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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河父海母-第3部分

小说: 河父海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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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摸着。
  兆富突然变得手足无措,只下意识地将软软的身体紧紧抱住,把嘴贴在女人的颏下,鼻孔里嗅到的清香使他全身几乎失去了知觉。
  恍惚中,一团奇异的亮光从窝棚口飘进来,把眼前照得如月光般明亮。兆富惊恐得猛抬起头!
  PS:邓吉昌有了惊奇的发现:在他们之前,方圆几百里的这处荒原没有任何人类的痕迹,两边环抱的大海,一条泛着黄沙的河流,让他产生了一些莫名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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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父海母4(1)
“别怕,孩子,那是萤火虫。”女人的声音仿佛从隔世传来,既娓娓动听,又亲切可人。在奇异的萤火虫照下,女人的整个轮廊尽收兆富的眼底:瞎嫂就那么平静地躺着,整个身子粉粉白白一尘不染,两|乳将贴身小褂支得挺挺的。
  在瞎嫂的暗示下,兆富第一次饱饮了男女之欢。
  当风平浪静时,躺卧于女人身边,兆富鼻孔里全是花粉的清香。这时,那团光亮飘出了窝棚。
  瞎嫂的手轻轻地拍打他的背部,如哄婴儿入睡。直到女人往窝棚外推他,他才如梦方醒,慌忙穿好衣裤,在女人额头上狠劲地亲一下。
  当他恋恋不舍地钻出窝棚,绕个大圈走到家门口时,父亲正送常三和瘸哥出屋。瘸哥显然喝了不少酒,嘴里边哼着小曲边走向自己的窝棚。
  邓吉昌的发现
  邓吉昌是个喜欢探究本源的人,他对事物本质的把握不是凭借想象力而是靠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执着。两年时间里,他已用一双脚踏遍了荒原的每一寸土地。
  在瘸哥瞎嫂成为第四户荒原主人的时候,他已摸清了荒原的大体轮廓:它依河傍海,在自己一家到来之前绝无人烟,甚至没有人类留下的哪怕一丝痕迹。这一发现远并没有满足他的好奇心,一连串大大的问号搅得他心神不宁:
  方圆几百里的荒原一直无人居住,还是很久以前有人住过?


  万物有根,它是怎么来的?偌大土地为何平整得无沟无壕?
  它和两边环抱的大海有什么关系?
  和那条泛着黄沙的大河有无关系?
  一家人是北渡黄河来到此地的,他曾顺着小河沟南行到黄河边,再沿河东行,想看一看黄河怎样入海。但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
  逼进黄河入海口,一片无尽的沼泽挡住了去路,他捧饮红荆条丛洼中的浊水,既不象海水的苦咸,也不似黄河水的甘甜,显然是海河的混合水。
  这里,植物只有那一簇簇的红荆条,活物只有天空中飞翔的海鸟。
  起初,他曾想踏着沼泽前行,但没走出多远,一只脚便踩着一滩软泥,一下陷到膝部。
  他仰下身体,捺着平放的锨把才一点点把腿拔出。
  他绕着沼泽地在数十里的河、海之间走了三趟,结果一无所获。
  但从此以后,每年农闲后闯荡于河海之间成了他给自己规定的任务。
  荒原的第一具尸体
  就在邓吉昌第三次外出探寻头脑中那一大堆问题返家时,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常三家死人了。
  死的是常三家的大儿子雷。
  雷是随常三跑到离家十里外的地方打猎时被常三的猎枪打死的。当时背着几只野兔的雷筋疲力尽躺在一片草丛里睡了过去,常三却自顾寻找他的目标。
  一只黄毛狐突然从一片榆树林里跑出,常三端枪追去。在站好一个角度举枪勾动扳机时,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枪口正对准自己在草丛中睡过去的儿子。
  枪响后,再没看到黄毛狐,却听到了雷的一声惨叫。他忽然想起什么跑过去时,却见儿子头上满是铁沙粒打进去的血窟窿,满脸是血,雷没讲一句话便闭上了双眼。
  常三抱着儿子失声痛哭。他脱下衣服,边哭边把儿子包裹好,抱回家里。荒原上的另一户人家的主人王来顺听到这个消息后唯一说出来的两个字竟是“报应”。
  王、常两家积怨,邓吉昌和刘氏早已看在眼里。他们积怨的原因是常三手中的那支猎枪。小个子王来顺是携儿带女继邓家之后荒原落户的第二户人家。
