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诀刊误-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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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曰。五虚死。脉细、皮寒、气少、泄利前后、饮食不入。若浆粥入胃泄注止。则虚者活。
今脉诀内外俱虚。与内经多异。全本脉经。
上气浮肿肩息频。浮滑之脉即相成。忽然微细应难救。神功用尽也无生。
脉经曰。上气面浮肿肩息。其脉大。不可治。加利甚者必死。今脉诀以微细为难救。似与脉经相悖。
上气喘急候何宁。手足温暖净滑生。反得寒涩脉厥逆。必知归死命须倾。
通真子改差无因作命须倾。贵协韵也。
中恶腹胀紧细生。若得浮大命逡巡。
脉经曰。卒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者死。浮大疾快者生。卒中恶。腹大。四肢满。脉大而缓者生。
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亦生。然中恶之候。脉亦不等。鬼疰。脉滑。或紧长过寸。或尺寸有脉。
关中绝不至。或乍大乍小。乍长乍短。遁尸。三部紧急。或沉重不至寸。客忤三部皆滑洪大。
凡脉尺寸紧数形。又似钗直吐转增。此患蛊毒急须救。〔速求神药命难停〕(脉逢数软命延生。)
此文根据脉经换末句。
中毒洪大脉应生。细微之脉必危倾。吐血但出不能止。命应难返没痊平。
他证吐血。皆以沉细为生。惟中毒吐血。以洪大为生。
大凡要看生死门。太冲脉在即为凭。若动应神魂魄在。止便干休命不停。
铜人经太冲二穴土也。在足大趾本节后二寸。(或云一寸半)动脉陷中。凡诊太冲脉。可决男子病死生。足厥
阴脉之所注也。为俞。灵枢曰。胃之清气上注于肺。故气之过于寸口也。动而不止。其悍气上冲头
者。合阳明。并下人迎。故阴阳俱动俱静。若引绳。相倾者病。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
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冲。循阴股内廉。邪入骨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
入足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间。此脉之常动者也。经脉十二。而寸口人迎太冲独动不休。
故以此三处诊百病。决生死。灵枢作并足少阴之动脉。铜人作足厥阴之俞穴。皆冲脉之所合并而经过者。
其实以候冲脉也。仲景谓当时之人。握手不及足。故立趺阳太溪。以候胃肾之病。李 范引活人书所
列冲阳穴。以解太冲。失其穴矣。仲景以趺阳专诊足阳明。太溪专诊足少阴。
卷下
察色观病患生死候歌
属性:欲愈之病目 黄。
仲景曰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 黄者。此为欲解。必当根据仲景以脉参之。
眼胞忽陷定知亡。耳目口鼻黑色起。入口十死〔七〕(实)难当。赤白黑黄色〔起〕(入)目。更〔兼〕
(穿)口鼻有灾殃。
耳目口鼻有黑色起。入于口者必死。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鼻口。死在二日中。脉经同。
扁鹊曰。按明堂察色入门户为凶。不得为吉。所谓门户者。阙庭、肺门户。目、肝门户。耳、肾
门户。口、心脾门户。若有色气入者皆死。白色见冲眉上。肺有病。入阙庭。夏死。黄色见鼻上者。脾有
病。入口者。春夏死。青色见人中者。肝有病。入目者。秋死。黑色见颧上者。肾有病。入耳者。
六月死。赤色见颐者。心有病。入口者。冬死。盖以五脏五色。各入本脏门户。至被克之时为死期。脉诀
四句分作二处。本论一理。今移相附。添赤去起以备五色脉。改兼为穿。以明色入门户为殃。李 范
及洁古不知扁鹊所论。随各脏色入门户定死期。为脉诀所述之源。故以意误解。
面色忽然望之青。近之如黑卒难当。
