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凋零:晚清的最后十年-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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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郭嵩焘的话点到了问题的本质。开始兴办洋务的时候,那些顽固守旧的士绅阻挠,而士绅们开化后,想要兴办实业的时候,却又遭到官府的阻难。当时清政府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最为典型的便是在兴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的时候,一律实行批准制,而其中则是为效率低下、腐败成风的官办企业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连郭嵩焘这样的官场退休人士都难以通过官方批准这一难关,更不要说一般人了。
这个障碍一直到新政时期才被打破的。1904年初,清廷接连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等商律,其中便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也就是说,国人兴办企业,毋需经过官府批准,只须登记注册即可,这也是当时通行的国际惯例。
商部做的第二件事情是大力革除“耻言贸易”的旧观念,奖励在工商实业上有特殊贡献的工商业者。当时的奖励分为二类,一是能制造轮船、火车、铁路桥、发电机及对探矿、冶炼、水利、垦植等有突出成绩者,奖以不同等级的商勋;二是凡有能办农工商矿、或独立经营、或集合公司且确有成效者,“即各从优奖励”。
清廷在经济改革上的转轨,受到实业界人士的热烈欢迎。著名侨商张振勋在评价商部实绩的时候说:“商部设立以来,纲举目张,以保商为己任。”苏州一带的工商业者也称商部“实行保护商人,振兴实业政策,……诚富强之至计。”在私人经济的大发展和实业救国论的大力宣传下,国人对工商实业有了全新的认识,“民之投资于实业者若鹜”,工商实业界人士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商部做的第三件事情便是鼓励并推动各地商会的成立。1904年1月,清政府批准下达商部制定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推动各地组织建立商会。1902年2月,中国第一个新式商会,上海商业会议公所首先成立。此后,商会每年一百个左右的速度增长,发展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特别是后来是武装商团势力)。
商会的成立,对工商实业的发展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商会作为行业管理的自治组织,承担了相应的工商管理功能,如调解商业纠纷、企业的信用公证以及推动和支持创办公司等,都在其功能之内。另外,当时的全国各城市的商会还普遍组建消防队和商团,特别是上海的商务总会,后来由其组成的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承办了当时老上海城厢内外所有马路、电灯以及警察的一切事宜,已经基本具备了市政管理的功能。
总的来说,经过各级官府和实业界的努力,清末新政期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还是有了明显的发展。据汪敬虞先生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中的统计,1895到1898年,投资万元以上的新设厂55家,而1904至1910年间,投资万元以上新设厂276家,其数量远高于之前的时期。当时兴办的工厂主要集中在纺织业、缫丝业、面粉业和机器制造业等,由此产生了一批民族资本家。另外,清廷制定了《矿务誓行章程》后,各地掀起了兴办矿业的热潮,在1904至1910年就新建矿48家,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期。此外,在交通、商业、金融等领域,民族资本也得到了明显的发展。
