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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597-冯氏锦囊秘录-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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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症,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以辛凉之剂,温而行之,一汗而愈。凡此皆因真气之不 
固,故假者得以乱其真,假阳者不足而示之有余也,假阴者有余而示之不足也。故河间 
曰∶夏热太甚,林木流津,火极似水也。冬寒太甚,流水冰坚,阴极似阳也。 
阴脉有沉有紧有数,仲景统以微细言之,盖沉必重按,始得紧数,亦在沉细中 
见,不似阳症浮大而紧数也。薛氏曰∶人知数为热,不知沉细中见数为寒甚,真阴寒 
症,脉常有七八至者,但按之无力而数耳,宜深察之。 
有偏阴偏阳者,此气禀也。太阳之人,虽冬月身不须棉,口常饮水,色欲无度,大 
便数日一行,芩、连、栀、柏,恬不知怪。太阴之人,虽暑月不离复衣,食饮稍凉,便 
沉腹痛泄泻,参、术、姜、桂。时不绝口,一有欲事,呻吟不已。此两等人者,各禀阴 
阳之一偏者也。今之为医者,制为不寒不热之方,举世宗之,以为医中王道,岂知人之 
受病,以偏得之,用药以救其偏,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方土之绳墨也。然而苦寒 
频进,而积热弥炽,辛热比年,而沉寒益滋者何也?此不知阴阳之属也。《经》曰∶诸 
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故云寒之不寒,是无水也; 
热之不热,是无火也。无水者,壮水之主以镇阳光;无火者,益火之原,以消阴翳,达 
至理于绳墨之外也。 
阴阳者,虚名也。水火者,物理也。寒热者,天之淫气也。水火者,人之真元也。 
淫气凑疾,可以寒热药攻之,真天致病,即以水火之真调之,然不求其属,投之不入, 
先天水火,原属同宫,火以水为主,水以火为原,故取之阴者,火中求水,其精不竭; 
取之阳者,水中寻火,其明不熄,斯大寒大热之病,得其平矣。至于高世立言之士,犹 
误认水火为心肾,无怪乎后人之懵懵也。 
夫天包地外,地处天中,天地一太极也。以人论之,一阳处于二阴,阴中有阳, 
男子阴内阳外,女子阳内阴外,人之一太极也。以物论之,谷属金而糠性热,麦属阳麸 
性凉,物物具有一太极也。然二者,阴也,后天之形。一者,阳也,先天之气。神由气 
化,气本乎天,故生发吾身者,真阳之气也。形以精成,精生于气,成立吾身者,即 
真阴之精也。《经》曰∶女子二七天癸至;男子二八天癸至。又曰∶人年四十,而阴气 
已半。所谓阴者,即吾之精造吾之形也。人生全盛之数,惟此前后二十余年越此,则形 
体渐衰,故丹溪引∶日月之盈亏,谓阳常有余,阴常不足,立补阴丸为神丹,不知天癸 
未至,本由乎气,而阴气自半,亦由乎气,是形虽属阴,而气则从阳也,故人身通体之 
温者,阳气也,及其既死,则形存气去,此阳脱在前,阴留在后,生也由乎阳,死也亦 
虫乎阳,阳来则生,阳去则殆,阳全阴固,阳脱阴败,故《经》云∶阳气者,若天与 
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可见人生仗此一点真阳,而为通行不息,孰谓阳常有余, 
而以苦寒之味伐之乎?《壮子养生篇》曰∶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盖言火之 
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薪有尽而必穷,火无形而不灭,自古及今,只是此火传而命 
续,田夫养得其极也。世岂知其尽而更生 
哉!指尽前薪之理,故火传而不灭。心得纳养之中,故命续而不绝。明夫养生,乃生之 
所以生也。 
少年人惟恐有火,高年人惟恐无火。无火则运化难而易衰,有火则精神健而难老。 
是以火者,人性命之根,况釜底加薪,则釜中津气上腾,而得水上火下,既济之象,但 
阳气以潜为贵,潜则弗亢,潜则可久,如盏中加油、则灯愈明,炉中覆灭,则火不熄 
也。 
天癸之义,每多以精血为解,是不详《内经》之旨也。玩《内经》云∶女子二七 
天癸至,月事以时下;男子二八天癸至,精气溢泄。则天癸在先,而后精血继之,天癸 
非精血之谓,明矣。天癸者,天一所生之真水也。在人身是谓元阴,即曰元气。人之未 
生,此气根于父母,谓之先天元气。人之既生,此气蕴于我身,谓之后天元气。但气之 
初生,真阴甚微;及其既盛,精血乃旺。然必真阴足而后精血化,是真阴在精血之先, 
精血在真阴之后。夫先天之真阴,为后天精血之根也。若以天癸即精血论,则女子七 
七、男子八八而天癸绝,其周身之精血,何以仍营运于营卫之中,而未尝见其相竭也? 
