,往往变成阴黄。盖辰戌太阳寒水司天
,水来犯土;丑未太阴湿土司天,土气不足,即脾胃虚弱,亦水来侵犯,多变此证也。
《略例》云∶内伤劳役,饮食失节,中州变寒之病生黄者。非伤寒坏之而得,只用建中
、理中、大建中足矣,不必用茵陈也。
刘宗浓曰∶按一身尽痛而黄者,湿胜在表也;不痛者,病在里也;干燥者,热胜也。故
后证皆有表里之分。东垣云∶伤寒当汗不汗,即生黄,邪在表者,宜急汗之。在表之里,宜
渗利之。在半表里,宜和解之。在里者,宜急下之。若以上诸证,及《略例》云男黄小便自
利,当与虚劳小建中汤;若黄色不变,欲自利腹满而喘,不可除热,除热必哕,宜小半夏汤
,皆不必拘于茵陈也。
徐东皋曰∶疸证服解利之药,久而不愈,及口淡,怔忡,耳鸣,脚软,憎寒发热,小便
浊,皆为虚甚,宜四君子汤吞八味丸,不可强服凉药通利,以致脾气虚弱,肾水枯涸,必至
危笃。
卷之三十一贯集·杂证谟黄疸
黄胆论列方
属性:四苓散(和一八七) 五苓散(和一八二) 小建中汤(补二二) 五福饮(新补六) 茵陈饮
(新寒八) 大建中汤(补二四) 左归饮(新补二) 右归饮(新补三) 茵陈五苓散(和一八五)
理中汤(热一) 理阴煎(新热三) 茵陈橘皮汤(热一三二) 温胃饮(新热五) 寿脾煎(新
热十六) 茵陈附子汤(热百三十) 六味丸(补百二十) 八味丸(补一二一) 六味回阳饮(新
热二) 柴苓汤(和一九二) 柴芩散(新散十) 栀子柏皮汤(寒二三) 大厘清饮(新寒五)
茵陈蒿汤(攻三一) 栀子大黄汤(攻十五) 小半夏汤(和八) 四君子汤(补一) 大黄硝石汤
(攻十四) 小茵陈汤(热一三一) 五君子煎(新热六) 桂枝加黄 汤(散十)
卷之三十一贯集·杂证谟黄疸
论外备用方
属性:养劳汤(和三五四 虚劳疸) 加减五苓散(和一八三) 茵陈四逆汤(热十九 阴黄汗)
绿矾丸(和三五五 黄胖) 甘露饮(寒十 湿热) 犀角地黄汤(寒七九 血热) 茵陈汤(寒
一二八 湿热) 火府丹(寒百二十 消渴) 茯苓渗湿汤(寒一二九 湿热) 柴胡茵陈五苓
散(和一八六 伤寒、湿热)
卷之三十二贯集·杂证谟脚气
经义
属性:《太阴阳明论》曰∶阳受风气,阴受湿气。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
《阴阳应象大论》曰∶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脉。
《通评虚实论》曰∶ 跛,寒风湿之病也。
《脏气法时论》曰∶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禁湿地濡衣。
《调经论》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
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五常政大论》曰∶太阴司天,湿气下临。
《六元正纪大论》曰∶太阳司天之政,民病寒湿,发肌肉萎,足萎不收。太阴司天之政
,民病寒湿,腹满,身 愤, 肿。太阴所致为重, 肿。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气,为肿,四维相代,阳气乃竭。
《经脉篇》曰∶胃病则大腹水肿,膝膑肿痛。足阳明实则狂,颠虚则足不收,胫枯。
《平人气象论》曰∶足胫肿曰水。
卷之三十二贯集·杂证谟脚气
论证(共五条)
属性:香港脚之说,古所无也。自晋苏敬始有此名。然其肿痛麻顽,即经之所谓痹也;其纵缓不
收,即经之所谓痿也;其甚而上冲,即经之所谓厥逆也。逮夫后世,则有类伤寒四证,而以
香港脚居其一。谓凡头痛发热,身痛便闭,而但见脚膝屈弱无力者,便是香港脚。此说太混,予
不然之。夫香港脚本水湿下壅之病,而实非阳邪外感证也,若诸证之兼见者,则或有之,若以
外感之脚软者,便认作香港脚,则淆乱意见,大不通也。兹予删诸繁琐,述其节要,法既无遗
,庶便理会。
一、香港脚之证,其初甚微,饮食动作,无不如故,或无他疾而忽得之,或因病后而渐得
之,及其病也,则自膝至足,或见麻痹,或见冷痛,或见痿弱,或见挛急,或肿,或不肿,
或日渐枯细,或蒸蒸恶热,或洒洒恶寒,或如冰冷,或如火热,或到底能食,或不能食,或
有物如指,发自 肠,而气上冲心,是皆香港脚之正病也。其有为发热头痛,寒热往来,
或腹内作痛,或见饮食则呕吐,或恶闻食气,或不欲见明,或语言错乱,精神昏愦,是皆脚
气之兼证也。大抵此证有缓急∶缓者,其来渐,或二三月而日甚;急者,其来速,或一二日
而即起。治之若缓,恐其气上冲心,亦能杀人。
一、香港脚之因有二∶一则自外而感,一则自内而致也。自外而感者,以阴寒水湿雨雾之
气,或坐卧湿地,致令湿邪袭人皮肉筋脉。而凡清湿袭虚,则病始于下,致为腿足之病,
此外因也。自内而致者,以肥甘过度,酒醴无节,或多食乳酪湿热等物,致令热壅下焦,走
注足胫,而日渐肿痛,或上连手节者,此内因也。然在古人,谓南方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