  与邓家相邻搭建起地屋子不久,他便向邓吉昌说了关于白尾红狐救了他一家人的奇遇。“动物都是有灵性的”这是王来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白尾红狐初现
  拥有上百亩良田的王来顺为躲避翻身的村里穷人的打击报复背井离乡的,为找一处不被侵扰的安静之地闯入荒原。
  一家人在杂草丛生、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动物惊跳中前行,几天后,王来顺一直担心着的事发生了:
   
河父海母4(2)
在随身携带的水喝光后,没找到一滴水。一家人满地寻找着刚刚化冻的隔年野果,捡食着,不为充饥,只为其身上仅存的一点水分。
  当一家四口都肚子胀鼓但干渴难耐,舌头划得口腔和嘴唇沙沙作响,生命力在枯竭时,王来顺恐惧地意识到:如果找不到水,一家人不仅不能在此安居,也再走不出荒原了。一家人无力地依偎在一起,无可奈何地等待死神的光顾。
  白尾红狐正是这时候出现的,它轻盈的身体如同一带一束跳跃的火焰。它向一家人挥挥前爪,然后示意他们站起身来。王来顺立刻心领神会,招呼起妻女,紧跟在那束跳动的火焰之后。
  火焰忽然从视野中消失的时候,一家人看到了榆树林和邓家的茅草地屋子以及救命的混浊河沟。王来顺将白尾红狐奉若神明,不仅如此,连荒原上的哪怕一鸟一虫都倍加爱惜。
  此后王来顺走路时总低着头看着脚下,唯恐踩死蝼蛄、蚂蚱或是蚂蚁。天长日久,他养成了低头走路的习惯,五十岁时腰身已成拉满的弓形。
  这段奇遇,也使得王来顺与不久扛着猎枪闯入荒原的新邻居常三一见如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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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背猎枪的常三第一次与向王来顺打招时,王来顺理都没理转身低头走开了。王来顺第二次遇到常三时,常三身后的儿子雷背着五六只野兔,有一只还没死,睁着可怜巴巴的大眼睛。这一次,王来顺两眼死死盯着常三肩上的那杆猎枪,恨恨地骂道,“枪会走火的!”。
  常三后来才从邓吉昌那里得知了王来顺仇视自己的原因。
  邓吉昌劝他把猎枪收起来以化解两家的积怨,常三坚定地摇摇头,“这是俺一家人的性命啊,有它就有老婆孩子的吃食。”
  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携儿带女来到荒原上的第二年,这支枪便要了儿子的命。
  雷是荒原上第一个死去的人。尸体被埋在一片芦草地里。邓吉昌从黄河入海口回家时,雷的坟刚刚垒好。
  神秘的瞎女人
  兆富得知雷死消息的一刹,他首先想到的是瞎嫂前天晚上的话。
  兆富和瞎女人间的畸形恋情除了缘份以外再难以解释。包括第一次在内,他们不象是初识而更象邂逅的老情人,没有任何的陌生感和尴尬,甚至没有任何的负罪和负疚感。
  兆富寻找着一切瘸哥不在家的时间,而瞎女人一直在充满渴望地等他。
  他们之间很快从寻求男女之欢中走了出来,更多的是做一些孩子般的游戏。
  令兆富难以置信的是瞎女人准确无误的占卜本事。占卜时,她纤纤玉指互相掐来掐去,就象孩子在做算术题。对邓家的历史,瞎女人象讲故事一样讲给兆富听,好象在讲述自己家的事一样准确而熟悉。有些事兆富听说和亲历过,有些却闻所未闻,但兆富确信瞎女人的话全都准确无误。“这下可好了,明天、明年和任何时候的事我都可以事先就知道了。”兆富把头靠在瞎女人的胸前,孩子气地说。“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说的,否则我会遭报应。”瞎嫂回答说。
  在两人分手时,瞎嫂说:荒原上要死人了。
  事隔两天,雷便死于常三的猎枪下。
  很快发现瞎女人奇异之处的还有刘氏。有一次,瘸哥的裤子在干活时撕了一大道口子,刘氏想帮着缝缝,她走近两个年轻人的地屋子时,正见瞎嫂在穿针。
  瞎嫂伸出双手,点一下便将线穿进针眼,又拿出瘸哥被撕破的裤子,边飞针走线边跟刘氏拉家常,只一会儿功夫就将裤缝好,针脚细密匀称,令刘氏惊叹不已。
  常三亲手打死大儿子雷半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无数只飞鸟在邓家“地屋子”周围飞舞,一家人费了半天劲,才在争论中认定是一群野鸽。
  就在这天夜里,邓家一下子添了两口人。
  PS:荒原上出生的婴儿揭开了新的一页。有生必有死,谁会在第一个死去?荒原中那神秘的力量已经开始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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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父海母5(1)
