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枢-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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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筋和神灵的骨骸,阿蒙的包袱里都有,所以他特别感兴趣,一开始还小心翼翼不敢用侦测神术去一探究竟,唯恐这么做会暴露了人群中的自己。但车队经过城门时,阿蒙感应到无数道法力波动,从各个方向杂乱的传来。
有些来自于迎接吉尔伽美什的王国卫队中,有些来自于城墙上,有些就来自于夹道欢迎的民众队伍里。阿蒙并没有发现道旁的人群中有谁拿着法杖做神术师的打扮,看来今天有不少神术师都乔装迎出了城外。
传说中神灵的骨骸谁能不好奇呢?就连那守护城墙的神术大阵都被人有意发动了,一定是正在主持神术阵的那位大神术师,也借助大阵强大的侦测能力,仔细研究与分析通过城门的蛇牙与蛇筋。
吉尔伽美什既然将它们放在第一辆马车上,毫不遮掩的首先进入王都,就是要让大家看的,以证明此事无虚,增添自己与恩启都的功业威望,看上去既张扬骄傲到了极点,又坦率潇洒到了极点!
人群中还有很多女人,她们倒对蛇筋和獠牙不感兴趣,只是挥舞着各色头巾向着吉尔伽美什尖叫:“亲爱的吉尔,伟大的英雄,我崇拜你……你们快看呐,他对我笑了,还点头招手了,是伟大的吉尔冲我在招手!”这么叫喊着的姑娘们一脸幸福的要晕过去的样子,而吉尔却仍然是带着谦逊而又高贵的笑容,向着所有人连连招手示意。
阿蒙可不像那些花痴的姑娘,他趁着不会被人发现的机会,也展开侦测神术仔细感应洪巴巴的蛇筋和长牙。那些獠牙与他皮兜里的骨头不一样,侦测神术完全可以感应的很清晰,上面带着一种可怕的恐怖气息。就在阿蒙凝神感应它们的同时,如万千头野牛齐声嘶吼的咆哮声在脑海深处响起,带着巨大的冲击与震撼。
阿蒙曾在恩启都斩杀洪巴巴的那天夜里听过这种声音,如果不是他的心念坚定精深,恐怕神术的冥想状态都要被打断。他已经判断出这些獠牙可以成为制作最上等法杖的材料,也可以打造珍贵难得的神术器物。但它们与奥西里斯的肋骨不一样,自己兜里的那根骨头,要么是真正的神灵骨骸,要么已经过了神奇的加工。
伊西丝神殿的圣物“冥神的肋骨”只有这么一根,而那些獠牙已经是举世难寻的宝物了。阿蒙还有另一种感觉,如果将这些獠牙直接当做武器使用,可以带着似“咆哮冲击”一类精神攻击神术的效果,再经过工匠大师的加工之后,这种武器会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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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048、魔鬼在人间()
那些蛇筋,阿蒙竟然感应到有类似幽蓝水心的性质,它们当然不能作为神石使用,但若加工成长鞭或弓弦一类的武器,却能够极大的辅助水元素神术的威力,如果是用在战船上,其威力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阿蒙打算回去之后好好研究手里的蛇筋,也许可以用它制作成自己所加工的第一件神术器物。他又想起那天在幼底河斩杀的那条怪蛇,一定还有四只獠牙被冻在冰块里炸入水中,可惜他当时没有发现。那条怪蛇的蛇筋与獠牙虽然远不能与恩启都的战利品相比,但也是非常珍贵难得的神术器物材料了。
吉尔伽美什这份向举国炫耀的大礼,送的真是珍贵无比!就在阿蒙这么想的时候,车队已经通过了城门,他也混在欢呼的人群中赶紧进入了巴伦王都。
游行的队伍穿过巴伦城,来到城市中心的广场上,这个大广场能容纳数十万人,就在宏伟的马尔都克主神殿门前,与王宫遥遥相对,它的左侧是巴伦王国神术学院,右侧是英雄荣耀纪念堂。纪念堂内供奉着王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各位英雄,不出意外的话,吉尔伽美什与恩启都的名字在他们去世后,也会被铭刻与供奉在那里。
