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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92 偷桃-第16部分

小说: 92 偷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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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里泛起一种感动,我想如果我的身体有一天睡得烂掉,或许这个美丽的女孩,不知会不会是唯一惦记我的一个。
“天主关上了门,又在别处开了窗。”这句话突然跳进了我的脑子,我开始怀疑是否这一切是否是老天在捉弄我,我做出了一个选择,却在没有来的及执行之前就已经被否决,而这个女孩,或许是我真正的守护天使。
我走到她面前,轻轻地抬起她的下颚,她乌黑的眼睛看着我,容颜如玉一样晶莹美丽。如果娶了这样的女孩为妻,或许我就不用再孤单的一个人。我不知道爱不爱我,
但这个凡事认真的女孩会一直忠诚的对我。
那一刻,我几乎单膝点地,向我的公主求婚。
“我找不到你。我的朋友都开玩笑说男人都是这样,一追到手,就不珍惜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可是你这样老不出现,又不回我电话,我很不好和朋友们解释。”
她的话让我及时地回过神来,我一拍脑袋,拉了拉电话线,拽出断掉的一头,笑道:
“啊,上次睡觉迷迷糊糊给拔了,忘记插回去了,才想怎么这么安静,连长途电话公司都不打电话来做广告了呢。”
“很少看你这个样子呢。”她微笑,站起来,“好了,我只是想确认你没事,我店里还忙着呢。我走了,改天约我。你接茬睡觉吧。”
说完,她掂起脚尖,在我的脸上轻轻一吻,轻轻地说:“我爱你,天。”
她婷婷袅袅的背景消失在门口,我摸了摸右颊,仿佛还有些温润的感觉。被爱的感觉很好,如果是半年前,我一定会欣喜若狂吧。改变的意念,如过眼云烟,消失的感觉,再也拾不回来。我愣了一会儿,打了个哈欠,继续倒头睡去。
没倒下多久,电话就响了。我叹了口气,觉得这样与世隔绝终究不是回事,想想还是接了。 电话里的男孩有一副象极了陶陶的嗓子,我这才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怀念陶陶的声音。那个男孩很高兴,因为我没有立刻挂掉他的电话,他告诉我,他做这份工作才两天,几乎所有人都是一听就挂,我是头一个耐心地让他做完他的市场调查的。最后他很感激的谢谢我的合作。
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手里拿着电话,呆呆地望着天花板,犹豫了半晌,我按下了那个从来不曾按过但是却从未忘记过的号码。
熟悉的声音在电话的另一端响起,我张开嘴,却意识到自己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有沉默着。
喂喂了几声之后,电话挂断了,我茫然地举着听筒,盲音持续了一阵后,电话里传来公式一样甜美但机械的声音:“如果你想拨下一个好码,请你先挂断。”
我无聊得无所事事,却又什么都不想干,只想赶紧睡着,才六根清静。但前几日睡得太足,一经打断,就再无法入睡。睡得太足的另一个坏处就是小弟弟变得格外有精神,听见陶陶的声音便开始期盼地翘首以待。我恨恨地刻意忽视它的需要,而它则不屈不挠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不断地将涨痛的感觉传达回给大脑作为报复。
几乎赌气一般,我冲进浴室打开龙头,用冷水打击他的热情,它坚持了足有五分钟,方才没精打采的缴械投降。我呼了一口气,栽倒回床上,一夜无眠。
这种懒散的日子没有坚持太久我就忙了起来。两家大公司合并,是一笔极大的生意。
经济不好的日子里,合并联营变得时兴,联合起来,彼此依靠,更利于在这个残酷的环境里生存下去。工作一下子忙起来,因为太接近钱,使得工作忙起来压力沉重。
商业和工程很不一样,并不是一个建立在纯粹数字上的系统。许多东西卖的是人情,大多数事情是通过谈判而达成的协议,并没有正确的做法。交易越大,差之毫厘的惩罚越大。有时零点几的误差,足以造成上百万的损失。何况这种大的交易一年或许只此一次,必须赶着做。精神不好的时候,却又极其容易出错,只有千小心万小心。
刚进圈子的时候,我听说过曾经有某家公司吞并一家英国的发电厂,只因估算冬天的日子时多算了一些,就使得那家发电长由一个没人要的赔钱货,变成高价成交。
最后的损失,可想而知。
每天无数的电话和会议,无数的账单报表,我日以继夜的赶着活儿,再没有多余的心思烦恼。回到家,头一枕到枕头,已经立刻睡着。好容易熬到周末,加了一天班,到了星期日,我已经累得什么都不想做。
这样早出晚归的日子延续了两个星期。
星期日早上八点多,聆韵的电话,公主下懿旨,让我去替她最近刚认识的朋友搬家,然后一起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庆祝。她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都没有找到我。我睡眼惺松,告诉她我凌晨四点才进家门,哪里也不想去。那或许是我第一次对她说不。
她有些不悦,但是仍温声体谅地让我好好休息,不再打扰我。
但是下午的时候,她来敲门。我正在看电视,或者更准确的说,我开着电视,正在发呆。
她看起来很不安,风风火火的样子站在门口,但进了们来,却又沉默不语。我冲了杯热茶给她,她将茶杯捂在手里,象是在想着如何措词,最后她象是放弃了,抬起头来,问:“你要和我分手吗?”
