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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策略思维-第39部分

小说: 策略思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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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爱一个可恶的敌人
其他情况下也会出现歪曲个人真实偏好的激励。一个例子是当你占有先行之利时,你就会抓住机会,以此对别人产生影响。'3'以各基金会的慈善捐款为例。假定有两个基金会,各有25万美元的预算。它们收到了三份需要捐助的申请:一是来自一个组织,希望捐助无家可归者,二是来自密歇根大学,三是来自耶鲁大学。两个基金会一致认为向无家可归者捐助20万美元是它们的首选目标。至于其他两份申请,第一个基金会愿意向密歇根大学投入更多的钱,而第二个基金会比较偏爱耶鲁大学。假定第二个基金会抢先一步,将它的总预算中的25万美元全部捐给耶鲁大学,那么,第一个基金会别无选择,只好独力承担捐助无家可归者的责任,从自己的预算里拨出20万美元给他们,余下只有可怜的5万美元留给密歇根大学。假如两个基金会平均分摊捐助无家可归者的款项,那么,密歇根和耶鲁将各得15万美元。换言之,第二个基金会若是抢先行动,实际上通过迫使第一个基金会独力捐助无家可归者,将10万美元从密歇根大学转到了耶鲁大学。从某种意义上讲,第二个基金会其实歪曲了自己的真实偏好,没有向自己的首选目标(无家可归者)捐助一分钱。不过,这一策略承诺仍然服从于它的真实利益。实际上,这一类型的资助博弈相当普遍。①通过抢先一步,小型基金会可以施加更大影响,从而使原本排在第二位的捐助目标也能得到资助。大型基金会,尤其是联邦政府,落得别无选择的境地,只好资助最迫切需要资助的项目。
① 一个更加明显的例子是马歇尔奖学金与罗兹奖学金之间的策略博弈。马歇尔基金会的目的是要成为对谁该获得奖学金前往英国留学具有最大影响的机构。假如某人具有同时获得马歇尔奖学金和罗兹奖学金的潜力,马歇尔基金会倾向于让这个人成为罗兹奖学金获得者;这样的话,这个人照样可以去英国留学,马歇尔基金会却不必花一分钱,而且可以用这笔钱多选送一名学生。因此,马歇尔基金会总是等到罗兹奖学金宣布最后结果之后才开始最后一轮选拔。
这种重新安排轻重缓急次序的策略,与投票过程存在一种直接相关的联系。《1974年预算法》出台之前,国会曾经多次使用同样的鬼把戏。并不重要的支出项目首先投票,首先获得通过。这么一个一个项目讨论下来,钱越来越少,气氛越来越紧张,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但是,这时余下的支出项目实在太重要了,以至于谁也不能投票否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会现在首先投票决定预算总额,然后再具体考虑应该怎样分配。
只要你可以指望别人以后会为你挽回局面,你就会有一种歪曲自己的真实偏好的激励,夸大自己的要求,利用他人的偏好做文章。你可能愿意冒着失去你自己想要的某种东西的风险获得某种好处,只要你还可以依靠别人承担挽回局面的代价。
迫使他人为你挽回局面的原理,可以带来出其不意的结果,从你认为最糟糕的结果一直到你最满意的结果都有可能。我们以一家公司的董事局为例进行说明。该公司面临敌意收购,董事们准备投票表决。他们的当务之急在于如何应对。一共提出了四种选择,每一种都有支持者。该公司的创办人兼总裁希望找到一个保住该公司免遭分拆的办法。他的首选是在公司章程中加人一个“毒药”条款*。这个“毒药”条款规定,任何外来者如果没有事先得到董事局的同意,不能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
*意指公司为免遭吞并而向对方索取极高代价的阻挠性条款。——译者注
然而,董事局的两名年轻成员认为目前局势更加紧急。他们认为收购已经无法避免,从而希望集中精力寻求达成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收购合同。他们倾向于采取行动寻找一位白骑士,即该公司管理层和董事局一致认为比较容易接受的收购者。
