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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地狱过客-第6部分

小说: 地狱过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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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昂着鸡头,鸡眼闪烁猩红光芒,鸡嘴和鸡爪尖锐而锋利。

    化作地狱恶鸡,这鸡想攻击方晓,奈何方晓早就经历过一次,甩动钢笔,地狱恶鸡被甩的服服帖帖。

    方晓欣慰点点头,心说这钢笔是如此那般这样的好使。

    再试了几下,方晓发现他现在只能放出来两缕黑雾,也就是说他现在只能操纵两个地狱恶鬼。

    一只鸡一条鱼。

    方晓表示能接受,毕竟人不能一口吃成胖子,像陆芸那样简单一挥钢笔,就能毁灭一座城,得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修炼。

    常言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常言又道千里修行始于法宝,别看现在只能操纵一鸡一鱼,方晓相信只要自己坚持修炼,早晚有一天能统领千鸡万鱼,进而主宰世界,唯他独尊。

    罗皓在旁边看着,同样试了试他手中的冥王指甲。

    他的这个地狱器物,锋利程度很强,同样能把刺中的活物直接吞噬成枯骨,但是没有方晓那支钢笔操纵亡灵的能力。

    不管怎样,有了防身和攻击之物,以后生活会很轻松。

    方晓使劲甩了甩钢笔,黑雾裹挟一鸡一鱼飘回了钢笔里。

    阳光普照,方晓只觉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阳光继续普照,方晓和罗皓走在大学校园,来到路梦瑶和孙妍宿舍楼下,打手机叫俩姑娘下来。

    昨天晚上听罗皓说,路梦瑶和孙妍也是十个幸存者之一,获得了地狱之力。

    现在过来看看这俩女同学怎么样了。

    路梦瑶和孙妍接到电话,两人从宿舍楼走出,看到死而复生的方晓,略一惊讶,说道:“方晓,你没死?”

    方晓看着眼前俩女同学,只觉一股地狱阴寒之气扑面而来,再看俩人面容和衣着,顿时问道:“是的,话说你们俩这是什么情况。”

    复活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对外只说没死,命硬。

    普通人不相信复活,这种经历过地狱恶鬼的人会相信。

    听到一个人能复活,肯定会有强大势力把方晓抓回去研究。

    只见俩女同学有很深的紫色眼影,浓妆艳抹,浑身弥漫地狱阴寒之气。

    一夜不见,感觉换了个人。

    路梦瑶说道:“昨天晚上回来,我和孙妍想了很多,聊了很多,想着想着,聊着聊着,就想通了。”

    方晓道:“想通了什么?”

    孙妍道:“我们要开豪车,我们要青春永驻,我们要不上厕所,我们要不来例假。”

    方晓听着,心说这天上一脚地上一脚的志向,听的他一愣一愣。

    前面的话好理解,男女都想开豪车,然而到了青春永驻,然后接一个不上厕所,方晓直接跟不上这跳跃的逻辑。

    方晓表示没听懂:“说人话。”

    旁边罗皓听懂了,说道:“这话我给你解释解释,昨晚击鼓传头游戏结束后,那个地狱恶鬼跟我们说,只要长期修行地狱之力,就可以青春永驻,不会再生病,不用再去上厕所,女的不用再来例假。所以说,这俩人估计是把那话听进去了。”

    路梦瑶叹口气,说道:“是的,就是这样,昨天晚上那恶鬼游戏把我们吓的要死,我深刻认识到一个姑娘生活下去的艰难,没点防身之力,根本就活不下去。”

    方晓恍然,感情这是看到血腥场面受刺激了,又问道:“可是,你们这一身的地狱阴寒之气是怎么回事,罗皓身上就没有这种阴寒之气,为什么你们身上有。”

    本章完

第10章 地狱阴寒() 
旁边罗皓又出来解释:“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用冥王指甲杀了人,然后吸收了冥王指甲里的地狱之气所致。”

    路梦瑶没说话,不承认也不否认。

    罗皓见状,说道:“看到没,被我说中了吧。”

    方晓想了想,摇摇头,说道:“你们不能这样。”

    怎么说,不说受过大学教育,太装太俗,作为一个普通人,心中就不应该有杀人的想法,更不应该付诸于行动。

    像什么血洗万里,秒杀亿万生灵,这样的事情听上去很爽,实际上的确有点爽,但是不应该以杀人为荣。

    孙妍道:“什么不能这样,你不是女人,你不懂女人的可怜,遭受伤害时我们受害最大,这世界的男人都不可能保护我们,我们只有自我强大才能活下去,况且,我们只是杀的坏人。”

    在孙妍看来,杀个人有什么不对的,谁说人命很高贵,要知道这世界坏人那么多。

    方晓道:“这不是坏人不坏人的问题,你们感觉不到这阴森阴寒的地狱之气多么让人心情不爽吗?”