我不自在的挤出一丝笑容:“怎么会这样想?”
她低下头:“你这两个星期一直在冷落我。你有精神在家看电视,但没有时间陪我。”
我失笑,没有申辩。我很庆幸自己仍旧单身,否则更是24/7,专职服务,无法翻身。
才是男女朋友关系,一次拒绝,就已经兴师问罪了。
她拉住我的胳膊,激动地说:“你爱上别人了?”
我沉默,这不是我不去帮忙搬家的原因,但是我确实爱上了别人。
她见我不答,激动起来“难道是真的?”看起来,她原本这么说,只是为了激我说一些体贴表白的话。
我反问:“如果是呢?”
她的脸红了红,又白了白,最后她很平静地问:“是谁?”
“那不重要。”
她凄然一笑,“难道你怕我会对她不利吗?你太小看我了把。看来你真的很喜欢她,所以才这么小心地保护。”
我知道她在努力维持自己的尊严,如果我不说,或许真的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
“陶陶。”我说了,这么自然,我曾经以为会有多难,但是那个名字轻轻易易地就说出了口。原来,说出事实,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
我望着她,等待她的反应。
她皱了皱眉,“你的儿子?”
我点头。“是。”
她看着我,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你是同性恋?”
我怔了一怔,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爱上一个同性,确实符合这个定义,于是我又一次点头。
她脸上露出一副怪不得的表情,故作轻松的微笑:“难怪你如此温柔。人家说现在这个世道,未婚的完美男人十之有九是同性来,我还不信。看来还是真的。我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我低下头,给她一个拥抱。我说:“对不起。”
她微笑,“我不怪你。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我知道你的日子,也一样不好过。何况,你不是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也不算太丢脸。”
我急忙说:“不,你是最完美的女人,是我无福消受。”
她微笑,在我脸上亲了亲:“还是朋友?”
我点点头。
她走了很久,我呆呆的,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轻易的被原谅了。我不知道她的大度是真心的,还是为了维持自己的骄傲。我宁愿是前者,我不愿意想象她在没人的地方哭泣的样子,我相信她不会,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况且我不认为她对我的感情有那么深。
我又一次自由了,但是那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我早几个月把这段关系了结,一切或许都会不同。我反复想着和陶陶有否可能在一起。但是答案是否定的。有了那个未出世的孩子,陶陶绝对不会让发生在他身上的历史重演。我和陶陶,或许已经擦肩而过。
又是周末,我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有几个人上来搭腔,我完全没有兴趣,我还不能忘记那个男孩。回到家,家里空空的,我没有开灯,只是静静的坐在黑暗里。我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我听到门口有掏钥匙的声音,心中一动,才到门边,打开灯,就见陶陶推门进来。他见到我,扑上来,什么也没说,紧紧地抱住我不肯放手,疯狂地撕扯着我的睡衣。我身体一僵,试图推开他,询问:“怎么了,陶陶?”
