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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中国官场学-第2部分

小说: 中国官场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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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贫人之所仰给也。邑有富户,凡自食其力者,皆可藉以资生。至富者贫,而贫
者益无以为养,有公事必多梗治之思。故保富是为治要道。
                             保富之道
    官不洁已,则境之无赖偕宫为孤注扰富人以逞其欲。官利其驱富办,而讼可以
生财也。阳治之而阴亮之。至富人不能赴诉于官,不得不受无赖之侵凌,而小人道
长,官为民化矣夫!
    朝廷设官除暴安良,有司之分。怜暴是纵,惟良是侮。负国负民,天岂福之,
故保富之道,在严治诬扰,使无赖不敢藉端生事,富人可以安分无事,而四境不治
者末之有也。
                           办赈勿图自利
    此不便言,且不敢言。然亦不忍不言。地方不幸而遇歉岁,自查灾以至报销,
屑屑需资,不留馀地。费从何出?不便言,不敢言者此也。但克减赈项以归私果,
被灾之户,必有待赈不得,流为饿殍者。上负圣恩,下伤民命,丧心造孽,莫大于
是。此吾所为不忍不言也。昔济源卫公哲治牧郑州,尽出赈赢,设楼流所,赡养仳
离,雁户全活无算。同时办赈之吏竞笑其迂。然肥橐者多不善后,公独简在。宸衷
不数年,累迁至安徽巡抚,陆工部尚书致仕尹中堂。文端公继善总督两江时,余尝
见其办赈条告,末云:千末云倘不肖有司克赈肥家,一有见闻断不能幸逃法纲。即
本部堂稽察有所不到,吾知天理难容,其子孙将求为饿殍而不可得。痛哉言乎!读
至此而不实力救荒,其尚有人心也哉!
                            法贵准情
    余昔佐幕,遇犯人有婚丧事,案非重大,必属主人曲为矜恤,一全其吉,一慰
其凶。多议余迂阔。比读辍耕录匠官仁慈一条,实获我心。匠官者,杭州行金玉府
副总管罗国器世荣也。有匠人程限稽违案具,吏请引决。罗曰:吾闻其新娶,取责
之,舅姑必以新妇不利,口舌之馀不测击焉,姑置勿问。后或再犯,重加惩治可
也。此真仁人之言。乾隆三十一二年间江苏有干吏张某治尚严厉,县试一童子怀挟
旧文,依法枷示,童之姻友环跽乞恩,称某童婚甫一日访满月后补枷。张不允,新
妇闻信自经。急脱枷。童子亦投水死,夫怀挟宜枷,法也。执法非过,独不间律设
大法礼顺人情平?满月补枷,通情而不曲法何不可者,而必于此立威,忍矣,后张
调令南汇坐浮收漕粮,拟绞勾决。盖即其治怀挨一事,而其他惨刻可知。天道好
还,捷如桴鼓。故法有一定,而情别于端。准情有用法,庶不干造物之和。
                           能反身则恕
    且身为法吏,果能时时畏法,事事奉法乎?贪酷者无论,即谨慎自持,终不能
于廉俸之外一介不取。如前所云陋现何者不干国法。特宿弊因仍,民与官司法所不
及,相率幸免耳。官不能自闲于法,而必绳民以法,能无愧欤故遇愚民犯法,但能
反身自问,自然归于平恕。法所不容姑脱者原不宜曲不宜曲法以长奸情,尚可以从
宽者,总不妨原情而略法。
                           宜求不干清议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当未遇时,闻谈长吏害民之政,未尝不扼腕太息。□乎得
志,则昧殷鉴之谓,当局者迷,古今同慨。故幸而居官能回念扼腕之故,常求不干
清议,自无失政。
                            吏不可墨
    我朝立贤无方,用惟其才。高门贵胄,世受国恩,目染耳德,蚤娴吏治所虑,
生长华贵,止如富贵吾所自有当日凛象齿焚身之戒,力求无替家声,至寒怆之士,
科第起家,视白首穷经者遭逢天坏,岂可遽舍所学同于猾吏之为?若乃进以他途,
尤必自问可用于时而后求为时用,何致一登仕版即不自爱,既为牧令,皆有廉有
俸,有自然之利,无论美缺,即缺甚不堪,总股舌耕糊口,尽心为之尚恐未能称
职,有孤民望如复,民以生重负设官之义,鬼神鉴之矣。昔孙西林先生含中官浙藩
