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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网游之幸运痞尊-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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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叫破喉咙也‘‘‘咳咳!小雨,你看你这么大个人,连牙膏沫都擦不干净,哎!真让人操心呀!”樊南伸出的手在夏雨嘴角轻轻擦了一下,那上面还真有几滴牙膏沫。

    “你们两刷个牙也鬼祟鬼祟的,快点啦,开早饭了!”原来是上官菲儿过来叫人了。

    夏雨都没发现拐角处的上官菲儿,樊南却是从镜子中看到,连忙改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对于樊南突变的老实,夏雨表面上笑了笑,心里却有另外的想法,上官菲儿让他这么害怕吗?

    一顿早点,樊南边吃边把他在丛林迷宫大战三只boss的事说了出来,对于小仙女的存在也交代了,不过只是一语带过,城主支援给他的一个npc。

    对与boss暴的装备美女们到没怎么感兴趣,那些东西,只要樊南打到,就肯定少不了她们。

    她们现在最急的是两件事,第一,赶快冲到25级,到时就能去遗忘丛林了,能跟樊南腻在一起并肩作战了。

    第二,再做点任务,换点声望就可以换到战者勋章了,那个勋章所加的各属性,对于每个人的属性都是一个提高。

    ……

    “小南,去把我的鞋子叼过来!”

    吃完早点的樊南瘫在沙发上,这会又显得无精打采。

    “汪汪!”小南对于大哥的命令那是言听计从。

    等他换完鞋子。各女也从房间里随便换了身衣服出来。

    每天下班回家,众女完全不出门,齐齐的换上‘轻装’,吃饭,看电视,玩电脑,倒腾健身器材,玩游戏,一律轻装,一直到早上,刷牙洗脸,甚至洗完澡,换上的还是轻装,也可以叫半透明装,或者叫诱惑装。

    再等到要出门时,这才会换上套正儿八经的衣服。

    所以说,什么vvv啊,什么真真集啊!在樊南眼里啥也不是,有我家这么多美女的现场版精彩么?

    那些东西都是做作出来的,化装出来的,造型师弄了半天,完了还拿个采光镜一照,把那破鞋营养不良的脸色衬白一点。

    完了还拿个鼓风机一吹,把那破鞋头发吹的飘扬起来,装把忧虑装把清纯,酒店坐台的都比她们纯!去她玛的。

    “菲儿,你今天是仍去花店帮忙还是去茶楼玩?”樊南对换了身靓丽装的上官菲儿问道。

    樊南眼中的那一抹惊艳,上官菲儿收到了,她要的不就是这种效果么,如果一个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她的一切只为了颠倒那个男的。

    “茶楼?什么地方?好玩吗?呵呵,我要去。”上官菲儿娇笑着跑到樊南身边腻着。

    “菲儿你别听他瞎说,那是派出所。”夏雨脑袋甚疼,让他在派出所喝了几次茶,好好的一个地方硬是被他叫成茶楼。

    “哦,那就是专抓坏人的地方,我要去!”这下上官菲儿更感兴趣了。

    “你要抓坏人就跟着你的南哥哥吧,他成天带着小南在街上瞎得瑟,现在比我们还好使,地痞无赖见了都要避舍三分。”

    “那就不好玩了呀,那些家伙都躲了,我们抓谁去?”

    “行了行了,自阿南现身,小区的地痞无赖都另寻发财之道了,走吧,出发!”唐糖一边整理着银行制服一边说道。

    “唐糖姐,你在哪上班,好玩吗。”上官菲儿听说没坏蛋抓,把目标转向唐糖。

    “对对对,跟你唐糖姐去最好,她哪不良行为的人最多!”出来的段瑶插话。

    “好女不提我当年勇好不好?”樊南也头疼,不就是带着把假枪闹出场误会么。

    上官菲儿这下来劲加来劲,缠着大家问清当年之事。

    结果知道了唐糖上班的地方叫‘华夏人民很行’,便取消了跟她去的打算,那地方,自己家再有地位也不好进,除非自家开一个。

    于是,樊南便带着上官菲儿在街上瞎逛了一圈,这小妖孽,一路上不知吸引了多少猪哥的眼球,更受到不少女人的嫉妒眼神,凭这副模样,这份自然散发的妖孽气质,当起小三那是绝对的抢收货,要当个明星那是连培训期都免了。

    这个妖孽腻着樊南,男同胞没想法了,女人对樊南更好奇了……

    街上一片河蟹,樊南带着小妖孽来到了茶楼。

    “夏雨上茶!”刚进门的樊南就吆喝道。

    “滚!我在做事,自己动手!”夏雨恨不得掐死他,怎么一点都不尊重自己的职业呢?

