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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夜杀-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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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消失之前,把心脏里的那只蛊虫挖出来,想办法让日显吃掉。”微笑在着。也许是活么多年,唯次没有因为利益而做的件好事。“的右手废,下手肯定没有以前利落,的手法,不会令太疼吧。”
  “想清楚?”他倒也不罗嗦,眼前死个人而已,人命在们此人的眼里,只有价值可以衡量。“刚练成绝世武功只和别人以对招的形式用过次就要死,不会不甘心吗?”
  “没什么大不的。”个小孩是存心想气,“绝世武功还不如腰间壶酒。”
  他笑,看不懂那笑容的含义。“欣赏。”
  “切。”小小年纪有够虚伪的。
  “有没有想过,再世为人,最后等到些什么?”
  “呢?来里的目的是什么?”
  “救他,把他完好无损地带回21世纪。”
  “且问,是怎么来的,肖舞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来的?”
  “第次打开门,想把他送过来,便是那时候跟着他起来的。第二次打开门,肖舞来,直到第三次打开门,造成时空上的混乱。所以们过来的方式不样。”
  “原来最祸害的那个是。”都是个臭小子搞出那么多事情出来。本来让死就算,想当年死得那么惨烈,好比烈士样。混账小子让来里平白多活世。没意义,真没意义。
  “阿七,重生个世界,可有收获?”
  收获?从来没有付出过,何来收获?不过,好像收到。
  “收到份至死不渝的爱情。虽然从来没有回应。”
  来到里,亲情是假的,友情是虚的,本来以为得到个人的爱情,可是那个人还是没以坚持到最后。唯有个子,至死都爱着。而却没有给过那子分爱。
  “相信爱情吗?”
  “本来不相信,现在相信,但是依然不会碰。”就算依旧活着,也不会碰那东西。是青竹让相信爱情,也是青竹让不会去碰爱情。人的爱情是细腻的,人的爱情是浓烈的。可惜,日显啊,真的很可惜。他没能爱到最后。所要的爱情,是不能惨杂恨的,日显做不到。
  “们还有足够的时间话,今晚的圆园之夜如果不死,他便会消失,们还有几个小时。”
  小时,多久没听到个词。
  “没什么可的,动手吧。记得照顾好儿子。”将他给的药含进嘴里。
  他翻身到眼前,右手扭曲着,看来他来到世依旧没有忘记训练手指骨骼。不会,那五指便被曲成利爪,也只有羡慕的份,因为的右手废。再也不能……“唔!”
  只是刺痛下,仰头,嘴里的药丸便吞进去。
  他沾几滴血的手指夹着颗会动的血虫,那便是连心蛊吗?好丑。
  将蛊虫收入怀中,他用手拨开的额角的发,温柔地:“是苹果味的吧,没骗。”
  想今后,夜杀个人,将会成为江湖上的个迷。因为,除眼前位,没有人亲眼看见夜杀已经死,而后,却再也不会有夜杀个人出现在江湖上。
  
  终其生,到底得到什么……
  
  《终》
  
  添加音乐:《路过蜻蜓》演唱:维维豆奶
  首歌原来是韩文的,翻唱成中文后其实还有几个版本的。
  但私下最心维维版本^^
  好好听的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还有一篇日显的番外。嗯。。。。。。。前传还在犹豫中,要不要写。。。。。。。。。 
                  番外(五)命悬情断
  
  
  
  冲开|穴道后,受内伤,阿七的|穴手法很精妙,要冲破被封的|穴道,就必须付出受伤的代价。捂着有些闷的胸口。悄悄走到墙背面,耳目聪敏得可以听见墙后面的人的对话。来到的时候只听见旻儿问他:“阿七,重生个世界,可有收获?”
  重生?不太懂,继续听下去,越听越不懂,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旻儿没有生命危险。所以没有动手。
  后来,听见阿七动手吧。很奇怪,他叫旻儿动手?
  后来他们还些完全听不懂的话。直到最后面,旻儿用极温柔的声音,没骗,真的是苹果味的。还以为两个小子在抢东西吃呢。不过也用不着那么神秘吧。而且,都什么时候,还玩?知道阿七无论在什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能玩得起劲,而且是把周围的人玩得团团转。就是危险又可爱的情人。
  他们的对话还在继续,而却越听越听出不对劲。虽然知道们的生命也不过还有十年,但他那么快就交代遗言干什么?而且还是向旻儿交代,那个16岁的孩子能做到他交代下来的事吗?而且,阿七从不相信别人的,向来知道,即使从来不曾害过他,从来不曾欺骗过他,对于,他依旧不信任。
  他完照顾好他的孩子,下意识看着抱在怀里差不多两岁大的孩子。个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只见过阿七两次。挺可怜的。嫩嫩的皮肤,水汪汪的眼睛,精致得像玉雕般的小娃儿,想必长大后,定是个俊美的公子哥呢。
  只听他发出细微的声响后,便再也没有声音,旻儿也没有话。直耐心地等,怕错过什么重要的信息。直到突然阵心季,捂着胸口,慢慢坐下,不能晕,因为怀里抱着他的孩子。不能摔坏他的儿子。
  慢慢地,陷入黑暗,朦胧的视线中,旻儿急急地向跑来……
  
