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十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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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成绩也还是比较鼓舞人心的:语文119,数学125,外语122,总分是482,我比较满意的是语文,这个成绩相当之高,后来我才知道那年南中的语文最高分也是如此。总算报了当年的三分半之仇,这个成绩大概也可以让曹老师感到欣慰了吧。
她的成绩也不能算差,尽管比我低了40多分,但一本还是没有问题的,何况我和她都是当年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就凭这,每人的高考成绩都可以加10分。只是她的工商管理专业的希望破灭了,基本上是只能进上大的第二个志愿——计算机科学系。
说实话个人认为这个专业不适合女生,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虽然当时的计算机行业非常红火,毕业生的薪资也相对较高。但这样一个吃青春饭的行业,哪是适合女孩子的行业呢?
“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当年让我报考幼师,一定比现在要好得多。”,她现在如是说,确实,以她对小孩子的热爱和孩子般的性格,无疑和小孩子打交道的行业会更适合她,若不是大学里那次失之交臂,她可能已经在电视台主持少儿节目了。机缘巧合,谁都无法更改,无法预知。
就这样,我和她一个进入了上大的通信学院,而她则进入了上大的计算机学院,我们分属两个校区,我在嘉定校区(原上海科大),而她在延长校区(原上海工大),生生把我们分隔开来。
而我呢,又被事先内定为通信系3班的班长(我们学院那届一共招了10个班,其中通信系7个班,信息系3个班),要提前几天赶到校区,和导生(所谓导生,就是指高年级的大学生,辅导我们今后的生活、学习,使我们能尽快进入大学生的角色)一起迎接新生。
眼见要天各一方,我自然得利用有限的时间,和她确立正式关系,我还是不放心,毕竟这脆弱的关系刚建立,还经不起风雨,我得赶紧加固一下。所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立誓言、表忠心,时不时配上几首动人的情歌,一时把她唬得死心塌地的,大有“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架势。
真没想到原来自己那么能侃,并不象自己原先认为的那么笨嘴拙舌,大概是“急中生智”吧,狗急了还跳墙呢,何况我一个大老爷们乎?
第三十五章
既然讲到了大学时代,这是一个令我难忘的时代。要讲到这个时代,那就必须将到我的大学恋曲的一些见证人,他们就是我的室友和她的室友,我在这里要感谢他们对我们的帮助,在正式写恋曲之前必须把他们一一交代清楚。
先说说我的那些室友吧,她的那些室友留到后面再慢慢细讲。说到室友就得先说寝室的安排,我们当时住的仍是科大的老宿舍,房间摆这一上一下一共三副上下铺,进门左手是一溜5个书桌,紧挨着书桌靠窗左面的是一副上下铺,窗下是一个大书桌,那是我的专用,窗和门正对,窗的右边是两个上下铺紧靠着墙,房间的正中是一条约1米多宽的走道。大门后面是从上至下的一排6个放被子用的柜子。
介绍完房间,我们开始介绍房间里的人,就从我的上铺开始,我的上铺是一位叫林的。林是一位个子超过1。85米的前高中排球队员,虽然个子大,但人却并非那么敦实,性格又有些内向和拘谨,他以前常说的就是他碰到女孩子说话会害羞(不知现在他的那个女友是他怎么搞到手的)。他的个子高大估计多半来自于遗传,拥有北方天津血统的林在人前一站颇有些玉树临风的感觉,在大学里学院排球赛中他小小地录了那么一手,惹得很多女孩子为之欢呼哦。
