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他说·人民一思考,皇帝就紧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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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这篇东西发在论坛上,我马上注册十个马甲去给他顶帖!
再来看看这封信的内容。李陵在前边很长的篇幅里都在谈他想家,谈他羡慕苏武,谈他的委屈,谈他的报国之志,转到后来,说起汉朝皇帝历来的不公和苛刻,接着说你苏武如此不易,如今回去不也就是得个小官当么?到了最后,李陵按捺不住,说我李陵在外打仗鞠躬尽瘁,孤军奋战,你皇帝不体谅我的苦衷,反而杀我全家,我就是不服气!你这么对我,我凭什么对你尽忠,我还就铁心当汉奸了,我李陵不后悔!
张无忌不是有个不悔妹妹么,苏武也有这么个不悔弟弟。
这个李陵李不悔啊,唉!他们老李家的事情真是一言难尽。有没有人相信命运呢?命运也好,巧合也罢,老李家就是这么邪。
飞将军李广,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传奇名将,是个令匈奴又惧又佩的人物,可这一辈子就没断过倒霉。王勃在《滕王阁序》里有句名言:“冯唐易老,李广难封”,以李广盖世军功,却就是封不了候,而且,最后还得听小辈卫青的指挥,又祸不单行,犯了错误,挨了处分。可怜李广,想自己如此风云人物,真不愿再因为这一点小错误被刀笔吏折腾一番,那,怎么办?——自杀了。我很小就在《史记》里读过李广的传记,读完之后心里特别不是滋味,那种难受的劲头好多天就是散不去。后来哪怕知道了卫青和霍去病再怎么厉害,也因为李广的悲剧在我的胸口横着,所以对这甥舅俩就是喜欢不起来。
李广的儿子李敢也是条好汉,后来在霍去病的军中当差,因为老爸的死,怨恨卫青,终于有天忍不住,动手打了卫青。这件事,卫青倒是没声张,可霍去病看不过去了,心说:“靠,小样儿的李敢,打狗也要看主人啊!”——错了错了,我替霍去病说话说错了,他和卫青可是一家人,又是小辈,年轻气盛,所以处心积虑要出这口气。结果,在一次陪汉武帝打猎的时候,霍去病暗箭伤人,射死了李敢。我当年读书读到这里,心里这叫一个气!想你霍去病也是条好汉,大漠奔袭确实了得,可对自己人怎么就这么卑鄙!有种和人家李敢单挑啊!
李敢就这么死了,汉武帝也没把霍去病怎么着。唉,想想当年李广的箭术,无论在汉朝,还是在匈奴,乃至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是一个武林神话,结果自己的儿子却被别人用暗箭给射死了。
到了李陵,这是李家的第三代了。李陵在信里为自己叫委屈,那可真是天大的委屈。李陵说了,当年汉高帝刘邦马上得天下,猛将如云,谋臣如雨,可这帮牛人加在一起,带三十万大军去和匈奴打仗,结果还打了个大败仗。我李陵呢,劳师远征,到匈奴的地盘去打人家,我带了多少人?五千人!五千人还不说,还都是步兵!匈奴人家可是十万大军以逸待劳啊,还尽是劲装骑兵。最可恨的是,本来说好和我配合一起出击的那几支军队一个人都没来,我孤军奋战,以寡敌众,用步兵打骑兵,用疲惫之师打精悍之旅,而且人家是在主场,我是在客场啊,我连啦啦队都没有啊!就这样,我还一次次地打败了敌人,不容易呀!最后我的部队打到了死伤遍地,只剩下一百人不到,盔甲也没了,兵刃也断了,箭也用光了,可我振臂一呼,大家还是咬牙往上冲,几乎就把匈奴人打退了。可毕竟不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啊,我最后还是败了,降了。可我投降,是为了要东山再起。我是贪生怕死的人么?要真是那样,也不会和匈奴战斗到这般田地。当年范蠡如何,忍辱负重,终于帮助勾践为越国报了仇;曹沫如何,委曲求全,终于为鲁国雪了耻。
可是,没用。不管你怎么打的,不管你怎么想的,投降了就是投降了,汉朝这边已经定了你汉奸的性了,全家杀杀杀!可怜李家三代英雄,下场是一个比一个惨。
