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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菩提道次第广论-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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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故。诸中观师自身亦有此诸安立名言量故。言虽无者,是自
相无,不可释为虽自相无,然于彼有,及虽无而有。以是自宗立
名言义之理,其自相有,虽于名言亦非有故。释论引经证云:
「世许有无,我亦许尔。」不可无故。故如常说,「于胜义无,
然世俗有。」其有无义异故无过失。若尔回诤论说,无宗无立,
其义云何,应当宣说。若立宗云芽无自性,次辩因云是缘起故,
喻如影像,皆须受许。如是三相之因及因所成立之宗,并依能立
言令诸敌者生悟彼之比量,亦须受许。尔时唯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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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续之名,何故劬劳破自续耶。彼中虽有如汝所引似说无宗无立
之文,然亦多说须立自许。故仅引彼文,岂能立为自无所宗。然
许无性宗,则成自续,实有此疑,此乃最细难解处故。立自宗时
当为答释。
  回诤论说无立宗者,谓中观师说法无自性,实事师难云:
「如是立宗之言,若有自性,说一切法无性非理,若无自性,则
不能破法有自性。」乃是从此诤辩而出。虽无自性,立破作用皆
应理者,如前所引回诤本释。故有无宗者,非总诤有无,是于宣
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立宗之言诤性有无。若于如斯立宗之言许
有自性,则与立一切法皆无自性,我有相违之过。然我不许尔,
故无彼过。是显此义非立无宗,无与无性二者差别,极重要故。
又「若由现等义」等文,说现量等无少可缘者,亦如前引明显句
论,是显能量所量无自性之能缘所缘,非显全无缘起之能量所量。
又此论意,是答他难,他意中谓,若由现量立法自相,次破应理。
然中观师说一切法皆自性空,是则现量及所量境,法所摄故亦当
性空,若尔则无,故不能破。回诤论云:「若现量缘法,次乃能
遮遣,然能缘诸法,其现量全无。」其释亦云:「若汝现量缘一
切法,次遮一切诸法皆空,乃可应理,然彼非理。何以故,一切
法中摄现量故,亦应是空。能缘法者,此亦是空,故量无所缘。
若无所缘,破亦非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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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说云一切法空不应道理。」四百论说「有无及二俱,」等者,
释说,「于说空者,虽经长时,不能破责。」汝说虽空亦复不许,
云何能于全无许者,而资左证。入中论云:「于说假有此二边论
皆不应理。故依二边,若破若答,于中观师毕究无难,」如圣天
云:「有无等」引此四句,谓引此证于破自性所成实物许假有者,
诸实事师许有自性,及无事师断遮色等一切诸法所有作用二不能
破,故亦不成无宗之据。又有无等宗,是二边论宗,最极明显,
如前破四句生及破有无论时所说。六十正理论所说者,如其释云:
「若时由见无事无自他宗,尔时见者当断烦恼。」无宗之因说为
无事,此以自相或以自性安立为事,若以作用为事,说见无彼能
灭烦恼成相违故。故以不许自性法宗,说为无宗。即彼论前文,
六十正理论释云,诸未测此缘起法性遍计诸事,有自相者,「若
许有实事,决定生贪瞋,执怖暴恶见,从彼起诤论。」说于诸法
增益自相,为许事故。故此诸教,非显中观全无自宗。故显句论
中引回诤论及四百论「不许他宗故」之义,当如是知。又云「所
破无所有,故我全无破」者,所破有二,若以增益有性境界所破,
以彼为因说不破者,不应正理。故以能增益之心为所破。其释又
说「能破亦非有。」彼二无者,是说无自相之能破所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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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妄执有,谓以彼破此而兴诽谤,然非不许彼二如幻。如回诤
论云:「如以化破化,及诸幻士夫,以幻破其幻,此破亦如是。」
又云:「此执若有性,应非从缘起,若执是缘起,即此岂非空。
