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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第32部分

小说: 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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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几位调查对象都提到圈内一位较有名气的人,借同性恋关系向人要钱。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起同一个人时却说:他要钱只是为了要对方表示真心,後来又把钱退了回去。他是这个人的朋友,所以上述两种说法的真伪难辨。他还举了自己的类似作法, 为朋友辩护。〃我有一次勾引了一个35岁的军人。我们在那儿聊天,见一个大兵过来了,说是团长,非要和我们作爱。我们有恐惧感,就让他掏钱,说我们就是这职业。他说我就想接触接触,後来只是接吻了事。〃

    不少调查对象都提到, 一些岁数大的人,愿出钱〃养活〃同性恋少年:〃有个二道贩子找到xx,甚麽也不干,就让xx陪著他,给线,给衣服。这是享受心理。是摆阔。〃少年找一位养活自己的人、圈内俚语叫〃找傍家〃,找着之後同居,让人当〃花瓶〃养著叫〃傍上了〃。 然而,笼统地说让人养著就是〃卖淫〃是不够确切的,因为按照这一逻辑,那些自己不挣钱让男人养著的女人也应算入卖淫之列了。不可否认,有些同性恋的同居似乎属于〃事实婚姻〃的范畴。这种被养的人有点像旧社会被男人养著的妻妾,其性质当属于准卖淫,即变相卖淫,卖淫的定义是以卖身换钱,被养的同性恋者虽然不一定以置换金钱的方式出卖肉体色,但利用这种关系为生,确实与纯粹金钱交易的方式只有一步之遥了。同性恋圈内还把这些靠人养活的人戏称为〃淫妇〃,一位调查对象说:那些被叫作淫妇的是愿意陪住的人。

    关于被人养、陪人住的同性恋者有下列事例:

    〃xx本来有个好工作,就为干这事辞了工作,有老头愿养他。〃

    〃xx认一个老头作乾爹, xx也认了他乾爹。他们仨是个小集团。老头在外头找了好的、合适的,自己先玩,再让他们玩。他是个乾巴老头,又黑又瘦。〃

    〃xx进了公安局,他在一个地方养了几个年轻的。因为争风吃醋动了刀子。〃

    〃一个唱京剧的, 五十多岁不结婚,搞了一辈子同性恋。年轻时人家养他,现在他养小伙子。他在单位附近租了一间民房,养了六七个小伙子。〃

    〃款爷蓄童, 拜干爹这种事前清京华特色,我听老爷子讲过,前清我高祖也曾养过戏班子。〃

    〃我家所在地区是以前英租界地的高有华人住宅区, 关于过去养男旦之事,百分之百的票友都懂。有钱人家中也有不少都懂,我爸爸就能讲出许多来,可他就没想到我也学了旦角的。这种事情不用和人家学,听也都听会了,天天这些票友们总在议论。〃

    〃x饭店前台经理找到了一个饭店里的服务员。小伙子要求他养着。现在这小伙子已经辞职自费上了大学, 连房租水电饭钱都由他供,还给零花钱〃要钱是对感情的背叛。这小伙子原来也恨这种人,现在上大学,自己只出学费,连书钱都是对方出。让人养的人可恶。〃

    〃靠这个吃饭的人挺多的, 傍着有钱人的挺多的。我认识一个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有人给他包吃包住房,那些有钱有势长得不怎么样的人喜欢包他。〃

    〃有些个体户本身并不是同伴恋,就想玩玩,好奇。上哪儿去带个男的很正常,不像带女的惹眼招麻烦。同性恋里面常有人觉得日子过得没意思,就找个主儿出去玩一段时间。我认识xx,他没工作,没父母,只有哥哥嫂子养着他,他就以此为生,常有人想跟他玩儿一段时间,给他出钱。〃

