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水榭(上)-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眼镜口才不错,只可惜——“你错了!”我大声反驳,“我们不是政府的喉舌,而是民众的喉舌!的确,我们文人的一支笔撑不起家国天下,但是我们的笔下有人命关天,有是非曲直,有毁誉忠奸!我们不是任何权力者的应声虫,我们的责任是为民请命,通达民众之呼声;是传扬真理,于混沌中指清明;是鼓舞民心,于黑暗中指光明!书生报国无他物,唯有手中笔如刀!我们手中一支笔,担得起公理道义,撑得起民族精神!民族精神不倒,我们的国家就不会亡!”
“说得好!!”浑厚男中音突兀的响起,前不久才见过面的帅叔一身军装雄赳赳气昂昂的大步跨进门迈上主席台,一双鹰眼往记者席里扫视一圈,最后落到我头上,“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我顾裕名今天代表政府和军方向大家宣布,上海之安危关乎国家之存亡,政府已有全面准备、精心部署,请民众放心,上海若有万一,我军势必全力以赴保其周全。当然,一些消息涉及军国机密,在这里不便透露,但是我保证,日寇胆敢进犯,我军誓当与之决一死战!”
“好!!!”齐齐的叫好声伴着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响起,小眼镜和他旁边那几位机场负责人缩在坐位上不说话了,帅叔冲我点头笑了笑,笑容里满是赞赏,不少同行也回过头,对着我边笑边鼓掌。
我站在同行当中,格外的鹤立鸡群,被人赞赏的感觉很好,我却仍然感到失落。
那一刻的气势如虹慷慨激昂,此时的喝彩欢声风光无限,我那个死对头却看不到。
如果他在场,我一定得意洋洋的给他一个胜利的微笑,要他知道,他错了!我不是他所批评的那样不识大体、不顾大局、良知败坏、冷血无情,虽然有时候我的确年轻气盛、目中无人、无理取闹,但是,我一样是个有责任感、为国为民的好记者!可惜……
记者会结束了,帅叔和外事办、机场的官员商讨国家大事去了,同行们一个个散去,我看到了阮明正,忽然,莫名其妙的嘴巴快过大脑的喊道,“阮小姐,请等一下!”
阮明正狐疑的看着我,而我,有些尴尬,但是,喊都喊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我走上前去,问道,“阮小姐,那个……戚先生为什么没有来?这么大件事……啊,我的意思是……”我猛然发现,这样问很容易让她误解,以为我看不起她,以为我觉得这种大事件她一个女人不配来,所以我赶忙解释,“我的意思是,戚先生伤已经好了,为什么还没有上班?”
说完我很想打自己一嘴巴,他上不上班关我什么事!
幸好阮明正并未介意我的唐突,反而叹了一口气,“大当家他——”说到“他”字时,她的眼神中有一种悠然神往,还有一丝掩饰不住的失落。
他的同事叫他“大当家”?这个称呼真是有趣。想想也是,他一直都是《新闻报》的“台柱”来着。
“他今天向主编请调,去华北前线!”
我终于明白阮明正为什么失落了。伤才好这么快又要上前线,这个家伙,难不成是个战争狂?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前线,他怎么就这么趋之若鹜?我跟他还来得及正面交锋一拼高下,他就要走了?岂有此理!!
“他已经走了吗?”我问。
“还没有,还有些手续要办。”阮明正继续黯然的说,“本来我们已经劝服大当家留下了,可是,他看了今天的报纸,他说他对上海新闻界很失望,他觉得还是去前线更适合他……”
果然,是那些该死的报道惹的祸!昨天被我毫不留情的撕了名片,今天又在报纸上被人那样诋毁,他一定备受打击。
但是如果今天他来了,看到我们这么众志成城为民请命,也许会改变主意的吧?可惜……。
于是我对阮明正说,“你回去后一定要把刚才的情况说给他听。”
阮明正愣了一下,忽然明白了我的意思,爽朗的笑笑点点头,忽而又问,“顾先生,你和大当家很熟吗?为什么这么关心他的事?”
我给了她一个自认为很深奥的笑容,“我怕少了个对手,今后的日子太无聊!”