应该说,从清末新政到抗战的全面爆发的三十多年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很快,1895—1913年间,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速度年均15%,比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发展速度还略高一点。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趁着列强无暇东顾,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迎来了一个黄金时期,1912…1920年的发展速度高达13。8%。即使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之前,虽然有内战不断、社会动荡的影响,但当时的经济仍旧维持了一个较高的速度发展。比如在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大危机中,中国工业仍旧年均增长了9。2%。毫无疑问,经济的发展是有衔接的,我们不应该忽视清末新政在其中起到的基础作用。
五、清末新政是本难念的经
中国近代史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用一种“冲击——反应”型的理论来解释,譬如在晚清七十年的重大事件中,都可以找到其对应的对象。譬如,洋务运动是受到两次鸦片战争的冲击而发起,戊戌变法是因为甲午战争的惨败而勃兴,与清末的新政相对应的则是八国联军的侵华战争。
从历史的演变来看,清末新政是继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之后的第三次波浪。不过,这一次的变革在广度与深度上都远远超过之前的洋务运动和戊戌维新。正如侯宜杰先生在《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中指出的,清末新政后,“单纯的封建专制制度已不存在,民主政治及有关法律有些在试行,有些在准备和确立之中,整个政治制度正在向资本主义近代化演变迈进。”毫不夸张的说,清末新政奠定了中国近代化的基础,是中国告别传统社会的第一步。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夸大其词,给清朝统治者脸上贴金。但如果我们平心静气的来看,也许就会发现,清末新政的意义和成效远远大于后来的辛亥革命。我们可以从这么几个方面来看,一是清末新政的机构调整和官制改革,其奠定了现代国家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二是废除科举和教育改革,其完成了中国教育面向现代化的转型;其三是法制改革,其废弃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传统,分离了行政权和审判权,开创了司法独立之先河;其四是军事改革,使中国具备了真正意义上的近代陆军,推进了中国军事的现代化;五是清理财政,首先引进了西方通行的国家财政预决算制度;六是奖励实业,保护工商,直接促成了二十世纪前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
实事求是的说,清末新政达到的实效、社会各阶层的参与度及对未来发展的深远意义,非但是洋务运动和百日维新所无法企及的,就是辛亥革命也未必能达到这一高度。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在一提起晚清,特别是辛亥革命前的十年时,大多数人满脑子想的都是清朝统治者是如何的腐败无能,革命志士是如何的让人热血沸腾。这种革命史观固然极为浪漫,但至少是不尊重历史事实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革命要比改革要难,因为革命要冒掉脑袋的风险。但事实,改革未必就容易。任何的改革,它都会遇到正反两方面的攻击和阻力,激进的改革者往往指责当局敷衍欺骗,缺乏诚意,而顽固守旧者则詈骂改革过于孟浪轻率,不成体统。改革的主持者往往夹在中间,左右平衡,这需要何等的高超艺术!革命史观只记取革命烈士,而对贡献更大的改革者加以漠视,这又是何等的荒谬。当然,笔者并非是为清朝鸣冤叫屈,而是希望人们能够真正的认识到清末新政在中国走向现代化所起的基础性作用,我们不能忘记那些为此做出贡献的人。
诚然,清末新政的确是清王朝的自我挽救,但要是放宽视角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晚清的最后十年其实是在完成一个国家的转型,而不仅仅是一个王朝的自我救赎。我们不能因为主持新政的那些人是仇视革命,就把清末新政归为“假维新”,这是有失公允的。事实上,当时的清廷在最后的十年中困难很多,但决心也很大,也确确实实推动了改革、取得了实效。革命党指责清廷的新政是出于欺骗,“假维新”,这种宣传口径是站不住脚的。毕竟,慈禧太后也是可以转变的,她并不是时代变革的天敌。
可惜的是,清末新政毕竟是一场迟到的变革,甚至已经来得太晚了,清王朝已经错过了好时机。历史经验表明,在近代化进程中,起步越晚,困难越大,情况就越复杂,而国内的期望和国外先进国家的示范效应也越大,这或许是明治维新与俄国改革能够成功而清末新政却难以挽救大清的重要原因罢。