时,常禄之外,不名一钱,或劝为子孙地,曰吾未见红顶官儿孙至于行乞。如其行
乞,则祖宗之咎也。闻者至今诵之。
                           墨吏不必为
    吏不可墨,固已。余则以为匪。惟不可亦且不必。数十年前,吏皆洁,谨拆狱
以理。间以贿胜,深自讳匿。自一二亏帑之吏,藉口弥补,稍稍纳贿。讼者以贿为
能官推贿径不开,莫得而污之。偶一先检,墨声四播。盖家人吏役皆甚乐官之不
洁,可缘以为奸。虽官非事事求贿,而若辈必日:非贿不可假官之声势,实役之橐
囊。官已受其挟持,不能治其撞骗,且官以墨著,讼者以多财为雄,未尝行贿亦昌
贿名。其行贿者,又好虚张其数自诩。富豪假如费藏镪三百两,必号于人口五百
两。而此三百两者说合过付吏役,家人在在分肥。官之所入不能及半,而物议讹传
多以虚数布闻上官之贤者,必被他事弹劾,即意甚怜才,亦必予以愧厉之方其不贤
者,则取其半以办公,而所出之数已浮于所入之数,不得不更求他贿,自补其匮,
而上官之风闻覆至。故贫必愈墨,且愈贫阳谴在身阴祸及后。则何如洁已自守者。
临民不作,事上无尤乎。
                            清不可刻
    清特治术之一端,非能事遂足也。尝有洁己之吏,傲人以清,为治务严,执法
务峻。雌黄在口人人侧目。一事偶失,环聚而攻之。不原其过所由起,辄曰廉吏不
可为,夫岂廉之过裁。盖清近于刻,刻于律己可也;刻以绳人不可也。
                         假命案断不可蔓延
    应抵命案,吏役尚知畏法。惟自尽践毙等事,更易蔓延滋扰。盖百姓无知,最
惧催人命牵连,恐吓撞骗易于藉口,全赖相验时力归简易。凡自尽人命,除乌起威
逼或有情罪出人,尚须覆鞫;其于口角轻生仅可当场断结,不必押带进城,令有守
候之累,如死由路毙及失足落水则验报立案不待他求。有等鹘突问官妄向地主两邻
根寻来历以辗转扯拉,徒饱吏役之橐,造孽何有纪极哉。
                            盗案宜防诬累
    安良必先治盗,而寄赃买赃之累又因治盗而起,凡诬扳窝伙,犹可留心访察。
至寄买赃物之处,实为舆论之所不著。不惟黠于贼易挟嫌嫁祸,且有捕役牢头择殷
教柔因而为利者,即官为审释,良民已受累不堪矣。浙中旧习获赃到官率供无主之
案,混认多赃,指某某寄顿,某某价买。承行之吏据供吊赃佥差四出,治赃无着
落,终以游供完结。而役婪于秦,吏分其肥,愿民被获贼之害,境内不受治盗之
益。余居乡时,深知此弊,故佐主人治盗惟严究有主之贼而不起无主之赃。前于药
言约略言之,今录简易之法于在以备采录:
    寻常窝赃,止须饬地保谕,吊谕内注明速将原赃交保禀解,不必到官。如果被
诬,许自行呈诉。慎毋托放倭延致干差扰响。在嘉湖幕中行之民以为便,未有不缴
不诉者。
    案重赃多必须差吊者,檄内注明止许吊脏不必带审。如未买米寄,听本人吴诉
毋许提人滋扰。庶捕役不敢肆横。
    以被诬呈诉者,受词时即提犯质释,俾免守候。或干词内批释,不必令乎民与
赃匪对簿以恤善良。
    无论为窝为伙买赃寄赃,有恤称与贼并不相识,横被诬扳者其中必有教供之
人,可令被诬者亲立调人之中先令贼犯指认如指办模糊立时逾归安业,专治贼犯以
诬良之罪。然此法须时时变通,用之习以为常,则其人状貌教供者亦能预先说知。
倘以识面为非诬,恐又成冤狱耳。
    至印官事冗,小窃案件有不能不发佐贰代讯之势,但听其查办,即不兔有需索
之弊。应今讯毕即送革供一切,传主传主希赃俱由亲核,庶权不下移,民不受扰。
    办重案之法,一人治一事,及一事止数人者,权一而心暇,自可无误。或同寅
会,鞫事,难专断,或案关重大,牵涉多人,稍不静细即滋冤抑。遇此等事须理清
端绪,分别重轻,可以事为经者,以人纬之,可以人为经者,以事纬之。自为籍
记,成算在胸,方可有条不紊,不堕书吏术中,其主音各别,须用通事者一语之讹
毫厘千里,尤宜慎之又慎。
                         办案宜有断制
    断制云者,非师心自用也。案无大小,总有律例可援。援引既定,则例很无干
者,皆无庸勾摄人少牵连案归简净矣。乡见貌为精慎之吏,不知所裁,以极细事而
累及邻证,延曼不休。有因而破家酿命者,曾为寒心,敢陈苦口。
                      邻境重案不宜分畛域
    守土之官,治不越境,似也。然遇邻境命盗重案,一有风闻即宜星火缉访。稍
分畛域,受之以需,致犯得远窜,已失敬公之义。其或假道境内,终且牵连,被
议,岂非自取之乎!