我不知道阮明正回去后有没有对他说那时的情况,也不知道他的同事们能不能说服他留下,说到底,这些根本不关我事,他喜欢到战场上挨枪子是他自己的事,我从此少了一个对头我更应该偷笑才对。我的生活还要继续,我的工作依然忙碌,我根本无暇去想一个跟我只有一面之缘的人的闲事,更何况我现在正被一伙青帮弟子追得满上海乱跑。
我知道青帮势力很大得罪不得,也知道青帮的头头杜月笙其实是个坚定的抗日派,算是个爱国分子,但黑社会就是黑社会,欺压良民的事我无法视而不见,谁叫我那么恰好的路过,手里还有照相机呢?
所以我不可避免的被他们追赶,本来要打架我绝对不输他们,只是万一不经意失手打死打残一两个,我的结果,好的卷铺盖离开上海,坏的便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但是,只在上海生活了一年的我很难做到对每条街道都熟悉,尤其是在租界之外,结果,一不小心就被堵进了墙角。
一伙人高马大的青帮弟子凶神恶煞的向我逼近,我无路可退,只有捏紧拳头准备给他们点颜色。
一个家伙扑上来,我就知道他们的首要目标一定是我的相机,我迅速把相机掩到身后,腾出一手准备和他过招,然而一拳还没打出去,一声高亢的正义感十足的“住手!”让我和黑社会都愣了一下。
居然是他!这叫什么?冤家路窄?狭路相逢?
他仍是那身朴实的工头装扮,留着落魄文人似的胡茬子,一脸革命者的正气,趁我们发呆的时候,一个箭步蹿上来,摆出一副标准的英雄救美的姿态挡到我面前。
我摸了摸脸,美是挺美的,可也不需要你这个英雄来救好不好!!我气愤,我极度气愤!我很想飞起一脚,把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直接踹进黄埔江。
这个伟大想法还没来得及付诸实施,他已经和黑社会干上了。
我再一次由衷的赞叹他的身手,一会儿的功夫已有几个人躺在地上哀嚎不止。
我站在一边悠然自得看热闹,没防备一只手伸过来要抢我的相机,我急忙去挡,这时九现神龙飞一般的冲过来,一拳往那只贼手上砸过去,那贼倒是躲的极快,而他的拳却力道猛的收不回去,结果——咔嚓!我的相机落在地上,摔成两半。
“戚!少!商!”我忍不住怒吼出声,他,真的是来帮忙的吗?他不是气我撕了他的名片所以来砸我相机的吧?
他看了看碎在地上的相机,愣了一下,大眼睛眨了眨,一脸无辜,撇撇嘴好像在说,我不是故意的!然后又和黑社会打作一团。
我气不打一处来,挥起长拳三下五除二撂倒他身边的一票黑社会,然后对准他的圆圆脸砸了过去。
那个相机里有我今天全部的新闻照片,这一下都被他毁了!这让我回去怎么跟总编交代!我的奖金我的国计民生都毁在他手里了!他真是我的煞星!
他全无防备的狠狠挨了我一拳,圆圆脸更加圆润的像个包子,他捂着脸惊疑、不解、愤怒、诧异而且受伤的看着我,我没等他问出一句为什么第二拳紧接着挥了过去,其实我早就想和他切磋一下了。
他急忙招架,只守不攻,我却不依不饶,一拳狠似一拳,最后他怒了,“你干什么!疯了啊?!!”
我想他在心里一定骂了我无数遍你这个无理取闹恩将仇报的家伙,然后他终于开始跟我动真格的了。
被我们两人撂倒在地爬不起来的黑社会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们两人你一拳我一脚,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似的打得天昏地暗,嘴巴张得能吞下鸭蛋,惊疑的脸上分明打着问号写着两个字:内讧???
我和他拳脚相加打得不相上下,可是我觉得他对我还是手下留情了,毕竟是在战场上磨练过的,力量和敏捷度都是一流。
正当我打得酣畅淋漓痛快无比的时候,忽然他竟然趁我不备,伸过手一把抱住我!
不是吧?光天化日之下非礼帅哥?亏我还觉得他是个正人君子!!!
紧接着我眼前的景物瞬间反转,我竟然被他按倒在地,死死抱着在地上翻滚了两圈。
还没等我抗议出口,“砰!砰!”两发子弹在我们刚才的位置上开了花,激起一片土灰。那群黑社会也被吓到了,伏在地上不敢乱动。
我大吃一惊,脑子里电光火石的想,究竟是谁想要我的命,或者要他的命?