则知天癸非精血,明矣。 

杂症大小合参卷二
五行论
属性:《经》曰∶平,如何而名?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备化,金曰审下,水曰静 
顺。其不及奈何?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监,金曰从革,水曰涸流。太过何谓? 
木曰发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坚成、水曰流衍。不恒其德,(恃已而凌犯他位。) 
则所胜来复。(所胜者,必来复仇。)政恒其理,则所胜同化。(若不肆威刑,政理和 
恒则胜已,与已所胜者,皆同治化。由是言之,医道与治道亦有相通者矣。) 
以木火土金水配心肝脾肺肾,相生相克,素知之矣。诸书有云∶五行唯一,独火 
有二。此言似是而非。论五行俱各有二,奚独一火哉?若论其至,五行各有五,五五二 
十五,五行各具一太极,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今以五行之阴阳生死言之,木有甲 
木属阳,乙木属阴。人身之胆,是甲木,属足少阳;肝是乙木,属足厥阴。甲木生于 
亥,而死于午;乙木生于午,而死于亥。火有丙火属阳,丁火属阴,火身之相火属手少 
阳,心火属手少阴,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丁火生于酉,而死于寅。水有壬水属 
阳,有癸水属阴,人身之肾水属足少阴,膀胱属足太阳,壬水生于申,而死于卯,癸水 
生于卯而死于申。土有戊土属阳,已土属阴,人身之胃土属足阳明,脾土属足太阴, 
戊土生于寅而死于酉,已土生于酉而死于寅。金有庚金,有辛金,庚金属阳,辛金属 
阴,人身之肺金属手太阴,大肠金属于阳明,庚金生于已而死于子,辛金生于子而死 
于已。欲察病情者,专以时日之生旺休囚,而验其阴阳之属,如胆火旺,则寅卯旺而午 
未衰,肝火旺则午未甚而亥子衰,五行各以其类推之。 
独土金随母寄生,故欲补土金者,从寄生处而补其母,是以东垣有隔二之治,是从 
母也。有隔三之治,又从母之外家也。土金惟寄生,故其死为真死,惟水火从真生,故 
其死不死,绝处逢生也。归库者,绝其生气而收藏也。返魂者,续其死气而变化也。水 
火随处有生机,钻木可取,击石可取,圆珠可取。方诸取水,掘地取水。若金死不救, 
土死不救,木死不救,是以五行中,独重水火,而其生克之妙用,又从先天之根也。 
世人皆曰水克火,赵氏独曰水养火。世人皆曰金生水,赵氏独曰水生金。世人皆曰 
土克水,而赵氏独于水中补土。世人皆曰木克土,而赵氏独曰升木以培土。若此之论, 
颠倒拂常,谁则信之?讵知君相二火,以肾为宫。水克火者,后天有形之水火也。水养 
火者,先天无形之水火也。海中之金,未出 
沙土,不经锻炼、不畏火,不克木,此黄钟根本。人之声音,出自肺金,清浊轻重,丹 
田所系,不求其原,徒事于肺,抑末也。今之言补肺者,人参、黄 ;清肺者,黄芩、 
麦冬;敛肺者五味、诃子;泻肺者、葶苈、根壳。病之轻者,岂无一效?若本源亏损, 
毫不相干。盖肺金之气,夜卧则归脏于肾水之中,丹家谓之母藏子宫,子隐母胎。此一 
脏名曰娇脏,畏热畏寒,肾中有火,则金畏火刑,而不敢归,肾中无火,则水冷金寒, 
而不敢归,或为喘胀,或为咳哕,或为不寐,或为不食,如丧家之狗。斯时也,欲补 
土母以益子,喘胀愈甚;清之泻之,肺气日消,死期迫矣。惟收敛者,仅似有理,然不 
得其门,从何而入?《仁斋直指》云∶肺出气也,肾纳气也。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 
本。凡咳嗽暴重,动引百骸,自觉气从脐下逆奔而上者,此肾虚不能纳气归元也。毋徒 
事于肺,或壮水之主,或益火之原,火向水中生矣。若夫土者,从火寄生,即当随火而 
补。然而补火有至妙之理,阳明胃土,随少阴心火而生,故补胃土者补心火,而归脾汤 