    地狱之气就好比阴天下雨,看着就让人心烦,而一些好的灵气就好比晴空亿里,让人心情愉悦。

    主动沉浸在阴天的人,会心情不好,还很容易感冒发烧,体质变差。

    方晓印象里,路梦瑶这个从小到大一起上学的女同学一直是可爱阳光型,然而仅仅一个晚上不见,竟然变成了阴沉阴郁型,变化太快,让人不适应。

    其实仔细想想,这种一夜变化也说得通,就好像一个女生在学校里被一大堆人扇耳光,一夜之间变得沉默寡言,精神恍惚。

    这种变化一旦发生,无法逆转,除非时光逆流。

    “这就是你没驾驭地狱之力的结果。”

    这时,之前击鼓传头第一个传递头颅的青年刘杰,从女生宿舍楼上走了下来,居高临下,一副鼻孔看人的欠揍表情。

    刘杰身上同样弥漫着地狱阴寒之气。

    在他看来,如果地狱之气能让人强大,为什么不吞噬吸收呢?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刘杰旁边跟着被他伤害过的短裙美女张婷,张婷挽着刘杰胳膊款款走下。

    张婷之前断了一支胳膊,但是她是昨晚活下来的十人之一,获得冥王指甲当晚,她就杀了一些人,然后通过地狱之气,竟然奇迹般再长出一支胳膊,比原先胳膊更白皙,更漂亮。

    方晓看着张婷,感受这短裙美女身上弥漫的阴寒之气,看着张婷挽着刘杰胳膊,问道:“你的胳膊不是被他害的吗?你为什么还要挽着他。”

    张婷笑了笑,道:“很显然,如果不是他把头传递给我,我不会得到地狱之力。”

    方晓无语,心说这就是所谓的“感谢那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这种逻辑?

    好扭曲。

    看着眼前这一群身染地狱阴寒之气的人,方晓只觉他的价值观要崩塌。

    眼前这些人,除了罗皓,其他和其她人都已经杀过人。

    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给人一把刀,这人是选择做厨师还是去拦路抢劫,这是哲学问题。

    很显然,眼前这些人选择了拦路抢劫。

    那个黑婚纱地狱恶鬼,给了十个幸存者每人一个冥王指甲,这种比死神镰刀还要锋利的地狱器物,开启了这些人拦路抢劫的生涯。

    方晓点点头,说道:“好好好,你们都有理。不过,刘杰,我正想去找你算账,你却自己送上门。昨晚,你好死不死的往我所在位置躲,害我承受了一次断腿之苦,这账必须算清楚。”

    刘杰鼻孔看着方晓,问道:“算不算账放一边,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活过来的,我明确记得,昨晚你是死了的。”

    方晓闻言瞎话张口就来:“你不懂什么是诈死?至于我的腿,要知道这世界不止有地狱之力。”

    天下力量有很多,不止地狱一种。

    刘杰恍然,随后笑了笑,说道:“那么,你想怎么着。”

    方晓道:“这样,你害我承受一次断腿之痛,我让你承受十次就行,也不算过分。”

    现在的方晓不想杀人,因为有很多律法和心灵层面的关,难以跨越。

    只能以牙还十牙。

    刘杰继续鼻孔看人,说道:“幼稚,如果我是你,肯定是杀了对方。你连杀人都不敢,还活着干什么!既然你想找我算账,那就咱们约个时间,我送你去地狱。”

    为什么不现在就打?