此二句移在此。从气色类。
面赤目白忧息气。待过十日定存亡。面青目黄中时死。余候须看两日强。面黄目青众恶扬。荣
卫不通立须亡。(面青目白亦须亡。)
据脉经改添此句。内经曰。凡面色见黄为有胃气。皆不死。
面黄目青酒乱频。邪气在胃丧其身。面黑目白命门败。困极八日死来侵。
此四句并上面赤目白定存亡二句。刊误本无。据刊本添之在此。
面无精光如土色。不能食时四日亡。目无精光齿牙黑。面白目黑亦灾殃。口如鱼口不能闭。气出
不返命飞扬。肩息直视及唇焦。面肿苍黑也难逃。妄语错乱及不语。
脉经曰。病患不能语者。不治。热病者可治。又有风喑不语。而卒不死者。有妊娠胞脉绝不语。俟
产后自能言者。
尸臭元知寿不高。人中尽满兼唇青。(俗本作背青非)三日须知命必倾。〔两颊〕(庭黑)颧赤人
〔病久〕(必死。)
灵枢曰。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庭者、
首面也。颧者、眼直下高骨处也。灵枢、千金翼。皆以庭黑颧赤对言。今脉诀取颧赤而舍庭黑。又两
颊为赘词。故改为庭黑。以备经旨。此必死之兆。难以病久为文。
口张气直命难停。足趺趾肿膝如斗。十日须知难保守。项筋舒展定知殂。掌内无文也不久。唇青
体冷又遗尿。背面饮食四日期。手足爪甲〔皆〕(白)青黑。许过八日定难医。
脉经有爪甲白者不治之文。脉诀遗之。今改添。
脊疼腰重反复难。此是骨绝五日看。体重尿赤时不止。肉绝六日总高KT 。
体重溺赤。未可便以为肉绝。内经曰。大肉陷下。大骨枯槁。脱肉破 。难经曰唇反方可为肉绝。更宜参
审。
手足爪青呼骂多。筋绝九日定难过。发直如麻〔半日〕(应是)死。
中藏经曰。肠绝发直。汗出不止。不得屈伸者。六日死。发眉俱冲起者死。发如麻喜怒不调者死。
发直者十五日死。今脉诀作半日死。与本文不协。盖有六日十五日之异。今改曰应是死。脉诀只歌
骨肉筋肠四绝。除心肝绝在前。又有肾绝。小便赤涩、下血不止、耳干、脚浮、舌肿、六日死。足肿九
日死。脾绝。载脾脏歌中。肝绝。汗出如水、恐惧不安、伏卧、目直面青。八日死。胃绝。齿落面黄。
七日或十日死。今附注于此。庶具载不遗。肉绝中藏经元无。而脉诀自增。故碍理。
寻衣〔语死〕( 妄)〔十知么〕(寿无多。)
脉经曰寻衣缝 语者不可治。阴阳俱绝。寻衣撮空妄言者死。
卷下
论五脏察色候歌
属性:面肿苍黑舌卷青。四肢乏力眼如盲。泣出不止是肝绝。〔八日应当〕(日遇庚辛)命必倾。
此云八日从甲数至庚为八日。此言则胶柱矣。从直改为庚辛。
面黧肩息直视看。又兼掌肿没文斑。狂言乱语心闷热。一日之内到冥间。脐趺肿满面浮黄。
泄利不觉污衣裳。肌肉粗涩兼唇反。一十二日内灾殃。
口鼻气出不复回。唇反无文〔黑〕(鼻)似煤。皮毛焦干爪枯折。途程二日定知灾。
面黑齿痛目如盲。自汗如水腰折频。皮肉濡〔结〕(却)发无泽。四日应当命不存。
改结为却。本难经。
卷下
诊妇人有妊歌
属性:(旧文不伦。今移从各类。)
肝为血兮肺为气。血为营兮气为卫。阴阳配偶不参差。两脏通和皆类例。血衰气旺定无妊。血旺
气衰应有体。
以上论成妊之原。
〔尺〕(寸)微关滑尺带数。流利往来并雀啄。小儿之脉已形见。数月怀胎犹未觉。
上云尺微。下云尺数。可见上尺为误。女脉在关下。尺脉常盛。若尺微则无阴为病矣。脉经云妊
娠初时寸微小。呼吸五至。三月而尺数也。内经曰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又云阴搏阳别。谓之
有子。阴谓尺中。搏谓搏击于手。尺脉搏击。与寸口殊别。则阴气挺然。为妊之兆。此即所谓寸微尺
数也。脉指南云脉动入产门者有胎也。谓出尺脉外。名曰产门。又云尺中脉数而旺者。胎脉也。为血
盛也。关滑。雀啄。脉经并不载。素问曰滑为多血少气。故有子。此脉诀所自增也。流利往来。滑
脉之形。雀啄者。脉指南云。关上。一动一止者一月。二动一止者二月。余仿此。推之万不失一。此
所谓雀啄。雀啄在他病为死形。
三部〔沉正等无疑〕(浮沉按无绝。)尺内不止真胎妇。
脉经曰。三部浮沉正等。按之无绝者。有妊也。今脉诀去浮。以疑易绝。云沉正等无疑。误甚。
今改之。夫正等者。即仲景所谓寸关尺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也。仲景以同等为阴阳平和之脉。