清末新政是一场传统君主制下的国内改革运动,它需要强有力的政府来进行社会动员。但太平军战乱之后的清政府已经陷入一种软政府的境遇,而其在后来的对外战争中屡受重创,加之贪官污吏的横行,导致民众对清廷能力的持普遍不信任的态度。而更要命的是,在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汉人眼中,清王朝是个异族政权,在排满主义思潮的鼓动下,清廷的合法性已经大成问题。
当时的清廷可谓是进退两难。新政的种种变革措施,如废科举、练新军和法制改革,都从根本性上动摇了传统专制体制,而清廷当时又无力对其进行新旧整合,其动荡在所难免。比如废除科举消除了中国向近代社会转变的障碍,但同时也割断了那些士绅阶层与清王朝的联系,使清王朝陡然失去原有的中坚支持力量。这些社会精英分子从原有机制中疏离出来后,其离心倾向和反叛意识也随局势的恶化而增强。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和编练新军上。清廷推行这些措施的本意是强国强军,但现存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对这些新型知识分子毫无吸引力,而新军队因为这些人的加入,反而走到朝廷的对立面。
清末新政对政治的改革也收效甚微。澄清吏治向来就是一件长期而困难的事业,稍有松懈,必有反复,历朝历代决无例外。就拿废除捐纳制度来说,当时即使能把明的公开捐纳停掉,但又岂能防得住暗的买官卖官——倒还不如公开捐纳,至少朝廷还有一份收入。
事实上,后来捐纳制度在遇到水灾等困难时期,地方上依旧通过捐纳的办法来筹集资金。而当时作为另一大弊政的陋规,当年雍正也曾大张旗鼓的清理过,但过了几十年后,依旧死灰复燃。当时新政时期也不过把众所周知的陋规变成公开的办公经费,但并不能杜绝向上级行贿的事件发生。吏治腐败这种事情,历朝历代都有,而且历朝历代都无法根本消除。
不过,新政一旦启动,就无法停止——不要说停止,就是减速,清王朝也会被变革引发的各种合力所推翻。盲人摸象,小马过河,清廷也只能在矛盾中摸索,在绝望中寻找希望,至于走到那一步,已经不是他们所能掌控的了。
第三章、强国先强军,袁世凯横空出世
一、不堪一击,旧军队寿终正寝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清廷提出:“非练兵无以自强,而练兵必先筹饷。”鉴于“筹饷练兵”在清末新政的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做得最成功、影响最大,所以为之独辟一章。
说到编练新军,就不得不先说说清朝军队发展的历史脉络。明末李自成推翻明朝的时候,吴三桂又将满洲八旗放入关内,由此满人夺了汉人的天下,天命如此,也怨不得谁。只是八旗铁骑虽然精锐,当终究人数有限。要算起来的话,当时满洲八旗也不过区区六万人,即使再加上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也不会超过十五万人。以这十五万的兵力去统治上亿的汉人,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为此,满人当时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这便是“以汉治汉”政策。所谓“以汉治汉”,在军事上来说,那就是沿用明朝的卫所军事制度,由各省自筹粮饷、自己组织防军,也就是清朝兵制里的绿营。当时绿营大概有六十余万人,分别驻扎在各省特别是沿海和边陲地区。
清朝建立后,八旗兵无仗可打,便驻扎在京城并在各省建立满城,不与汉人来往。八旗之所以要与汉人隔开,是因为他们是世代为兵,并不从事生产,平时全靠朝廷(也就是老百姓)养着。按清朝军制,八旗的兵额为二十二万人左右,全部是从旗人中挑选,当时有亲军、骁骑、前锋、护军和步军五个主要兵种,另外还有神机营、健锐营、枪炮营和藤牌营等特殊兵种。可惜的是,八旗兵的名称都挺威武,但由于生活条件改善太快,又享有不事生产的特权,结果很快便丧失了入关时的锐气,堕落成一帮老爷兵。譬如平定吴三桂发起的三藩之乱时,康熙便发现这些八旗兵完全不中用,只得去仰仗汉人组成的绿营兵了。
绿营是在明朝军制的基础上招募汉人组成的军队,因为使用绿旗,所以称之为绿营。绿营是各省建制,自建自养,兵种分马、步、水师等传统兵种,按标、协、营进行编制。在平定三藩之乱时,绿营兵表现勇猛,一同作战的八旗兵只有在边上看热闹的份。不过,绿营兵也是世袭兵,这种近亲繁殖的结果只能导致绿营的战斗力很快下降,雄风不再。
值得一提的是,清朝军队作战能力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清廷对带兵的将领不信任所导致的军事制度。吴三桂叛乱后,清廷便有意约束那些握有军权的将领,凡是中层以上的带兵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