民众都聚集在广场的一侧,神殿的长阶下有一条半圆形的警戒线挡住了大家,巴伦国王汉莫拉比二世率领群臣在这里亲自迎接吉尔伽美什的到来。
一位城主自然不够资格让国王亲迎,但吉尔伽美什斩杀洪巴巴的功业让举国瞩目,这也是他应得的荣耀,毕竟洪巴巴的獠牙与蛇筋走在车队的最前面,汉莫拉比二世也趁此机会以示恩宠。消息早就传开了,附近各城邦的城主也赶到王都看热闹,站在国王身后看着吉尔伽美什的神色都很复杂。
神色同样复杂的还有一群王室贵族,大家都知道吉尔伽美什是小茜公主的未婚夫,也清楚巴伦王国未来很可能会面临的王位之争,有人在心中嘀咕吉尔伽美什此举的深意,还有人在考虑究竟要站在哪一边?而吉尔伽美什的笑容灿烂而坦然,他也清楚王国里有流言,说他娶了小茜公主之后可能会篡夺巴伦的王位。
吉尔伽美什此举的目的,一方面是表达对王国以及神灵的忠诚。他杀了洪巴巴却将蛇筋与獠牙敬献给马尔都克神殿,很显然是在向神灵宣告,洪巴巴违反了马尔都克与恩里尔之间的约定,如果恩里尔有什么话想说,应该去找马尔都克。另一方面也是一种警告,他连幼底河守护神灵尚不畏惧,自然也不会惧怕任何人的诽谤与威胁。
他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到王都来了,接受万民的欢呼与国王的亲自迎接,对王国内的风言风语毫不在乎,这位城邦英雄骨子里高傲到了极点!他的卫队长、大陆第一武士恩启都并没有随行来到巴伦城,他也只带了简单的仪仗,也没有让城邦的军队以护送的名义跟随,这让很多人又莫名松了一口气。
阿蒙混在人群中看热闹,他关心的倒不是恩启都,本以为尹南娜也会随着吉尔伽美什一同入城,结果却没看见,在神殿前王室的欢迎队伍中也没有发现尹南娜的身影。当吉尔伽美什在国王与王国大祭司陪同下进入神殿、广场的气氛达到高潮的时候,阿蒙悄悄离去找梅丹佐了。
今天的巴伦城几乎万民空巷,阿蒙一路穿街过巷,找看守店铺的那些无精打采的伙计问路,终于来到了梅丹佐的家门前。这是座百年老宅了,近年又翻新重建过,显得还算漂亮宽敞。很久之前,这一片街区应该是贵族的聚居地,但在老国王汉莫拉比一世扩建王城、修建了更宏伟的主神殿之后,王公大人们如今大多住在南城,东城这一带基本上是新兴的平民富商聚居地。
附近有很多商铺与客栈,平常的时候这一带应该繁华而喧闹,今天倒是挺安静的。梅丹佐虽然家道败落也失去了贵族的身份,但日常生活的排场还在,住在祖宅里,雇佣了门房、马夫、使唤的仆人与婢女。维持这样的排场必然花费不少,难怪他会私下倒卖珍贵的精铁与马革钢赚钱。
阿蒙来的很不巧,门房告诉他,家主梅丹佐几个月前就已经出门了,到现在还没回来,而主母也不在家,今天去神殿前的广场看热闹去了。这让阿蒙有些意外和失望,千里迢迢而来却扑了个空,但想一想也正常,梅丹佐上次离开野人落部已经过去快两年了,他很可能又去了林克那里。
既然来了也不好转身就走,梅丹佐不在,见他的妻子一面打声招呼也好,如果家里有什么困难的话,还可以帮着解决一下,反正阿蒙有的是钱和时间。他就在府宅的门厅里等着,一直等到天快黑的时候,梅丹佐的妻子米雅莉才带着女仆回家,听说有朋友来拜访梅丹佐,也来到侧厅相见。
阿蒙见到米雅莉的时候微微吃了一惊,他居然有印象!在城门外的时候,他在欢呼的人群中看见了米雅莉和她的女仆,当时她也挥舞着头巾向吉尔伽美什尖叫。阿蒙本以为这人是谁家的大姑娘,没想到却是梅丹佐的妻子。
米雅莉看见阿蒙穿着半旧的粗麻布衣服、布鞋上沾满了泥土,旁边还放着一根树枝状的粗糙手杖,她的眉头就微微一皱,尽量保持着礼貌,客气的询问阿蒙的来意。阿蒙取出了一枚金色的牌子放在桌上道:“我叫阿蒙,曾经对梅丹佐说过我会来到这里拜访,他一定对你提到过我吧?这是我的信物,不知你是否认识?”
米雅莉一看见牌子就认出来了,梅丹佐临走前曾叮嘱过她,假如有一个人来到这里拿出这块牌子,一定要给予最好的接待。此人手中的信物不仅是他们家族的恩人所留,而且他本人也是梅丹佐最尊敬的老师。
当她见到阿蒙拿出这块牌子时,心里却十分疑惑甚至有些恼怒,来者分明是一位低贱的外乡人,而且很年轻。她怎么会愿意将这样一位陌生男子留在家中给予最好的款待呢?梅丹佐家祖上的恩人早就死了,来了这么一位少年拿着牌子,与她又有什么关系?看阿蒙的样子显然也不可能是梅丹佐的老师!
