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小子的大亨路-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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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时间已快到四点,单思华干脆点燃一支烟,爬上栏杆,一边整理杂乱的思绪,坐等天亮。
香烟中的尼古丁很快让单思华浮躁的内心平静了下来,思绪像插上了翅膀,飞回到遥远的家乡——古城镇。在那里,有他成长的点点滴滴,尽管有些苦涩,却是那么的值得依恋,让人难以割舍。
在那里,还有他日渐苍老的爸爸,已沦入风尘的同班同学晓蓉,和天真可爱的少女要梦婷。最重要的是,还有像山一样沉重压在他心中的那个人——游丽!
想到游丽,眼前马上就浮现出谭思思善良的笑脸。如果说游丽能让单思华感到无比的心痛,那么谭思思则会让他有种负罪感。
算算时间,从家里出来已有好多天,也不知道顾城的事情究竟怎么样了。还有黄鼠狼和晓蓉,他们应该不会被牵连到什么吧。
当东方露出一丝鱼肚白的时候,单思华终于理清了杂乱的思绪。他决定,先找一间厂安顿下来,然后找个时间给谭思思解释清楚。不管她是否真正的对自己情窦初开,单思华都觉得,不能再对谭思思隐瞒什么。
至于顾城的事情,等过一段时间再给黄鼠狼打个电话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拿定主意,单思华感到一阵彻底的放松。猛吸一口香烟,他对着越来越亮的天边,默默念道:游丽,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单思华找到阿竹,了解了介绍进厂的详细情况。上午九点,他随一帮人等在了新辉煌电子厂的门口。
对于单思华来说,这里并不陌生。几天前,他就曾经站在这里等候过晓蓉的表哥。事隔几天,自己竟然已站在这里,准备进厂。
根据阿竹的讲解,她已经把单思华的名字抄给介绍人,由介绍人把名字给负责招工的文员。等下会有人事部的两名文员出来招工,单思华只需把身份证递过去就可以了。
一张醒目的招工广告端端正正地贴在新辉煌电子厂的门口,吸引着众多没有找到工作的人前来应聘。招工广告上面清楚地写着:招男工10名,可放眼一看,围在厂门口的最少有五十人以上;清一色的男性。这至少说明两点,1,新辉煌电子厂的福利好;2,想找工作的人特别多。
怪不得那些介绍别人进厂的人能从中谋取利益,原来是僧多粥少,想找个工作也这么难。
看着门口等待找工的人目露期望,个个翘首以盼,单思华就不禁暗自好笑。心想你们盼也没有用,人员早就内定好了,那两个负责招工的文员只是出来走走过场的。
少顷,两名穿戴整齐,姿色端庄的年轻女性出现在厂门口的铁栏杆内,引得人群一阵骚动,纷纷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往前挤,希望两名文员能抽中手中的身份证。
显然文员早已有了人选,对递到面前的身份证不屑一顾,而是有针对性地抽选了几张,单思华就在其中。
转眼间,单思华随另外几人,顺利进入了新辉煌电子厂的大门。门外的人群响起一片唉声叹气,怏怏不乐地四散离去。
新辉煌电子厂是一间中外合资的大型企业,单思华被分配到货仓部,开始了他在冰山工业区的第一份工作。适逢厂里赶货,天天加班连轴转,让他这个城里的孩子感到特别吃力,常常是深夜才回宿舍,倒头就睡。自然也就没时间找谭思思解释了。
在经过紧张的工作后,为期两个月的赶货终于结束了,单思华也领到了在冰山工业区的第一份工资。拿到工资那天正好放假,他准备还谭思思的钱,顺便请谭家兄妹吃顿饭,以回报他们一直以来的关怀。
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单思华兴冲冲地赶往顺发五金电子公司的宿舍楼。
走出新辉煌电子厂的宿舍大门,单思华看见阿竹提着一把吉他站在林荫道边上一家小吃店门口,正和一个女孩子兴高采烈地聊天。
阿竹也看见了单思华,当即大声打了个招呼,并要他帮忙把吉他拿到表姐楼上去,说表姐想学弹吉他。单思华不便推辞,只得提着吉他往回走。
就在走回新辉煌宿舍大楼底那个拐角处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一个肤色黝黑的男孩子从斜刺里冲过来,饶有兴趣地说了一句带着浓浓南方味道的普通话:“哇塞,这把吉他好,给我玩玩。”
话毕,不由分说地从单思华怀里拿走吉他,信手弹了几下。虽然动作十分唐突,倒也不是很过分。出于礼貌,单思华没有加以制止,而是象征性地回了个笑脸。
见单思华没有拒绝,男孩子得寸进尺地嘻嘻笑道:“恩,不错,让我弹一下。”看得出,这个肤色黝黑的男孩子是个吉他爱好者,并没有打算马上把吉他还回来的意思。
见男孩子爱不释手的样子,单思华只得憨笑道:“我帮别人拿的。”意思非常清楚,要男孩子把吉他还回来。
第七十三章 吉他风波
谁知道男孩子竟然回了句:“借我玩几天再给你。”说完,也不管单思华同意不同意,径自往底楼的一间宿舍里窜。
单思华被男孩子从怀里拿走吉他是猝不及防的,原以为他拨弄几下就会还回来。不料这男孩子竟然拿着就进了宿舍,还美其名曰借几天。
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要是借给他几天,到时候去哪里找人,问谁要回吉他?
