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大亨冯仑野蛮生长txt打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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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的贵州的严剑虹是贵州省委书记的夫人,当时兼着贵州国际信托董事长。我们去收购贵州国际信托时,她派一个老总,不跟我们在酒店谈,把功权拉到郊区,黑灯瞎火的,说:“给香港账户打200万。”回来以后我们思来想去觉得危险,就没做。后来老太太被枪毙了,她那做省委书记的老公被双规、撤职然后被抓,她儿子用赃款流亡海外。我去费城时了解到,她儿子用钱供养一个小演员,演员上完学找到工作,跟别人好了,离婚的时候还分走他一部分钱。赃款就这样流失了,傻儿子完全衰了。
哈尔滨的防空地洞非常大,防空系统很好,我们曾想将它改建成地铁。我去见副市长索常有,他是黑龙江大学的,当地人戏称“黑帮”。我们公司有一个黑龙江大学的,通过“黑帮”找到索常有,等了好久才在他办公室见面。结果没做成,后来索常有也被抓起来了。
男人很享受东奔西突的感觉,很像半夜急行军时被前呼后拥着,感觉最好。
2007年元月我去了神六基地,我特别体会到没有时间,没有是非,没有空间的侠的意境。我们在戈壁滩上,坐在牛尸骨架子上,手里拿着刀片着牛心,旁边熬着汤,热气泛起向天空散漫开去,我突然就感觉到自己和身边的人很像金庸小说中的侠,好享受。侠一定是自由的,没有身份,没有时间,一切皆随心性。心到人到,侠想杀一人,想救一人,全凭心性。侠一定是“胡作非为”的。
我们那时走了13个城市,到哪儿都不带钱,哪儿都有兄弟,打个电话就有人送钱来,虽然钱都是借来的,但那种感觉很好。
原罪 征服:男人愉悦的冒险游戏(2)
这个过程符合男人的征服欲和创造性,社会也满足他的虚荣心。多数人欲罢不能。
反差特大的是,我们做到10个亿的时候,兄弟都散了,没人来叫大哥了。现在我到外地都打的,习惯了,公司有车我都不坐。自由,没有前呼后拥反而自由了。
可是,当我们从1996年开始卖资产还债,卖掉一个便失落一次。记得东北华联的项目,1994年买的时候,7000万谈好了,一个官员非要我们多给800万额外的钱,帮助他指定的一个小兄弟。功权过去和他谈,官员把批文就压在酒桌下,说你钱打来我给你。功权打电话回来说,“真他妈恶心。7000万已经付了,怎么办,这800万答应不答应?”我说,“你告诉他,我明天带支票过去。”他就把批文给了我们。第二天我带了一半,400万,想着能省就省。那人火了,说我还能再发个文把它废了。我和功权也火了,告诉拿到钱的那个人:“你告诉他狗日的,社会风气不好,你知道我也知道……”
第二天我就跟功权去他老家了。三九的大雪天里看到他小时候生活的环境,还有一个半傻的姐姐和他老舅,老舅和牲口住在一起。晚上,我们对着残垣断壁喝了很多酒。心里有一股悲凉感,一种委屈和义愤,感觉到命运太残忍了。凌晨,天快亮回到酒店时,那人派的人坐在酒店等我们,说这事就不说了,过去了。
但他后来散布谣言说我们没信誉。我很生气,打了个比方,我说就像良家妇女走在黑胡同里,碰上一个拦路强奸的,我无奈地认了。可他正要“办”的时候,胡同口闪过一个身影,我喊了一嗓子,那人被抓起来了,是我没信用还是他是坏人?很多人听完这个比喻就明白了。
他知道后很不高兴,隔了两年我们卖华联的时候他就设法阻挠。我们找好了一个上海企业,合同都签好了,还能赚些钱。但他组织了一个考察团到上海考察,回来说和上海人做生意没底,不能卖给上海人,要卖给本地人。结果冒出来一个人,江湖上的,有几个兄弟,是卖药的,他要买,却只出到上海人一半的钱。我们实在没招,也烦了,就卖了。
卖的那天又是一个冬天,零下二十度,我们在餐馆里和那个老大喝酒。我们问他,对这么难“伺候”的官儿,你怎么办批文啊?他说,“简单啊,不办,派两人跟着他媳妇儿;还不办,再派两人跟他女儿。”后来果真办得很快。我们却损失了4000万。
所以说卖的过程也很痛苦,花了我们几年时间。一个男人从征服到承认失败,虚荣心彻底扫地,每卖一次都是失败,挖的坑都得后来找土(钱)填啊。