    所长老王却是无所谓,警民一家,大家河蟹才是真河蟹嘛。

    “这是哪里来的凤凰下降到我们小区来了!”看到漂亮的上官菲儿,老王夸了起来。

    “呵呵,我叫上官菲儿,是南哥哥的未来小媳妇,叔叔你好!”上官菲儿甜甜笑道。

    “晕,”樊南躺在冯军的座位上差点没摔下去,冯军跟老李上晚班,位置空闲着。

    夏雨更晕,小妖孽在家都还正常,怎么一到外面又开始了?当这是游戏吗?

    “不错不错,看上阿南,小丫头你还是挺有眼光的。”老王边说边把眼光投向夏雨,人老成精,他怎会看不出夏雨对樊南的心思。

    “阿南,这大早上也没什么事,过来陪我下盘棋!”

    别说我侮辱人民警察,性质不同,岗位不同,就这片地方,老王闭着眼睛都能走上一个来回,除非是区外的不良人士,黑道势力扩展进来闹事,不然他们一天确实很闲,何必装着一天忙理天下大事的做作。

    “不行,我得眯会,这一晚上累的够呛,菲儿,你陪王叔下一盘!”樊(7)南说完便打起盹来。

    “晚上累的够呛?恩!是够累的!”作为过来人的老王可是知道樊南家是怎么个情况。

    上官菲儿对象棋好象还颇有研究,却是装作一副我不怎么会,王叔你可要让着我。

    半个小时后‘‘‘

    一个小时后‘‘‘

    两个小时后‘‘‘

    “累了累了!不下了不下了!”老王满头大汗的摆手!

    棋艺精湛的老王今天可谓载了大跟头,小妖孽从小受她爷爷的溺爱,教会她的东西可不只点穴。

    “叮叮叮!”派出所的电话响起。

    夏雨接的电话……

    “阿南,醒醒!小清出事了。”放下电话的夏雨一下从坐位上腾身起来。

    而昏昏沉沉的樊南也是一个鲤鱼打挺!

    “你们过去吧,我在这值班,阿南,别把事闹太大!”老王叮嘱道。

    老王看人很准,樊南长相的让人勿近,其实却很好相处,好处归好处,可他有逆鳞,谁碰了,就会激发他的流氓本质,后果难负!

    樊南冲的很快,第一个踏出派出所的门,可冲出来却不知道往那边跑,

    “小雨,出事的位置在哪呀?”

    “乌龙大超市附近!”

    小雨跟菲儿后一步赶出来,却只见樊南带着小南风一样的跑去!

    给读者的话:

    如果可以,我想毁灭整个地球,这章昨天就是不让我传,一传就网页出错,就不知道哪出错了,全勤奖就没了

三百一四章 可怜的小清

    警是好心居民报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樊南的电话,要不绝对会第一时间通知樊南,可不知道就求次马上打给派出所,这下警也报了,也能间接通知樊南,能知道小清跟樊南关系的,当然也就知道夏雨跟樊南的关系。

    樊南是不是流氓,是不是巡逻特使,在小区居民心目中如何定位,是英雄还是超级痞子,或是专收拾痞子的痞子,他是什么来历,怎么出现在乌龙小区,突然冒出来,突然降临?这什么种种,没有谁彻底搞懂,也无必要去搞懂。

    大家有个最基本的概念那就是,樊南是个正大光明的人,不管他是装酷还是真拽,不管他一天被多少美女围绕,他外表给人的感觉,平时上街的每一举动,那都是值得敬畏,值得信任的,这是一种感觉,起码是百分之80以上之人的感觉,做人做事,处人处事,这一生很多都是凭着感觉来的。