    因为现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众手机睽睽的,万一给人用手机拍下来杀人场面传网上,肯定惹很多麻烦。

    现在的刘杰不是什么厉害人物,不能左右世界,要尽量少惹麻烦。

    方晓道:“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是不是你死就是你亡的局面,好,三天后找个没人地方了结。”

    刘杰道:“就这么定了。”

    方晓道:“行,那你滚吧。”

    刘杰不逞话语之快,没在意方晓的“滚”这种话,搂着张婷的腰扬长而去。

    方晓不屑于看刘杰远去,继续跟路梦瑶说道:“别人我不管,你不能杀人,不能沾染地狱之气。”

    怎么说,男的杀不杀人方晓不管,但现在好姑娘很少,方晓不想看一起上学的姑娘走歪路。

    多么珍贵的缘分,不能在这里被地狱之气污浊。

    眼前这种场景,就跟邻村姑娘听城里来的小姐姐说城里能赚大钱,只要赚了大钱,什么奔驰宝马劳斯莱斯,什么哎呦喂雅诗兰黛和兰蔻,应有尽有,走,咱们去城里赚大钱去。

    然后这邻村姑娘就去了各种风花场,对路过的人花枝招展。

    现在方晓就是这种感觉。

    路梦瑶说道:“我的事不用你管。”

    路梦瑶坚定了要跟着小姐姐去城里赚大钱的信念,雷打不动。

    说完,转身跟孙妍走上了宿舍楼。

    道不同,不相为谋。

    话不投机,半句多。

    怎么说,富人不懂一个月只赚一千多块钱之人的辛酸,男人不懂女人排队上厕所等待的苦楚,男人不懂女人每个月都要烦恼的烦恼,男人不懂女人对衰老的恐惧。

    太多太多原因,让一个姑娘走上了拦路抢劫和去城里赚大钱的路。

    方晓叹口气,心说既然这姑娘不学好,不走正路,就任由她去吧,懒的再管。

    正如歌声里唱的那样,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女生宿舍楼下,有几个女同学路过,聊着天:“这几天好冷,也不知道今年怎么了,时冷时热的。”

    “不知道,你就跟我一样,把衣服用袖子绑腰上,一方面算穿衣时尚,一方面冷了就穿上。”

    女同学聊着天,从方晓和罗皓身边走过。

    方晓回过神,接下来他要筹备打残刘杰事宜。

    方晓问罗皓:“那个刘杰在恶鬼游戏里得到的冥王指甲跟你的一样?”

    知己知彼才能战斗胜利。

    罗皓道:“不一样,那个地狱恶鬼说我得到的这个冥王指甲是冥王右手大拇指,属于冥王指甲第二强,那个刘杰得到的是冥王右手食指指甲,属于第一强。”

    方晓一愣:“都是特么好几十年不洗的指甲,能有什么区别?”

    罗皓道:“当然,那个地狱恶鬼说冥王指甲锋利程度以右手为最好,其中右手又以食指最好,然后是拇指,然后是中指无名指以及小拇指,好像是说什么冥王食指最靠近冥王之心,地狱之力灌注最多。”

    方晓道:“还有这种说法?”

    本章完

第11章 冥王主宰镰刀() 
方晓初中和高中时跟人打过,多数是用桌子腿和椅子腿战斗。

    有次敌人太狠,他才专门去买了钢管打。

    如今,要用法器来战斗,从来没经验,不知道怎么打才好。

    三天后他要砍断刘杰双腿,在这期间,方晓得尽可能知道关于冥王指甲的一些事情。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冥王指甲,听上去人畜无害,甚至会给人冥王好几十年不洗手,指甲很脏的感觉。

    然而,冥王指甲跟死神镰刀一样锋利,砍在身上轻轻松松一刀两断。

    方晓问罗皓:“昨晚你跟那个刘杰打过吗?”

    罗皓道:“打过,在你死后两三分钟的时候,我偷袭过他,那个时候他身上很冷很硬,打在他脸上,我拳头都疼,应该那个时候他身上就有一丝丝地狱之力了。”

    顿了顿,罗皓继续说道:“在最后的一分钟自相残杀里,他杀的人很多,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打不过他了。直到结束,他被那个地狱恶鬼赞赏,赐予的冥王指甲也最好。”

    方晓听着,沉思中。

    罗皓继续说道:“跟他单打独斗的话,可能胜算不是太高,如果我们两个一起上,肯定能废了他。”

    方晓听着,想了想,说道:“到时候他肯定也有朋友在身边,你要参战,单打会变成混战,没有必要。这样,咱们俩先试试我这钢笔和你这冥王指甲碰撞结果。”

    方晓手中也有法器,这支钢笔他亲眼见识过威力,他相信比冥王指甲强。

    但是要试试威力程度。

    罗皓道:“好。”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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