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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

至尊鬼道士-第167部分

小说: 至尊鬼道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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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来了!”黄思尔的声音在我脑海里想起。

    不多会,就看到那家伙叼着一个红彤彤的柿子跑了进来。

    黄思尔将柿子放在石床上,对着我说到“林夕,山里的柿子又熟了。味道还是跟以前一样好,你尝尝看!”

    尝尝看?

    我心中泛起一丝苦涩,我是鬼,鬼只能吃会冒烟的东西。像这些水果,我根本无法吸食,更不用说尝了。

    只是,看到黄思尔这样热情的样子,我不忍心拂了他的兴致,就拿起柿子轻轻咬了一口。香甜的果肉刺激着我的味蕾,让我的腮帮子都跟着一阵刺痛。

    我抚着自己的腮帮,又惊又喜。

    我竟然可以尝到味道了,我竟然可以感受到腮帮子的疼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手脚还是冰凉的,可身体的五感却又回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黄思尔,我可以吃东西了。我可以尝到味道了,我感觉到腮帮子疼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我又大大的咬了一口柿子,满嘴的果肉,满嘴的香甜,让我满足不已。

    “呵呵……”黄思尔傻傻的笑着“我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我只是本能的知道,你醒了之后就可以像活着的时候那般吃东西了。”

    鬼圣!

    这连个字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在圣城中的生活的鬼就可以如同活着的时候一般,吃饭走路。是不是说,作为圣城之主的鬼圣也可以像活人一般吃饭走路,生活?

    “黄思尔,走!我们出洞去!”我一把抱起黄思尔就朝洞外走去。

    “林夕,你想到什么了吗?”黄思尔眨了眨眼,疑惑的问到。

    “嗯!”我点点头,眼睛都变成了月牙状“我要去验证一下,看看我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黄思尔一下明白过来,他的绿豆眼也变成了月牙状“林夕,你是不是变成鬼圣了?之前我在你身上看到的光芒是不是就是鬼圣之光?你要出洞去,是不是想要验证自己是不是变成鬼圣了?”

    “嗯!”我很是开心,变成鬼圣我就不用再怕钟馗了,变成鬼圣我就可以像别的父亲一样抱初初,陪着初初玩,陪着初初睡了。

    我满是憧憬的爬出了古洞。

    落日的余晖洒满整个林间,为金黄的树叶增添了一份璀璨。坐在树杈上,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鼻尖竟然传来了冬日黄昏中的那股清凉。

    我更是欢喜,从树杈上跳了下来,在林子里欢快的跑了好几圈。

    黄思尔跟在我身后,被我欢快的情绪所感染,也是上蹿下跳开心不已。

    眼看太阳已经落山,我才赶紧抱着黄思尔依着记忆中的路匆匆往山下走去。

    因为没有鞋子,光着脚丫很不好走。所以,这一路,我走的很慢。

    “哎哟……”脚似乎踩到了什么尖利的东西,我疼得大叫出声。

    “怎么了?”黄思尔紧张问到。

    “我踩到什么东西了,估计脚被划破了!”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将脚扳过来看。脚板心上果然钉着一小块尖利的石子,看样子石子至少嵌入到肉里一厘米。

    我将石子从脚上拔了下来,却看到石子上干干净净的,不像是活着的时候被东西刺入肉里时会有血迹。

    我再看向脚上的伤口,却发现那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不过两息功夫,那里就恢复如初。

    妈呀!这也太神奇了吧!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很好!五感回来了,感觉得到痛,却不会因为流血或者伤口感染而死。也不会像做鬼的时候一样,只会感受到无边无际的空虚和鬼气殆尽时的窒息。

    重新抱起黄思尔,我心情愉快的往山下走去。

    等我走到山下的村子时,天已经黑了。

    想了想,我决定先去大树家去看看。十几年不见,也不知道大树的母亲还活着吗?要是可以能够在大树家借宿一宿也是不错的!

