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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中国官场学-第28部分

小说: 中国官场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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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的话,或者就近委派本仓监督,或者就责令该州长官或副手们办理,即不耽误
事情,也可以省去一切赔垫了。
  征催、解送公粮的办法
    保定府的驻防兵,耗米一万一千四百七十八石。永平府属下也有此项开支。每
年分派各州各县采买,解送他库贮藏,到时候供给。按照折中的定价,每石米准予
报销白银一两,并可以酌情加减。采买是按照当时价格的,哪有折中的价呢?一定
要明白地告示州县,买得践则虚报开销,买得贵则自行赔垫。州县惧怕受牵连拖
累,才能确保没有勒索强买的弊端。乾隆二年,布政使张某因为米价昂贵,奏清明
廷截留的增米(由水路运输到京师供官、军使用的粮食)拨供保定兵米。然而也只
可暂时使用而不可长久效法,似应参照采买仓谷的规章,实行平价实销的办法,才
能称作允当妥贴。
    押送正项杂项钱粮,都有平饭(伙食补贴)在耗费(赋税所得加耗在抵补实际
损耗后的盈余)内开销。因为这样办没有官职没有公粮供应,住降、俸银、夫马、
小建、留二、禀粹等项,只有固定的数目。解送的时候,又要平饭,必须损失赔
垫。州县害怕连累自己,将会巧取于民。因此,想使没有耗费外的浪费、增加征敛
的弊病,恐怕应从革除平饭开始。
    征催、解送要识别缓急。田赋为急,国家的租税次之,各种杂项赋税又次之。
田赋之中,大户为急,其次才是中户、小户。田赋项下,起运急于存留。起运之
中,又以治理黄河的民工、军队的粮切为急。应当查询过去的例子,应当解送的有
多少项,什么时候起解,仿效而进行,自然没有错误。
    一个管领一个押解,不如以领抵解。如果不准作抵,自认为防止弊病,其实弊
病不在这里。天下有统治得好的人而没有统治得好的法度,要看执法的人如何执行
罢了。
    催征钱粮,都应从内部收取,首先从大户催纳,有次挨递,才能大公无私。何
况大户粮多,终究属于有结余的人家,完成交纳也容易。这在财赋重地,弊端都由
于从外收取,不是延搁期限就是加重征收了。因此,必须能够想办法征催者,才可
以担当征催的重任,不要认为会计是卑微的工作,而忽视它啊。
    推迟收割,如果一经设立条例法规,必然造成摊派费用的情况。只顺责令分散
的户口于开始征收之前报明,收割以后,立即造入册籍,可以免除滋事扰乱。只有
收成清楚了,则每户都显露家当,做到该交纳的、该救济的一目了然,况且契约债
券不会出现漏收赋税的,偷买偷卖也从此减少了。
  如何办理公务交接
    办理移交以驿马为先行,无论正员还是代理、暂任的官员,都限期一月内移交
接收。库里款项、仓场粮谷固然应当详细慎重,杂项钱粮以及赃物、罚款、赎金,
不写进奏报的东西,必须留心,不可忙中出错。
    上首移交册是根据,再加上每年奏销册以及各项卷宗,按照条款清查考订。已
解送的,有批文回复。已供给的,有领条收据。如果批文回复没有抽取的,或者详
细奏报请求,必定求得确凿无误而后罢休。
    征催田赋的钱粮,现存而没有解送的,只要银两现存,不妨代为起解。如果担
心赔垫解送的费用,给予批文,勒令起解,离任的官员能够忍受、吃得消吗?
