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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菩提道次第广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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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像起立请问诸大像曰:欲速成佛当修何法,答曰当学菩提心。
又见寺上虚空之中,有一少女问一老妇,亦如前答。由闻是已,
于菩提心,心极决定。由是能摄大乘教授一切扼要,一切成就大
宝库藏,超出二乘大乘特法,策发菩萨行广大行,最胜依止,应
知即是菩提之心。于修此心当渐增长勇悍欢喜,如渴闻水,乃至
多劫以希有智,最极深细观察诸道,诸佛菩萨唯见此是速能成佛
胜方便故。如入行论云:「能仁多劫善观察,唯见此能利世间。」
 正令增长所发心故修学六次发心分二,一 不舍所发心愿,二
 学令增长。 今初
  如是以佛菩萨知识为证,立彼等前立大誓愿,未度有情令度
脱等。次见有情数类繁多行为暴恶,或见长久须经多劫励力修行,
或见二种资粮无边难行皆须修学,为怯弱缘,若更舍置发心重担,
较别解脱他胜之罪,尤为重大。如摄颂云:「虽经亿劫修十善,
欲得独胜及罗汉,尔时戒过戒失坏,发心重过他胜罪。」此说菩
萨毁犯尸罗,以能防护二乘作意,即是菩萨最胜尸罗,故若失此
即是破戒。若未舍此纵于五欲无忌受用,犹非破坏菩萨不共防护
心故。即前经云:「菩萨受用五欲尘,归依佛法及圣僧,作意遍
智愿成佛,智者应知住戒度。」若弃如是所受之心,则须长夜驰
骋恶趣。入行论云:「于少恶劣物,由意思布施,若人后不施,
说为饿鬼因。若于无上乐,至心请唤已,欺一切众生,岂能生善
趣。」是故此论又云:「如盲于粪聚,获得妙珍宝,如是今偶尔,
我发菩提心。」谓当思念我得此者极为希有,于一切种不应弃舍,
更当特缘此心,多立誓愿刹那不舍。
  第二者如是不舍尚非满足,须昼三次及夜三次励令增长。此
复如前所说仪轨,若能广作即如是行,若不能者,则应明想福田,
供诸供养修慈悲等六返摄受。其仪轨者,谓「诸佛正法众中尊,
乃至菩提我归依,以我所修布施等,为利众生愿成佛。」每次三返。
  学心不舍有情者。道炬论及发心仪轨中说学处时,虽未说及,
道炬释云:「如是摄受不舍有情,于菩提心所缘及其胜利,发心
轨则,共同增长及不忘故,应当守护。」尔时数之与根本文,意
无乖违,故于此事,亦应修学。心弃舍之量者,依彼造作非理等
事而为因缘,便生是念,从今终不作此义利。
  修学积集二种资粮者。从以仪轨受愿心已,当日日中供三宝
等勤积资粮,是能增上菩提心因。此除先觉传说而外,虽未见有
清净根据,然有大利。
 第二修学余生不离发心之因分二,一 断除能失四种黑法,二
 受行不失四种白法。  今初
  大宝积经迦叶问品说成就四法,于余生中忘失发心,或不现
行。又成就四法乃至未证菩提中间不忘菩提之心,或能现行,此
即愿心学处。四黑法中,欺诳亲教及阿阇黎尊重福田者。当以二
事了知,一境,二师易知,言尊重者谓欲为饶益,言福田者谓非
师数,然具功德,此是迦叶问品释论所说。二即于此境由作何事
而成黑法,谓于此等随一之境,故知欺诳则成黑法。欺诳道理者,
释论解云:「谓彼诸境以悲愍心举发所犯,以虚妄语而蒙迷之。」
总其凡以欺诳之心。作蒙蔽师长等方便,一切皆是。然谄诳非妄者,如下当说,此须虚妄,以集学论说断
除黑法即是白法。能治此者,即四白法中第一法故。若于尊重启
白余事,而于屏处另议余事;说善知识已正听许;亦是弟子欺蒙师
长。
  于他无悔令生追悔。其中亦二,境者,谓他补特伽罗修诸善
事,不具追悔。于境作何事者,谓以令起忧悔意乐,于非悔处令
生忧悔。释论中说,同梵行者正住学处,以谄诳心令于学处而生
蒙昧。此上二法能不能欺,生不生悔皆同犯罪,释论亦同,然释
论中于第二罪作已蒙昧。
