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清算品三国 >

第6部分

清算品三国-第6部分

小说: 清算品三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儿!)(《三国志· 武帝纪》裴注引)
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如宋代学者唐庚说:“刘、项(刘邦、项羽)受命怀王,约为兄弟。而绍与操少相友善,同起事,而绍又为盟主,虽道乖好绝至于相倾,然以公义讨之,以私恩哭之,不以恩掩义(不因为私恩掩盖公义),亦不以义废恩(也不因为公义废除私恩),是古之道也,何名为失哉?(怎么算是做得不对呢?)(《四库全书》史部史评类, ·唐庚:《三国杂事》卷上)
唐庚所说,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曹操和袁绍虽然过去是朋友,又共同起兵讨董卓,毕竟两个人已经反目为仇,双方已经打得难解难分,还有什么友谊可言?曹操不是作秀是什么?其目的很明显,不过是演给冀州人看,以此来缓解冀州人对他的反感,消除冀州人的观望怀疑心理,以便更好地吸收冀州的官僚士大夫继续为自己干事,使冀州百姓服从自己的统治,如此而已。不久,曹操下令:免除河北(冀州)今年的赋税,禁止豪强兼并百姓土地,于是“百姓喜悦”。(《三国志· 武帝纪》)这和哭祭袁绍陵墓加在一起,是争取河北官僚士大夫和人民的一整套措施。
曹操在政治上需要作秀,哪有那么多的“真实”与“本色”!
例四:曹操在征讨袁绍之子袁谭时,河渠中的水结了冰,命百姓出劳役去凿冰。同时规定:逃亡者不许自首,抓到一律处死。后来有的逃亡百姓到曹操那里自首,曹操说:“不处分你吧,算是违令;杀了你吧,你又是自首的。赶紧回去躲起来,不要让官员抓到你。”百姓感激垂泪而去。但后来还是被官吏捕到杀死了。(《三国志· 武帝纪》)
    看来曹操只是许了一个空头人情,他放走了百姓,只是虚晃一招,百姓并没有逃脱被杀的命运。根据这件事,你说曹操是“真小人”,还是“伪君子”?
例五:建安十五年(公元210)12月,曹操让出了阳夏、柘、苦三县的食邑两万户,只留下武平县的一万户归自己享用。他为此下了一道令,公开说明了自己的想法,这就是流传至今的《让县自明本志令》(简称《述志令》)。在这道令文中,他述说了自己起兵以来的经历和自己的志向。如说:有人教自己让出兵和权力回到自己的武平侯国去,这是不行的。为什么?恐怕自己交出了兵就要为人所害。为子孙着想,也为国家着想,我都不能这样做,不能“慕虚名而处实祸。”
这大约是肺腑之言。
同时他又声明自己没有“不逊之志”,也就是没有篡夺皇位之心。这是不是实话?有不少学者对此持怀疑态度,我个人也认为这并非实话。这个令文写在赤壁之战以后,由于他统一中国的希望已成泡影,三国鼎立之势已逐渐形成,他不得不放慢了篡夺皇位的步伐。正如清人黄恩彤所说:“始知大物不能骤致(这才知道国家政权不能一下子到手),利器又不可假人(兵权又不可交给别人)。于是豪夺之计,一变而为巧偷矣。(豪夺是篡位称帝,巧偷是逐渐盗窃国家权力,为自己或儿子的篡位做准备。)(《三国志旁证》卷二引文)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也就是曹操逝世的前一年,孙权上书称臣,并“称说天命”(说曹操是天命所归,劝他称帝),曹操“以权书示外“,把孙权的书信广为宣扬,让大家都知道,目的是听一听群僚的意见。曹操说:“这小子是想要把我放在炉火上烤啊!”接下来,群僚果然反应强烈,侍中陈群、尚书桓阶以及大将夏侯惇纷纷劝进。(《三国志· 武帝纪》裴注引《魏略》。另据同书同纪裴注引孙盛的《魏氏春秋》记载:夏侯惇劝进之后,曹操说了几句耐人寻味的话。他说:“施于有政,是亦为政。若天命有归,吾为周文王矣。”按:“施于有政,是亦为政”,语出《论语》,是孔子的话。意思是:把我的主张落实到政治上去,就是起到了当政的作用。言外之意是:我现在虽然没有当皇帝,实际上是起了皇帝的作用。如果天命归于我曹氏,我就作周文王吧。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但还没有推翻商朝,到他儿子周武王时,才推翻了商朝,建立了周朝。曹操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他的子孙篡汉自立准备条件,打下基础。
用以上的资料来解读《述志令》,可以表明曹操并不是没有篡位称帝的野心,只是他认为时机还不成熟,现在篡位会在政治上造成麻烦,成为众矢之的,就像被放在炉火上烤一样。他已经成了实际上的皇帝,为什么非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不可呢。位还是要篡的,那就要留给儿子来干了。由此可见,曹操在《述志令》上说自己没有“不逊之志”乃是谎言,而且不是一般的谎言,乃是欺世盗名的弥天大谎!