2000年前后德隆为了把自己的故事说圆,也为了证明道德的合理性、赌博的合理性,编了很多故事,即所谓“产业整合”。结果这个故事把他们自己骗了。
对男人来说,承认失败、主动收缩的决心是很难下的。我们是比较理性的人,自我反省后主动做出了收缩的决定,不是被动的。我们概括自己是短贷长投;无独有偶,德隆后来把这叫做短融长投。
“原罪”引发的财务危机就是高负债、高暴利、高风险,结果只能是“以老板为市场,以银行为客户,以笼络为管理,以调账为经营”。所以,民营企业成功概率很小。德隆和我们的历史相比,差了这么一个自觉革命的坎儿。
我们也思考,为什么当时能收,而很多人不收,不承认失败?其实是男人张狂、征服的本性和想要成为一世英雄的虚荣心把事业的方向给误导了。1997年我们开始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追求自由是人的本性,之所以吸取老庄的思想是适应环境的需要,男人的妥协也要有个台阶。伟大的人说要征服世界,但还有伟大的人说不争即争。其实,解决危机的唯一秘密就是牺牲。每次危机都有利益权衡,不敢牺牲就没有胜利;中年男人要保持这种牺牲精神,坚持理想是唯一的心理支撑。
非常感谢的是2005年去世的王鲁光,他告诉我要“守正出奇”,现在我办公室墙上还挂着这几个字。在最难熬的日子里,这四个字提醒我不要老想着弄热闹事,要控制住基本面。古法说奇正之术交相为用,一个人老是出奇,奇多了就成了邪,要以正合以奇胜。我以这样的心境看老庄,不看表面强悍的书(如《四书》、《五经》),看终极强悍的书(如《老子》、《庄子》)。老庄其实是很强悍的,比如欲擒故纵、为而不有。儒家大都是注重形式,没有老庄强悍。
原罪 了犹未了与不了了之(1)
大约从1999年以后,陆陆续续有人开始谈“原罪”的问题。一些言论最先是从民间和学术界发出的。民间和学术界之所以有人喋喋不休,主要是因为中国经济正迅速成长,财富迅速膨胀,一些在社会发展当中相对失落的人、没有在变革当中找到位置的人,以及弱势群体,对于财富的正当性提出了意见。学术界的争执无非是对这种民间生命、民间情绪的一种学术化的表达。这种表达有这么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个是郎咸平的观点,他认为民营企业都是靠侵吞国有资产发展起来的,这是一种“原罪”;郎成平进而把一切不规范,包括在国外市场经济成熟条件下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政策失误导致的问题都统统加在民营企业头上,把“原罪”的概念无限扩大,引起社会上非常多的混乱。比如权钱交易,比如暴利、乱集资,这些东西学者研究得不多,但是从唐万新、张海、牟其中、顾雏军这些人不断出事以后,就有很多学者认为民营企业的“原罪”表现为暴利和不断地圈钱,在资本市场圈钱、在银行圈钱、乱集资。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更多的人把行贿受贿跟“原罪”挂上钩。有人发现,每倒下去一个贪官,后面就能找到一个民营企业,甚至也倒下一个民营企业。从胡长清开始,到成克杰,一直到现在的陈良宇、刘志华,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于是,有很多人开始提到民营企业事实上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并把它归结为“原罪”。
针对这种观点,也有提出不同主张的,就是用历史与法律的观点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出一个解释,最典型的,一个是张维迎,还有一个是杨鹏。张维迎认为对民营企业的所谓“原罪”问题应当历史地看待,也要站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来看。他主张应该给予赦免,也就是说不应该继续追究民营企业以前的这些事情,应自然地将它赦免,让这个事情过去,然后大家就开始从某一个时段起,认真地开始发展经济。他没有更多理论上的解释,只是提出一个方法,就是赦免论。