梅丹佐上次回到家,一年多都闭门不出不务正业,这一次好不容易又说去做生意,却又一连好几个月没有消息,将她一个人晾在家里,剩的钱已经不多了。现在梅丹佐本人没回家,却来了这样一位莫明其妙的“债主”,怎能不让人生气?
想到这里,米雅莉尽量客气但是很冷淡的答道:“先生,真的很抱歉!我不太认识这块牌子也不认识您,梅丹佐不在家,我不敢收留一位陌生男人,让街坊邻居说闲话。他是两个半月前出门的,说最多三个月就会回来,算算日子也快了。你可以过几天再来吗?等梅丹佐回家了,一定会给您最热情的款待。”
说完这番话她就请门房送客,连一顿饭都没留阿蒙吃!
阿蒙碰了个软钉子吃了闭门羹,假如是他刚走出深山时一定会很错愕。但走过这漫长的旅途,一路见识了人情冷暖,他也能明白是为什么,何必跟一个女人计较呢?丈夫很长时间不在家,一个衣着简陋的陌生男人上门要求款待,谁都不会高兴的。
他对米雅莉说:“我就住在附近的客栈里,等梅丹佐回家之后,会再来拜访的。”出门的时候,看见自己脚上那双显得很破旧的布鞋还有鞋上沾的泥土,阿蒙也露出了一丝苦笑。
米雅莉将阿蒙拒之门外,没有按照丈夫的叮嘱给予最好的款待,毕竟有点心虚,派女仆弗莎悄悄跟在后面看阿蒙会住在哪里,并且在心里盘算好了对丈夫的说辞。阿蒙当然知道米雅莉的女仆悄悄跟着自己,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他来到附近的客栈,要了最好的带门厅的房间,每天的房钱就要两个银币!——女仆的回报让米雅莉吃了一惊。
阿蒙这么做倒不是完全为了享受或炫耀,他走过各个城邦,已经明白住的地方越好,平时的麻烦就越少。假如住在那种最便宜的大客栈里,很多人睡草铺挤一间屋子,哪怕街坊邻居遭贼丢了什么东西,首先受到盘查的就是那种地方。
另一方面阿蒙还要每夜练习神术冥想,需要一个安静不受打扰的环境,这巴伦王城内可找不到偏僻的山野,只能找客栈里最贵的房间了,就连伙计未经通报也不会突然来打扰,倒也免了不少麻烦。
第二天阿蒙走出客栈,到附近的成衣店里去买衣服,经过长途跋涉,他原先那套麻布衣早就破旧不能穿了,在苏美尔镇新买的两套也旧了。况且天气渐渐变冷已到初冬,再穿单薄的衣服走在街上很不合适,就算他不怕冷,也不能显得太刺眼。
他在成衣店里买了两双舒适的皮底软靴,就是梅丹佐长途登山时所穿的那种,既结实好看又很耐用,还有两套轻裘外衣。王国的法令,平民着装不能有逾矩的花色绣饰,但野兽皮毛上那漂亮的花纹是天然的,并不算违令,所以各色皮裘是身份并不高贵的富商们最喜欢的,售价也很昂贵。
阿蒙在野人部落里穿兽皮衣服习惯了,这么一打扮,倒也很像一位大富商家的少爷出来游玩、到王都来见见世面。阿蒙刚买完衣服换上,却恰好碰见米雅莉的侍女弗莎来取主母一个月前订作的冬衣。
店铺老板很不满意的说道:“这两套裘衣价值三十枚银币,你却不付现钱要赊着,我的买卖也需要本钱,怎么能拖欠的起?”
弗莎赶紧解释道:“我家主人过几天就回来了,到时候一定连本带利全部还上,你就先让我把衣服取走吧,否则主母会骂我的。”
店铺老板沉着脸道:“你家主母骂你,与我有什么关系?既然你家主人过几天就能回来,你就过几天再来取好了!都像你这样,我的生意还做不做了?”
阿蒙看见了这一幕,心中暗道梅丹佐挣钱不容易,而他家女人花钱可够大方的,这两套衣服比他刚才买的还贵!但他也不能眼看着梅丹佐的妻子拿不到新添置的冬衣,上前取出两枚金币递给弗莎道:“你不是梅丹佐家的女仆吗?这钱我先帮他付了,等梅丹佐回来让他来拜访我。他知道我是谁,你也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