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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597-冯氏锦囊秘录-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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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其五天之象,所经星宿分野,独富五运之干位,不及六气之支 
位者,盖干之与支,根本之与枝叶。《经》言∶干支在其中矣。故其化皆干与支同属者,运位齐化 
是根本与枝叶同化者也。夫五气之至,各有五色,经于分野,气太过则先天而至,气不及则后天而 
至,尝以寅卯前后之,自然可见。故曰∶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所谓上下者,岁上 
下见阴阳之所在也。左右者,诸上见厥阴,左少阴右太阳;见少阴,左太阴,右厥阴;见太阴,左 
少阴,右少阴;见少阳,左阳明右太阴;见阳明,左太阳右少阳;见太阳,右厥阴右阳明。所谓面北而命 
其位,其见也。(面向北而言也。上,南也。下,北也。左,西也。右,东也。)何谓下? 
厥阴在上则少阳在下,左阳明右太阴;少阴在上,则阳明在下,左太阳右少阳;太阴在上则太阳在 
下,左厥阴右阳明;少阳在上则厥阴在下,左少阴右太阳;阳明在上则少阴在下,左太阴右厥阴;太 
阳在上则太阴在下,左少阳右少阴。所谓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见也。(主岁者位在南,故面北而言 
其左右。在下者位在北,故面南而言其左右也。上。天位也。下,地位也。面南,左东也,右西也。 
上下异而左右殊也。)上下相构,寒暑相临,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木火相临,金木相临, 
水木相临,火土相临,土金相临,为相得也。水土相临,土水相临,水火相临,火金相临,金木相 
临,为不相得也。上临下为顺,下临上为逆,亦郁抑而病生,土临相火君火之类者也。)气相得而 
病者,何也?以下临上,不当位也。(六位相临,假令土临火,火临木,木临水,水临金,金临土, 
皆为以下临上,不当位也。父子之义,子为下,父为上,以子临父,不亦逆乎?)动静何如?(言天地 
之行左右也。)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复会也。(上,天也,下,地也。周天, 
谓天周地五行之位也。天垂六气,地布五行,天顺地而左回,地承天而右转,木运之后,天气当 
余,余气不加于君火,却退一步加临相火之上,是以每五岁已,退一位而右迁,故曰左右周天,余而复 
会,会,遇也,合也。言天地之道,常五岁毕,则以余气迁加,复与五行座位再相会合而为岁法也。 
周天谓天周地位,非周天之六气也。)夫变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七曜纬虚,五行洒地,地者, 
所以载生成之形类也。虚者,所以列应天地之精气也。形精之动,犹根本之与枝叶也。仰观其象, 
虽远可知也。(观五星之东转,则地体左行之理,昭然可知。)地为人之下,太虚之中者也。(言人之所 
居,可谓下矣。征其至理,则是太虚之中一物耳。《易》曰∶坤浓载物,德合无疆,此之谓也。)大气 
举之也。(大气,谓造化之气,任持太虚者也。所以太虚不屈,地久天长者,盖有造化之气任持之也。 
气化而变,不任持之,则太虚之器亦败坏矣。凡有形,处地之上者,皆有生化之气任持之也。然气有大 
小不同,坏有迟速之异,及至气不任持,则大小之坏一也。)燥以干之,暑以蒸之,风以动之,湿以 
润之,寒以坚之,火以温之。故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寒暑六入,故令虚 
而化生也。(地体之中,凡有六入∶一曰燥,二曰暑,三曰风,四曰湿,五曰寒,六曰火,受燥故干 
性生焉,受暑故蒸性生焉,受风故动性生焉,受湿故润性生焉,受寒故坚性生焉,受火故温性生焉, 
此天之六气也。)故燥胜则地干,暑胜则地热,风胜则地动,湿胜则地泥,寒胜则地裂,火胜则地固 
矣。(六气之用,此言天右旋于外,而寒暑六入以举其地,地受天六入以为五行,左转化生入物于 
天之中也。天地万物之上下,左右阴阳之道路者,天右旋六节之位也。上下,谓在上者司天之位,在下 
者在泉之位。左右,谓在上之左右,即司天左间右间之位。在下之左右,即在泉左间右间之位也。 
故天之三阴三阳于其六位,右旋如己亥岁,上见厥阴而左间少阴,右间太阳,至子午岁,上见少阴, 
而左间太阴,右间厥阴,逐岁之上旋降于右也。面北命其位,言其见也。谓司天之位在南而面北, 