    打定主意,我便根据记忆来到大树家的位置。

    原来的两层红砖矮楼已经变成了贴着白色墙砖的三层高楼,楼房外还围上了两米来高的围墙。这样子,怎么看也不像十几年前那个落魄的大树家。

    (本章完)

第344章 大树家()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敲门时,就看到一个操着手的男子从旁边的小路上走了过来。

    那男子看到我,愣了一下后问到“你是来找大树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浮上另一个疑惑。我没有现身,这个男子怎么看得到我?

    “你是大树家亲戚?”男子继续问到。

    我还是点点头,问到:“这位大叔,你……看得到我?”

    男子莫名其妙的看了我一眼“你这娃娃说的什么话?我又不是瞎子怎么会看不到你!”

    说完,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脚上,眼中闪过一丝鄙夷。

    我看了看自己已经脏兮兮的双脚,不自觉的脚对脚搓了搓。

    哎……

    我叹了一口气,我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一定像是落魄的穷亲戚,到过得好的亲戚家来打秋风的。被眼前这个男子鄙夷,也是在情理之中。

    不过,他还是帮我朝院子里喊了几声大树的名字。

    很快,从屋里走出一个年纪看起来将近五十,精神却十分抖擞的男子。这人……正是多年未见的大树。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大树一眼就认出了我。

    “小师傅!”大树很激动,他上前两步握住我的手“小师傅,真的是你!快,请进,请进!”

    大树没有等我的回答,就热情的招呼着我往屋里走。

    我转头对刚刚那男子道谢“大叔,谢谢你!”

    男子摆了摆手,很诧异大树竟然会对我这样热情。

    大树这才意识到还有人在,他朝男子作了一个抱歉的手势“老黄,改天请你到我家来喝两杯酒,今天家里来了贵客就不招呼你了啊!”

    “没事,没事!”老黄连连摆手,示意大树尽管招呼我就行。

    “腊珍,腊珍……”大树拉着我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喊着屋里的人。

    “来了!”声音落时,一个人影就从厨房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长相和气,身材胖墩的中年妇女,她见大树一脸惊喜的拉着我往屋里走,一时间愣住了“大树……这位是……”

    听到腊珍这样问,大树的脸顿时垮了下来“腊珍,你什么眼神?连我们家的恩人你都不记得了吗?”

    腊珍又仔细的看了我两眼,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小师傅。看我这眼神,果然人长胖了这眼神也不好了。”

    不会吧!

    眼前这个胖胖的女人是当年那个被黄思尔折磨得只剩下一层皮的年轻妇人?

    真是……

    这肉一堆,模样真是大变样。

    “阿姨,您好!十几年不见,阿姨您真是越长越精神越长越年轻了。若不是大树叔叔刚刚喊您,我都没有认出来您呢!”我的话减去了腊珍脸上的尴尬。

    她热情的招呼着我到屋里坐,嘘寒问暖道“小师傅,你吃过饭没有?我去给煮一碗饺子吧!”

    我也很想尝尝热乎乎的东西,便不客气的点头“好!谢谢阿姨!”

    “不谢,不谢!”腊珍阿姨兴冲冲的去了厨房。

    大树看了一眼我的光溜溜脏兮兮的脚,眼中闪过一丝心疼“小师傅,你先坐会,我去给你倒杯热水。”

    “好!谢谢大树叔叔!”我抿嘴道谢。

    大树笑了笑,往厨房去了。

    “啧啧……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大树家条件那么差,现在竟然成了这村里最富裕的一家。你看看这房子,得有当年的两倍大。”黄思尔啧啧叹到,话说回来,我与黄思尔之间的机缘就是从大树家开始的。

    “我看大树自己就是个能干的,当年之所以那么穷不都是你害的吗?”我在黄思尔的脑门上轻轻一戳。

    “哎呀!我之所以来他家,不就是为了等你嘛!你怎么可以说我呢?”黄思尔眼珠一转,给自己想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你呀!”我无奈的又戳了戳他的头“大树的孩子应该也出来工作了,他家的条件能够好起来估计与他孩子也有一定的关系。”

    “那是!本大仙看中的人家怎么会差?”黄思尔昂着头,一脸嘚瑟。

    我懒得理他,心念一动黄思尔就变成了一根金色的头发藏于我的发丝之中。

    “喂喂喂……”黄思尔不满道“林夕,你怎么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我藏起来了?我还要跟大树他们打打招呼,叙叙旧呢!”