    由于同性恋行为对双方来说是互利的,所以多数人认为,没有理由要钱,指责那些要钱的人是〃不知廉耻〃但也有另一种说法:〃那些长得难看的求人玩,追人家,人家就要钱了。〃下面是两个调查对象提供的对方提出要钱的事例:〃我有一次碰到一个小男孩,很漂亮。我提出和他发生关系,他说:'得意思意思',我说:'怎麽意思意思。 '他说你看著办吧。我故意气他,说:给你两毛钱干不干?〃〃我见过卖淫的人,是个舞蹈演员,我们交往过一两次我就没兴趣了。他又打过电话,说他困难,要交学费,能不能给点钱?他都不说借。要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要东西。
    〃一位岁数较大的同性恋者同一个年轻人交往后, 年轻人找他要钱,说手头紧缺钱花。 〃我说,这样不好。他说那就算了。最後我给了他二十块钱,有点帮助他的意思。 他有点後侮,说:我可能不该提。要钱伤感情。多数人是不要钱的。〃看来,同性恋关系中作金钱交易的只是极少数。是为大多数人所不齿的。

    由於社会上同性恋伴侣多是萍水相逢,互相又不知道姓名地址,交往过程中常会发生小偷小摸、顺手牵羊的事情。不少调查对象都有过这种遭遇。一位同性恋者说: 〃有个四川小伙子在我家过夜,他说要看看我的收录机,我拿给他看了。第二天早上,他说要早走,找还去车站送了他,回来发现收录机被拿走了。我很生气但没办法。平时还有小束西被顺手享去,像太阳镜甚麽的。〃另一位也有过类似遭遇:〃我有一件好衣服, 有个朋友跟我发生关系之后说:这衣服不错,让我穿穿。我不好看思拒绝, 就让他给穿走了,其实我心里并不愿意。〃这种〃顺手牵羊〃的现象相当普遍,对它的解释在我们看来不可简单认为是这群人道德品质低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但有〃拿点东西作为报酬〃的性质,还有这种〃跑了和尚也找不到庙〃的关系本身为这种无法制裁的行为制造了机会。此外,由于许多同性恋者会认为报警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反而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所以报警率非常低。

    除了小偷小摸顺手牵羊者外,还有专门榨取钱财的小流氓混迹在同性恋群体中。
    这批人里,有的是圈内利用人们恐惧身份暴露而诈取钱财的人;有的是圈外专门诈骗同性恋者的敲诈者。 不少同性恋者有过被敲诈抢劫的经历,尤其是那些初上〃社会〃的人。

    一位调查对象讲: 〃有个小孩看上一个上厕所的长得挺好看的,上去搭话,那人打他一耳光,旁边四个人一拥而上,抢了小孩70多块钱。〃〃北京有些人专偷外地人,因为外地人和本地人接触后吃了亏也不敢声张。趁他和人拥抱时,对方就把他的钱夹掏走了。〃〃我见过一个人老穿一身警察衣服,把你带到一个地方,把人搞了,把钱弄走,把表摘走。〃〃这种人里有坏人,敲诈人钱财,以敲诈为主要目的。找认识一个人,有次碰上几个这种人,翻他书包,翻出180块钱,拿走了。他不敢报警,吃了哑巴亏。〃〃94年3月,我的一个朋友在X市被一个青年引至一处肛交后,被他诈钱500元。〃

    有人讲到在公共场所时有发生敲诈行为: 〃XX公园外地人多,打架、坑蒙拐骗的事时有发生。那次我去碰上有人打架,围了好多人。是一个30多岁的人和一个小伙子打架,让我给劝开了。那个30多岁的人我认识,他是个骗钱的。〃〃那天在XXX,我看到一个小伙子对一个中年人推推搡搡的。中年人对他说:我也没对你怎么,的干嘛管我要钱,小伙子就要揍他,周围也没人拉,没人管。〃

    一位为丈夫的同性恋倾向找我们咨询的女士说,他的丈夫到北京出差,在XX公园被人打了,而且被抢了钱。

    不仅与陌生人交往有受敲诈的危险,有些同性恋者还有过被熟人敲诈抢劫的经历: 〃我插队时被一个熟人抢过。有一次他来我们队办事,到我家借宿,我们一开始聊天,后来他先动手,我也为他手淫了。过了几天我去他们队,就住在他那里,他假装睡着了,我主动去摸他。突然灯亮了,他翻脸打我,还把我身上带的钱都抢去了。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讲了他初上社会结识的第一个男孩敲诈他的事情,他称之为〃付学费〃: 〃这个男孩长得不漂亮,但我那时思想太单纯,想不到社会上会有这么险恶的人和事。我和他交往几次后就把我的真姓名、真地址告诉了他,他就一再管我要钱,说如果不给就到单位和妻子那里去揭发我,后来他看我态度坚决,也诈不出什么钱来了才罢手。他诈了我一万多元钱。〃