  说正趣大乘诸有情之恶名等。境者,有说已由仪轨正受发心
而具足者,有说先曾发心现虽不具为境亦同,此与经违不应道理。
其释论中仅说菩萨余未明说,然余处多说具菩萨律学所学处者,
谓正趣大乘似当具足发心。于此作何事者,谓说恶名等。由瞋恚
心发起而说,与释论同。对于何境而宣说者,释论说云:「如彼
菩萨欲求法者,信解大乘或欲修学,为遮彼故对彼而说。」然了
义者即可。其恶称者如云本性暴恶,未明过类。恶名者如云行非
梵行,分别而说。恶誉者如云以如是如是行相,行非梵行广分别
说。恶赞者通于前三之后,是释论解。此于我等最易现行,过失深重前已略说。又如菩萨起毁訾心,则此菩萨须经尔劫恒住地
狱。寂静决定神变经说,唯除毁谤诸菩萨外,余业不能令诸菩萨
堕于恶趣。摄颂亦云:「若未得记诸菩萨,忿心诤毁得记者,尽
其恶心刹那数,尽尔许劫更擐甲。」谓随生如是忿心之数,即须
经尔许劫。更修其道,则与菩提极为遥远,故于一切种当灭忿心,
设有现起,无间励力悔除防护。即前经云:「应念此心非善妙,
悔前防后莫爱乐,彼当学习诸佛法。」若有瞋恚则其
慈悲先有薄弱,若先无者虽久修习亦难新生,是断菩提心之根本。
若能灭除违缘瞋恚,如前正修则渐渐增长以至无量。
释量论云:「若无违品害心成彼本性。」又云:「由前等流种,
渐次增长故,此诸悲心等,若修何能住。」
  于他人所现行谄诳,非增上心。境者,谓他随一有情。于此
作何事者,谓行谄诳。增上心者释论说为自性意乐,谄诳者谓于
秤斗行矫诈等。又如胜智生,实欲遣人往惹玛,而云遣往垛垄,
后彼自愿往惹玛。集论中说,此二俱因贪著利养增上而起,贪痴
一分,诳谓诈现不实功德,谄谓矫隐真实过恶,言矫隐者谓于自
过矫设方便令不显露。
  四白法中初白法中,境者,谓凡诸有情。事者,谓于彼所以
命因缘下至戏笑,断除故知而说妄语。若能如是,则于亲教及轨
范等殊胜境前,不以虚妄而行欺惑。
第二白法,境者,谓一切有情。事者,谓于彼所不行谄诳住增上
心,谓心正直住。此能对治第四黑法。第三白法,境者,谓一切
菩萨,事者谓起大师想,于四方所,宣扬菩萨真实功德。我等虽
作相似微善,然无增相。尽相极多,谓由瞋恚毁訾破坏菩萨,伴
友,而致穷尽。故能断此及破坏菩萨者,则集学论说,依补特伽
罗所生诸过悉不得生。然于何处有菩萨住,非所能知,当如迦叶
问经所说,于一切有情起大师想,修清净相赞扬功德。谓有听者
时至,非说不往四方宣说便成过咎,此能对治第三黑法。第四白
法,境者,谓自所成熟之有情。事者,谓不乐小乘令其受取正等
菩提,此就自己须令所化受行大乘。若彼所化不能发生大乘意乐,
则无过咎非所能故,由此能断第二黑法。若由至心欲安立他于究
竟乐,定不为令他忧恼故,而行令他忧恼加行。师子请问经云:
「由何一切生,不失菩提心,梦中尚不舍,何况于醒时。」答曰:
「于村或城市,或随住境中,令正趣菩提,此心则不舍。」又曼
殊室利庄严国土经说,「若具四法不舍大愿,谓摧伏我慢,断嫉,
除悭,见他富乐心生欢喜。」宝云经说,「若于一切威仪路中修
菩提心,随作何善以菩提心而为前导,于余生中亦不舍离如此心
宝,如如若人多观察。」等明显宣说。

  第三犯已还出道理者。多作是说,犯四黑法及心舍有情之五,
或加念云我不能成佛弃舍发心共为六种。若越一时则舍愿心,若
一时内而起追悔,仅是失因。若犯六次发心及学二资粮,亦唯退
失之因。若已失者应以仪轨重受愿心,若唯退失因者则不须重受,
悔除即可。其中若念,我不能成佛,故舍发心者,即彼无间弃舍,
无待一时,故一切种毕究非理。四黑法者,非是现法失发心因,
是于他生令所发心不现起因,故于现法而正遮止。道炬论云:
「此为余生忆念故,如说学处应尽护。」言如说者,谓如迦叶问
品所说也,即此经意亦是如此。四白法时显然说云:「迦叶,若
诸菩萨成就四法,一切生中生已无间,菩提之心即能现起,乃至
菩提中无忘失。」四黑法时,虽无现后明文,故亦当知是约后世,
然于现法若行黑法,则所发心势力微弱。若非尔者,则具菩提心
律仪者,为戏笑故,略说妄语,于有情所略起谄诳,瞋恚菩萨略
说恶名,于他善根略令生悔,自无追悔,过一时竟,皆当弃舍菩
萨律仪。以由此等弃舍愿心,若舍愿心即舍律仪,菩萨地中及集