若执有自性,谁能遮其执,余执理亦然,故我无彼难。」此说执
阳焰为水,若有自性不应依自因缘而生,此执任谁不能遮故。明
显句论说「自无宗故,」亦非全无自宗之据,此是说无自续之宗
故。
  入中论说「无宗」者,是说自宗能破所破,俱许无性,汝许
因果由自性有,故以正理推察征破因能生果为会不会,故其能破
不于我转,未许能堪理推察故。故全非说无有自宗,即彼释云:
「于我宗中过不同转,何以故,以我宗中能破所破,会亦不破,
能破所破未会亦不破,能破所破俱无性故。故会未会俱不应思。」
谓实事师所设正理推征不转之理,是无自性,未立无许故。又为
证此引佛母经舍利子问须菩提云:「生无生法,由何而得证无生
法。」双破以彼二得。次舍利子问云:「若尔无得证耶。」次如
前引彼二虽有,然非由二边。又是名言,非于胜义,引此为喻自
如是许。入中论释云:「此显堕二边过,俱破以生法或无生法得,
然彼二无亦不应理,故未推察于世名言而许有得。如是能破与所
破非会未会,然于名言应知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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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其所破。」此显然说,以会未会正理观察,于彼二中虽俱无破,
然彼不能遮其有破,故于名言许破他宗。又非唯此,亦许以因成
立所立,即前所引无间又云:「复次如日轮上有差别,蚀时汝能
见于影,日影会否皆非理,唯依缘有名言生。如为净相虽无实,
有用如是亦应知,能净慧面诸正因,离实而能证所立。犹如影像
全非有故,观察其生为与日轮会与未会,于一切种虽全非有,然
由色缘现前影像可得,决定能令达所乐义。如是以性空之能破破
其所破,及以性空离实能立之因,成其所立,无二边过,故于我
语谓过同等当知非理。」此说破他之理,于自不能同等俱转,作
如是答,未说无宗。又许因果有自性者,因生果为会未会观察破
除,其过于自不能转者,亦以自许无性为因而离其过,非谓无宗
而能远离。入中论释云:「汝云何许,谓此等法俱如幻化,故我
无过亦有世法,若如谁宗能生所生是有自相,则此观察于彼可转。
若如谁宗诸法如幻,遍计所生是无生性,虽无自性是分别境无可
思察,如眩翳者见毛轮等,故我非有所说过咎。诸世间法未加观
察,亦是有故,一切皆成。」此说过失于他转之理,谓许自相,
自无过理,谓许如幻。
  如是知已应当了悟,安立中观离过之宗。了义诸经中观诸论,
凡说此为如是此非如是,此及此无,此及此有,总有无边,此等
皆是造者所许,无须特外引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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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尔者,则诸教中未说受许,如彼之处,释彼义时,则不能
辨此是造者所宗所许,此非宗许,设若定须云许云受及云所宗差
别语者,亦多宣说。如回诤论云:「若不许名言,我等不能说。」
六十正理论云:「如于法生灭,假名之为灭,如是诸善士,亦许
如幻破。」又云「若法依缘生,犹如水中月,许非真非倒,此不
被见夺。」出世赞云。「若法从因生,无因则非有,显同影像性,
何故而不许。」又云,「无所受无受,故受性无我,佛意许此受,
自性全非有。」又云:「作者及业性,佛依名言说,互观待为性,
是为佛所许。」又云「且从已坏因,生果不应理,从未坏亦非,
佛许生如梦。」又云:「若是缘起生,佛即许是空。」入中论释
云:「诸聪智者,当思此宗无过有德,定当受许。」又云:「是
故如许缘起唯有此缘,如是唯许依缘假立,故于我宗一切名言无
断灭失,他亦应当受许此宗。」说定须许,如是等类余尚繁多。
入中论释云:「已说四宗,次以正理为成彼故,颂曰:此非自生
岂从他,亦非由俱岂无因。」此说四宗,明显句论亦同彼说,故
龙猛菩萨及月称宗中,是有自许自受自宗。
  破第四家,此于名言许有自相,然于名言亦破自相堪理观察,
非为善哉,前已广说。又说月称论师宗中,许诸中观师对实事师,
以他比量成立宗时,许有两宗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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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三相之因,不应正理。明显句论于如是因分别破故。若许此因,
虽未立名事力转因,然是自续之因,无可遮故,此等且止,后当
广说。
 第二安立自宗。述应成派破自续宗而立自宗,二宗俱解,当如
是说。明显句论多说此事,然恐文繁,今于此中略显宗要。此中
分二,一 正破自续,二 自不同破之理。初又分二,一 显示