一方,又从火之外家益补之,俾木生火,火生土也。太阴脾土随少阳相火而生,故补脾 
土者补相火,而八味丸一方,合水火既济而蒸腐之,此至理也。人所不知,盖混沌之 
初,一气而已,何尝有土?自天一生水,而水之凝成处始为土,此后天卦仁,艮土居 
坎,水之次也。其坚者为石,而最圣者为金,可见水土金,先天之一原也。又有补子 
之义,盖肺为土之子,先补其子,食子不食母之乳,其母不衰,亦见金生土之人。又有 
化生之妙,不可不知,甲木戊土所畏,畏其所胜,不得已以已妹嫁之,配为夫妇,此申 
已化土。凡化物以龙为主。其间遇龙则化,不遇龙则不化,张仲景立建中汤。以建脾 
土。木曰曲直,曲直作酸,芍药味酸,属甲木,土曰稼穑,稼穑作甘,甘草味甘,属已 
土,酸甘相合,甲已化土。又如肉桂,盖桂属龙火,使助其化也。仲景立方之妙类如 
此。又以见木生土之义,盖上无定位,旺于四季,四季俱有生理,故及之至于木也者, 
以其克土。举世欲伐之,赵氏以为木藉土生,岂有反克之理?惟木郁于下。故其根下 
克。盖木气者,乃主生之气,始于东方,盍不观之为政者,首重农事,先祀芒神。芒神 
者木气也,春升之气也,阳气也,元气也,胃气也,同出而异名也。载培树木者,雨以 
润之,风以散之,日以暄之,使得遂其发生长养之天耳。及其发达既久,生意已竭,又 
当敛其主主之气,而归于水土之中,以为来春发生之本,此天地春生冬藏之义也,焉有 
伐之之理?东垣《脾胃论》中,用升柴以疏木气,谆谆言之详也。申明五行之妙用,专 
重水火耳。 

杂症大小合参卷二
论五行各有五
属性:以火言之,有阳火,有阴火。有水火之火,有土中之火,有金中之火,有木中之 
火。阳火者,天上日月之火,生于寅,而死于酉∶阴火者,灯烛之火,生于酉而死于 
寅,此对待之火也。水中火者,霹雳火也,即龙雷之火,无形而有声,得雨而益炽,见 
于季春,而伏于季秋,以五月一阴生,水底冷而天上热,龙为阳物,故随阳而上升,至 
冬一阳来复,故龙亦随阳下伏,雷亦收声,人身肾中相火,亦犹是也。平日不能节欲, 
以致命门火衰,肾中阴盛,龙火无藏身之位,故游上而不归,是以上焦烦热、咳嗽等 
症。善治者,以温肾之药,从其性而引之归原,使之秋冬阳伏之令,而龙归大海,此至 
理也。奈何今之治阴虚火衰者,以黄柏、知母为君,而逾寒其肾,益速其毙,良可悲 
哉!若有阴虚火旺者,此肾水干枯,而火偏盛,宜补水以配火,亦不宜苦寒之品以灭 
火,故云壮水之主,以镇阳光,正谓此也。如灯烛火,亦阴火也,须以膏油养之,不得 
杂一滴寒水,得水即灭矣。独有天上火入于人身,如河间所论六气暑热之病,及伤暑中 
暑之疾,可以凉木沃之,可以苦寒解之。其余炉中火者,乃灰土中无温之火,得木则 
烟,见湿则灭,须以炭培,实以温烬,如人身脾土中之火,宜以甘温养其火,而火自 
退。《经》曰∶劳者温之,损者温之,甘能除大热,温能除大热者此也。 
空中之火附于木中,以当有坎水滋养,故火不外见,惟干柴生火,燎原不可止遏, 
力穷方止。人身肝火内炽,郁闷烦躁,须以辛凉之品发达之。《经》曰∶木郁则达之, 
火郁则发之。使之得遂其炎上之性。若以寒药下之,则愈郁矣;热药投之,则愈炽矣。 
金中火者,凡山中有金银之矿,或五金埋瘗之处,夜必有火光,此金郁土中而不得 
越,故有光辉发见于外。人身皮毛空窍中,自觉针刺蚊咬,及巅顶如火炎者,此肺金气 
虚也,补北方之水,即所以泻南方之火。 
以水言之,有阳水,有阴水,有火中之水,有土中之水,有金中之水,有木中之 
水。阳水者,坎水也,气也。《阴阳消息论》曰∶坎,以一阳陷于二阴,水气潜行地中, 
为万物受命根本。盖润液也,气之液也,月令于仲秋云,煞气浸盛,阳气日衰,水始涸 
是水之涸,地之死也。于仲冬云∶水泉动是月一阳生。是水之动,地之生也,谓之火中 
之水可也,谓之土中之水亦可也。阴水者,兑,泽也,形也。一阴上彻于二阳之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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