他的喉咙里发出喝喝的声音,胸膛一起一伏,却一个字节也发不出来。突然他发狂地揪住我的脖子,狠狠地咬了下去,脖间感觉有什么热烫烫地流了下来,我知道一定是流血了。我任他咬着,抱住他,嘘声安慰,他的身体仍在我怀里抖动。最后,他松开了牙齿,抬起头来,望着我,用一种恳求的语气对我说:“爸爸,要我,狠狠地弄疼我。”
我心疼地看着他,什么我们这样是不对的的话,再说不出口。
他等不及我的回答,胡乱地撕扯我的皮带,连同我的内裤一起扒了下来,我靠在门上,任由他摆布。他一口气含住了我的欲望,久违的湿热包围住我,我低吼了一声,手指深深地插进他浓密的黑发。
他继续卖力地吞吐着我,我知道思念他的身体,再这样下去,根本无法坚持。我把他拉起来,拦腰抱起,走到最近的桌子前,将所有的东西一扫而空,他不安分地抚摸我的身体,仿佛片刻也不能离开对我的身体的触摸。当坚硬的桌面与他的臀部撞击时,他皱了一下眉,但是他更急切地撑起身,想要触摸我,催促我的进入。我抬起他的腰,将他的裤子拉下,他迫不及待地踢腾着,将足踝之间的牵绊踢掉。胡乱地倒了些在将他的腿抬高,我握住自己的男根,对准那个迷人的洞口狠狠地刺了下去。他大口大口地喘气,腰挺了起来,象被捞起来扔在海滩上曝晒的鱼,眼里满是绝望。我不知道什么刺激了他,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但我非常庆幸他在这个时候来找我,而不是猫在某个我所不知道的角落。那个时候我意识到,我爱这个男孩,无论他属不属于我。
在双双都很激动的情况下,我们都没坚持多久。释放过后的他仍旧不说话,脸上满是疲倦。我替他清理乾净,重新爬上床,从身后抱住他。轻轻地拍着他的肩,也不着急问。
很久,他才说:“爸爸,孩子,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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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胡不归
陶陶那晚之后没多久就搬了出去,我替他找了间更大的公寓,三室一厅,一间做他们夫妻的卧房,一间做婴儿房,另一间做他的画室,也算是打点的周全。他似乎很高兴,那个地方将会成为他的家。我可以想像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努那里布置的花花绿绿,象午夜的焰火一样不甘寂寞。
帮他搬了家之后,我没有久留,借口还有约会匆匆离开。其实我从回来就没有见过聆韵,不是专门针对她,只是懒得见任何人。每日上班下班,两点一线,推掉所有的应酬,只是一味的贪睡。
生活其实就是这样,会有人为了没工作而自杀,为饿肚子而上吊,失恋的事情,日日发生,会为之舍命的事情只发生在小说电视里,作为一种消遣,骗骗过于安逸幸福的人无处施展泛滥决堤的眼泪。所以我继续正常的泰然的过着我庸俗平静的日子。
当然,我和陶陶恋都没来得及恋就崩了,严格算起来我还不能算是失恋。我们的关系不知道该如何定义,不妨称之为“暧昧”。
又回到家把自己睡个天昏地暗,晚饭也懒得吃。正睡得云里雾里,门铃响了,我很纳闷会是谁,反正一定不会是陶陶,他搬走的那天,死活不肯将钥匙还我,就连他的房间,也不许我瞎动。我懒得跟他争,反正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我还没脆弱到什么怕触景生情。什么将旧情人的东西统统丢掉之类的做法在我看来不过是一种无聊的惺惺作态,有本事把记忆一起抹了,才真的六根清净。否则丢了东西,除了感觉自己悲惨透顶,意冷心灰,真是天下第一伤心痴情种,再无别的用处。有人说那时再世为人的开始,可是既然还在乎,又有什么权力否定以前的全部呢?
不管怎么说,和陶陶一起的日子,刨去不安全感和罪恶感的话,我一生中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过,如果我这人还有让自己开心的能力。我对自己并不苛刻,我并不强求自己立刻忘记他。
门铃很坚持地响着。我爬起来,将门打开一条小缝,探了个头。是聆韵。她见到我,露出吃惊的表情。我笑了,是啊,她几时见过我这般邋遢的模样,我在她面前永远衣裳鲜亮,神清气爽。
我将她让进厅里,让她稍等一下,到洗手间擦了把脸,我看着镜中的我,哑然失笑。
我的头发胡乱地立着,胡子拉扎,眼睛臃肿,倒还真有那么点情场失意的味道。不不不,一觉睡起来,没人能看起来不憔悴。我将水打湿头发,稍微整了整,很快地剔了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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