  以为要死,有悲伤,因为死,就代表他死,又或者是,他没死,死他就跟着死,早知道会么快死,就先救下他。本来想十年后就让他个人活下去,只想他陪十年。十年之后便放手。
  梦中会想起们的过去,们偷学藏经阁的武功。两个人起破机关,去偷武功学。他没有把书带走,只是坐在那里目十行地看完书,然后出来之后念给听,然后腾抄下来。对他的超强的记忆力感到惊讶。他却,那是他特意训练出来的大脑。连师傅都是武学奇才,所以即使们总是起练武。的进度却远超于他,他愤愤不平之后认为自己没有练武的份,就去转攻暗器和毒药。又不肯背解药。他,下毒就是为毒死人,要解药的话干脆别下毒。当时只当他是懒得学太多东西才睹气的。
  他是个世界上待最好的人,当然只限于那十年,生病时是他照顾,呵,谁能相信,么个名满下的人,虽然是恶惯满盈,却也算个人物。会伺侯洗澡,喂吃药,本来冷漠的,便是被他,用十年,地化开的。在江湖上怕是给谁听,都不会相信,那个人会帮人按摩,而且技术还是相当好。小的时候练功练得累,或者被义父责罚,事后他都会替按摩。从小便不喜欢别人碰。但是却不反感他碰,甚至……。有喜欢。阿七他来到个世以后只伺侯过个人,叫今后无论如何都不要欺骗他,不要伤害他。看到他认真的脸,忍不住拉下他的脸在他的唇下个吻:“是印章,日显发誓,今后决不会伤害阿七,也不会欺骗阿七。”
  看到他绽开的笑脸,然后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什么,有别扭地转过脸。却发现他狡黠的笑容。忍不住挠他的痒。
  他们,曾经少年不识愁。
  
  “醒?还好赶上。”旻儿的声音响起,睁开眼睛,发现竟然没死。
  “他呢?”习惯把他放在首位,什么都以他为准。
  旻儿,他走,因为不想和拔剑相对,也不想们两个起死。所以走,让别去找他。他的意思是,想让们分别活在世上。直到忘记仇恨,再去寻他。
  可是,真的能忘吗?边是将养大的义父,边是他。也罢,也罢,知道他活在个世上,就够。
  “师傅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吗?”旻儿问道。
  竟时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以前都是以他为主,他想做什么事,所做的事都是为他的事能快成功。习惯每做件事可以为他带来什么好处。突然失去音讯。竟时不知要做什么事。
  “四处走下吧,或许,涯海角,还可以碰上。”阿七离开,定是四处游走,他是个不定性的人,不可能连十年都呆在同个地方。
  “他有没有,十年后们会在哪里相见?”
  们约好的,十年里如果们走散,那么在十年手将死的那,们定要约个地方相见。
  旻儿想想,:“他没,只老地方。”
  “老地方……”老地方是哪里?噬血盟么?不像,还是们常约见面的那座名唤夜夜迟归的酒楼?也不像,那楼现在被朝廷控制。段情山庄前?还是阴阳山上?们起约过那么多个地方,那个所谓的老地方在哪啊?
  旻儿走,他要去找人,所以先别过。也起身,竟然意外地感到内力又增加。心有沉甸甸地。
  既然无处可去,还是去寻他吧。刚出门,右君便上来噬血盟令和段情庄庄主已死,那两位有留下话来,指名由带接下那两个位置。
  既然是父亲和义父的意思,也没想推辞,接下,顺道将两教合并。反正无聊,不如就统黑道吧。
  右君要入门下,答应,顺带也收杀手门。他也许在身边,能等到夜杀出现。而且,黑道三派合并,他可以有更大的力量去对抗夜杀。,答应。也许是出乎私心,留下右君,他想加害阿七也能及时知道。
  三大派合并,事务很多。抱起长青,走回去。个孩子不能落在他们手里。旻儿他要找人,暂时不方便带上。所以让先照顾着。等切稳定,再带回开阳,当皇子来养。以后封个闲散王爷,逍遥生。
  
