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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部分

南宋不咳嗽-第387部分

小说: 南宋不咳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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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也找不出一个国家拿纹身当身份证,所以他觉得自己开创了一个先河,还有机会代代流传下去,格外自豪。

    “纹身?”可惜泊蛟是个很没意思的聊天对象,很多需要他叫好、拍巴掌的关键节点,他都不太配合,很影响洪葛亮自以为是的感觉。

    “就是刺青!不学无术!”装逼没装过瘾,洪涛又开始皱眉毛瞪眼,这种感觉很不好,差点没把自己噎死。

    “啊!您要让全体国民黥面?不可、不可……要是我把这个提案交上去,我翁翁和阿爷能追到办公室里打断我的腿,那是贼配军啊!”洪涛一解释,泊蛟就明白了,但是这次他依旧没给洪涛叫好,不叫好不说吧,还拖后腿,脑袋使劲摇。

    (。)u

013章 还是带密码的() 
也难怪泊蛟如此反对,在大宋朝,往脸上刺青的都不是啥好人,男的一般都是流民,为了让他们去当兵不乱跑,所以会在脸上刺字。 女的如果脸上有字,那就更完蛋了,这意味着此女性淫,不是个正经人。

    虽然金河国已经和大宋没啥关系了,国内的汉人也不占绝对多数。但大宋在东亚是级大国,它的风俗习惯不光境内的人遵守,还影响了周边一些国家,所以泊蛟不认为洪涛这个主意是啥好主意,整个一个馊主意,非常馊那种。

    “我什么时候说往脸上刺青了?你看我脸上还有地方刺吗!”洪涛终于忍不住了,揪着泊蛟的头,把他的脑袋拉到自己脸前面,指着自己那张破脸,让泊蛟仔细看。

    “是没啥好地方了……那您打算刺在哪儿?姑丈,您有点上火了,这里有几个小包。”别看泊蛟从小就跟着洪涛一起混,俩个人的关系比父子还近,但是如此近距离看洪涛的脸,还是第一次,还真盯着仔细看了看。

    “刺在脖子上如何?这里比较好观察,不用摞胳膊挽袖子解衣服就能看到。我画了几个图样你看看,挑几个你认为最合适的。其实都差不多,只是颜色不一样。我觉得可以这样实行,单数年出生的人,就纹个黑色的,双数年出生的人,就纹个朱红色的。这样一目了然。”

    “我也问过黎人了,刺这个很方便,用不了多长时间,稍微有点疼,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我觉得就从十岁开始纹身比较合适,孩子太小了还是怕疼。”这个纹身刻在什么地方、刻什么内容,洪涛早就想好了。第一选地就是脖子上,这地方不容易受伤,还容易观察,纹上一行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也不破坏什么美感。

    相对于在脸上刺字,大宋人对在身体上纹身并不排斥,甚至比后世中国人对纹身的态度还宽松。纹身这个玩意起源很早,不光少数民族纹,汉人也纹,也不光是士兵、街上的混混纹,很多文人、政府官员也会在自己身上弄点,尤其是武将。后世里谁见过军区司令后背上纹着字的?但是在唐宋时期,这并不是啥新鲜事儿。

    古代纹身最有名的那就要算是岳飞了,岳母刺字的故事大部分人都听说过,如果纹身在当时那么不受待见,岳飞的母亲肯定不会往儿子后背上写写画画的。而且这里还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岳飞的母亲有纹身手艺,还应该不错,否则干嘛不去请个纹身师呢,把儿子后背上的字纹的漂亮一些?

    还有一位比较有名的纹身爱好者就是呼延赞,这位老哥比岳飞可时尚多了,岳相公是被迫纹身,呼延赞是主动纹身,他就好这一口,据说连嘴唇上都不能浪费,也得纹上点东西。而且他自己弄一身诗词歌赋、花鸟鱼虫还不满足,四个儿子也是一人一身,家里的妻妾更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得跟着丈夫潮流一把。只是呼延赞的夫人坚决不同意往脸上刺青,原因很简单,那是破鞋的代表,哪个女人乐意主动去当破鞋,即使她真是,也不会满大街招摇的。

    梁山泊有位九纹龙史进,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他有多俗了,在身上纹了九条龙。这要是放在后世里,百分百是个****大哥。因为他家不光富,还挺有文化,有文化的流氓,更可怕!像鲁智深、燕青身上也有刺青,也都不是街头混混。从这点也可以说明,纹身在宋朝并不是贬义的,它是一种时尚、一种个性。

