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魂-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这根本与心情无关,这个表情我从小在夜莺的教导下练习过无数遍。
我站在镜前,夜莺站在我身后,纤美的手搭着我的双肩。
“……抬头、挺胸,拿出最高贵的姿态来,蔑视所有人。这个时候,你是帝王,他们都是你最低贱的奴仆。由你,主宰一切!”
主宰一切——
我斜倚在软榻上,带着嘲弄的怜悯俯视我的臣民。
一切的布置都按我的意愿:光线柔和的水晶灯下,室中心的喷水池洒下七彩的水珠。身着雪色纱衣,秀美的青年男女频频洒下缤纷的花瓣。两只铜鹤香炉吐出细细的白烟,含有轻微鸦片含量的香料,甜得让人喉头发腻,飘飘欲仙,全心投入这场游戏中。
我的奴隶们,他们已经失去了外界显赫的光环,在这里,他们只有唯一的身份——我的奴仆。
厅堂中铺着雪白的地毯,我让他们赤脚踩在上面,但是在这之前,我叫人在地毯上铺了一层玫瑰——带刺的玫瑰。锐利的花刺穿透皮肤,在地毯上留下一点一点红斑。
真讽刺,再肮脏的血都是纯净的红色,我的亦是如此。
他们跪在花刺上,恐惧,却渴望的仰视我。
我懒洋洋起身,伸手,扯下墙上的白幔。
一双双眼中的饥渴更甚,畏惧、狂热充斥的眼神,紧盯白幔下的鞭具。
我是公认最会用鞭的“主人”,收集的鞭子也最齐全。占据整面墙的架子上,挂满各式各样的鞭子,粗细长短,各式材质,无所不包,昂然高悬,等待撕开皮肤舔食鲜血。
“开始今天的第一个节目吧。”
我微微扬起一只手,秀会意,冷冷道:“格林兄弟。”
穿豹皮衣裤的壮汉从人群中拖出一对身材结实的年轻男子。
“你们可知道自己犯下了什么罪?”秀语气中不带一丝感情。
我只觉得好笑,做得犹如帝王宣判,却不过是那对兄弟付重金让我们上演的一场闹剧罢了。
“你们的罪是不可饶恕的——近亲相奸。”
“判决应受‘媚刺’、‘护花铃’、‘九尾鞭’三刑加身。”
宣判结束,整座大厅成为我的舞台。
自银盘上取过一双柔软的皮手套,我慢慢戴上。
受刑的罪人被强行按倒,用屈辱的姿势抬高臀部。
我捧着一大束玫瑰,一支一支,插入他们紧闭的密|穴中。尖锐的花刺刺穿娇嫩的内壁,流出血来。
惨叫声不绝,花却开得更加娇艳。
两根金红线缠成的丝绳,一头在我手中,一头分别将一串小巧的银铃绕在两人性器的根部——我们叫它“护花铃”。
古有护花铃,系于枝叶上,铃声响叮叮,鸟兽不敢侵。
现在,这铃非是护花,而是凌虐人欲,不是惊鸟,而是挑逗人心。
从墙上摘下的九尾鞭,鞭尾分为九支,各带倒刺,能够轻易的一下撕碎大片皮肤。
时至,执刑。
两具被捆绑了手脚的男体横陈毯上,光滑紧绷的皮肤富有弹性,太阳棕的色泽带来夏威夷海滩的气息——热情、强悍、原始。
“多么美丽的身体。”我轻轻赞叹。
手上的丝绳一带,绳体勒紧的棒棒抽动,强烈的刺激使他们大声呻吟仰起上身,而我另一只手上的鞭子适时挥下,鞭梢灵蛇一般左右闪过。噼啪两声,鞭舌上的倒刺贪婪的撕裂年轻的胸膛。每个胸口上整齐的出现九道血痕,但又立即被涌出的鲜血模糊了界限。
浅棕的胸膛染上道道艳红,象是被搽了红色蔻丹的纤指狠狠抓裂。
金红丝绳抖动,银铃受惊似的连声颤响,却惊不走凌虐弱花的淫恶蛇舌。
带倒刺的舌尖狠狠的在皮肤上舔出血来。插在密|穴中的玫瑰花瓣纷飞,被鞭梢扬起,似漫天飞舞着点点血花。
惨烈的嘶叫声中,下体的皮肤被完全撕碎,鲜血染满欲望。
我重重的拉扯铃绳。
他们棒棒的尖端,白浊的液体排开浓稠的鲜血激射而出……
我扔下手中的绳。两个彪形大汉上前,将半昏迷的两人翻转,粗暴的拔下|穴中残剩的花茎,拉下自己的裤链,用粗大的性器进一步蹂躏他们淌血的密|穴。
我眼角扫到旁边的一个中年男子已经按捺不住,白液顺着腿缝拖得长长。顺手将血渍斑斑的鞭子挥出,打得他哀叫倒地。
“没出息的东西。”
在我鞭下的男人无论长得如何,我都将他们视为一团腐肉。他们在世人前堂皇的外衣都在这里被剥下,暴露出一个个扭曲的灵魂。这种事情我见得太多。
等一切结束,我第一件事就是洗澡,不断的洗,直到身体发红,狠不得撕下一层皮肤来。
我总是觉得自己身上有一股呕心的血腥味。
我不断的问秀,一次又一次:“我身上是不是有臭味?是不是,是不是?”