    废这些话,那意思是:他流氓也好,酷也好,拽也好,特吸引美女也好,大家只是羡慕,最多嫉妒,可绝对不会把他当成坏人,‘坏人’的真正概念大家应该知道。

    是的,大家不认为他是个坏人,却也百分之一万不认为他是个好欺负,好得罪的人。

    所以说,他身边的任何人,没人愿意去招惹,甚至说,他身边的这些美女还讨人喜欢,更没人愿意去故意挑衅。

    所以说,这些日子以来,樊南身边的女人,特别是许甜馨,想打她主意的人,只能再把小99藏深点,当着一辈子的幻想,甚至包括唐糖,夏雨这些。

    甭觉得这很夸张,樊南里小区一个多月,就是在大家脑中形成这种概念。

    那小清出事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

    大家应该还记得小清以前的经历,为了奶奶做过小偷,以前她住在贫民区。

    住那里的当然不止她一个,还有些无业游民,包括一些不好学的少年,这种无业游民只有两种选择,哪两种?

    一种就是仍在这个小区混,给人家打打工什么的,或者就是破罐破摔,继续当家里的蛀虫。

    还有一种就是想出人投地的,换个地放混混,比如上市区,上更远的地方,要么挺而走险干几票,要么凭着一股不怕死的拼劲跟着个老大走黑‘‘‘

    如今就是这么不凑巧,小清碰到了这样的人,以前认识她的人,同住贫民区的人,出去混了个年把半年回来的人,好象干了那么几票,或说跟了个老大,显得有模有样了。

    小清现在17岁,那么以前就是16岁,那时的她本来就长的挺俏丽,现在的小女孩,十六七岁很多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了。

    而以前的她因为家里条件,没有衬托她的地方,姿色被遮盖了一半不止,可就那样,她以前在贫民区也绝对是朵娇嫩的花儿,那时也就有人打她的主意,不过那时她背着小偷的名声,又不会打扮,打她主意的**也就不怎么强烈。

    可如今跟樊南在一起快两个月,两个月的调养,再加上家里美女审美观,让她学会起码的装扮,绝对是一种突变,17岁的青春洋溢着一切,也让她走出了以前的阴影。

    她是变了,变成了小家碧玉,变的含苞待放。

    可变漂亮了,变迷人了,想打她主意的人,还是认得她。

    小清是一个人去超市买菜的,也就被三个家伙盯上了,其中一个就是以前在贫民区的家伙,叫山猛,20多岁。

    而另外两个,看上去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估计是山猛在外面认识的,干了什么事,如今带回这里来避避风头。

    山猛以前在小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地痞,好事没干过一件,坏事在派出所有一大把的记录。

    如今变了行头,人家也认得他,知道他的秉性,没人愿意去招惹,所以小清被他缠上,也就敢怒不敢言,只等樊南过来处理。

    到要看看,地痞碰到流氓,结果是怎样?

    小清以前做过小偷,在那种环境中长大,比起同龄来,她要早熟,可仍有她单纯的一面,她的这种单纯,让她中了套,一种很俗的套。

    那个山猛是怎么给她下俗套的?那就是丢了个钱包在地上,让她去拣。

    在山猛的观念中,小清不管变怎么漂亮,她是中**采了还是给人当小三了,穿上一身名牌,她仍是个小偷,就算不偷,拣到钱包肯定会偷偷收起来。

    那么他就有借口了,小清就有麻烦了,就会任他们摆布了。

    可小清的单纯让他吃了一惊,拣到钱包后马上追上去还他,等看清他是谁的时候,想转身就走的时候,山猛却不想放过她,一把揪住了她,说她是小偷,偷他的钱包。

    如今人模狗样的他,揪着小清感觉自己挺像那么回事,像个大爷,像个值得人家去偷的人。

    而跟他一起的两个同伙,打量着小清,露出贪婪的眼神,想到此行能弄朵嫩白菜爽上几天,值了。

    他们是因为犯事而来这躲风头的,按理不应该去招惹是非,可山猛说了,小清没有任何背景,弄她绝对轻松,没人打理,闹不出事。

    “丰娩清,还记得我吗?”山猛揪着她饶有意味的说道。

    “你‘‘你想干什么,快放开我!”小清当然记得他,因为他,想起了以前的很多事。

    “放开你?你偷我钱包却让我放开你,你傻了吧你,我怎么知道我钱包你的钱少了没有?你现在是跟我上派出所,还是找个地方谈谈?”

    “我才没有偷你钱包,是你自己掉在地上的,我是好心拣到了还你而已!”小清声音很小,是的,她不敢说出来,她跟这个人很熟悉,他以前是清楚她的。

    “你说没偷就没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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