不但遭遇惨,名声也惨。李陵,如果按比较严格的标准来看,他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汉奸。(要按宽标准,可能要算伍子胥。)
匈奴后来和汉朝讲和了,否则的话,如果再打仗,李陵会不会帮助匈奴打汉朝?——不知道。
前面讲的吕文焕倒是帮助蒙古人一路劝降,想来他是认识到原子弹的厉害了,知道再打也是白送命,没有胜利的希望了。但是,即便没有胜利的希望,即便被一座座地屠城,是不是应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为皇帝玉碎?还是为自己玉碎?其间可是有大大的区别的。这,还是听各人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吧。
按这封书信来看李陵,倒有点儿豫让的感觉,但毕竟是大一统时代,李陵的“忠”的心理已经比豫让时代强出很多了。但是,李陵这里要说的是:我的“忠”说到底也是有限度的,你如此不体谅我,你杀我全家,我还要对你“忠”么?我想家,但我不悔。
——说到这里,我先把李陵放放,赶紧给自己描几笔,要不然可该挨骂了:我可无意为汉奸说好话哦,我将心比心,如果当时我处在李陵的位置上,别说受点儿小委屈,别说不被体谅,别说全家被杀光,就算杀光我十族,我还是要尽忠到底!尽忠到底!不是为君尽忠,也是为国尽忠!管他国家是公器还是私产,反正尽忠就是了!
再回到那封信,有人可能会怀疑,说这也可能只是李陵自说自话,夸大其词,实情也许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五千步兵有口述实录留下来吗?战争现场发现足够的考古证据了吗?还有立场不同的其他史料里有支持李陵的佐证吗?
这种怀疑也不是完全站不住脚,毕竟有些事情隔了这么久的时间,当事人也没能挨个儿出来作证,李陵为自己脸上多贴点儿金也不是不可能。不过,李陵的信里,说苏武没受到应得的褒奖,这一点倒是不假,历朝历代为苏武叫屈的人可多着呢。说到李陵的委屈,司马迁是为他说话的,他自己还为此获了罪,受了宫刑。司马迁的话,还是有很大的公信力的。
李陵是有委屈,这封信也确实写得精彩,武将的笔锋竟然也能好成这样,比什么“唐宋八大家”丝毫不在以下。——嗯,其实呢,这封信是不是真的,不一定,有争议。
——啊?问我为什么到现在才说这信可能有假?
理由很简单:这封信可疑,这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毕竟这一篇可是连《古文观止》都收入其中的,那是很普及、很普及的呀。
那么,在知道的人里头,是不是有不少一看到我开头那么认真地介绍这信写得如何如何好,马上就先鄙夷一下:“靠,这都不知道还瞎说,这信是真是假还闹不清呢!”
所以说呢,当我们要批评别人的时候,最好先听别人把话说完。别因为我说话大喘气就急着反驳。
话说回来,历代都有人怀疑过这是伪作,一般认为是六朝时人做的假。中国造假的历史是非常悠久的,历史文献里假货多多,有官方造的假,有知识分子造的假,有为了政治目的造的假,有为了学术斗争造的假,有为了抬高自己造的假,有为了贬低别人造的假,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很多事情都是扑朔迷离,真伪难辨的。
至于说到这封信的假,想来造假的目的就是替李陵鸣不平。
鸣不平就鸣呗,为什么非要用造假的手段呢?这不是存心给后世读历史的人找麻烦么?
嗯,也许造假的人是怕如果用真实姓名把观点写在论坛上的话,两小时不到就被口水淹死了,被板砖拍死了,可能还有愤怒的黑客去攻击他的电脑,这可不是好玩的。所以呢,干脆还是造假算了。
呵呵,玩笑话不说,要说比较确实的猜测,利用造假来表达个人意见,来抒发胸中的不平,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并不罕见。如果一件事情实在让一些人觉得天理难容,可偏偏“天理”还就容了,哼,不服气!
不服气怎么办?——伸张正义,替天行道!
可是,没有金刚钻,揽不来那瓷器活儿,这又怎么办?
