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全)--马克思-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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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职能的形式。还有第三部分是处于货币形式,这部分至少足以支付这个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3周)的工资,不过这种工资要到每周周末才支付。这部分资本,在新的一年开始时,也就是在一个新的周转周期开始时,虽然不是处于生产资本的形式,而是处于货币资本的形式,不能参加生产过程,但是在新的周转开始时,仍然有流动的可变资本,即活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这种现象是由于:劳动力虽然在劳动期间(比如说每周)开始时购买并被消耗掉,但是它的报酬要到周末才支付。在这里,货币起支付手段的作用。因此,一方面,它作为货币仍然留在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劳动力,货币要转化成的商品,已经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因此,同一个资本价值在这里是双重出现的。所以在资产负债表的右侧负债栏内要列入“应付工资”项,以消除对资产的重复计算。
如果我们仅仅考察劳动期间,那末
资本I生产 6 ×450=2700镑
资本II生产 5 1/3×450=2400镑
合 计 5 2/3×900=5100镑
因此,全部预付资本900镑,在一年内就有5 2/3次作为生产资本执行298职能。至于是450镑不断地处在生产过程,另外450镑不断地处在流通过程这样互相交替,还是900镑先有4 1/2周在生产过程,再有4 1/2周在流通过程执行职能,这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来说是没有关系的。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考察周转期间,那末,
资本I的周转额是5 2/3×450=2550镑
资本II的周转额是5 1/6×450=2325镑
因此,总资本的周转额是5 5/12×900=4875镑。
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资本I和资本II的周转额之和除以资本I和资本II之和。
应该指出,资本I和资本II,即使它们彼此是独立的,也只是预付在同一个生产领域的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因此,如果这个生产领域内的社会资本只是由I和II构成,那末,对同一个私人资本的两个组成部分I和II适用的计算,也同样适用于这个领域的社会资本的周转。进一步说,社会总资本投在任何一个特别生产领域内的每一部分,也可以这样计算。不过归根结底,社会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不同生产领域内的周转资本额除以这些生产领域内的预付资本额。
其次应该指出,正象同一个私人企业的资本I和资本II,严格地说在这里有不同的周转年度(因为资本II的周转周期比资本I的周转周期晚开始4 1/2周,因而资本I的周转年度比资本II的周转年度早完成4 1/2周)一样,同一个生产领域内的各个不同的私人资本,也是在完全不同的时间开始它们的营业,从而也在一年的不同时间完成它们的年周转。但是我们以上对资本I和II所使用的平均计算法,在这里也足以把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的周转年度,还原成一个相同的周转年度。299
II、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
资本I和资本II的劳动期间和周转期间会互相交叉,而不会互相交替。同时这里还发生资本游离。这种情况是以上考察的场合所没有的。
但是和以前一样,无论如何下述情况不变:1、全部预付资本的劳动期间的数目,等于预付资本两个部分的年产品的价值之和除以全部预付资本。2、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两个周转额之和除以两个预付资本之和。在这里,我们也必须这样考察这两部分资本,就好象它们是在完成彼此完全独立的周转运动。
我们再假定每周要在劳动过程内预付100镑。劳动期间持续6周,每个劳动期间都需要预付600镑(资本I)。流通期间3周;因此,周转期间和以前一样,是9周。在资本I的3周流通期间内,资本II300镑加入。如果我们把二者看作是彼此独立的资本,那末,年周转的图表如下:
第II表
资本I 600镑
┌─────────┬───────┬───────┬──────┐
│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
│ I。 1… 9 │ 1…6 │ 600 │ 7… 9 │
│ II。 10…18 │ 10…15 │ 600 │ 16…18 │
│III。 19…27 │ 19…24 │ 600 │ 25…27 │
│ IV。 28…36 │ 28…33 │ 600 │ 34…36 │
│ V。 37…45 │ 37…42 │ 600 │ 43…45 │
│ VI。 46…(54) │ 46…51 │ 600 │ (52…54) │
300
追加资本II 300镑
┌─────────┬───────┬───────┬──────┐
│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
│ I。 7…15 │ 7…9 │ 300 │ 10…15 │
│ II。 16…24 │ 16…18 │ 300 │ 19…24 │
│III。 25…33 │ 25…27 │ 300 │ 28…33 │
│ IV。 34…42 │ 34…36 │ 300 │ 37…42 │
│ V。 43…51 │ 43…45 │ 300 │ 46…51 │
生产过程全年不间断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两个资本,I和II,完全分开。但是,为了要表明它们是分离的,就得把它们之间的现实的交叉和交错的现象划分开来,因此也要变更周转次数。按照上表,
资本I的周转额是5 2/3×600=3400镑
资本II的周转额是5×300=1500镑
因此,总资本的周转额是5 4/9×900=4900镑。
但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将会看到,现实的生产期间和流通期间,同上表中的各个期间不是绝对一致的。上表主要是为了表明,这两个资本,I和II,是彼此独立的。
事实上,资本II没有任何特别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可以同资本I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分离开来。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为3周。既然资本II只有300镑,它就只能填补一个劳动期间的一部分。情况就是这样。在第6周末,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进入流通,并且在第9周末以货币形式流回。而资本II在第7周开始时发生作用,满足下一个劳动期间第7—9周的需要。但301是按照我们的假定,在第9周末,劳动期间只通过了一半。因此,在第10周开始时,刚则流回的资本I600镑重新发生作用,以其中的300镑填补第10—12周所必需的预付。第二个劳动期间就此结束。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处在流通中,它在第15周末流回;同时又有300镑原有资本II的资本额游离出来,可以在下一个劳动期间的前一半即在第13—15周执行职能。在此以后,又有600镑流回;其中300镑就足够用到这个劳动期间结束,另外3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因此,情况如下:
第一个周转期间:第l—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资本I6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7—9周。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7—15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
前一半:第7—9周。资本II300镑执行职能。第9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资本I)。
后一半:第10—12周。资本I有300镑执行职能。资本I的另外300镑游离出来。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3—15周。
第15周末,有600镑(半数由资本I,半数由资本II构成)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三个周转期间:第13—21周。
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3—18周。
前一半:第13—15周。游离出来的300镑开始执行职能。第15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302
后一半:第16—18周。流回的600镑中,有300镑执行职能,另外300镑再游离出来。
第三个流通期间:第19—2l周。
在第21周末,又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在这600镑中,资本I和资本II现在是不可区分地融合在一起了。
按照这个方式,到第51周末,一个600镑的资本已通过八个完整的周转期间(I:第1—9周;II:第7—15周;III:第13—21周;IV:第19—27周;V:第25—33周;VI:第31—39周;VII:第37—45周;VIII:第43—51周)。但是因为第49—51周恰好是在第八个流通期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必须有300镑游离资本加入,以维持生产的进行。因此,在年终时,周转的情况如下:600镑已经完成了八个循环,周转额为4800镑。此外,最后3周(第49—51周)的产品,还只通过一个9周循环的三分之一,所以在周转额上只能作为它的资本额(300镑游离资本)的三分之一即100镑计算。所以,当51周的年产品=5100镑时,周转资本仅仅是4800+100=4900镑;全部预付资本900镑周转5 4/9次,因此和第I节所讲的情况相比就稍微多一些。
在当前这个例子中,我们假定劳动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2/3,流通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1/3,因此,劳动时间是流通时间的简单倍数。现在要问: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是否也会发生上面所说的那种资本的游离。
我们假定劳动期间=5周,流通时间=4周,每周的资本预付是100镑。
第一个周转期间:第1—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5周。资本I=500镑执行职能。303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6—9周。第9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6—14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6—10周。
前一段:第6—9周。资本II=400镑执行职能。第9周末,资本I=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后一段:第10周。在流回的500镑中,有100镑执行职能。其余4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1—14周。第14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到第14周末为止的一段期间(第11—14周),上述游离出来的400镑执行职能;于是从以后流回的500镑中,只需要100镑就可以满足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1—15周)的需要,以致还有400镑要游离出来用于第四个劳动期间。同样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每个劳动期间开始时,都有400镑出现,足够满足前4周的需要。第4周末,会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其中只有100镑为最后一周所必需,其余400镑则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我们再假定:劳动期间是7周,资本I为700镑;流通期间是2周,资本II为200镑。
在这种场合,第一个周转期间是第1—9周,其中第一个劳动期间是第1—7周,预付700镑,第一个流通期间是第8—9周。第9周末,7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8—16周,其中包含第二个劳动期间,第3048—14周。其中第8周和第9周的需要,已经从资本II得到满足。在第9周末,上述的700镑流回;其中500镑到这个劳动期间(第10—14周)结束时被用完。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第二个流通期间是第15—16周;第16周末,又有700镑流回。从此以后,相同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前两周的资本需要,从前一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200镑得到满足;第2周末又有700镑流回;但是劳动期间还只剩下5周,以致只能再消费500镑;因此,总有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由此可见,在假定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场合,无论如何,在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一个货币资本游离出来,它的量和那个为流通期间而预付的资本II的量相同。就以我们举的三个例子来说,资本II在第一例=300镑,在第二例=400镑,在第三例=200镑;与此相适应,在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资本,分别为300、400、200镑。
III、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
我们首先再假定一个9周的周转期间;其中劳动期间为3周,可供支配的资本I=300镑。流通期间为6周。这6周需要600镑追加资本,我们又把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