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场学-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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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的儿子作为主人来社会食,他的父亲听任陶某人的子孙奉敬祭扫。我这样处理
这个案件,大大受到了上台的赏识。后来我在乌程时,有一家姓冯的人的儿子,由
于自己本宗没有人可以继嗣,就自己抚养他姑母的孙子作为后嗣。他死了以后,同
姓的人却不把他当作本宗看待。于是冯氏站出来争嗣继之人,太守批准了这个请
求。我当时在辅助府主处理政务,依据宋代儒者陈氏的《北溪字义》对这种情况的
理解,是重视同一宗族,同一姓氏,不同宗就和异姓没有任何区别。故而根据这个
道理,处理了冯氏争继的争议。假如不是旁通典籍,不就一直身处困境,无法解决
困难吗?我经常看见幕帷中公暇的时候,幕友们总是饮酒下围棋,闲谈胡侃地打发
日子。或者拿上一本野史、小说之类,作为自娱,消遗时光。仔细探求这些做法,
我以为对身心并没有多大益处,也与世务没有关系。哪里比得上摒除一切干扰,清
静寡欲,读点有用的书籍,然后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处理政务中去,其所获得的神
益,难道会少了吗?
【点评】
读书不一定非读传统的经传书籍不可,凡是对身心有一点益处的书籍,都可以
阅读。读书最大的益处在于能开阔人的心胸和思维,增长见识,也能激发文思和机
巧,活络创作的思路。况且也可医治俗气,让人刮目相看。
我过去曾经看到过一个朋友,在下级送来的报告中可以加以驳信批示的地方,
却不加以驳秩,只是批上“暂且等候”之类的语句。想到我们过从甚密,便不动声
色,从容地和他谈论。然而这个朋友的辩论稿问却极为精切,而且常常有出人意外
的论断。我吃惊之余,就对他说:“你既然能如此深刻地观察洞悉事理,何不在呈
报上加以批示呢?”我的朋友陡然之间就垂头丧气:“我真后悔自己从前书读得太
少了啊!因此常常由于笔头枯竭,写不出东西来而感到羞愧难当。”当时他的书桌
上就有古文书籍,我就指着那些书对他说:“你的才能和见识都很高,要是真的能
够读一读书,这个时候开始也还不算太迟啊!”我的那位朋友听了这话后,很高兴
地选了些较易理解的文章,专心致志地阅读。这样坚持了没有几个月,他的文笔就
极为流畅通达,辞彩宏丽,一时间称为最佳笔杆子。这事旋即就被上级知道了,硬
是想方设法把他调到了上一级幕府中任职。几年以后。按照惯例,他在幕府中获得
副职而离任。所以幕宾中有感到写文章辞不达意的人,那么就请把我这个朋友作为
一个良好的榜样吧!
不要轻易传唤妇女
提审人犯,不可不谨慎从事。原本已涉及妇女的案子,尤其应该详细审核。非
万不得已的时候,断断不适宜轻易传讯妇女当堂对簿。妇女犯了罪,则牵连家里的
男人或丈夫入官,准备好陈词以后,代替犯罪的妇女出庭受审。由此可见,法律在
这方面的用意是何等谨慎严密,何等同情体恤人民!因为一个幽静娴淑的女子,保
全了她的自尊心,也就是保持了她的贞节和操守。而对那种嫉妒、凶狠泼辣的妇
女,则是保存了她的廉耻之心,同时也杜绝了她在公堂上的撒泼耍横。我的老师孙
景溪先生(讳尔周),讲述过他在作吴桥县令时,曾延请聘用了一个姓叶的人掌理
刑法之事,这个人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一天晚上,他正在喝酒,突然仰面倒在地
上,口水和泡沫到处都是,只有一口若有若无的气了。经过了两个时辰,他在昏迷
后才苏醒过来。第二天,这个姓叶的幕宾就关起门来斋戒沐浴,在一张黄纸上写了
陈述之词,亲自赶赴城隍庙烧纸拜祭。回县衙后,睡眠和仪容都跟平常一样。过了
六天,又像先前那样仰面倒在地上,过了好久才又爬起来。之后就向我请求迁移到
外面去住宿,我就询问他迁居的原因,他说:“八年前,我在山东馆陶作幕宾。有