命其左右,则西南为左间之位,东南为右间 
之位,而言其所见之阴阳也。面南命其位言其见者,谓地 
之位,在北而面南,命其左右。则东北为左间之位,西北 
为右间之位。而言其听见之阴阳也。自天地万物之上下, 
至此独论天右旋之气也。上下相构,寒暑相临,气相得则 
和,不相得则病者,言天之右旋迭地方位,而其气于地方 
位气相构相临,其构同类,相生之气则和,不同类相制之 
气则病也。或气虽同类,相得亦病者,惟相火临于君火 
也,为不当位故也。君位臣则顺,臣位君则逆,逆则病近 
者速者是也。动静何知者?帝谓天动能临于地,地静不能 
临天,而难上下相构,寒暑相临之语。伯言∶上者右行, 
下者左行,则知天常于上,自右降东南而旋回以临地,地 
常于下,自左升东北而循显明木君相土金水之位,循环临 
天而皆动也。故左右临动,各皆周天,遇则复相会也。应 
地者静,天地之体,动静虽殊,而起用之变化,在地则五 
行丽地,而载生成之形,类运于内,在天则七曜纬虚而 
列,应天之精,气运于外,其形类与精气之相随运动,犹 
根本之与枝叶,同乎一气而不殊,故但仰观七曜之象,周 
旋虽远,可知其动也。)天地之气,何以候之?天地之气, 
胜复之作,不行形于诊也。《脉法》曰∶天地之变,无以脉 
诊。此之谓也。(言天地平气及胜复,皆以形证观察,不以 
诊知也。)间气何如?(惟间气偏治一位,固可随其所在,期与尺寸左右也。) 
随气所在,期与左右。(与左右尺寸四部分位承之,以知应与不应, 
过与不及也。)从其气则和,违其气则病,(谓当沉不沉,当浮不浮,当 
涩不涩,当钩不钩,当弦不弦,当大不大之类也。)不当其位者病,(见于 
他位也。)迭移其位者病,(谓左见右脉,右见左脉。)失守其位者危,(已见 
于他乡,本宫见贼杀之气,故病危。)尺寸反者死。(子午卯酉四岁有之。 
反,谓岁当阴在寸而脉反见于尺;岁当阳在尺而脉反见于寸,尺寸俱乃谓反也。 
若尺独然,或寸独然,是不应气,非反也。)阴阳交者死。(寅、申、己、亥、丑、 
未、辰、戌八年有 
之,交,谓岁当阴,在右脉反见左;岁当阳,在左脉反见右。左右交见,是谓交。 
若左独然,或右独然,是不应气,非交也。)先立其年,以知其气,左右应 
见,然后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顺。(此言天地之气,可随其所在期之于尺寸左右也。 
盖五运以甲乙土运为尊,六气以少阴君火为尊,故甲乙土运为南政,乃南面而行 
令,其余四令为北政,以臣事之,则面北而受令者也。又以少阴为君主,反脉司 
天在泉,而尺寸不应者,皆以少阴而论之,其脉主于沉也。是以期之之法,阳之所在。其脉 
应不沉,阴之所在,其脉不应,北政之岁,人气面北而寸北尺南,地左间之气在右寸, 
右间之气在左寸,天左间之气在左尺,右间之气在右尺。所以少阴在泉,则左间太阴 
右间厥阴,而两寸之脉俱不应。厥阴在泉,则左间少阴右间太阳,而少阴在左,其右 
寸之脉不应太阴。太阴在泉,则左间少阳右间少阴,而少阴在右,其左右之脉不应。故 
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者此也。少阴司天,则左间太阴,右间厥阴,而两尺之脉俱不应。 
厥阴司天,则左间少阴,右间太阳,而少阴在左,则左尺之脉不应。太阴司天,则左间少阳, 
右间少阴,而少阴在右,其右尺之脉不应,故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上,则尺不应者此也。南政之 
岁,人气而南而寸南尺北,天左间之气在右寸,右间之气在左寸、地左间之气在左尺。右间之气 
在右尺,所以少阴司天则左间太阴右间厥阴,而两寸之脉俱不应。厥阴司天,则左间少阴右间太阳, 
而少阴在左,其右寸之脉不应。太阴司天,则左间少阳,右间少阴,而少阴在右,其左寸之脉 
不应。故曰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者此也。少阴在泉,则左间太阴,右间厥阴,而两 
尺之脉俱不应。厥阴在泉,则左间少阴,右间太阳,而少阴在左,其左尺之脉不应。太阴 
在泉、则左间少阳,右间少阴,而少阴在右,其右尺之脉不应也。故曰南政之岁,三阴在泉, 
则尺不应者此也。从其气则和者,阴阳各当尺寸本位也。违其气则病者,即所谓阴阳或不当 
其位,或迭移其位,或失守其位,或尺寸反,或阴阳交也。南北二政,内行运法,甲乙为南政, 
余四运为北政。南政同天在泉,皆行土运,其余北政,皆以在泉行运,如此政巳亥,厥阴司天则 
行在泉少阳火运。又如寅卯,少阳司天则行,在泉厥阴木运,余仿此。惟有北政辰戌年,太阳 
司天当行,在泉太阴土运,缘北政以臣,不敢行君之令,故行金运,是土之子,以足木火金水四运焉。) 

杂症大小合参卷首下内经纂要
五常政大论篇
属性:《五常政大论》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凉,地不满东南,右热而左温,其故何也? 