    知府、知州、知县的辅佐官(例如通判、州同、县承等)俸禄低薄,衙役工食
常常有超支、预发的。如果确实,就准予报销结算,不必苛求。
    离任的官员,必多垫支的款项,有准予流抵的,也有不准流抵的,各省的规定
不拘一格,到时候查对办理。
    交接不清,按规定由上司派人监督移交。但是新任、旧任意见不合,就可在附
近的州府内,选择公正的人,自行禀告请求委任,以便能够保持公正斟酌协调。新
上任的官员肯吃亏一分,百事都可以了结,不但情理公允妥贴,也免除了极微小的
银钱的计较。互相告发对方读职,争论不休,为有见识的人所鄙视。
    新任官员操持权力,官署中的师爷、文书、差役等人无不仰承意旨。如果吹毛
求疵,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倘若肯为离任的人设身处地考虑,并想到将来自己的下
场,便能够放宽一着。
    仓库中存有的米谷,只有变陈了的不可接收。仓谷底部和表面相搭配,每石碾
米五斗,就属于合乎规定。其余米色稍陈旧,或者灰土稍多,可以代为设法卖出、
借贷交换新谷的,也应当接收,不可以勒令进行簸扬,公开要求折扣。
    各项款项都容易核实确定,只有官吏差役私自侵吞的弊端,难以查考。用流水
簿总数与奏册合对,可以略知大概情况。又有问出所歉数目,责令里长、催头查明
具结的,也有责令承办书吏出具总结以待查考的,应当根据所处地方的繁简酌情办
理。
    官吏养廉,按规定不加闰俸。遇闰只有按天数平均摊派,最为公平。不要因为
细小便宜,乱作较量。
    前任官员因公挪用的银钱,必须详细奏报批准立案,不可含糊接收。
    额设、囚粮等项,都按季度分派,不可以先行扣算,以免产生偏颇失误。
  办理移交的责任划分
    办理移交迟延被论处,按规定应当分别新任旧任。所以旧任把一切册籍移交的
那一天,自问仓库没有亏缺,就马上将交送的日期、原因上报清楚。以后新任官员
查验接收迟延,责任已有所归,不至于一并受到处罚了。
    刑事诉讼案件,接任官员主审,按规定应当宽限日期。如原限期紧急的,一边
详细报奏,一边着手办理。
  社仓之法的由来和成效
      “社仓”(国家建立在乡村,储存粮食,调节粮价,借贷粮食给农户,救济
灾荒的一种措施)这种方法,从南来朱各开始,仿照古代“养仓”的意义,请调
“常平仓”(在州县设立粮仓,粮贱时买进,粮资时平价卖出,调节粮价,备荒赈
恤。始于汉代,历代相沿)的米谷六百石开始推行此制,共十四年时间,除在各乡
各村建立粮仓以外,还得到米三千余石,的确是一种好方法啊。它所做的事情,大
约是编排保甲、稽查户口、设立乡官。四月上旬向州、府申请委派官吏与乡官进行
借贷,十户为一保,如有逃亡的,十家分摊赔偿。十月上旬报奏州府派官吏与乡官
一同收贷。上缴利息十分之二,轻微歉收的放宽一半,严重遭灾的全部免除。推行
这种方法十四年,把原借的六百石粮食归还国家,而用所盈余的粮食为借贷的资
本,每石只收消耗米三升,不再收取利息。这种“社仓”的方法,实与“常平仓”
互为表里。
  “社仓”之法难以施行的原因
    雍正二年,内阁交出积贮的粮食,原用来防备灾荒,奏报皇上,责令各省访察
民情上俗全面议奏。后来经过各部议奏,采取山东、河南议奏事宜,并按照朱表
“社仓”事项斟酌议定六条,命令各省按款斟酌执行。乾隆四年,内阁大臣朱续
障,节录这六条条款奏准皇上,发交各省总督、巡抚尽心议奏执行,然而奉行的人
很少。我曾经说过:一是捐输(指向朝廷捐赠钱粮以换取官职、爵位的政治措施)
的困难。老百姓一天天增多,土地却不见加宽增大,贫困者的人数很大,而温饱者
仅仅足以自养。古代所说的五百家为一党、互相周济的道理,丧失不讲了。不仅仅
是由于人们不象古代和睦相处,或者也是力不从心的结果。现在推行捐输,名为自
愿,情形却如同强迫摊派。况且还有建立社仓的费用、铺垫的费用、看守仓库人员
的费用,以及盘量损耗费用,难道都能尽从粮米的收入中取得?这是一个难以施行
的问题。二是任用人的困难。乡官、社长必须是公正殷实的人,但公正的不一定就
殷实富裕,而富裕的人不全都公正。不得其人则滋生弊端,即使得其人,也因为责
任重大而惧怕牵累,退缩不干。而乐于充任乡官、社长的,大多是狡猾渔利的人,
不可信任使用。这是难以施行的第二个问题。三是出借的困难。年成丰收谷价低
贱,老百姓不愿意借贷,害怕时间长久而陈腐,于是强迫命令借贷、领出以换取新