管理层在董事局的代表则提出了第三种可能性,即目前在任的经理们愿意通过管理层出价收购(即MBO),进而收购该公司。
董事局的第五名成员是一个来自外界的董事。他对于现在面临的收购持一种审慎乐观的态度,争辩说我们还有时间观察对方出价将会有什么变化。
上述四种选择一一讨论之后,每一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其他人究竟站在(或坐在)哪种选择一边。比如说,创办人属于行动派;他最糟糕的结果是坐等观望。两位年轻董事对第五名董事的意见表示赞同,即MBO提议毫无吸引力;一旦管理层与一名外来收购者展开角逐,就会引发利益冲突以及内部人士之间的私下交易,毕竟经理们才是最彻底的内部人士。各种偏好如表10…5 所示。


表10…5
         创办人的偏好  两名年轻董事的偏好 管理层的偏好  外来董事的偏好
第一选择    毒药            白骑士            MBO         坐等观望
第二选择     MBO            毒药              毒药          白骑士
第三选择    白骑士          坐等观望        坐等观望         毒药
第四选择   坐等观望           MBO            白骑士           MBO 

面对这些选择,董事局必须作出抉择。每一个人都知道,投票过程很可能影响最后的结果。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认为,在决策过程中存在一个自然的次序:先是比较采取行动的积极方案,然后决定最佳方案是不是值得采纳。他们首先比较MBO与白骑士,然后取其中得票高者与毒药进行比较。若是确定了最佳行动方案,他们就要决定是不是值得采纳,是不是胜过坐等观望。
整个投票问题可用下面的树表示(如图10…2 所示)。
白骑士
      胜方
MBO 
             胜方
      毒药
                      胜方
           坐等观望
图10…2 
这棵树应该让你想起将一部分选手列为种子选手的网球巡回赛。我们现在就把“坐等观望”列为最后决赛的种子选手,“毒药”列为半决赛的种子选手,而“MBO”和“坐等观望”完全没被列为种子选手。
拳击和象棋比赛也是这样进行的。你必须克服一系列挑战,才能最后走到现任世界冠军面前。美国的总统选举也是这样进行。只要存在一位在任的总统,一般情况下,他一定会成为他所在党的(下一届)总统候选人。反对党则要进行初选,确定谁将在最后大选中与现任总统较量。党内初选、紧接而来的党内提名乃至最后的总统大选,可以视为一系列排除性的选举。不过,现在还是让我们回到董事局的会议室来。
我们假定,5名董事局成员具备足够的远见,可以意识到自己在连续各轮投票中的行动会产生什么后果,并且按照他们的真实偏好进行投票。倒后推理使这个问题变得易于解决。你可以找到答案,发现白骑忍邵士方案将会最终胜出(你也可以直接跳读下一段落寻找答案),不过,这不是我们讲这个故事的用意。我们的用意在于向读者解释创办人怎样通过作出一个歪曲偏好的承诺的办法,使最后结果在他看来有所改善。
白骑士方案怎么会在具有远见的投票中胜出呢?最后投票一定是在坐等观望与另外某种方案之间进行。而在这最后一轮投票中,每一个人都有诚实投票的激励,因为这将决定最后结果。很容易就能算出3种可能性:
·坐等观望对毒药,毒药胜,4比1。
·坐等观望对MBO ,坐等观望胜,3比2。
·坐等观望对白骑士,白骑士胜,3比2。 
现在我们回到前一轮。对立双方要么是毒药对白骑士,要么是毒药对MBO。若是第一种情况,大家更倾向于毒药和白骑士,而不是坐等观望。因此,无论第二轮哪一个方案胜出,都会得到采纳。董事局成员喜欢白骑士胜于毒药,3比2。
