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手稿-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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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洗了个澡就睡了。可是在睡梦中,我看见我醒了过来,那本书在桌上,似乎有一种召唤力在召唤我,于是我就起身向那本书走了过去。那本书在桌上发出了一阵迷蒙的光,但光里面似乎有字似的,但我却无法看清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我很努力的想集中精神,可就在这时,我醒了过来。我开始以为,这是因为我太过关注这本书的缘故,因此我也没把它当成一回事,就去办自己的事了,可就在第二个晚上,我可是一点也没去想,也没去碰那本书,可还是做了同样的一个梦,一样的梦境,一样的结果。”
“那你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吗?”于庭远觉得有趣极了。
“没有,我清楚的记得在梦里我翻开了书,里面一样也是光芒一片,那光芒里就似乎有字,可就是看不清楚,就当我快要看清楚的时候,我又醒了。于是我将此书又在身边留了一天,我想如果再做同样一个梦,我就把这书先还给你,看我还了之后,还做不做同样的梦。果然在第三天,我还是做同样的一个梦,于是我就将书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你,自从我将书还了之后,这个梦我就不做了,可是,今天我在你这儿,我似乎很累,加上也许我有点心不在焉,我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可是,我又开始做这个梦了。我梦见我在你的房间里睡觉,房间里没有一个人,不知为什么,你走到你身后桌子边,打开了左边第一个抽屉,就在那抽屉里,放着那本书,那本书再一次向我发出了召唤,可是我仍然什么也没有看到。”
于庭远拉开了他身边桌子的左边第一个抽屉,里面放着十几本书,那本无字天书就放在其中。
“当初我作梦,我甚至怀疑你在此书上有什么手脚,可细想来,却不可能,那本书是我自己拿的,也不是你塞给我的,所以我想问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拿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只有一个字好评论,那就是,邪!”
“奇了,这本书在我手里时,我是一个梦也没有。”于庭远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乔易斯,其他人其实和他的表情也一样。
“我看是邪门了,这件事怎么说是我们这一国的事,可是他一个老外倒有奇异的感觉,还做这么奇怪的梦,你说这不是怪事吗?”赵鹏飞此时是盯着乔易斯,左看右看,前看后看,总希望能看出点什么,倒是乔易斯被看得有点不自在了。
“我今天已经很努力想看这本书到底是一本什么怪书了,可是我还是看不清它里面写了什么,我不知你们接手的是什么案子,能不能告诉我?”
聊天会本来是要散的,这下便成了案件陈述会了,乔易斯听得眼睛也睁大了,当于庭远把所有知道的告诉他后,乔易斯道:“按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我也是一个有缘人了,虽说我不你中国人,但是这件事和我有缘到是一点也不奇怪,那个古婷小姐和罗教授研究的东西,不管是史前文明,还是诺氏预言,都是国外的东西,只是我奇怪,这本书为什么会和我有缘。”
“和你有缘也不奇怪,那个应勇不是说他在安氏古宅里看见了混血帅哥了吗,当时我还奇怪,现在你这么说,我反觉得应勇的话不奇怪了。”杜晓宁说。
“如果你能看清那书里写的是什么就好了。”李斌在旁提议:“我说乔易斯,干脆你把这本书拿着,直到你在梦中将这本书的内容看清楚为止,不过尽快哦。”
“别胡闹,李斌,乔易斯有关这本书的梦已经是第四次了,可是每一次他都看不清楚,如果你只让他如此的拿着那本书做梦,恐怕并不好,但是通过此事,我想乔易斯的梦起码告诉了我们一件事,这两本无字天书到底哪一本是真正的无字天书,还有我觉得既然这无字天书是从安氏古宅里拿出来的,我想,安天赐应该对此书有一个说法。”于庭远阻止李斌说下去。
“对,安天赐是如何设计安氏古宅的就是一个关键。”赵鹏飞道。
“不如我们明天就找安天赐吧。”杜晓宁立刻提议。
“等等,你急什么,问题在于我们找到安天赐怎么跟他讲。”赵鹏飞反问杜晓宁,“难道我们象上次一样,让庭远将他催眠?”
