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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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这种观点的人大都比较年轻,文化程度较高,权利意识较强。他们希望中国能够立法保护同性恋者的权利,并希望中国也能形成同性恋社团组织,来保护同性恋者的权利,同时约束同性恋者的行为。
一位调查对象提出: 〃我希望当权者方面制定关于同性恋的正式法律。一般老百姓也许较难接受,但不会强烈反对,因为不碍他们什么事。〃
〃同性恋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由法律法规加以保护和约束, 好比以前婚姻是群婚制,一夫多妻制发展到一夫一妻制。同性恋这种行为目前不少处于一种混乱状态,许多gay有好几个伙伴, 乱伦。那么,可由法律规定,只能是一个gay对一个gay。实际上同性恋是一种对社会无害的行为,只要社会规范加以约束,调整,完全可以和异性恋一样。〃
〃组织一个社团确实不失为一种抵御AIDS(艾滋病作者注) 的办法,它鼓励人们建立一种有责任感的关系,社团活动也有益于缓解一些性紧张。对比于西方。
A mono gamous relationship(一对一关系作者注)更适合当前中国人的价值观,从而避免性乱。顺便说一句,我虽然没有兴趣于性乱,但我觉得别人有权做他们想做而且对大家包括他们自己无害的事。〃
〃我希望人们能进一步理解我们。 我相信,随着文明、进步的推进,同性恋总有一天在世界上、也会在中国被人们接受并成为合法,只是时间问题。我们仅仅是生活方式不同,其他任何方面与常人无异。有时,或某种意义上,则更为优秀。至少,毫不逊色。〃
〃我是一名gay。首先,我毫不认为我的倾向有任何不正当的地方。我是坚信这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的。我从未想到过要纠正我的这一倾向。其次,我不快乐,我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感到了别人强加给我的羞耻感。我为此曾感到了精神崩溃般的感觉。 我为社会对我们的不公而感到愤怒异常。 再次。 我对外国告别是美国的gayliberation(同性恋解放运动作者注) 特别感兴趣,我很留心这方面的报导和论述。 我坚信,要想改变社会对我们的不公待遇,只有组织起来,形成gay们的社团组织,使个人的力量成为集体的力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才能达到这一目标。
〃
一位表示愿为同性恋权利贡献力量的人说: 〃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个觉醒的过程。坦诚、民主和透明比永远躲在角落里好。像在80年代中刚接触同性恋这个词时,一般人都觉得很不理解,很神秘,很不正常;现在人们就不觉得神秘、怪异了,慢慢理解、习惯了。我觉得这总比别人把你看成怪物要强些。希望能继续进步。
〃
一位留学生同性恋者从国外写信来说: 〃来此后, 接触到一个新词, 叫homophobia(同性恋恐惧症或厌恶症作者注) 其实是25年前Stonewall(石墙暴动作者注) 事件引发的世界性的gayliberation开始后就经常讨论的问题,只不过以前我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报刊书籍宣传材料电视广播等随处可见。我不知道中文对homophobia的翻译是什么。但现今中国社会的100%的homophobia性是毫不含糊的,应是开始改造改造的时候了。〃
凯特(Kite)设计了一套度量同性恋恐惧症的指标:
1、我不介意朋友是同性恋者。2、如果我发现我的室友是同性恋者,我会另找住处。3、如果我的孩子的一位老师是同性恋者我不会意。4、我认为同性恋解放运动应当肯定。强烈同意1分,强烈不同意5分;1、3、4正着算,2反着算;总分越高同性恋恐惧症程度越高。 (Hatfieldetal,118)在中国,同性恋恐惧症的状况是同性恋研究中一个尚未有人涉足的领域。