这分明就是强取豪夺!
要知道,吉他是阿竹托单思华拿到楼上的,如果被这个男孩子拿去了,他怎么向阿竹交代?
回过神来的单思华蓦地一惊,当即放眼四看,哪里还有黝黑男孩子的人。他暗道一声不好,赶紧跟着窜进楼底那间宿舍,却不见他的身影。
奇怪,刚才明明看见他进了这间男生宿舍,咋不见人影。见单思华焦急万分,宿舍里有人透露,说拿吉他的男孩子上了三楼。
来不及道声谢谢,单思华又马不停蹄地跑上三楼,总算在走廊上听见了吉他弹唱。循声而去,他很快就在三楼的一间男生宿舍里看见了刚才拿走自己吉他的男孩子,正和几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男人在一起一边弹唱,一边闲聊。
见单思华冒冒失失地闯进来,几人收起笑脸,其中一人板起面孔,低声厉诧道:“喂,你找谁?”
“我找他。”虽然感觉这几个人有些流里流气的像是小混混,但饱经磨练的单思华并未感到胆怯,不卑不亢地回了一句,用手指了指肤色黝黑的男孩子。
本来肤色黝黑的男孩子是背对着门口坐的,听到回答,转过头看了眼单思华,明知故问道:“找我做什么?”
“麻烦你把吉他还给我,这是别人的。”尽管男孩子的态度让人反感,单思华还是耐着性子道出了来意。
“你怎么这么罗嗦呢,不是讲好了玩几天就还归你嘛。”黝黑男孩拖着倒人胃口的长音,慢悠悠地说道,根本没把单思华放在眼里。
“可这把吉他真的不是我的,怎么可以借你。”单思华毫不示弱,紧跟着补充道:“麻烦您,还给我吧。”
“哼”黝黑男孩冷笑道:“我说了玩几天就要玩几天,你不要在这里唧唧歪歪的烦人。”
还有这样的人,明明是拿了人家的东西,反过来还叫人家不要啰嗦,简直是岂有此理!
看着黝黑男孩洋洋得意的神情,单思华真恨不得冲上去给他两拳。换着是在古城镇,他肯定会这样做的。但这里是南方,是新辉煌电子厂的员工宿舍,况且还有顾城的事情没有解决。如此种种,都不是可以冲动的。
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白日之忧。
单思华按捺住心里的怒火,强作镇定地站在原地没有动。他的意思也很明确,没拿到吉他是不会离开的。
“喂,春仔,不要跟他啰嗦啦,直接打他出去。”屋里的另外一个高大的男孩子对黝黑男孩提议道,显得很不耐烦。
单思华听得暗吃一惊,这几人果然不是什么善类,看来得小心提防。当即默默蓄势,面上却不动声色。
“听到没有?我朋友都说你很啰嗦。快走吧,不要在这里影响我们唱歌了。”被叫做“春仔”的黝黑男孩也有些不耐烦地补充道。
看样子,这个春仔是不准备将吉他归还了。单思华怒愤难平地注视着屋里的几个人,飞快地思考着对策。
论单打独斗,单思华还是有把握能战胜黝黑男孩春仔。凭借他三年的非常经历和在两龙镇的几场遭遇,要打败眼前这个不可一世的春仔,可以说是绰绰有余。
可是屋里还有另外的几个人,都在虎视眈眈地瞪着他。如果动起手来,他们断不会袖手旁观。这样,单思华肯定会吃亏,说不定还会被打得很惨。
就在单思华默默权衡利害,极速思考对策的当口,那个高大的男孩子再次发难,突然咆哮道:“丢类劳木糙海,叫你快滚没听到是不是?信不信劳资把你从三楼扔下去?快滚!”