    一位同性恋者对保安和公安人员的作法提出质疑: 〃94年8月,两个朋友在X市的一家旅馆做爱时,被该店治安人员发现'私了'出钱3000元。另外听说,在不少地方,即使被公安人员抓住,也要罚款2000元。朋友们说,我们的行为,两厢情愿,对社会无任何危害,为什么社会这样对待我们?法律条文上也未见有相关的规定。
    今后再遇上这样的事, 究竟应该怎么办?〃如果是其他罚不当罪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理直气壮提起诉讼,讨回公道。但在同性恋行为败露后,执法人员利用当事人不愿曝光的心理,诈其钱财,当属于变相讹诈行为。

    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最令人发指的案例是一件地方公安部门变相敲诈同性恋者的事例:在北方某小城市,公安部门掌握了常在该市体育场聚集的同性恋者的情况。
    一次,他们要求这些人每人交3000元的〃集资款〃,说是为局里买汽车。交了钱的同性恋者得到一张白条收据。由这一事例可以看出:一、有些地方执法机构的素质有多么低,简直到了执法犯法、无法无天的程度;二、同性恋的法律地位是多么模糊,不但在身家财产受到罪犯敲诈时因不敢报警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会受到公然的敲诈。

    一位同性恋者悲愤地写道: 〃这一年中,我被骗过,也被抓过。其实我出去只不过是想看看他们,以驱除压抑在心头的寂寞和无与人说的惶惑,我只不过和他们说了几句话而已就有了那样的结局。骗去了钱无所谓,我是一向信奉钱是王八蛋哲学的,关键是那联防队员将我的钱物洗劫一空之后还扬言:再在此处看见你就通知家人!他们竟连我这一点小小的乐趣也要剥夺。X市的这些人真坏,无论圈里圈外。
    我忏悔。或许我只有功成名就之后才能找朋友。也许报纸上所说的本世纪最后一位思想大师米歇尔·福柯在街上追逐少男的情形会再次重现。天,真不知道上帝给了他怎样的祝福?〃

    同性恋者因为社会的不宽容或法律地位暧昧不清而遭人欺诈忍气吞声,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现象,许多人因此将到社会上活动结交陌生人视为畏途,也有人因此从来不到社会上活动, 只同身边的的少数熟人接触。这也是同性恋社群社会交往的一个显著特征。 有的调查对象因此得出以下结论:〃我认为现在最需要的是同性恋的联谊场所,否则每个新到社会上去的同性恋者都要'交学费',被欺骗,被敲诈,真是太危险了。〃


    
    

    




    


    


    J的外地之行

    (本节由王小波撰写)

    我们在写这篇书稿时, 接到一位朋友从外地打来的电话。这个朋友叫J,曾经给过我们很多帮助。这次他去了南方,访问了很多同性恋朋友。他听说我们在写书,就主动提出回来后要接受我们的访谈。以下是访谈记录。

    J说这一次去了不少地方。 我走沿海下去,沿京广线回来,路上到处有。逛了两个多月,身上带了三千块钱,都花光了。

    我觉得J的行为可说是摩顶放踵, 奔走天下。我和他相交久了,觉得他有一点古之大陕墨子的气质。 只不过墨子奔走四方是在实行非攻的主张,而J是在寻找肛交的对象。 除此之外,处处都像了。比如墨子主张兼爱无等差,J就是这样。别人说J有点疯,逮著谁就要和谁干。

    我问:到处你都能找到吗?

    也不是。往山东就没找到。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同性恋接头地点,必须事先有个线索。比如,我先知道了一个点,找到了几个人聊,他们会告诉我哪里还有。
    假如一点头绪都没有,那就难了。但是假如住下去,早晚能找到。这回在济南,别人告诉我XX湖公园里有,我进去转了三圈找不到人,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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