我知道秀一定觉得我是个疯子,因为连我自己都这么觉得,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只因那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腐臭。
太阳,太阳。是不是只有太阳金色的光芒,就可以照亮我黑暗的生命,将我从这个疯狂的世界里拯救出来?
我已经厌倦了夜复一夜的苦苦挣扎。
对太阳的渴望驱使着我,等我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把车驶到孙建辉所住的旧楼下。
我……究竟又在干什么?
我下车,脚步虚浮象踏在云里。
茫然的蹲在无光的街角,我抱紧自己发冷的身体,终于知道,象荒野中迷途的旅人,恐惧、孤独、寒冷、饥饿,一旦见到遥远的火光,本能使我不顾一切的扑过去,不记后果。
我竟那么绝望的渴望爱情!
夜莺,不是我不听你的,而是我根本逃不了。
我好想有人爱我,我也想要学会爱人。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瞬间崩毁了。我捂着脸,象受创的野兽般悲鸣,泪水不断从指缝落下,以至于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还能流下这样温热的泪水。
……
“哇,我说谁天没亮就在这里鬼叫,原来是你!”
在朦胧的泪光中,我看到了孙阳光般的笑脸。从心底深处发出的渴望,让我毫无预兆的扑进他怀里。
孙吓了一跳,手足无措的抱住我,象哄孩子般:“乖,怎么了,谁欺负你了?……不哭不哭……”
我的泪无法停止。
我终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孙,我已尽了力,我已经无法再逃避爱你。
(六)
孙用热毛巾抹掉我满脸的泪水,一边喃喃道:“啧,真是,哭得漂亮的脸都变形了。”
我不禁笑出来,惊讶的发现心情竟这么轻松。是不是只要在他身边,阳光就会照进我的生命?我有资格这样祈祷吗?
“来换件衣服。”
我柔顺的进到房中,脱下皱得不成样子的白衣,换上孙的T恤牛仔裤。这是我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感觉非常好,因为衣服上有孙的气息——阳光的气息,陌生却温暖。
在狭小的客厅里席地而坐,我捧着孙给我的一杯牛奶,静静嗅那香甜的热气。孙就坐在我的对面吃面包当早餐,摊开了早报来看。
我微笑着,看着他,全心的专注。
不期然抬头看到窗隙里透出的光线,我的手一颤,差点把杯子摔下。
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一下揪住我的心——天亮了,太阳出来了!
深深的惧怕排山倒海将我淹没。
十五年!
我进入极乐十五年来仅仅见过暗色的夕阳,对于阳光几乎没有记忆。这样灿烂辉煌象要烧尽一切的金色阳光,就这样没有预兆的闯进了我的视线。
光亮、通透,圣洁纯净的光芒象能穿透一切,衬托着我的肮脏丑陋,让我极度敬畏和自卑。
不,不,我不过是存在于黑暗中的鬼魂,是没有资格生活在阳光下的。
杯子从手上滚落,牛奶泼了一地。恐惧让我眼前一片模糊,胸口郁闷,几乎不能呼吸。我张开了嘴,却又叫不出声音来,只能发出含糊的呜咽。
孙建辉吃惊的看着我象受伤的小动物,爬到阳光照不到的屋角,紧紧抱住头,抽搐着缩成一团。
“你怎么了?”
他趋近想拨开我的手。一丝阳光从指缝射进我的眼睛,我大叫起来,声音嘶哑得象喉咙要扯出血来。
孙吓一跳:“你到底怎么了?”