林什么都好,就有两点不好。一是睡觉爱打呼噜,这可苦了我这个经常晚睡的人,好多次忍受不了他的呼噜声而踢他的床板,而最可怜的是和他头对头的上铺——荣,据他自己说,一开始他还非常不习惯,老是失眠,后来却发展到林不打呼噜他就睡不着的地步了。
林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懒惰,那时很多人都象林一样,平时上课不怎么专心,作业抄抄完事,但到了考试人家可都拼了命,可林呢,却开始唉声叹气起来,横竖自己是过不了了,看不懂也不想请教别人,一边大吐苦水说要不及格,一边却不充分利用最后的时间好好复习。
结果是他的一年第一门高数考完,他就象死猪一样躺倒在我的床上两眼发直,口里直说自己肯定被关了,结果这次他还感觉得挺准,来了个处女关。搞得后来损失了好几千的奖学金,不过这倒好,自打那以后,他学乖了很多,再也没有被关过了,可惜是已失了“处子”之身了。
既然提到了荣,那就来说说他吧,他也是一个高个,高度基本和林持平,只是要比林瘦多了,基本就是搓衣板那种,大概和我当年差不多吧。虽然他吃的很多,他说自己是“巨食症”,大三大四那会儿,晚上送完女朋友回来总是大喊“肚子饿”,象只老鼠那样寻觅我们其他几个人的食物。
荣这小子脑子猴精猴精的,就冲他能把我们班的班花搞到手,这手就叫绝!我们当时的班级一共30个人,女生才6个,刚好一寝室,全年级的女生也不过60个左右,而我们的班花在年级里那也是可以排的上号的,而且还是班里的团支部书记呢,居然就叫荣这个平时油嘴滑舌的小子给泡了,大伙都羡慕得眼红。
其实荣不仅身高有优势,而且弹跳也好,这在打篮球的时候,非常有用,尤其是抢篮板球,我们当时都叫他“×德曼”(罗德曼是NBA的篮板王,这里的“×”是荣的姓)。其实刚进来那会儿林和荣都不会玩篮球,后来都主要是靠我们这帮三角毛弟兄你一把我一把教的,后来凭他们两个的高度还成了“双塔”了,分组的时候不他们分开还真就赢不了了。
荣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浆糊(浆糊就是形容这个人没脑子,办事老是稀里糊涂)!绝对的浆糊!这里仅举一例说明,有一次他晚回来,我们都睡下了,他也不好意思开灯吵醒我们,洗洗就睡了。第二天我头一个起来,愣是找不到自己的洗脸毛巾了,后来才发现被他当成脚布用了,我靠!这都会搞错。
荣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说梦话,甚至于有一次突然坐起来不知捣鼓了一句什么又躺下睡了,幸亏他在上铺,无法下来,否则弄个下铺,半夜梦游起来,我们这帮人不得吓死几个啊。
睡在荣下铺是彬,一个有点微胖,不太爱运动,却非常执着的一个人。说他不爱运动,那时因为我们其余5个经常一起打球切磋,而每每叫他,他总是没什么兴趣,这大概和他篮球玩得差有关。
但是他却非常爱好计算机编程,自从96年那会儿他配了台奔腾166(那时可是最先进的机子了,要一万多,当时我们其他的人那叫一个馋啊!)后,他先是迷上了电脑游戏,后来就执着地爱上了编程,对C语言那叫热衷(真不好意思,本人一看到C就头疼,虽然自己也曾苦啃了一段时间的C,但它就像和我有仇似的,我每想深入一步都得付出巨大的努力,直到实在坚持不了只好放弃了。但是后来遇到单片机和汇编语言却无比热爱,一下子钻进去了,不可自拔,大概这就像每个人都有他自身爱好一样吧),当时寝室熄灯后,大多数时候就我和他两个还在挑灯看书,我看教科书,而他看编程书。
现在我已不搞单片机和汇编了,而他还在计算机编程的海洋里遨游,这也难怪,他不仅执着而且还确实是聪明,不是荣的那种小聪明,理解能力比我强,这点咱必须承认。据说不久就要开一家自己的公司了,这里倒是要提前祝贺一下他了,为他的执着致敬!