学论俱宣说故。若许尔者,亦应立彼为根本罪,然任何中悉无立
者,不应理故。又算时者,当是依于邬波离请问经,然彼全非经
义,我于戒品释中,已广决择,故此不说。心舍有情者,若缘总有情,谓我不能作此许有情之事,心弃舍者即舍愿心,极
为明显。若缘别有情,谓我终不作此义利,若起是心,如坏一分
即坏整聚,便坏为利一切有情所发之心。若不尔者,则弃二三四
等多有情已,为余有情而发心者,亦当能发圆满菩提之心。
  如是于此发心学处,道炬释论别说,因陀罗补底,龙猛,无
著,勇识,寂天,大德月,静命等派各有差别。有者许为尽初发
心及行诸行所有学处,又有许为经说一切皆应守护,复有许为尽
资粮道所有学处。余者有谓不许如此如此定相,有余更许于其归
依学处之上,应护八法谓不忘心法及忘失心法,说此诸轨,皆是
经说,应随自师所传受持。说云:「我师所说,」许彼一切皆是
经义。总此释论从善知识敦巴所传,诸大知识皆不说是觉(口+窝)自造,拿错所传,则说是觉(口+窝)造是拿错之秘法。然诸先觉
传说觉(口+窝),于补让时作一略释,次在桑耶译师请其更为增
释,觉(口+窝)教令广之即可。是以荆ǹ?+窝)所作略解,更引
众谈说之事而为增补,故亦略有数处谬误,然于正义亦多善说。
诸无谬者,我于余处及道次中亦多引述。此说学处多不可信,若
以发心是为行心,其学处者则于归依学处之上,仅加取舍白黑八
法,定非完足故不应理。若单取愿心者,则其学处不须俱学经说一切,及入行以后所有
学处。若非尔者,则与律仪学处,无差别故。除前所说二学处外
诸余学处,是如道炬论及发心仪轨所说。须学七法经者,说是欲
求速发通者所应修学,故非发心特别学处,此中不录。如是自宗
除舍愿心,心舍有情犯余学处,乃至未具菩萨律仪,无依菩萨之
罪犯。仅违所受中类善性学处,故是恶行应以四力而悔除之。从
得菩萨律仪之后,即犯违越律仪学处,如论所说还出罪法,依行
即可,故即摄入行心学处,非为别有。然六次发心,是为愿心不
共学处。
 第三既发心已于诸胜行修学道理分三,一 发心已后须学学处
之因相,二 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三 正释学习学
处之次第。  今初
  如是发愿心已,若不修学施等学处,虽如前引慈氏解脱经说
有大胜利,然不修学菩萨学处定不成佛,故于胜行应当修学。伽
耶经云:「菩提是以正行而为坚实,诸大菩萨之所能得,非以邪
行而为坚实诸人所有。」三摩地王经亦云:「故以正行而为坚实,
何以故,童子若以正行而为坚实,无上正等菩提非难得故。」言
正行者谓成佛方便,即是学习菩萨学处故。修次初篇亦云:「如
是发心菩萨,自未调伏不能伏他,如是知已自于施等极善修学,
若无正行不得菩提。」释量论云:「具悲为摧苦,当修诸方便,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谓于他所,若
有大悲须除他苦。又除彼苦但有善心,愿其离苦犹非满足,故应
转趣除苦方便。又若自不先趣方便,不能度他,故欲利他当先自
调。又于自调,经说「正行而为坚实,」其正行者,说「受律仪
已,学其学处。」故以正行为坚实者,于所行处无错为要。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九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
  第二者如是欲求成佛犹非满足,应须进趣成佛方便。又此方
便须无错谬,于错谬道,任何励力终不生果,如欲搆乳而扯牛角。
若虽不错然不圆满,纵多励力亦不生果,犹如种子及水土等,随
缺一缘亦不生芽。故如修次中篇云:「若于错因殷重修习,虽极
长时终不能获所欲得果,譬如从角而搆牛乳。若不修行一切因者,
亦不生果,如种子等随缺一缘,亦不发生芽等果故。故欲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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