个读书士子投状控告恶少调戏他的妻子。正在核审稿件时,想要传命调停,只惩戒
那个恶少,受害女子则不必到堂对质。我的好朋友谢某却插嘴道:‘这个妇女必定
很有姿色,何不叫她来看一眼?’我于是按照法律条文,觉得这个妇女应该到官对
质,就命人传讯她到庭。没有过多久,这个妇女就上吊自尽了,恶少也因此而被处
死。目前这个恶少在阴间告了状,认为那个女子不上吊自杀,那他也就不会判死
罪。而妇人的死,完全是由于幕府中的人传讯所致。馆陶的城隍神发了拘捕的关谋
文书,来质询当初的事理,昨天我就是去上流申诉剖白清由。因为那个妇女被恶少
调戏之后,按照法律应该到庭对质。况且传讯妇女的想法,是谢某产生的。城隍神
因此批准了我的请求,发下文书让我回来,所以这几天侥幸得以安然无恙。随即我
又被提审,理由是妇女被调戏之后,她的丈夫已经向官府提出了诉状,她也没有自
杀的念头。等到官府传讯,对质审问后,才感到忿激而不想活下去了。至于传讯对
质的意思,是想看她的姿色,并不是要为她申冤主持公道。这个邪念虽然是谢某人
产生的,而笔下定夺实际上是由叶某作主。谢某已经被带到阴司,叶某也不能加以
宽容。所以我一定免不了死啊!”于是我就他搬了家,让他到外边去住,过了一晚
他就死了。按照法律应该传讯的妇女,由于传讯人起念不端,心有邪念,还不能逃
脱阴间的审判,更何况根据法律也不能传讯的人!
【点评】
看看随意传讯人酿成事端,导致不测之祸的例子,那么全书中有关“省事”、
“息讼”等条目,我们难道不应该特别细读,体验其中的深刻意义吗?
严防差禀串诈
我们家族居住在乡下僻远之地,因而经常看到地保领着官府的差人捕拿应审的
犯人。只见他们气势汹汹,如虎似狼,即使是学问高深、人品正直的读书士子也不
敢和他们发生冲突。这些差役,遇到了懦弱伯事的农民,需求勒索更为厉害。如果
稍微让他们有一点不满意之处,这些家伙就会厉声责骂训斥,或者说毁坏官府传
票,将以拒捕罪向上头报告。如此行事,人们见了他们都感到害怕,当然更不敢吃
了豹子胆,和他们对着干了。至于那些凶杀之人、偷窃之盗等重案犯人,知道自己
一旦入官,难免一死,因而对他们来说,拒捕的事情,偶尔也是有的。至于像婚姻
田债等小事情引起的,被告和原告双方的老百姓,没有哪一个人敢于销毁官府传
票,胆敢拒捕的。那么有关的拒捕报告,多半都是由于差役勒索诈骗不成而产生
的,可是全都以拒捕罪传讯对质。等到了审讯的时候,老百姓实在是不堪折磨了。
我在幕府中工作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的“拒捕”,只是把那张被撕毁的传票销
毁,改派差役重新办理,而且只按照原来所犯的罪进行审理。至于这个犯人是不是
真的拒捕,只是请求府主人秘密地加以调查访问,验证是否属实。然后改正传票,
里面丝毫不提及拒捕的说法,以免差役之间串通一气,共同诈骗。可是,这种事
情,每次私下密查的结果,总是发现是差役地保等人,没有达到中饱私囊的目的而
损坏造出来的。因此我认为差役的报告中有关拒捕之事,绝不能轻易相信,因为其
中的缘故自在不言之中。
亲民之吏与民一体
热爱老百姓的官吏,从情分上来讲应该和老百姓是一家人。何况我们这些在幕
府中辅佐主人治理政务的人,本身也是来自老百姓呢!曾经见到过这样一些幕友,
由于自己地位处得较高,居然把自己看成是高高在上的父母官了,吃香喝辣,穿丝
戴绸,渐渐地不晓得民间疾苦,忘了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老百姓。在动手办事的时
候,就不免忘乎所以,随心所欲地处理。有时他们坚持的观点也未必正确,但仍然
强词夺理,巧言辩解,而主人也就委曲自己,按照他们的意思行事。这样处理公
事,恐怕也就造了不少孽,做了对不起天地良心的事。我在幕府中,辅助主人处理
公务,无论事情的大小,一定得先冷静地坐上一会儿,然后为犯了罪的人设身处地
地想想,同时也为他们的父母骨肉兄亲作一个全面的周全的考虑和计划。开始时是
愤怒,接着才平静下来,再过一阵子才恍然大悟,觉得他们虽然犯罪却也值得怜悯
同情。然后我再居中调停协商,找出解决好问题的最佳办法来,从而细心地推究审
问犯人,从来都不轻易地对犯人施以刑具逼供。可是一样能从犯人口中了解得到真