  片枫叶落在孩子的脸上,他咯咯地笑,不识愁……。
  
  
                  番外(六)绅士和女王
  
  宏帮覆灭,奉宏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片火海,七年跟兄弟们从刀剑里闯出来,建立起的宏,竟然被人三内毁,分裂是从遇见的年前开始,帮里的兄弟为,争吵,自相残杀,甘愿为卖命。而且,还包括宏帮的老大,奉宏自己。
  “老大,沙姐,不,是叶沙那个贱人出现在停车场。”
  “剩下的兄弟,给追,杀那个人,用的血,祭们帮里几百个兄弟!”
  奉宏已经没有力气思考,只想着报仇,他亲眼看着个个据的兄弟无从盾形地被警察捕获。而将些秘密透露给警察的,竟然是护年多,爱年多的那个最亲密的枕边人。
  奉宏记得年前遇见是个宴会,主办方请来当时很受欢迎的个明星,叫是叶沙。那时,身黑色的晚礼服出现在宴会上。堪称完美的身材,还有上淡妆的脸蛋。后来奉宏发现不上妆也是生丽质,而上妆,不过是为礼貌。
  他们们跳只舞,喝醉,奉宏喜欢漂亮的人,帮里所有兄弟都知道,奉宏借机拉去开房。在车上时直很老实,在路过间精品店的时候,突然喊:“停车。”对于美丽的士,奉宏向来表现得很绅士,即使他是道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龙头老大,陪下车。竟然醉熏熏地进店里抱只半人大的熊娃娃就走。
  奉宏无奈,保能跟在后面给钱。然后叶沙将奉宏拉着到司机坐的车门前。将娃娃塞给他。进车,关上门,发动,走人……
  动作气呵成,直到车子走远,奉宏还抱着那个超大的娃娃在路上发呆。
  可以奉宏追叶沙追得很辛苦。他从来没有追个人花费过那么多心思。那个可爱而脆弱得像个娃娃样的孩子,才18岁的年龄,而奉宏已经有30,足足比大12岁。加上脸上有首长长的疤,很多人看见他都是直觉想躲的,不躲他的那些都是有目的的。,是那么特别。和他交往的时候,从不做过份的要求。不像某些明星粘上他之后,要求他给办演唱会,给宣传的大堆事情。可是叶沙没有。有些迷糊,有些妖媚,还有股成熟人的味道,明明只有18岁。
  那时的奉宏没有看见叶沙在车里燃根烟,将油门加到最大,直冲关卡,后面跟着堆交通警察,依旧若无其事的样子。估计跟他心中所想的洋娃娃形象相差甚远。
  收回思绪,那些回忆此时在奉宏眼里,都是讽刺,怎么就给个人给骗,还以为当真那么纯真,不像那些卧底,在他身边总有畏手畏脚的。不敢要他买太贵重的东西。也不敢跟他太过于接近,甚至每句话都要经过思考。否则很可能会漏馅。和他交往得很随意,不做作,不害怕,所以他相信不会是警察。因为警察,就算再怎么巾国英雄,也不可能毫不在乎和他上床。贞操观还是有的,除非是特警。
  
  众人追到停车场时,便看见叶沙,身黑色紧身劲装,皮制的衣裤将完美的身材凸现。那双修长的腿交搭着,倚在车门边,嘴里叼着根烟。简直比奉宏老大还像老大。用猎豹的法,就是高贵的流氓。
  手里扛着粗而长的黑色阻击枪,看见众人,懒懒地摘下嘴里的烟,随手就把烟头掐灭在车门上。都不在意那辆名车宝贵的车身。
  “来?比想像中还慢呀。”眼睛像只美丽的豹子,细心地观察那些人,只要其中有任何人有异动,会立刻闪人。
  “叶沙,个贱人!背叛!”奉宏咬牙道。
  叶沙轻轻地笑,王过,人,笑得不能太张狂,没气质,所以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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