(面巽言也。)阴阳之气,高下之理,大小之异也。(高下,谓地形。大小,谓阴阳之气盛衰之异。中 
原地形、西北方高、东南方下,西方凉,北方寒,东方温,南方热。)东南方阳也,阳者,其精降于 
下,故右热而左温。(阳精下降,故地气以温,而和之于下矣。阳气生于东而盛于南,故东方 
温而南方热,此则气之多少明矣。)西北方阴也,阴者,其精奉于上,故左寒而右凉。(阴精奉上,故地 
地以寒而和之于上矣。阴气生于西而度于北,故西方凉而北方寒,君面巽而言,臣面干而对也。)是以 
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六元政纪论》云∶ 
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春气常在。)阴精所奉其人寿,阳精所降其人夭。(阴精奉,高之地 
也。阳精所降,下之地也,阴方之地,阳不妄泄,寒气外持,邪不数中,正气坚守,故寿延。 
阳方之地,阳气耗散,发泄无度,风湿数中,真气倾竭,故夭折。今中原之境,西北方人多寿,东南方人 
多夭,其中犹各有微甚尔。)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温而收之,所谓同病异治也。(西方 
北方人皮肤闭,腠理密,人皆食热,故宜散宜寒。东方南方人,皮肤疏,腠理开,皆食冷,故宜收宜 
温。散,谓温浴,使中外条达,收,谓温中,不解表也。)根于中者,命曰神机,神去则机息。 
根于外者,命曰气立,气止则化绝。(凡禀乎天者,以神为主,禀乎地者,以气为主。诸有形之类, 
要于中者,生源系天,其所动浮,皆神气为机发之主,其所为也,物莫知之,是以神舍去,则机发 
动用之道息矣。又以其生气之根本,乃发自身形之中,故曰根中也。其根于外者,生源系地,故其所生 
长化成收藏,皆为造化之气所成立,其所出也,物亦莫知,是知以气丘止息,则生化结成道绝灭也。其 
木火土金水,燥湿液紧柔,虽常性不易,及乎外物,生气离,根化绝,则其常体性颜色,皆必变移其 
旧也。)气始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布而蕃育,气终而象变。(始动而生化,流散而有形,布化而成 
结,终极而万象皆变也。)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下取,谓 
寒逆于下,而热攻于上,不利于下,气盈于上,则温下以调之。上取,谓寒积于下,温之则下,阳脏不 
足,则补其阳也。旁取,谓气并于左,则药熨于右,气并于右,则药熨其左以和之。) 
有毒无毒,服有约乎?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官常制矣。有毒治病,十去其 
六,(下品药毒,毒之大也。)常毒治病十去其七,(中品药毒,次于小水。)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上品药毒,毒之小也。)无毒治病十去其九,(上品、中品、下品无毒药,悉谓之平。)谷肉果 
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大毒之性列,其为伤也多,小毒之性和,其为伤也。少,当毒 
之性,减大毒之性一等,加小毒之性一等,所伤可知也。故至约必止之,故十去其或六、或七、或八而即 
已。然无毒之药性虽平和,久而多之,则气有偏盛,正有偏绝,不可长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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