例六:曹操马踏麦田,以发代首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这故事出自《曹瞒传》(《三国志· 武帝纪》裴注引)易书也引用过,是做为正面的例子来引用的,说曹操的法令不仅是约束士兵的,自己也在遵守。其实这也是在做秀,如果你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代叫“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精神,为什么不砍掉自己的脑袋?易中天认为:“其实割发在古代也是一种肉刑,叫髡(音昆)。后来曹操整崔琰,判的就是髡刑,可见也不完全是轻描淡写,装模作样。”(《品三国》114页)髡刑是全剃,周围留一圈,俗称“鬼剃头”,样子非常难看,以表示对人格的侮辱。而曹操割发,割多少?资料未提,但肯定不是“鬼剃头”,估计不过是割下几根,做做样子罢了。用今天的话来讲,不过是象征性的而已。《曹瞒传》作者(不知姓名)的结论是:“其酷虐变诈,皆此类也”。但他似乎说得有点重了。“以发代首”虽然不是“彻底革命”,但在古代将帅中还是很难得的。当时其他的将帅未必能做到,就是象征性的也未必能做到。但现在我们的节目不是“今日说法”或“法制在线”,我们讨论的是曹操是否常说真话?是否真实、本色?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说曹操是在作秀。
    曹操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他也说真话,也在一定的场合,对一些特定的人,说一些肺腑之言。但不能因为他说过真话,而忽略他也说假话,而且有时还是弥天大谎。在易书中,曹操说真话的资料很丰富,几乎是搜罗殆尽。而对于曹操说假话、不本色、作秀的一面却忽略了。因此我补充了几个例子,反其道而行之,这样就比较全面了。在《三国志· 武帝纪》之末,陈寿有一篇评论,其中有“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的提法。什么叫“矫情任算”?就是克制自己的感情,充分运用自己的谋略。换句话说:他为了运用谋略,就要作秀;所谓“不念旧恶”,也是作秀。其本质不是真实的,而是虚伪的、造作的,绝非本色的。有实有虚,有真情有假意,有出自内心的,有徒具形式的;作为政治军事统帅的曹操,在三国那种极其复杂甚至万分残酷的环境中,不这样行吗?