“太……阳……太阳。”我抖个不停,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太阳?太阳怎么了?”孙非常的焦急。
“……我不要看见太阳!”我终于大哭起来。
孙这才明白过来,急忙把窗帘拉上,挡去了大部分阳光,可是我还是无法收回失控的情绪。
我捂着脸哭个不停,不断的抽搐,蜷曲成一团。现在我宁愿回到极乐那个黑暗的世界里去,再也不要出来了。陌生的阳光让我太害怕。
孙在我面前蹲下来,温柔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你怕太阳。”
我依然哭泣。
“为什么?”
“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发抖。
“那怎么行呢?你不能一辈子不见太阳啊。”
“我不要看见太阳。”我象孩子般固执。
孙没有再说话,走到窗边,唰的一声拉开了窗帘,金色的阳光又洒了满室。
我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把头深深埋在膝上。
孙走过来用力拉开我抱住头的手。“不要紧的,太阳没有什么可怕。”
不,不要,不要逼我面对太阳!
我疯狂的挣扎,尖锐的指甲在孙的手臂上留下道道血痕。刺眼的阳光让我完全失去理智,挣扎中,我的指甲在孙的脸上划过,差点伤到他的眼睛。
啪——
孙一巴掌重重打在我的脸上。我倒在地上,睁大惊恐的眼睛怔怔的看着他,疼痛和疑惧让我暂时忘却了对太阳的恐惧。
孙把我扶起来抱在怀里。贴在他的胸膛上,我清晰的听到他的心跳和低沉安稳的声音:“华,我不知道你从前过的是什么日子,但是从现在起,你必须学会生活在阳光下。”
眼泪再次缓缓流下,我紧紧的抱住他。
是的,我必不再害怕了,因为有你在我身边。
“华,有没有好一点?”
他拿来墨镜为我戴上,让我可以逐渐适应。
隔着墨镜,我看到了孙关切的眼神,微笑——我深爱的人在为我担心,这种感觉真好。我相信我会慢慢学会在阳光下生活的,因为有孙陪伴我。
他没有叫我“香”,他叫我“华”。至少此时我可以摆脱自己可憎的身份。
“出去走走好吗?”
“好。”
我紧紧握住他温暖的大手,让他牵着我走进阳光里。我象个孩子般,全心全意的依赖着他。
“想去哪里?”
“海边。”
我一直想去海边。我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带我去过海边。那时,我还只是个单纯而幸福的孩子。海水翻卷着白浪的美景还模模糊糊的留在记忆中,就象逝去的幸福童年。
所以,我想去看海。
坐在孙的机车后座上,我抱紧他的腰,闭上眼感受迎面扑来的风。
其实在这时,我根本不关心他会带我到哪里。只要象此刻我们贴得那么近,无论到那里,我都会跟他去,不后悔。
微带盐味的海风撩起我的发,风卷起的水沫溅湿我的衣。我们俩牵着手,赤足走在被海水浸湿的沙滩上。
我头一次感觉到太阳是这么温暖的存在。
孙握紧我的手,黑眸里是我的身影。我的心里,溢满阳光般的幸福。
那天,在沙滩上,孙吻了我。他的嘴唇有阳光温暖的气息。
神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如果你肯听我的祈祷,那么,请让这份幸福长久。
分别时已是黄昏,我们身上都沾满海水的气味。我竟从来不知道活着是这样愉快的事。躺在沙发上,我几乎不愿离开。
突然,孙用一个绒绒的东西盖在我脸上,吓得我跳起来。
“知道这是什么吗?”孙拿那个东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布老虎!”我一阵欣喜。
“这是我要出国时我妈做的。你说你晚上会做噩梦,这个借你放床头。”
我接过,捧在手里。这是孙的母亲给他的,必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可是他却交给了我。
我想一下,从脚踝上解下一条由心形的环状相扣而成的白金链子,放在他手心里。
“哗,这么贵重。我赚了。”孙笑。
我也笑。你知道吗?你应该知道的,那是我的“心”啊。
我的好心情只持续到回到极乐。
我一走进房间,秀就凝重的说:“香先生,夫人让你一回来就去见她。”
意料中的事。
我一日不归,肯定要受如姨的教训。总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小心的把孙给我的布老虎放在床头上,对它微笑,然后,去了如姨那里。
“你到哪去了?”如姨满脸寒霜。
我不出声。
“身上有海水味,鞋底有沙——你去海边了。”
我既不承认,也不辩驳。
“你看看你那身是什么衣服?我白教你这么多年。”如姨怒气上涌,“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淡淡的说:“我只是跟想跟的人,去了想去的地方。”
“想跟的人?说的倒轻巧。”如姨冷笑,“你难道忘了夜莺的下场?”
这句话象利箭一样刺穿我的心。我情不自禁退一步,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
夜莺的下场!
这明明是我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