    上面说的这些都是武将,或者喜欢动手动脚的人,那文人有没有纹身的呢?也有,在宋代笔记《萍州可谈》里就有记载,说是荆州有个叫葛青的读书人,特别崇拜白居易,于是就在自己全身刺满了白居易的诗句。他这么做不仅没被同学耻笑看不起,还成了当地一段佳话,大家送了一个雅号给他,叫做白舍人行诗图。

    要是再往前倒,唐代由于民族融合,刺青就更流行了,还有人给刺青专门做了诗:长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竞相比雕青。

    另外还有一位皇帝,也是身上带着纹身的,他就是后周的开国皇帝郭威,据说脖子上一边刺有麻雀图,一边刺有谷粒,因为他也有个外号叫郭雀儿。

    洪涛也就是知道了这些东西之后,又了解到了宋人对纹身并不全面歧视,才想起来要用纹身来当个人身份证用的。这玩意不用可以随身携带,但想看的时候随时都可以看,还不容易丢失和损坏。在没有电脑、大数据的年代里可算是一种创新了。

    这一行阿拉伯数字就是每位金河国居民的身份号码,一共十位,但数字本身并没实际意义。前面五位是个档案编号,对应着每个国民的身份存档信息。后面五位位数则代表办理档案登记的机关序号和性别,可以看出来这个人是在哪座城市登记入籍的。

    其实光要一串阿拉伯数字混编英文字母就够了,金河国目前总共也没多少人,这套东西够用好久的。但为了防止别人随意复制,洪涛又在这串字符下面加上了一行姓名的汉语拼音和一串短横线和小黑点的组合。

    “姑父,上面这一行和下面这一行都是啥意思?”这三行字符凑到一起,别说外国人,就算泊蛟也看不懂,他只认识中间那行汉语拼音。

    “这是密码,一直都在小范围内使用,只有监察部受过这方面专门训练的人才能正确解读,别说你了,就算航海学校里的普通毕业生也不清楚。”说起这两行字符,洪涛更得意了。上面那行十位的数字是二十进位算法,也就是后世的计算机语言,最下面一行短横线和黑点的组合则是莫尔斯密码。

    把这两种东西凑在一起,别人想仿制都难,明白人一眼就能知道这些字符说的是什么,但如果不明白这套东西,就算假冒了出来,也不清楚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只需要在金河国的入境港口设立统一的检查站,进出港口区的人就一目了然了,谁也别想蒙混过关,一查就露馅。

    这就是穿越者的最大优势,随便拿出一种后世的东西来,就够当代人学好久的,和学外星人语言在难度上没啥区别。如果穿越人士不想教,就谁也破解不出来,绝对保险。

    “姑丈,您想出来的办法为啥都这么……这么特别呢?”泊蛟在纹身这个问题上已经无话可说了,洪涛弄出来的这套东西确实好用,但是往人身上刺一排编号,他又感觉很别扭,两难之下,只好用牢骚泄泄。

    “别废话,这就是我不使用否决权的交换条件,如果你有更好的办法,尽管提出来,只要好用,我就同意。没有的话,那就赶紧回去和你那些部长们开会研究,我和议会都等着你的新提案呢。至于如何说服议会通过你的提案,你应该也不陌生了吧?陌生也没事儿,那就再练一次。”洪涛也不确定自己的这个提案能被议会接受,不过这个问题不用自己操心,泊蛟才是帝国总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我想问一个问题,姑丈,如果这份提案真的通过了,您会在自己脖子上刺青吗?我姑姑乐意不乐意?洪鲵乐意不乐意?”如何去和议会讨价还价,泊蛟已经摸到点门路了,他不太愁这个问题。相对而言,这条律法如何执行倒是他最关注的,如果法案颁布了,但是大家都不愿意去做,或者因为这条法案给自己和政府带来很多麻烦,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你放心吧,只要你确定法案能通过,都不用等投票结果,我立刻就会让拜香给我脖子上纹一个,然后每天伸着脖子出去转圈。法案一旦通过,第一时间在脖子上刺青的,就是皇家,所有人,一个不差!怎么样,这下放心了吧?”对于泊蛟提出的这个问题,洪涛丝毫没有犹豫,他原本就是这么想的。皇家虽然没有什么实权了,但是起个带头作用还是很有效的,既然是自己出的主意,当然要自己起表率作用,不管泊珠和洪鲵同意不同意,这是法律,就算绑着她们也得做,没商量。