标题: 6 曹操的复杂性格
内容: 关于曹操的性格,易中天说“
“他可能是历史上性格最复杂、形象最多样的。他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奸诈狡猾,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看来,曹操好像有好几张脸,但又都长在他身上,一点都不矛盾,这真是一个奇迹。”(《品三国》20页)其实,这也并不奇怪,也不神秘,人性中本来就有善与恶两种成分。用西方人的话来说,叫做“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不过易中天上面所概括的却更加生动有趣。
问题在于:只是把曹操的复杂性格,通过故事展现出来,并没有什么意义,反而会增加人们的困惑。重要的是:对于这种复杂的性格,应该怎样解释?它是怎样形成的?根源在哪里?易中天在书后附录《我的历史观》中说:
“我‘品三国’,讲到最后,将会回答这些问题。我在前期,是想把这段历史尽可能按照原貌先交待出来,结论是放在后面的。”(《品三国》224页)
可惜他的“品三国”下卷,现在还没有出版。对此我想先发表一些个人看法,与广大的读者(观众)共同思考,也许对易先生会有一些参考作用。
易中天在《我的历史观》里谈到了人性善恶的问题,我就以此为切入点,开始直抒己见。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在历史上争论了两千多年,毫无结果。直到近现代,由于资产阶级启蒙学派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出现,才使人的思维方式有所更新,另辟蹊径。但严格说来,这个问题也还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
人性是善还是恶?我认为:人作为一种动物(尽管是高级动物),最初并没有社会学意义上的善恶,而只有本能,这种本能和其它动物是没有区别的,其目的是维护本身的生存和种的繁衍延续。老虎吃羊,对于羊来说不是好事,是残暴、是恶(姑且借用这些名词),而对于老虎来说,是本能的需要,最正常不过了,无所谓善恶。原始人吃鱼、吃动物,甚至在原始社会对同类的以强凌弱,都是本能,都是生存的需要,无所谓善恶。原生态的本能(包括人和兽)有什么特点?那就是:自私、个人主义(顶多是亲族主义)和生存竞争,这不是恶,也不是善,是维护生存和繁衍后代所必需的。孟子把“赤子之心”作为善的开端,不是的。所谓“赤子之心”反映的就是本能,是自私的、个人主义的。把几个一两岁的孩子放在一起,在他们都饥饿的时候,你扔下一块点心,保证他们会抢夺起来,而且还有可能打起来。这就是本能。所谓孔融四岁让梨,如果真有这件事,那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已经不是原生态的“赤子之心”了。
但人与其它动物不同,是社会的动物,为了更好地生存和繁衍下去,人们组成了社会(氏族、部落乃至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协调人们的相互关系,保障全社会的利益,就产生了本能以外的社会规范(习俗、制度、道德、法律),人的本能受到了限制。当人们服膺于社会规范,自觉地抑制本能、抑制个人主义膨胀的行为,就叫做善,反之就叫做恶。自从人类社会产生那一天起,直到目前为止,人们虽然创造了许多社会规范,使人的本能受到了限制,本能意识逐渐让位于社会意识,但本能中的恶的一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并没有消失,在很多情况下,大公无私实为大公有私。试问:有多少人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收入、工资、职称、行政级别、汽车、房子的?个人主义和自私之心谁都有,但发展严重了就成为恶的根源。本能的自私心理和社会规范的矛盾,是人性中的主要矛盾。有的人完全(或基本上)克服了人性之恶,做到“从心所欲不逾距”,便是圣人;有的人虽然仍有自私之心,但能以社会规范为先,便是君子;能保持社会规范的底线,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便是常人;无视社会规范,我行我素,损人利己,便是小人。圣人和小人毕竟是少数,真正称得起君子的,人数也不算太多,大多数人是常人。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人性中有善有恶。既矛盾,又统一;既一分为二,又合二而一。
    归结到曹操,在他的复杂的性格中,便体现了善与恶两种因素的矛盾与统一。而由于他的性格是敏感型,开放型的,地位又比较特殊(易中天说他是准皇帝,我看他是太上皇,比皇帝还皇帝),处于一种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地位;而他的政治利益(主要是争夺地盘、篡权窃国),又经常面临着严竣的、激烈的挑战,就使他的恶发展到相当的程度,而随着权势的不断膨胀,愈往后便愈恶。从另外的方面看,他读了很多书,是个学识渊博的人,诗文写得很好,颇有才华,也很富于感情。所以他人性中的那个天使,出场时光彩焕发,极富魅力,往往非常动人;而他人性中的那个魔鬼,显现时又异常狰狞,其坏无比,常常令人发指。这既是人性上的问题,也是制度上的问题,当然,制度后面还有更深的根源。因篇幅关系,不便展开讨论。
曹操为什么有时善,有时恶?对什么人善?对什么人恶?有时似乎很难理解,其实是有踪迹可寻的。大体上有这么几种情况:一个是对自己有害的;一个是对自己有益的;一个是出于策略上的需要;一个是由于感情的冲动。
曹操对于保皇派很残酷,心黑手辣,剪草除根。如对所谓“衣带诏”一案的处理,对太医令吉本、少府耿纪一案的处理,都充分显示其恶。对于杨修,说杀就杀,绝不手软,这是因为怕以后干预曹丕和曹植之间的嗣位之争。许攸和荀彧 都对自己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