谷。如果一遇到歉收,大家都想借贷了。小州县约计二万户,中等州县约计四万
户,大的州县约计六万户。平均计算贫民二万多户,每户贷五斗,需米万石。户多
粮少,既不能全部都贷,又不可以主观裁减,一人没有借贷到,就会哗然而起,滋
生事端,更不是少见的事。这是难以施行的第三个方面。四是征收的困难。“常平
仓”的米谷和借贷的种籽,都有乡官地保等人当着官吏具结或互相具结,尚且不免
于积歉。主管官员限期催迫,还难以交纳清楚。乡官、社长,并没有权势可以进行
弹压,又不便责成照赔。歉户不交纳,保人哪里能够逐一照赔物本年不能如数还
仓,次年就没有粮食可供借贷,民间依然缺乏粮食,而赔偿牵累却没有终底。这是
难以施行的第四个方面。古人创立垂范良法,正逢其时,就可以实行。不同的时间
不同的地点而不再施行的原因,大概如同上述。虽然近来都一致实行由社长收纳藏
贮,仍归地方官载入移交案卷内接收、出结。但是不能保证仓库里实际贮藏的粮食
没有亏空,州县的官员也不能亲历现场清点盘查,只是听任属下官吏、差役从穷苦
百姓那里取回一张具结,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社仓”的名义存在而实际部丧失
干净。
  如何办理荒政
    救济灾荒的事务难办,不能有功,只求无过。应当实行安抚的办法,不使灾民
像哀鸿一样离散。应当严格控制,不使乌七八糟的人纠集闹事。灾害将成的时候,
立即将详情禀告。已经成灾,则据实上报通告,等到上司派来的官员到达的时候,
将受灾村庄勘查清楚,将受灾的程度分别编造册籍,将所有的情况审查加印,申送
上报。受灾的土地亩数,另行续报,并停止征收赋税。救济抚恤的事情,或等候上
司训令,或详细请示,一面分头勘查。正职、佐理等官员,尽心办理,务必争取达
到没有遗漏的、没有滥报冒充的。
    庄头、当差的田地受灾,按规定不派人专门勘查上报。庄头禀报时,责令他们
向内务府呈报,等内务府派官员到受灾地,会同州县一道勘查,编册具结,供特派
官员带回,一面呈送知府衙门核实转报。现在已改由附近督、抚高级官员派人勘
查、取结了。
    夏灾的禀报处理不超过六月份,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不可拘泥于规定,尤其不
可以隐瞒和掩饰。四季和顺,年成丰收,确实是守主官员的福气,但是天灾流行,
哪个地方没有呢?如果贪图省事,把灾害当作没听见,一旦上司查访出来,或者被
老百姓告发检举,隐瞒灾害的罪过,必受严厉谴责,是不可逃脱的了。
    勘查受灾成数,按照田地实际受灾分数。如一百亩的田土,五十亩全部成熟,
有五十亩没有收成,这五十亩就为成灾十分,不可用成熟田土五十亩共同计算作为
成灾五分。
    谚语说:水灾一线,旱灾一片。大约因为水灾有低洼的地方受淹,高坡无恙,
大水一过,就自行干涸、无碍收成,不像旱灾的禾苗枯稿,一望就可以知道。关键
在于实心实力勘查落实,不轻信书吏、乡深的报告,这样就没有造假的弊端。
    近来规定,夏天的禾苗受灾,先行提报、勘查受灾分数,等秋收后另行办理,
不可轻率地奏议救济抚恤。
    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一到下旬,就应将受灾情形呈报,仍然依照规定限期造册
具结。如果州县在九月份不及勘明奏详,到了请求捐免的时候才开始造册申送,就
犯了迟延的罪过。
  救灾散赈的方法
    受灾应当捐免的分数,编造册籍,逐一具结,由上司委派的官员与当地道、府
行政长官一同加印具结,送转各地,按照行政区划进行核实救济。首先在遭灾严重
的地区,分定村庄,一家家清查,分别最穷、次穷及一家老小人数载入救济册籍。
一方面立即告示周知,叫他们听候救济,不准扶老携幼、纷杂外逃。如果受灾十分
九分,大家都没有吃的,饿得嗷嗷叫,或者就在查清的地方,先进行救济抚恤。如
果受灾较轻,就等清查完毕以后进行救济。
    按照规定,受灾六分,最穷的供应一月的救济粮,次穷的不救济。浙江省不分
最穷次穷,都救济一个月的口粮。人数多的家庭,每天供给五合米,人数少的家庭
减半。受灾的穷苦百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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