荒原上初生的婴儿
  邓吉昌夫妇和孩子们在野鸽翼翅的呼打和咕咕叫声中刚刚睡下,大儿媳秋兰突然发出一声惊叫。
  刘氏马上意识到自己要添孙子了,忙穿好衣服,将男人和孩子们赶出地屋子,拖着笨重的身子过来接生。
  孩子这时已露出头和半个肩膀。生产很顺利,秋兰生下一个胖小子。刘氏帮儿媳将孩子包好,吩咐兆喜倒红糖水。而恰在这时,她感觉一股液体从下身流出,登时湿透了裤子。
  一家人一夜未睡,地屋子里传出的两个婴儿的哭闹声在整个荒原上回荡。
  母亲和嫂子同时生孩子的事,使兆富仿佛一下子读懂了世间万物的繁衍之道。
  他想起刚进荒原不久父母和兄嫂时常双双离开地屋子和回来时不自然的表情,特别是嫂子背后沾染满野瓜汁的尴尬之态。
  那时,他为男女间的神秘所困惑并为探明这神秘的冲动和渴望倍受折磨。也正是在那时,他开始独自一人时细心地观察禽兽鸟虫的交欢,变得越来越沉默而孤僻。
  但他尚没能把这种异性茭欢与物种繁衍联系起来,直到小妹妹和侄子的出生,这一切才变得明朗而实在。
  就在他弄懂这一切的当口,却又为另一件事而大惑不解,那就是瞎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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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女人那里,他彻底揭开了男女之间那层神秘的雾纱,也倍偿了男女之欢。他想道:瞎嫂已与瘸哥结婚至少三年,可她身条仍是那样苗条,与他见过的未婚女人无异。这一发现更加重了瞎嫂身上的神秘光环。
  以致有一次,与女人交欢后,他嗅着那醉人的花粉清香,忍不住把心中的困惑一古脑地端了出来。
  瞎嫂静静地听完,用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前额,喃喃地说,“瞎嫂命中无育,不能生养的。”这一回答并未解开他心中的疑团,来年夏天在自家高梁地里干活时,他问母亲,“也有不生娃的女人吗?”
  刘氏疼爱地望着已长大成|人的兆富,指指一棵高梁“孤米”对儿子说:“你不见也有不结粮食的高梁吗?人物一理呀。”
  兆富下意识地将“孤米,”抓在手中:本该长满颗粒的头上,仅有粘手的黑沫,这才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第一次闹鬼
  四户人家即将迎来他们入主荒原的第二个秋收时,埋葬雷的土坟出现了种种让人恐惧的怪异。
  先是众人在夜晚点上蒿草驱赶蚊虫围坐说话时,看到土坟周围有火光跳跃,顽皮的孩子们再不敢离开大人半步,他们对那跳跃的火光有种前所未有的恐惧。
  不久后瘸哥奇异的遭遇使荒原主人们才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远离两年多的对鬼魂的恐惧又出现了。
  那天晚上瘸哥在邓家喝下半斤多酒,摇晃着身子一跛一跛地回家。因为醉酒辨不清方向,却朝着与自己家相反的方向──那座孤坟所在的芦草地走去。
  走不多远,分明看到一条光亮的小路,这小路无半根杂草,悠长而幽静。瘸哥自进荒原以来还没见过如此平静光洁的小路,小路的不远处似乎就是自家的地屋子,但看起来有些虚无渺茫。
  瘸哥就这么一直晃着身子一跛一跛地朝前走,却总也走不到尽头。不知走了多长时间,感觉累了,便在一个土堆前的枯草上倒下来,心想:还是睡一觉再走吧。刚睡下不久,瘸哥忽然听到雷的呼唤声。雷就站在离他不远处,穿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裤,笑着说瘸哥你喝醉了,我给你弄点茶解解酒。
  瘸哥根本没意识到雷已死,就象平常一样对他说,最好再弄点兔肉来。雷端来一碗茶,又端来一大盘兔肉,对瘸哥说,咱就一起吃吧。
  两人面对面坐着,边吃兔肉边叙话。直到天亮时,瘸哥才完全清醒过来,他惊恐地发现,自己竟然斜身躺在雷的坟边。先是感觉腹中难受得要命,嘴里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的,用手抠,见满嘴泥土。
  他一时大吐不止,吐出来的,竟全是泥水。抬眼望时,太阳已露出半边脸,在雷的坟的四周,昨晚被自己踩出了一条圆圆的小路。
  
河父海母5(2)
瘸哥的奇遇很快被荒原上的每一个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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