若是第二种情况,投MBO一票实际上等于投坐等观望一票。董事局成员可以预计到,假如MBO压倒毒药成为入选的行动方案,它将在下一轮与坐等观望较量时落败。因此,在决定究竟投毒药还是MBO一票的时候,董事局成员其实是在毒药和坐等观望之间进行选择,结果是毒药胜出4比1。这么一来,第一轮较量实际上是在毒药与白骑士之间进行。白骑士以3比2的比分胜出,并且成为以后各轮的选择。一旦创办人意识到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有一个策略可以帮助他得到自己最想要的结果,即毒药。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假如创办人“采纳”外来董事局成员的偏好,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当然了,他的这一偏好转变必须可信,而且要让所有其他投票者知道。假定创办人干脆把自己的投票权交给那位外来董事,自己离开了会议室。
乍看上去,这么做简直就是疯狂,因为他将采纳的偏好几乎与他的真实偏好完全相反。但是看看效果吧。投票结果会变成下面的情况:
·坐等观望对毒药,毒药胜,3比2。
·坐等观望对N 正幻,坐等观望胜,4比1。
·坐等观望对白骑士,坐等观望胜,3比2。 
惟一可以压倒坐等观望的行动方案是毒药。从一开始,董事局成员就应该预计到,假如毒药也会输掉,最后结果就是坐等观望。不过,MBO和白骑士的支持者都倾向于毒药,而不是坐等观望。他们被迫投票给毒药,因为这是他们惟一可行的选择;于是毒药胜出。
通过将自己的支持转向对立面,创办人有能力作出一个可信的威胁,说要么是毒药,要么是坐等观望。结果呢,除了死心塌地支持坐等观望的人,其他人统统抛弃了白骑士方案(使其再也不能击败坐等观望),转而支持毒药方案。表面看来,这一票的改变使坐等观望的支持者的力量加倍,实际上却导致一个在他们看来更加糟糕的结果——毒药入选,而不是白骑士。当然,假如那位外来董事能够洞察这一博弈,他应该拒绝成为创办人的代理人。
如果你认为这个故事有点牵强,请看1988年威斯康星州总统选举初选时发生的一个类似事件。该州州长是共和党人,他说,在民主党候选人当中还是要数杰西·杰克逊最有意思。许多评论员认为这是一个马基雅弗利式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目的是让共和党人在民主党初选之际越界投票给杰克逊,从而为布什在11月的选举制造一个更容易击败的对手。很显然,哪怕没有这点帮助,乔治·布什要想击败迈克尔·杜卡基斯(Michael Dukakis)也是小菜一碟。
8 .案例分析之十:全取或全失
杜松子酒与苦艾酒:有些人喜欢直接饮用,有些人喜欢混合起来喝,即做成马提尼酒喝。我们见过这两种偏好类型的例子。在橄榄球名人堂选举中,有人喜欢埃尔维或马里诺,却不能接受两个人同时入选,而在曲棍球名人堂选举中,有人认为只有博伊科特与加瓦斯卡一起入选,形成一个马提尼酒式的组合,才是最令人满意的结果。
那么,预算通过的过程又有什么分别呢?怎样才能加以改善呢?一个建议是赋予总统逐项否决的权力。
我们再次请求国会:赋予我们与43名州长同样的工具,即逐项否决权,这样我们就能裁掉柳条手工艺品和猪肉*这些无法独立获得通过的项目。
——罗纳德·里根,国情咨文,1987年1月27日。
不过,这一权力给了总统可能还不如没给。为什么?
*前者指政府为收买民心而出资兴办的项目,其实没有多少实际用处;后者指政治家用于收买选民而拨出的资金或创造的职位,通常都是被白白浪费,收不到效果。——译者注
案例讨论
一个理由在于,假如没有逐项否决权,总统必须接受国会交给他的全部预算;他不能做零零碎碎的修改使其更加符合自己的偏好。这么一来,国会内部所达成的妥协就会得到保障,不必担心总统可能继续挑剔一番,选出他想要留下的部分。一旦国会预计到它将会失去一切无法独立获得通过的项目,那么表决通过一个预算的过程就会变得更具火药味,而且可能无法达成妥协共识。与以往相比,国会可能更不愿意交给总统一个马提尼酒式的预算,假如它在交给国家之前可以自行再度调配的话。
因此,拥有逐项否决权的总统,其权力最后反而可能受到削弱,原因在于,与以往相比,国会更不愿意(或更难以)向他提交建议书。一个简单的例子有助于解释这一点:里根总统想为“星球大战”计划争取资金。对里根而言不幸的是,共和党未能掌握国会控制权。必须收买民主党投赞成票。预算向民主党提供了一揽子社会福利计划,从而使防务开支相对变得比较容易接受。民主党向预算投赞成票的意愿其实落在这一揽子计划上。假如民主党认为里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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