总之,同性恋在中国的处境也像许多其他问题在中国的情况一样,面临的不是严酷的迫害和极端的仇视西方的同性恋者一度面临这样的迫害和仇视而主要是主流社会的忽视和蔑视。这本是一种稍好的处境。然而,也因此使中国的同性恋者滋长了一种苟且偷安的心境,希望永远躲在阴影中生活,与世无争,不愿也不敢发起激烈的改造。这种〃中庸〃的处世哲学深种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和心态之中。因此,这种情况看来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西方同性恋权利运动取得更多进展,例如在更多的边家和地区争得合法地位、同性婚姻权利、平等就业权利,在世界上更多的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有了更大的改变之后,中国的同性恋者才有可能在更大的程度上为中国社会所接容纳,得到较好的待遇。
Y的遭遇
一位调查对象Y以他半生的遭遇为同性恋者在中国的处境提供了真实的写照:
在我结束了8年的军营生活后,来到了我现在的工厂,由于我的气质及良好的外观条件,我周围的师傅们都特别喜欢我。我在单位某车间发现了一个长相非常像我小时候的体育老师的人,鬼使神差让我一连给他写了3封信,信的内容简直可以让人把我当成一个〃变态狂〃,而且非常富有挑逗性。他出卖了我。回顾当时的情景,虽然经过了很多年,仍然让我心惊肉跳。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厂保卫科处找我谈话,我一听就明白是〃东窗事发〃了。
那时由于我从未走上过社会,虽然我和我的体育老师及军营中的几位战友有过同性性行为,但彼此之间是那样的纯,根本不清楚在社会这个大千世界里人们的心态是什么样的。但有一点我清楚,就是从此我将〃身败名裂〃。为了保全和我有过接触的人的名誉,我好汉做事一人当,当时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平时连一句谎话也不肯说的我,竟然咬定了只是给这个人写过三封信,而且和任何人也没有关系。
当时的讯问是十分严肃的,而且一边拘留了我20余天。现在回想当时的情况及问讯的详细情况看,我肯定一点:从讯问我的人员不断更换这一点看,其中也不乏抱有猎奇心理的人。在反反复复的问讯之后,我写出的交待材料也有厚厚一大本了,但也只是重复的几个问题,不外是写了几封信、在社会上有没有行为等等。除了写信有真凭实据外,其他什么也没有。
20天后,在五一节前,单位把我领回去。由于年轻,我根本没有想过事情的严重性。但接着便是灾难性的打击:我站在了〃审判台〃上,接受同志们的批判。这一次是从我的人生顶峰一下子落到了人人生的谷底。那些批评的语言之尖刻让我无地自容。我以一个〃过来人〃的眼光去观察他们,他们之中也不乏其人(指同性恋者作者注),但那种置我死地而后快的兴灾乐祸的劲头让我伤心极了,甚至到过死。
那一年我24岁。
批判会开了一次又一次,党内党外,小组车间,发方的人中有些年长的师傅们语重心长地劝说,陈述严重的后果;而言词激烈的是些和我年岁相仿的同志,他们中有我过去最好的朋友,为了洗清自己,表示自己的清白,午饭都不和我同桌而食。
从此后,小组里最重最累最脏的活成了我的〃专利〃。那时我真是连死的心都有。车间里把我的检查分期分批地刊登在板报上。我的一言一行,甚至连说句笑话,车间都能知道,都有人打〃小报告〃。最让我受不了的是背后的指指点点。那时只要有人对我态度好一点,我都会终身不忘。我有位师兄,他不管别人怎么说,处处照顾我,劝我想开些,直到现在我不能忘了他的恩德。
一年以后,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给了我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党内最轻的处分。
据说当时有人主张给我更严格的处分,但一部分老同志认为我很年轻,只要能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达到教育目的就可以了,所以行政上就没有给处分。当我在党委批复上签字的时候,还是很庆幸自己,下决心努力工作去报答这些老同志。领导找我谈话,让我认真地吸取教训,改正不良行为(其实和这个同志之间还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我也表示要吸取教训,改正错误,重新作人。