这个时候走神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幸好我身边还有一个在枪林弹雨中摸爬滚打惯了的战地神龙,躲枪子的敏捷度更是一流。
他抱着我在地上翻了几翻,子弹紧追不舍的在我们身后留下一排弹痕。
接近路口,他一把将我拽起来拉着我的手飞快的拐了个弯跑上大路。
时值傍晚,马路上人流仍旧很多,我们没有再听到枪响,但仍旧丝毫不敢大意的躲闪着人群一路狂奔。
他的手很有力,我的手被握得生疼,却不想放开。
我从来不喜欢被人掌控,而现在,我被他拉着,不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不知道前面是天堂还是地狱,我却愿意这样,跟着他的脚步,一直走下去。
真是奇怪的感觉,我想我一定是跑得太累,连大脑都混乱了。
我们跑回租界,这里应该相对安全,但是他仍然脚步不停的一直拉着我跑,直到跑到福州路上一栋中西合璧式的二层小楼的门口才停下来。
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好久没做过这么剧烈的运动了,我两腿酸软,心跳超速,肺部极度缺氧,胃里反酸,再看他,也是气喘吁吁,满脸通红,看来在养伤的这两个月里,他也是头一次跑这么远的路。
我们两个,一身土灰,头发凌乱,大汗淋漓,双手叉腰大喘粗气,真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我们看着对方,片刻后,同时爆笑出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哈哈哈……没想到……哈……你跑得还挺快!”他说。
“那当然!”我继续努力的平复自己的呼吸,“我觉得……呼……这根本是做记者的必备技能!”好多次遇到危险,要不是我跑得快,那一定会很麻烦。但是,遇到枪击,却还是生平第一遭。
“你……你到底得罪什么人了?”他又问我。
既然他这样说,看来那子弹真的是冲着我来的,可是我到底得罪谁了?确切的说,我得罪的人多了,我怎么知道是哪一个?如果说最近的,那么只有林啸光了。
我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还不是你害的!”
“我?”他指着自己的鼻尖做无辜状。
我最恨他这副表情,“要不是你在报纸上指摘我见死不救,我怎么会这么倒霉的被人追杀!”
他愣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懊恼,却又一本正经而且理直气壮的说,“我没想到会给你带来这么大的麻烦,真的很抱歉。但是,那件事,我确实认为你做的欠妥当,那究竟是一条人命,况且你当时都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林啸光就是个坏人,你就眼睁睁的看着他被打死?你就不怕你万一冤枉了好人……”
“好了,好了……。”我不耐烦的打断他,“你不用说了,我跟你,根本就是世界观价值观都不同,你看不惯我的做法我没办法,我也不想和你争论,我要回报馆了,告辞!”
“等等!”他一把拖住我的手,“先到我家里坐坐吧!”他指指那二层小楼的门口。
什么?这是他的家?我仰望这座不高也不豪华的小楼,即便如此,没有一点家底的人也是住不起的。
这么说,那些报道严重失实,他不是什么平民记者穷书生,而根本就是个小资!可看他那一身工人阶级的朴实装扮,不像啊?!
趁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已经把我拉进了房门。
我环视四周,客厅很大,但摆设不多,很简洁,家具看上去都有些年头,很古朴,墙上的几幅字画使整个房间多了一份书香气。
他拉我在红木沙发椅上坐下,然后好似看出我的疑问似的说道,“这房子是我外公外婆留下来的,当年他们做生意,家底还算殷实,后来家道中落,就只剩下这栋房子了。”末了又补充一句,“其实我很穷的,全部家当就这栋房子值钱。”
“哦,”我点着脑袋,故意恶劣的刺激他,“我还以为你‘嫁入豪门’了呢!”
他的脸色果然一下子变得阴森无比,我马上意识到我说了最不该说的话,没有哪个男人受得了这种侮辱,当初我和晚晴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不知道遭了多少冷嘲热讽,这种本该是感同身受的痛苦我怎么可以拿来刺激他呢?我不禁为自己的小心眼小小的汗颜了一下。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点了一支烟,紧紧的拧着眉头,喷云吐雾。
他的侧脸很漂亮,微微凸出的眉骨,高挺的鼻梁,尖削的下颌,轮廓分明。豪气干云的气度下,其实他的五官很是精致。
我可以理解为什么女明星会看上他,他有才有貌胆色过人,除了没钱又没权,其实他在上海滩的名声一点都不比他的明星女友差。
空气里弥漫出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