相,得到真实的口供。所以在犯人对自己犯罪事实招认不讳之后,很少有再翻供变
化的事情。用这个办法居间调解纠纷,处理案子,常常得到上司的赏识。我也趁机
表现出了才能,因此也就忙得不可开交,没有空闲的时间。所以辅佐主人治理政
务,最忌讳的,就是心躁气浮及拘泥成见。
【点评】
幕宾行事的原则,贵在无论什么事情都要保持平正而不偏颇,切忌恃才傲物,
目高于预;恃仗才能自傲,办事处理问题时就会意气用事,容易陷入僻陋之境地。
另一方面,作幕宾者又忌没有才能,因为没有才能,在处理事务时就会拘泥不通,
固执己见,缺乏权变通达,往往流于愚昧无知。僻陋和愚昧都不能为犯人设身处地
着想,两种弊病同样足以败坏事情,误判犯人。可是两者相较,僻陋这忡缺点害人
尤甚。要避免这两方面的毛病,必须人品和操守都要光明正大,道德和性情高尚坚
定,遇事能通达权变,为人宽容而旷达,心平气和,临事镇定。这些品性都具备了
的人才是全面的人才。然而这样的人却实在是罕见的。但是也有其他的途径可以改
正这两种不足:愚昧糊涂者能够再往前进一步就会明白通理;僻陋而自持才高八斗
的人,如果能退后一步则会公正持平地处理问题。那么这一进一退之间究竟有着什
么样的奥秘呢?说穿了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退”意味着虚心地听取别人意见、
虚心地学习;而“进”则是要务实地学习、读点书,才会不致于愚昧无知。
不要轻易照搬惯例
已经办好了的案子就像已经磨研出来的墨汁一样,只留下了外表的形式罢了。
如果一定要照搬前案的处理方式,以它作为标准办理手头正在办的案子,那就是刻
舟求剑,办出的案子很少有恰当的。即使是同一个盗贼纠集团伙盗窃,事态情状很
不相同也就导致各种情形不同;同一个人斗殴杀人,可是其起因、下手的情形却遇
然不同。按照这个道理推导其他事情,没有一件事不是这个样子。人情事态瞬息万
变,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事情;稍微有一点儿不同之处。就会让人反覆推敲,大费心
神。犯罪的人能获得生机的道理就在这个地方,因错误而让犯人受到误判的原因也
在这个地方。否则,对罪案不精细地辨别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而只是搬用以
前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小则会导致览人翻供,使得办案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大则
会产生误判,或者纵容了罪犯,也有可能冤枉了罪犯。因此不能不谨慎从事,千万
不要轻易搬用以前的办案方式或裁决结论。
【点评】
办理案件不可先入为主,也不可没有主见。如果案件还不确实,不厌烦地研究
审核,这就叫没有先人之见;案件既已确实可信,才开始办理记录囚犯口供文书,
这就叫有主见。看书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用笔记录下犯人口供的文书。既然说是记
录下犯人的口供,就不应该有什么需要加以改动删除的地方,由此就可以知道犯罪
的情形状态了。了解了这些情况,就自然有一条法律条文刚好和犯人犯的罪相吻
合。那么又何必拿出以前办过的类似案子来照抄搬用,依样画葫芦呢?假如一定要
按旧案子来办理。就不免在原有基础之上加以增删修改。要知道差之毫厘,就会失
之千里,贻误事情,后果不堪设想。
诈案慎勿轻办
倚仗亲信办事的官僚,喜欢把自己所信任的人作为耳目,去访问调查公事。他
所倚仗信任的人,往往又是些徘徊于私人利益,或者为见识所限制的,鼠目寸光的
人,这些人未必都是些值得深信的人。作为一个主事官员听信身边的亲信,原本就
是靠不住的,这完全要他身边的幕宾主持正义,坚持公道,不被他们的各种漂亮理
由改变自己的原则。如果一个主事官员,听从亲信的话而有了成见,再加上身边的
幕宾把一些虚假浮夸的言辞作为确凿的证据,那么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