彬的另一个特点和荣一样,也是我们寝室的一大浆糊,经常用错洗脸、洗脚盆,搞得上下不分,东西也是乱七八糟地,不是找不到这个就是丢了那个,直到大扫除的时候那玩意又冒出来了。有几次用洗衣粉泡了衣服却忘了洗,放在公用的水龙头那里就是一两周,直到有一天室友回来说不知那个傻瓜衣服泡了这么长时间,他才想起来这衣服是他泡的。
第三十六章
和我这张床隔着一条走道的是另外两位室友,下铺的锋和上铺的强强。锋是个家在上海农村的农家子弟,中等个,皮肤有些黑,显得敦实而健康,人也老实厚道而且比较有血性。
我的上铺林就常被他骂,说林说话细声细气地,没有血性,娘娘腔。锋是个游戏迷,大一那会儿,他带了一个PS到寝室(刚进来那会儿,我们一人凑了一百块买了个二手的电视机,还是进口货呢,后来的四年中它一直陪伴着我们),PS上最经典的莫过于足球游戏了,那时简直玩了个天昏地暗,所以林的高数“处女关”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锋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收藏经典的电影片子,那时VCD还是刚流行不久,我那时候收藏了发哥的经典影片《英雄本色》一整套,清晰度也非常高,那时的出借率高得出奇,往往还没还到我手中,就被另一个小子预定了。最后不知被哪个班的小子借走后就再也没还回来,让我心疼了好一阵。
还有一部就是我认为的最最最最经典的《希茜公主》三部曲,至今还在看呢,罗密施奈德可是我心中的偶像啊。
那时锋搜罗的外国片和港片那叫一个多,以前我所认识的众多电影演员简直少得可怜,尤其是国外的。直到后来在他们的长期熏陶下,我终于也能辨认出谁是布鲁斯威利,哪个叫汤姆汉克斯。
锋对于文学也特别感兴趣,什么古代诗词啊,现在文学啊,古今中外,他都有兴趣,还经常玩《南方周末》的填格子游戏,就是现在地铁上的《I时代报》的那种游戏,玩这东西需要有广博的知识底蕴的,那时候我也和他玩过几次,我兴趣不大,他倒是乐此不疲。
锋的上铺是一位叫强强的,个子不高,是新疆知青的后代,报到那天他的家人说他身体不好,还要我多多关照呢。其实后来才知道,这小子身体壮着呢,只是那几天有些小毛小病。
强强身高1。7米出头一点,特别地讲究仪表仪容,每次上课前都要在镜子前梳上5分钟的头发,然后把皮鞋擦得锃亮锃亮的,再把金丝边眼镜擦干净,整理好衣服,右手胳肢窝夹上课本,迈着四方步去教室,一副领导人的派头。
强强的与众不同还在于他写字吃饭用的是右手,而打球用的确实左手,据说他以前是个左撇子,后来愣是被父母打过来的。唉!真是悲哀,中国父母的教育实在是。。。。无语!
他打球用左手也有他的优势,我们都是右撇子,而他和我们相反,所以运球、投篮什么的都比较难防一点,他打球比较独,喜欢埋头运球,左突右闯,等到实在不能前进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好几个对方球员包夹了,此时传球也困难了。
要说我们寝室睡觉最晚的大概就属前面提到的彬和强强了,而睡懒觉会传染,那时候有好几次,我一早去教室了,上完第一节可才发现他们一个个溜进来,偷偷坐在最后几排,回去一问才知道,原来我走得早,他们想再眯一会儿,也没人提醒,眯着眯着就过了点了,不过这仅限于冬天天冷的时候。
强强最强的地方在于他的半只耳,这里不是说他只有半只耳朵,而是他这个人往往在别人谈话的时候专注于做自己的事,忽然听到几个感兴趣的词,就跳出来说几句,结果是驴唇不对马嘴,让人捧腹,一来二去,我们都说强强给我们寝室带来了欢乐。
记得有那么一天的午后,下午没课,大家都在休息,强强塞着耳塞在听他的张信哲呢,这时候隔壁寝室有同学来借东西,刚进门,强强冷不丁冒出一句:“你小子,看你横,往哪跑,打死你!打死你!”,把那同学吓得赶紧逃了回去,原来强强正躺在帐子里和一只蚊子在进行你死我活的战斗,面对着窗户,嘴里念念有词,那小子来得也可真是时候。
最后来说说我自己吧,我这个人呢,也有点怪,一开始和他们不融洽,我往往是一个人活动,而他们则多半是5个人一起集体活动,我刚进入大学,又是班长,又是寝室楼学生的头(当然这都是学校制定的),还是校园社区学管会的一员,所以特别忙,除了学习就是忙杂七杂八的事,这种情况大概持续了有一个多学期。
可能一开始独来独往惯了,忽视了和他们几个小子的沟通,我还常常以班长身份传达上头的最高指示,有时候又是“强制执行”,所以他们一开始对我也挺记仇的,最严重的是在入大学军训的那段时间,有一次晚上他们竟然串通一气,趁我出去倒洗脚水的时候把我关在门外,害的我敲了半天的门,最终还是彬给我开的门。
还有一次把我的手表和闹钟整整拨快了一个小时,害得我早早起来发现校园里人怎么这么少,去食堂一看也还没开门呢,这才知道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