很有趣的是在2006年,杨鹏参加一个叫做“乌有之乡”的沙龙,他针对“原罪”讲了几个小时,开头就从我们万通讲起。他说民营企业自己认识到自己有“原罪”,是从万通开始的。他说:“私有企业有‘原罪’的说法,是万通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冯仑最早提出的。后来这个提法被好事者宣传开来,似乎给私有企业一个形象定位,这个定位就是,从事私有企业那帮人的发家史,就是‘原罪’发家史,更广泛地说,有钱人,就是有‘原罪’的。这是一些人关于中国私有企业的‘罪恶出生论’……”
杨鹏的确明白我当时提出“原罪”的自省和进步的意义。他分析道:“当年冯仑提出‘原罪’说,着眼的目标是清楚的,他希望自己和其他私有企业家强化道德伦理,提高商业道德意识,追求阳光下的利润,创建一个健康公正的中国经济。”
但他也忧心忡忡地看到,“冯仑也许没有料想到他的‘原罪’说引发了另外一种声音,刺激了一种潜在的政治取向。有人开始强调要对私有企业家进行追查和清算。”
杨鹏还强调说:“绝大多数企业家忙于做生意,忙于做事,没时间来关心理论争论和舆论风向后面‘原罪’概念的酵母作用,甚至有人觉得这些概念争论很无聊。但是,民意与国家政策越来越受舆论风向的影响,企业家的事业环境在企业家群体逐渐被理论界和舆论界一些人妖魔化的过程中悄然开始恶化,成为不少企业家倒霉的背景因素,这一定与冯仑提出‘原罪’说的初衷偏离了。”
杨鹏接着从法律、道德、经济文化和哲学层面系统讲解了对“原罪”的看法,其核心内容是对张维迎的结论即赦免说的系统论证与注解。有趣的是杨鹏的文章在网上贴出后,招来另一方面的议论,其中一位以“秋石客”为笔名的人更是搬出“文革”大批判的看家本领,几近谩骂,好一番热闹景象。
原罪 了犹未了与不了了之(2)
学术界的争论,最终不可避免地反映到政府和政治层面。2003年“孙大午事件”后,河北政府出了一个文件,明确说对民营企业的“原罪”要给予赦免。然而这个文件出台以后,事实上也没有办法执行,因为赦免不赦免不是政府文件的事,它牵扯到很多法律,包括《刑法》、《合同法》等等。到2006年,关于“原罪”的问题,不断又有人掀起争论的声浪,这实际上牵扯到对改革开放的评价。改革开放究竟是对是错,其中一件事情就牵扯到“原罪”。如果说大家都认为民营企业的“原罪”是存在的,而且它是一切的罪恶如暴利、圈钱、侵占国有资产、腐蚀干部等等的源泉,如果真这么严重,那么我们今天改革开放是不是错了?如果不是这么一个问题,那就应历史地看,改革之初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制度本身还不健全,甚至根本就没有。由于当时的制度本身的缺陷(而这正是改革的必要性所在),带来了当时的一些做法。比如说当时没有《公司法》,做生意本身就会被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所谓投机倒把就是做买卖,华远的任志强就曾因为“投机倒把”被关了一年。“投机倒把”,今天的人都不知道是什么了,可当时就是个罪,后来新《刑法》就没这个罪了。再比如,当初没有民营企业,也没有《公司法》,怎么判他出资不实?本来那个时候也没有国有资产管理的那些政策和法规,怎么能说侵不侵占啊!如果不尊重民营企业这个发展历史,就这个问题揪住不放,怎能促进改革开放呢?
这一争论到2006年末达到了白热化。2006年11月17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德平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民营经济的诞生,非但没有“原罪”,而且应该早生十年、二十年;现在要来清算“原罪”和“第一桶金”,就等于是对改革开放巨大成绩的否定。之后,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出面说,政府不主动扩大“原罪”的争论。所以目前“原罪”问题就不讨论了,这个事情就变成了不了了之。
暂时是不了了之了,但总体来看,或者从民营企业发展的过程来看,随着每一个阶段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