这就只剩下一个字了——造假!
劳民伤财有助于社会稳定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犹以为小也。”
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
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常有人说,历史就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话真是句至理名言。可为什么是这样呢?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人性使然。
人要给自己的作为或者主张去找合法性,如果能从榜样人物身上给自己找出佐证来,那不就很能挺起腰板来么?齐宣王现在就正做这种事呢。
齐宣王有个大园林,这也算是统治者穷奢极欲的一个表现吧。齐宣王大概也觉得这种穷奢极欲有点儿理不直、气不壮,怎么办呢?
齐宣王问孟子说:“听说大圣人周文王的花园方圆足有七十里,有这么回事吗?”
孟子一听,觉得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啊,想想,噢,和梁惠王一个腔调!
孟子回答说:“听说是有这么回事。”
齐宣王一听,乐了:“哈哈,原来圣人也搞这一套啊!还真够奢侈的,搞七十里的大园子,也太大了点儿吧!”
孟子把眼一翻:“大?老百姓还都觉得小呢!”
“嗯——?”齐宣王纳闷了,一不留神说漏了嘴,“那,我的园子才四十里,老百姓为什么还嫌大啊?”
孟子说:“周文王的园子方圆七十里,砍柴的进去砍柴,打兔子的进去打兔子,大家当然觉得小了,人家周文王可是与民同乐嘛,自己的园子也是大家的园子。可大王您这园子呢,嘿,我才一入境的时候,先打听打听齐国有什么禁忌没有,免得一不小心再触了霉头,别人就告诉我了,说哪里哪里有大王一个花园,方圆四十里,风景这边独好,可是,千万别靠近了,在这里边要是杀一只鹿,能按杀人罪把你办了!大王,您看看,您这是花园吗,明明就是设了个方圆四十里的超级大陷阱!老百姓要是不嫌大,那才怪呢!”
齐宣王一听,心说:“我没事问他周文王花园干吗,我这不是顶风放屁——自己臭自己么!”
孟子继续阐述他的与民同乐思想,齐宣王闹了个自讨没趣。像建造园林之类的工程,历来都是个大动作。帝王园林规模越来越大,装饰越来越奢华,可“与民同乐”却没见有出现过,而且连提这个话头的人也越来越不大容易见得着了。
由此我倒很想说说帝王大工程的这个话题。以前一般遇到的说法都是,好皇帝体恤民力,好官也都劝说皇帝不要轻易去动什么伟大工程;相反,暴君大多喜欢建设,阿房宫、长城、迷楼、艮岳等等等等,不论是为了国防还是为了个人享受,反正一动工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人,耗费多少年的时间,老百姓是吃不消的。
乍看起来,确实如此,可是,实际上,这还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时候,甚至还是有不少时候,劳民伤财是非常必要的。就一个庞大的帝国来讲,有时当皇帝不想继续劳民伤财下去的时候,反倒会出问题了。
我这个逻辑看似荒谬,嗯,让我慢慢来说。前面的话题好像沉重了些,那这里就先多扯几句,从几个有趣的小东西入手吧。
有些书,有些道理,是要用岁月来体会的。有一次,我就体会了一回。
我每次和小外甥在一起的时候,和他都有一件必做的功课——比武。小外甥那时在儿童班刚学了跆拳道,拿正宗的跆拳道功夫跟我过招,嘴里还总是念念有词,什么“上方格挡”,还什么“下方格挡”的,一进攻拳拳到肉,一防守章法森严。我更厉害,我是无招胜有招,一套王八拳出神入化、变化无穷,和他战在一处,一二百个回合不分高下。
比完拳脚再比兵刃。当时电视正演《西游记》的动画片,我和小外甥一人一根金箍棒(塑料的,孩子他姥姥买的地摊儿货),真假美猴王再战三百合。
美猴王终于分出真假了,六耳猕猴(也就是我)倒在沙发上,大口喘着粗气,实在是折腾不动了,可真美猴王还是不依不饶,最后见我实在不打了,自己又窜上跳下,给姥爷捣捣乱,给姥姥捣捣乱,没有片刻的消停,所有人都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