“我有一种直觉,那就是如果我再次催眠安天赐,安天赐的下场也许会和应勇一样,当然他并不一定是要跳楼,但会其他的意外。”
“如果安天赐象应勇那样的下场,我们就真的惨了,安天赐是本市最有名望的企业家,他的企业是本市最大的纳税大户,他要不明不白跳了楼或出什么意外,我们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不要说我们,恐怕我们的局长也要完蛋。”赵鹏飞的话令在场的每个人都明白,要安天赐说出安氏古宅里面的玄机也是不太可能的。
“但是这个安氏古宅一定是有秘密的,也许是古婷无意发现了这个秘密,而应勇也知道了一些,因此古婷失踪,应勇跳了楼。”李斌现在非常自信他这个结论。
“是啊,古婷是那个探秘队中最后一个死亡的人,她离罗教授之死又隔了两个月,难道说古婷不是被诅咒死的,而是被安氏古宅中的无字天书害死的?”杜晓宁的想象可谓大胆。
“如果你说无字天书害死古婷,那楚莹莹和高宇的死也可以解释了,因为他们破坏了无字天书,也就是他们撕去了一页无字天书,可又怎么解释那张灵异照片?古婷被无字天书害死了,变成鬼再去杀高宇他们?还有,如果是这本无字天书害人,乔易斯都梦了不止一次了,那么乔易斯也就要出问题了,可乔易斯现在还好好的,当然还有你,庭远,你一直将无字天书带在身边,可你到今天也没事。如果说知道无字天书秘密的人要死,这点也说不通,应勇只是看见了诡异的现象,他并不知天书的秘密所在,而乔易斯的梦也许和这本天书真的有缘,可应勇跳楼了,乔易斯仍旧好好的。”赵鹏飞提出了他的疑问。
“可你们又说,安氏古宅中没有鬼气,那应勇看到的是什么,难道看见神仙了?”乔易斯也加了一句。
这一句话令于庭远眼一亮,他一拍脑袋兴奋起来:“乔易斯的话提醒了我们,我们的脑子被鬼呀怪啊之类的束缚住了,为什么我们老想鬼啊鬼的呢?说不定还真的是哪一路的神仙呢。”
“这个想象太过份了吧,难道神仙会害人?当心神仙会惩罚你的。”李斌笑侃他。
“你别笑,不过可把我这个想法发个E…MAIL给翁云海,听听他的意见。我想我们眼前面临的问题是这样几个:
1、安氏古宅的建宅动机和图样到底是怎么来的;
2、无字天书时里到底写了什么;
3、应勇在古宅里见到的到底是人是鬼还是神,注意,他的口述里,提到了四个人物;
4、诺氏的预言,古婷和罗教授到底从里面研究出了什么;
5、古婷留下的优盘中到底是什么秘密;
6、罗教授的日记里指的震惊世界的发现到底是和那个硬盘里东西有关,还是和预言有关,他的羊皮手卷中的星象图又和这些有没有关系;
7、预言和史前文明有没有什么内在的联系?”
“那你们研究了古婷小姐的那块石头了吗?”乔易斯接了进来。
于庭远点了点头道:“这应该不是一块地球上的石头,它里面的化学成份有待进一步研究,而且它里面存有神秘的放射物,我们的技术部门觉得这应该是一块埙石,可是从那石头的外形来看,它是如此的光洁平滑,这一切象是一种加工过的痕迹,埙石是不会有这样光滑平整的样子的。”
“可不可能就是这放射物要了人的命?”杜晓宁的脑子转得一点也不慢。
“外星人的东西。”赵鹏飞的想象能力也在极度的发挥着。
于庭远摇了摇头,继续说:“研究还不能表明那射线对人体有害,就算有害,你们也从古婷的手记中可看出,她说这石头一共两块,就她和罗教授各拥有一块,罗教授的那一块还是她给的,那其他人的死怎么解释呢?如果真是射线害人,罗教授的夫人可还活着。罗教授是脑溢血死亡的,这一点医院的死亡报告应该不会有问题,可古婷是失踪,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她的尸体。我对他们所指的那一次海底考古探秘进行过资料核查,大体有了一点眉目,但是有一个奇怪点在于,参加海底探秘的其他人都是意外死亡,在他们死后,没有任何消息提及有关他们研究的资料,也没有任何人死得象古婷那样,连尸体也找不到。还有,其他探秘人员死亡时间相当的集中,他们是在十天之内都报销了,可罗教授的死推后了两个月,而古婷的失踪又推后了三个月,他们在所有的死亡人员中算是幸运的,起码他们多活了好几个月。”
“你们能说服古婕小姐,要她将那优盘的内容给你们研究吗?”乔易斯一边问道。
“我看是不可能的。”
于庭远话一完,除了于庭远,其他的人都看着乔易斯,乔易斯苦笑道:“你们不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我的梦上吧。”
第二十五章 杀手洛克
拉斯维加斯的早晨,阳光真是好极了,洛克爬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新的邮件,当他打开电脑,他回头看了看床上。
床上睡着一个全裸的女人,不过那个女人此时与其说她睡得象猪一样,不如说她快要累死了。洛克一边输入开机密码,一边鼻子里发出了不屑的哼声:昨天,他遇见这个女人,这个女人还象他自吹,说她是一个在床上喂不饱的女人,可是一夜激情,那个女人却不行了,洛克觉得没劲透了。
“嘀。”电脑发出了提醒声,表明有人要和他联络,提醒他输入密码。
洛克将密码输入后,电脑的屏幕上出现一行字:有一笔三百万美金的生意,不知阁下感不感兴趣?