                         社义二仓之弊
    设积贮于民间,社义二仓尚已,然行之不善,厥害靡穷。官不与闻,则饱社长
之橐。官稍与闻,则恣吏役之好。盖贷票之户,类多贫乏,出借难缓,须臾还仓,
不无延宕,官为钩稽,吏需规费,莞论之司终多赔累。故届更替之期,畏事者多方
规避,牟利者,百计营求。甚有因而亏那仅存虚籍者。此社长之害也。其或勤捐之
日,勉强书捐。历时久远。力不能完,官吏从而追呼,子孙因之受累。此揭户之害
也。此等良法,固不宜因噎废食,究不容刻舟求剑。欲使吏不操权,仓归实济,全
在因时制宜,因地立法。旧有捐置者,务求社长得人,为之设法调剂捐户。如果无
力完缴,亦不防据实详免。若本末捐设,断不必慕好善虚名,创捐贻思。
                       清理民欠之法
    花户欠赋,是处有之,顾亦有吏役侵收冒为民欠者。余署道州,因前两任皆在
官物故,累年,民欠不得不收,因创为呈式,令投谋之人,于呈面注明本户每年应
完条银若干,仓谷若干。无欠则注全完。未完则注欠数,除命盗外,寻常户婚田上
钱债细事,俱批今完欠,候鞫欠数,清完即为听断。两造乐于结讼,无不克输将,
间有吏役代完侵蚀,字据可凭,立予查追,清款其无讼案者。完新赋时饬先完旧
欠。行之数月,欠完过半。第此事必须实力亲猪。方有成效,倚之幕宾书交,总归
无济。
                      申明上下易隔之故
    或问:何以谓之上下易隔?曰“理甚易明,事则不能尽言也。为上官者,类以
公事为重,万不肯苛求于下。而左右结事之人,不遂其欲,辄相与百方媒孽。昔吾
浙有贤今,素为大吏所器。会大吏行部过境,左右沫求未厌,一切供储皆阴险为撤
去。晓起灯烛,夫马一无所备,遂撄大吏之怒,摭他事劾去,此隔于上之一端也。
又有贤今,勤于为治,织矩必亲,赏罚必信。其吏役有不得于司阍者,遇限日未必
德迟而出此其反也。又不即为转禀,率令枉受逾限之谴。此隔于下之一端也。被害
者,据实面陈,何尝不可立徵其弊然若辈势同狼狈,所易之人,肆毒尤甚。安能事
事演禀,频犯投鼠之忌,故帮下情终不可以上达,曰易隔也。
                           用人不易
    吾友邵编修晋涵曾经言今之更治,三种人为之官拥虚名而已,三种人者,幕宾
书吏长随也。诚哉,言乎,官之为治,必不能离此三种人,而此三种人者邪正相
铝,求瑞人于幕宾已什不四五。书吏间知守法,然视用之者以为转移。至长随则罔
知义理,惟利是图,倚为腹心,鲜不偾事,而官声之砧,尤在司间。呜呼,其弊非
说所能馨也。约之获恐稽察难周,纵之必致心股并肆,由余官须自做之说而详绎
之,其必有所自处乎?
                          宜防左右壅弊
    给事左右之八,利在朦官舞弊,最惧官之耳目四彻。凡余所云款接绅士,勤见
吏役,皆非左右所乐。必有多其术以相扰制者,须将简号房不得阻宾,及交役事应
面禀之放开诚宣布,示贴大堂,研人人共见共闻,并于理事时随便言谕,庶左右不
敢弄权,耳目无虞壅弊。
                       差遣吏役不可假手代笔
    署中翰墨,不能不假手亲友,至标吏办稿,签役行脾,虽公事甚忙,必须次第
手治。若地处冲要,实有势难兼顾之时,不便留续以待。则难理词状,即付值日书
吏承办。应差班役,可于核稿时填定姓名。总不可任亲友因忙代笔。开寅缘贿诧之
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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