虽剧当愈。叔和以正等又按无绝。为有妊之兆。真吉征也。内经腹中论曰何以知怀子之且生也。岐
伯曰身有病而无邪脉也。所谓身有病。谓经闭也。尺脉来而断绝者。经闭月水不利。今病经闭。
而脉反如常不断绝者。妊娠也。
滑疾〔不散〕(按微)胎三月。但疾不散五月母。
脉经曰。脉滑疾。重手按之微者。胎已三月也。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今改上句
从脉经。
以上论三月内有胎之兆。然未知男女之兆也。四月方可以别。故此以下乃分男女之诊。分作两
类乃明。
左疾为男右为女。流利相通速来去。两手关脉大相应。已形亦在前通语。
脉经曰。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尺偏大为男。右尺偏大为女。左右尺俱大。生二子。大者如实状。
左疾为男。右疾为女。俱疾生二子。既分左右脉疾。又云流利相通。又云两手关脉大相应。乃是左右
尺脉疾大。上与关大相应。又流利相应。与寸通应。但分左右尺以别男女。左阳右阴以位定也。池氏以
左疾为左寸心部属太阳经。以右疾为右寸肺部属太阴经。盖惑于脉赋太阴洪而女孕。太阳大而男孕。不知
脉赋惑于脉诀之差。盖脉赋脉诀。皆窃叔和之名以行世。所述之脉。醇疵相半。声律之赋。晋代
未有。而世鲜知其非。明于医者。间亦改之一二。而未能尽正云。
左手〔太阳浮大〕(沉实诊为)男。右手〔太阴沉细〕(浮大诊为)女。
脉经曰。得太阴脉为男。得太阳脉为女。太阴脉沉。太阳脉浮。又云左手沉实为男。右手浮大为女。
左右手俱沉实。猥生二男。左右手俱浮大。猥生二女。李氏虽改脉诀沉细为沉大。犹未知太阳脉浮非男。
脉经作女诊也。太阴脉沉非女。脉经作男诊也。又以太阳为左手心部。太阴为右手肺部。是又惑于
脉诀脉赋之差。徇池氏以舛注舛之非也。脉经虽曰太阳脉沉为男。太阴脉浮为女。亦不明言以何经
为太阳太阴。当于何部诊之。不若脉经后条浮大为女。沉实为男为明白。故根据后条改之。
诸阳为男诸阴女。指下分明长记取。
脉经曰。左右尺俱浮为产二男。不尔则男作女生。左右尺俱沉为产二女。不尔则女作男生。前云
右浮大为女。左沉实为男。是独以左右脉各异立言。今左右俱浮为二男。俱沉为二女。是并左右两
尺脉一同以立言。其于诸阳男。诸阴女。未尝差也。左沉实左疾。左偏大。与俱浮。或以脉。或以位。
皆阳也。右浮大。右疾。右偏大。与俱沉。或以脉。或以位。皆阴也。此二句总结男女分诊定法也。
以上辨四月之后。妊娠男女之诊。
〔母乘子〕(夫乘妻)兮纵气雾。妻乘夫兮横气助。子乘母兮逆气参。〔夫乘妻〕(母乘子)兮顺气护。
仲景谓脉有相乘。水行乘火。金行乘木。曰纵。谓其气直恣。乘其所胜也。火行乘水。木行乘金。
曰横。谓其气横逆。反乘所不胜也。水行乘金。火行乘木。曰逆。谓子加于母而气逆也。金行乘水。
木行乘火。为顺。谓由母至子。其气顺也。李 范不知此论相乘。脉中夫妻母子。却作人身形之夫妻
母子解之。理不能通。然脉诀引此以诊别男女妊形。据脉经别载于前。不载在诊妊娠之条。本只是
取仲景所论相乘之脉。脉诀不能甄别。混引以歌妊娠。今姑根据仲景解之。此四句元在后。今移在此。
与纵横逆顺从类。其纵顺二脉。改根据仲景元文。
左手带纵两个儿。右手带横一双女。左手脉逆生三男。右手脉顺生三女。寸关尺部皆相应。一男
一女分形证。
以上十句。皆脉诀自撰之辞。恐难以诊妊娠男女之别也。且相乘之脉。乃五脏之邪。发为病证。
见之于脉。妊娠乃阴阳和平。阳施阴化以成形。岂有逆于理。乘于脏。现于脉。用为男女之诊。又寸
关尺皆应。即是左右手前后如一也。即脉经所谓三部浮沉正等之脉。何以应一男一女乎。以上系脉
诀差取仲景所论相乘之脉。以论妊娠。今条其非如前。
往来三部通流利。滑数相参皆替替。阳盛阴虚脉得明。遍满胸堂皆逆气。
此言恶阻之证之脉。
小儿足日胎成聚。身热脉乱无所苦。汗出不食吐逆时。精神架构其中住。
此亦谓恶阻证也。脉乱。盖谓滑数而躁疾也。非谓恶乱无次序者。此八句。皆谓妊娠病脉。
有时子死母身存。或即母亡存子命。牢紧强弦滑者安。沉细而微归泉〔路〕(瞑。改以协韵)
沉细而微。谓三部俱如此。凶兆也。此四句论妊妇生死脉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