“三百万。”这是一个令他比较愉快的数字,不过他不知道这笔钱好不好赚。
“目标。”他键入了这样一个单词。
“一个中国女人。”
洛克一看,他犹豫了一下,不过他还是键入:“我要她的一切资料。”当洛克打入这句话的时候,表明他要接手这一个买卖了。
“目标的资料当你到达上海后,你的电脑将会接收到目标的资料,包括她的保镖。她是一个容易处理的人,但是你必须注意她的保镖,那才是你真正的对手。”
中国女人的保镖,会有什么样的保镖,李小龙式的,还是成龙式的?洛克对自己的身手非常的自信,因此他键入:她有几个保镖?
“一个,决不比你差!”
洛克冷笑了一声,电视电影中的中国武打他见了不少,那是电脑特技合成的,他不认为一个中国的女人可以请特种雇佣兵来当保镖,而他洛克,可是在南美和非洲丛林中进行过死亡边沿训练的人,那是真实的训练,如果你是弱者,你的尸体就会留在那里,没有人会顾忌你的死亡,更不要说有人会给你一口棺材。洛克整整在那些鬼地方当了五年的特种雇佣兵,当初和他一起战斗生活的伙伴一共有两百个,可是现在,活着的已经不足十个了。当洛克结束了这种地狱生涯后,他选择了杀手这一职业,因为五年的特种雇佣兵生涯已经使他习惯于血腥的杀戮,不过他给自己一个颇为文雅的叫法:死亡使者。因为当洛克再一次溶入高楼林立的生活中后,他发现,他已经对干任何工作都失去了兴趣,除了杀人。洛克要生活,当然他要钱,他要旅游,他要泡妞,他要喝名酒……他所要一切的一切都要很多钱,当雇佣兵的钱显然是不足以让他花用的,因此洛克要找一个来钱快,但对他不是拘束太多的职业。
和他同时离开那个鬼地方的伙伴有的当了保镖,可当保镖对洛克而言,无非是整天站在那些有钱的名人身边,象一只猎狗一样的为那些人服务,当他的主人接收到什么危险信号时,当保镖的就紧张兮兮的围转着他的主子更加勤快了。洛克已经做不到这样了:他喜欢让别人紧张,而不是为别人紧张;他喜欢当猎人,而不是猎物的保护者,他喜欢当一个主动出击者,而不是一个被动的防卫者,而且他比较过,杀手的自由性大,且当一个杀手来钱可比当保镖来钱更快更多,于是他选择了当杀手。
洛克是一个冷血的人,他的冷血在非洲时达到了顶峰,可是在他的杀手生涯中,他再一次将他的冷血发挥到了极点。有一次他目标身边的保镖竟是他当雇佣兵时的伙伴,且这个伙伴与洛克的交情不错,可是洛克面对他的任务,他没有一点手软——因为要处理掉他的目标,就必须先干掉那个家伙。洛克在那家伙喝啤酒时,用最快、最猛的手法一下子割断了那人的颈动脉,他割的是那样的狠,以到于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