    “您倒是豁的出去,我还得想想回去以后和媳妇怎么说……”泊蛟不得不伸出一个大拇指,他这位姑丈真是狠人,也真是爱这个国家。只要对国家有利的事情,他都豁的出去,不光自己豁的出去,连家人也得跟着豁。

    问题是皇帝都豁出去了,别人咋办?捏着鼻子也得紧跟啊,这就是榜样的力量。现在泊蛟有点明白帝国里为啥要留个毫无权利的皇帝位置了,有些事情政府不能去强行推动,但是皇帝可以。这种作用平时看不到,不仔细琢磨也感觉不出来,但确实管用。

    (。)8

014章 看人下菜碟() 
当洪涛真的把这三行字符刺在在脖子上,还特意穿了一件圆领衣服在金河城里转了一圈之后,泊蛟在议会里遇到的阻力就明显小了很多。≧ 有谁比皇帝陛下还金贵?这串字符刺在别人身上,那只是一串字符,但是刺在皇帝陛下脖子上,就是帝国的象征,难道说用这种办法证明自己是个帝国居民很丢脸吗?

    当洪涛带着妻子、女儿、儿子,共同出现在八月底的收获节庆典上,并且每个人脖子上都有一串字符之后,帝国居民对政府新颁布的居民身份法案也就没那么抵触了。尤其是那些身体里充满了热血和盲目崇拜的年轻人,纷纷跑到政府指定的机构里,排着队把帝国给自己的新身份号码刺在了脖子上。虽然真的有点疼,但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男子汉气概,一声都不能吭。如果旁边有女孩子排队,他们还得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大声告诉她们:不疼!就是有点痒!

    “拜香,很感谢你对我的支持,不过也没必要把脖子两边都纹上一个吧?”在这场全民刺青的运动中,对洪涛旗帜鲜明持坚决支持态度的,除了部分年轻军人之外,就是拜香。黎家女孩子本来就有刺身,这是她们民族的风俗。现在好了,全国人民都有这个风俗了,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和黎人有没有关系,她都支持,就好像这样一来,全国人民都是黎家兄弟了一样。

    “我哥哥他们说了,只要格雅一到十五岁,就把族长交给她,黎家永远都是皇家的兄弟,他们愿意为咱家去打仗,保护皇家世世代代。”拜香并没觉得脖子两边都纹上字符有什么难看的,她觉得别人都有一个,她有两个很光荣,顺便还告诉洪涛一个好消息,通过这个小举动,皇家多了一个坚定的盟友,比互相联姻效果还好。

    “代我谢谢你哥哥、还有其他族长,顺便告诉他们,皇帝不是最好的盟友,也没有能力保护他们世世代代。如果他们把这份情谊转到国家上,我会更高兴。只有让国家世世代代延续下去,让这套规则不断的完善下去,才是他们最好的盟友,而且永远不会背叛他们。”这是洪涛事先没想到的,他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过,要是早知道这么容易就能让一个族群心服口服,把这个东西纹到脑门上洪涛也没啥意见,反正自己这张脸也没啥可保护的必要了。

    “我才不管什么国家,我只知道你是我丈夫。我们黎人最讲道理,谁对我们好我们就双倍返还,谁不好我们也双倍奉还。泊蛟就不好!他不让我们黎人从大山里来这儿过好日子,我们不喜欢他!”和拜香讲这些道理,基本是白费。她们这一代黎人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比较差,还保持着很多原来在大山里生活的习惯和思维模式,对国家没什么概念,更看重族群。这玩意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要等那些从小就上学的黎家孩子越来越多之后,才能慢慢转变过来。

    “咱们家的烟草铺子怎么样了?第一批货物送来了吗?”这件事洪涛也不急,只要他们能遵守国家法律,其它问题可以让时间去冲淡。

    “送来啦,我都雇船送到明州徐老板哪儿去了,还有十多个族人。我不放心让别人帮咱家卖东西,要是他偷咱的货物咋办?这么远我也看不见,所以我要自己开铺子。我已经和哥哥商量过了,族里每家都会出一个人,先去临安和明州,然后再去广州和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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