当事情发生的第一年,当时有一个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如果按我以前的表现,上大学的名额肯定会落在我的头上。我多么渴望能有这样一个机遇,但是却没有让我去,理由是明摆着的,只有眼睁睁看着别人去上大学。为这件事,我不知暗暗地流过多少次泪。这以后,我奋发努力,自学大专课程,终于考试合格,这是多年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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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善良的人们逐渐地淡忘了这件事,而且我的才华也被领导接受了。 我又一次面临机遇。但在提干时又旧话重提,为了考察我,我〃名不正言不顺〃地拼命工作,当了3年〃黑干部〃。后来才正式提为干部。现在虽属于正处级,但想起来,心里还阵痛。
老账又一次翻起是在评定职称中。评定职称需要学历、资历,我的论文获过奖,虽有这些条件,对我来说还是〃红灯〃,原因又是旧事重提。虽然后来评定了中级职称,但让我又一次领受了羞愧,重温了一次恶梦。
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年知道我的经历的人逐渐地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年轻的同事。他们对我的往事一无所知,他们看到的是表面化的我,实际上那不是真实的我,他们不知道我的另一面是什么样子。而我也希望他们不知道,宁愿去过那种外表平静而内心灰暗的生活。
可难堪却经常地袭来,有时让人措手不及。每当有机遇的时候,就是我难堪的时刻。因为第一次的机遇都会有审查这道关口,而这道关口对我来说实际上就是一道不可跨越的天险一样。近几年社会上招聘各种人才,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我很想试一试。但结果是〃才〃合格,而〃德〃落榜。确实现在让我望而生畏,再也不敢问津〃跳龙门〃的事情了。
但是,就这样也不能回避现实,人前人后总是有人指指点点。有一次,在我没有出席的一个集会上,当有位我过去的战友称赞我的才华和为人时,厂保卫处长却用不屑一顾的语气说:〃不管怎么样,那是他的污点。〃当我从其他同事口中知道此事以后,尝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滋味。从此,我有一段时间很消沉,尽力做到少露锋芒。
通过这个变故,我失去的东西要比应吸取的教训多得多。我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失去了提干的机会,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我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又换回了我往日的风采。这当然也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步淡化了那件丑闻。但是其中还是有人不时地在我脆弱的伤口上痛击几下,虽然大多数同志还是谅解和善良的。 在我的朋友中间,有位是原来X厂的团委书记,厂劳动模范,因为他的一位朋友〃东窗事发〃后供出了他的名字,这位朋友丢掉了厂籍,判了5年徒刑。
和他相比,我幸运多了。我们渴望得到人们的宽容,我们当中去危害社会的人是极少数。而且各个层次的人都有,其中受到高等教育、在为社会做出大贡献的人都有。
我认为同性恋是一件道德上不能允许的现象,也曾下决心去改正这种行为,但就是改不了。即使是在受到处分以后也没有改过。实事求是地讲,我是个好人,受过良好的教育。由于在20年前这种〃错误〃行为被发现,我失去了很多机遇,我在屈辱和泪水中渡过十几年以后,付出了比别人多出几倍的努力,才重新回到了我自以为早就应功成名就的位置上。直到现在,我在思想上还背着一个沉重的包袱,在晋升、职称等问题上我从不敢去争取应属于我的,而是随其自然,小心翼翼地工作,小心翼翼地做人。但每当有些人在某种场合提出我曾为这件事受处分的事时,我的心却在淌血,懊悔得几乎要去自杀。
但是对家庭、对子女的责任,又让我平静下来。我必须面对现实,勇敢地活下去,努力地工作下去。在我迫于传统观念而娶妻生子以后,却又觉得是给自己套上了一条无形的锁链一样。现在确实有些后悔,不如出家入空门,当和尚,也就一了百了。
在我周围的同志中,部分老同志知道我的事,但年轻的同事们很少知道这些我过去的事。我只希望平平稳稳地渡过一生,但求以后无过。
我的想法是,请求社会和法律能够对同性恋行为宽容一些,因为尽管同性恋行为不符合社会道德,但是我们很少去危害社会。这种请求也许是过分了,我们也不敢妄想。
如何看待同性恋现象、公众对同性恋态度的改变
尽管同性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