这声怒吼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单思华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只见另外几人在听到这声咆哮后,纷纷站起来,向自己靠近。春仔则优哉游哉地继续弹吉他,仿佛眼前发生的这一切跟他没有如何关系。
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几个血气方刚的男孩?
迎着这几人咄咄逼人的目光,单思华感到一丝不妙。脑海里马上响起一句话:“好汉不吃眼前亏,三十六计走为上!”
事已至此,只有先离开再说。惹不起咱躲得起!
单思华硬生生地将一口恶气吞下肚去,默不作声地掉头就走。身后响起一片嘲讽的笑声。
来到楼下,越想越气的单思华打消了请客吃饭的念头,决心要把吉他讨回来。他准备去治安办公室求助。
本来今天是一个大好的日子,发工资又逢放假,可以找到谭家兄妹好好的欢聚一堂,共同叙叙这两个月来,打工生活中所遇到的酸甜苦辣。偏偏却在小吃店门口碰见了阿竹,继而又遇上那个蛮不讲理的春仔。真是晦气!
行走在人潮如织的林荫道上,单思华内心充满了愤慨。路过小吃店的时候,他不经意地望了眼,发现阿竹和那个女孩子还在原地聊天。
考虑到吉他是阿竹的,单思华临时改变主意,准备将情况跟阿竹说一下。
见单思华空着手回来,阿竹微笑地问道:“你会飞啊,这么快就把吉他拿到五楼上去了?我表姐在宿舍吗?”
“不是,我没有去你表姐的宿舍。”单思华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见单思华表情有异,阿竹当即辞别那个女孩子,把他拉到一边,追问道:“怎么回事?”
单思华也不含糊,随即将在楼下拐角处遇上春仔吉他被夺,以及后来在三楼宿舍里讨还吉他未果的经过,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
“还有这种事?”听完描述,阿竹难以置信地望着单思华,楞了几秒钟后,恨声道:“这几个男孩子肯定是马仔。不行,得马上去把吉他要回来,否则以后就得不到了。”
第七十四章 老子是狂人
说完,杏眼一瞪,转身就往治安办公室相反的方向走。
阿竹不是说,要去讨还吉他吗,为什么不去治安办公室求助。难道仅靠她的一张嘴就可以?要知道,那些人可是蛮不讲理的不良青年,一看就不是善类。
单思华不解地追上去问了句:“不去找治安队的人,凭我们两个人要得回吉他吗?”
“不去治安队,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快来!”阿竹头也不回地应道,径自往前疾走。
看阿竹胸有成竹的神情,要去见的这个人肯定有办法拿回吉他。单思华不再犹豫,赶紧跟了上去。
穿过热闹的林荫道,两人来到位于冰山工业区最里端的一个工厂。单思华瞄了一眼门口的厂牌,几个黑色的仿宋体大字分外醒目:灶王炉具有限公司。
阿竹跑到保安室说了几句,值班保安马上拿起电话开始拨号码。不到两分钟,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厂里面风风火火地跑了出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吼道:“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单思华抬眼一看,此人二十四五的年纪,脸大眼睛小,比自己足足高一个头,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霸气,不怒自威。
“这个叫阿勇,我男朋友。”阿竹上前挽住他的手说了一句,转而又指着单思华介绍道:“这个叫阿华,是谭思思的男朋友。”
阿竹的这句话让单思华哭笑不得,敢情他们都一致认为自己是谭思思的男朋友了。看来得找个机会把这件事澄清一下,以免误会加深。照这样下去,最终会害了谭思思。
不过现在还不是说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