    “哼!你现在就欺负我不能自主变身,违背我的意志逼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黄思喋喋不休,我见大树来了便切断了与他的联系。

    “林师傅,这双鞋子是你阿姨买给我们儿子的,你穿穿看大小合不合适!”大树将一双崭新的带绒皮鞋放在我的脚边,又拿了一双未拆过封的棉袜递给我。

    我心中一暖,想起了那日大树的母亲给我煮的那碗藏了一个荷包蛋的面。

    “谢谢叔叔!”我仰起头接过鞋袜“叔叔,爷爷、奶奶呢?怎么没有看到他们?”

    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在客厅里并没有看到两位老人的遗像。

    “哦……两位老人被他们的孙子接到上海去了。”说到自己的儿子,大树的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来。

    “叔叔的儿子今年多大了?”我笑着问到。

    “今年二十六了!”没有等我问大树就继续介绍着自己的儿子“他大学毕业后就去了上海一家服装厂上班,干了两年后又出来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厂,现在生意基本上已经步入轨道。他在上海买了房,今年才刚刚装修好,这才有空带两位老人去上海转转顺便看看他的新房子呢!”

    大学毕业四年就能自己开一家公司,还能在上海买上房子,这大树的儿子也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难怪大树一说到自己的儿子就这样自豪了,换了是我也会自豪。

    “叔叔的儿子真能干,这么年轻就当上老板了!”

    “能干方面还算可以吧,只不过运气好而已。”

    说话间,腊珍阿姨端了一盆热水过来“林师傅,你先泡泡脚轻松一下。饺子马上就好了!”

    “谢谢阿姨!”我点头道谢,大树和腊珍都是好的,虽然好奇我为何大冬天的光着脚,却没有问我任何私事。

    (本章完)

第345章 圣主归来() 
    换上干净暖和的鞋子,吃了热乎美味的饺子,我有种已经重生的错觉。

    一别就是十几年,大树和腊珍拉着我在客厅里一直聊到十点多,才意犹未尽的送我到房间里去睡觉。

    我睡的房间是大树的儿子谭云飞的房间,房间里还摆放着许多谭云飞读书时用过的东西。

    我走到书柜前,看着书柜上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从初中到高中的各类教材以及练习册,我心生感叹。过去这么多年了,这些教材和练习册都还能保存得这样好,可想而知这个谭云飞不仅成绩好而且还是个细心的人。我从中间抽了一本练习册,翻开看了看。

    练习册上几乎所有的习题都被做过,而且做错的题在旁边都还有批注,看字迹批注的人与做题的人都是同一人。谭云飞的字写的很好,既干净又工整。都说字如其人,这个谭云飞应该也是一个看起来干净明朗的人。

    我的目光再次扫过书架时,角落里一个粉色的笔记本吸引了我的视线。

    男生怎么会用粉色的笔记本?

    我觉得有些怪异,好奇的将那笔记本抽了下来。

    笔记本的封面上印着几只带着梦幻感觉到蝴蝶,让这笔记本充满了少女之气。

    这个笔记本看起来有点眼熟,好像之前我见过与这个差不多样子的笔记本来着。具体是什么时候,什么笔记本我却有点记不清了。

    翻开笔记本,见扉页用行书写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竟然是一首情诗!

    我的唇角微微勾起,脑海中浮现出跟大树长相差不多的男孩子一脸怀春的模样来。

    还真是哪个少年不怀春!

    我笑着摇了摇头,又继续翻了一页。

    这一页上,是用蓝色的圆珠笔画的一个少女像,少女明亮的双眼,略带娇羞的笑,看起来是那么勾人心魄。只是……为何我觉得这个少女那么眼熟呢?

    连着翻了两页,上面依旧是用蓝色圆珠笔画的少女像,只是不同与之前那娇羞的笑,后面两张的少女都是板着一张脸,可偏偏这样的表情,给人一种冰山美人的感觉。

    看着这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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