所依有法不极成之宗过,二 由此过故显示因亦不成。初又分二,
一 出计,二 破执。  今初
  明显句论所说此事,极难通达,当引彼文而为解说。如云:
「若谓如说声是无常,是乃取总法及有法,非取差别。若取差别
能比所比名言皆无,若取四大所造声者,于他不成,若取空德,
于佛弟子自不极成。如是胜论立声无常,取所作声于他不成。若
取显声于自不成,随其所应坏灭亦尔。若有因者,于佛弟子自不
极成。若无因者,他不极成,是故于彼唯应取总法及有法,如是
此中亦舍差别,唯取有法。」此中义者,谓佛弟子对胜论师立声
无常,若取大种造声为有法者,胜论不成。若取空德声为有法,
于自不成。如是胜论对声显论立声无常,若取所作声为有法,声
显不成。若取先有由缘显声而为有法,于自不成。故不应取不共
别许而为有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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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乃是立敌二家,观察能别法之所依,必须两家共极成故。如其
有法必须共许,如是其法亦须共许,取总无常莫取差别。又于成
立所立之前,于所立喻先须极成,如是中观诸师,成眼等内处或
色等外处,对他部宗立不自生及对自部实事诸师立无他生,取实
眼等以为有法于自不成,取妄眼等以为有法于他不成。舍此差别
唯将眼色立为有法,是中观师与实事师,观察有无自生等能别法
之所依,须二共许故。共成之义,谓于敌者以何量成立,则于立
者亦以比量而为成立。
 第二破执分二,一 义不应理,二 喻不相同。  今初
  显句论云:「此非如是,若许破生为所立法,尔时真实所依
有法,唯是颠倒所得我事,悉皆失坏是此自许,倒与非倒互相异
故。是故若时,如眩翳者见毛轮等,由颠倒故非有执有,尔时岂
有少分实义是其所缘。若时如无眩翳见毛轮等。无颠倒心,不妄
增益非真实事,尔时由何而为世俗,此非有义,岂有少分是其所
缘。以是之故,阿阇黎云,『若由现等义,有少法可缘,应成立
或破,我无故无难。』何以故,如是颠倒与不颠倒而相异故,无
颠倒位其颠倒事,皆非有故。岂有世俗眼为有法,是故宗不成过
及因不成过,仍未能遣,此不成答。」此若例云:「色处无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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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如现前瓶。」易于领解,当就此上而为宣说。此论答文,
显无极成有法之理。此复云何,谓显极成有法与诸敌者不得成立。
不能极成之敌者,明显句论谓尔时是破自生之敌者,然总许诸法
胜义有性诸实事师,及于名言许彼诸法有自相性自续诸师,皆是
敌者。中观自续,虽亦名为无自性师,然此论中为删繁故,言无
性师当知是说应成派师,言有性师当知是说实事诸师及自续师。
若立色处以为有法,成立彼者,须以取彼眼识现量而为成立,此
若不以无错乱识而成立者,则非能立实义现量,故须无乱。彼等
宗中,成无分别无错乱者,谓于何处成不错乱,定须观待现彼自
相,如现而有。由是因缘,敌者何量成其有法,而于立者不许彼
量。因于名言任随何法,皆无自相所成自性,故无能成彼性之量,
此阿阇黎以此密意破自续师。此复是说,令他新生通达诸法无性
正见支分之中,破说必须自续之理。若是中观应成诸师,自内互
相为生通达尽所有义比量支中,观察须否自续之理,暂置未说。
  此与论文合而释之,从曰「若许」至曰「自许,」义谓所立
法之所依有法,或眼或色等,失坏实有而不极成,此是清辩论师
自许。何等有法,谓唯由无明损害颠倒所得我事,即眼识等名言
诸识所立之义。彼自许者,谓若已破于胜义生,其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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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依有法。言尔时者,谓以是故,若真实有为彼所依,成相
违故。若谓纵许尔当有何过,谓彼色等非真实有,非真实义,非
无乱识所得之义。是虚妄心名言诸识之所得境,故彼皆是无明错
乱。故无乱识所得之义,于错乱识则不显现,于错乱识所现境义,
无错乱识则非能得。颠倒乱识与无颠倒不错乱识,自境互异,趣
异境故,即彼论说「倒与倒相异」之义。又释此义,从曰「若时」
至曰「是其所缘」。言颠倒者,谓眼等名言诸识被无明乱。言由
彼等非有执有者,谓色声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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