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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好兵帅克-第12部分

小说: 好兵帅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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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途,神甫断定这下子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再没什么可挽救帅克的了,他命里注定得替卢卡施中尉当马弁。
    帅克把他让进来以后,神甫对帅克说:
    “帅克,没办法。什么人也不能违背他自己的命运。我把你和你的一百克郎全输掉了。
我尽到了人力,但是天定胜人。命运把你送到卢卡施中尉的魔掌里,我们分别的时辰到了。”
    “庄家赢了很多吗?”帅克自由自在地问,随着他又做了点淡甜酒。喝到临了,帅克深夜里很吃力地把他打发上床去的时候,神甫淌下了泪,呜咽着说:
    “伙计,我出卖了你,没皮没脸地把你给出卖啦。你狠狠骂我一顿,揍我几下吧!我都该承受。随你怎么办。我不敢正眼看你。你捶我、咬我,把我粉碎了吧!那是我应该受的。
你知道我是什么吗?”
    神甫把那沾满泪痕的脸埋在枕头上,用轻柔的声音咕哝着:“我是个十足的坏蛋!”于是,他就熟熟地睡去了。
    第二天,神甫躲闪着帅克的眼光,大清早就出去了,到夜晚才回来,带来一个胖胖的步兵。
    “帅克,”他说,仍然避开帅克的眼光;“告诉他东西都放在哪儿,他好摸得着门儿。
教教他怎么做淡甜酒。明儿一清早你就到卢卡施中尉那里去报到。”
    因此,第二天早晨卢卡施中尉就初次看到了帅克那坦率、诚实的脸庞。帅克说:
    “报告长官,我就是神甫玩纸牌赌输了的那个帅克。”{{二}}
    军官们使用传令兵是古已有之的。似乎亚历山大大帝就用过马弁,我很奇怪从来还没人写过一部马弁史。如果写出来,其中一定会包括一段描写在吐利都的包围战中阿尔玛威尔公爵弗南杜⑴没有加盐就把他的马弁吃掉的事。公爵自己在他的“回忆录”里就描写过这段经过,并且说,他的马弁的肉很鲜嫩,虽然筋多了些,那味道是介乎鸡肉与驴肉之间的。
    这一代的马弁中间,很少人克己到肯于让他们的主人不加盐就把自己吃掉啦。甚至有这种事情发生过:军官们在跟现代的传令兵作殊死斗的时候,得使用一切想得出的手段来维护他们的权威。一九一二年就有一个上尉在格拉兹受审讯,为了他把他的马弁活活踢死了,可是后来他被释放了,因为他前后才只干过两回。
{{三}}
    金德立奇·卢卡施中尉是风雨飘摇的奥地利王国正规军的一名典型的军官。军官干部学校把他训练成一种两栖动物。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嘴里说的是德国话,笔下写的也是德文,但是他读的却是捷克文的书;可是每当他给一批纯粹是捷克籍的自愿参军的军官们讲课的时候,他就用一种体己的口吻对他们说:
    “我跟你们一样,也是个捷克人。人家知道也没关系,可是干么叫人家知道呢!”
    他把捷克的国籍看成是一种秘密组织,自己离得越远越好。除了这一点,他人倒不坏。
他不惧伯他的上司,操演的时候总循规蹈矩地照顾他的小队。
    虽然他要嚷也能嚷,但是他从来不大声大气地唬人。可是尽管他对待他的部下很公平,他却讨厌他的传令兵,因为不巧他总是碰上最糟糕的传令兵,他不肯拿他们当一般士兵看待。他曾经打过他们嘴巴,或者捶他们的脑袋,总之,他曾用劝说和行动设法去改正过他们。他照这样徒然地搞了好几年。传令兵换来换去,没有个停,最后,每当一个新的传令兵来到的时候,他就对自己叹口气说:
    “又给我派来一个下等畜生了。”
    他很喜欢动物。他养了一只哈尔兹金丝雀,一只波斯猫和一条看马的狗。过去,所有他的传令兵们对待他这些心爱的动物都坏得很,正如当传令兵做了什么鬼鬼祟祟的事情的时候卢卡施中尉对待他们的一样。
    帅克向卢卡施中尉报到以后,中尉就把他领到房间里说:
    “卡兹先生把你推荐了给我,我要你一举一动都符合他的推荐。我有过一打或者一打以上的传令兵,可是没有一个待下来的。我先对你讲清楚:我很严,对于卑鄙的行为和撤谎,我一点也不留情。你对我永远要说实话,并且要本本分分地执行我的命令,不许回嘴。你在看什么呢?”
    帅克正出神地望着挂有金丝雀笼子的那面墙壁。听到这话,一双愉快的眼睛就盯着中尉瞧,用他那种特有的温和的声调说:
    “报告长官,那是只哈尔兹金丝雀。”
    帅克这样打断了中尉的训话以后,依然定睛望着中尉,连眼睛也没眨一眨,身子站得直直的。
    中尉几乎要申斥他,可是看到他脸上那副天真无邪的表情,就只说了一声:
    “神甫推荐说,你是天字第一号的白痴,如今我看他这话也差不离。”
    “报告长官,老实说,神甫的话说得是差不离。当我干正规兵的时候,我是因为长期性的神经不健全被遣散了的。当时有两个人为了同样原因被遣散,一个是我,还有一个是昆尼兹上尉。他是个整天灌甜酒的老糊涂虫。长官原谅我这么说,这话一点儿也不假。”
    卢卡施中尉像一个想不出适当的词句来表达他的思想的人那样耸了耸肩膀。他从房门到窗口来回踱着,围着帅克走一圈,又踱回去。当卢卡施中尉这么踱着的时候,帅克就用眼睛往返跟踪着他,脸上是一望可知的天真气。卢卡施中尉眼睛望着地毯说:
    “记住,我什么都要弄得干净整洁,不容许撒谎,我要的是诚实。我恨人撒谎,我惩办起撤谎的人来是一点也不留情的。这活你听清楚了没有?”
    “报告长官,听清楚了。一个人最要不得的是撒谎。只要他陷到一本糊涂帐里,前言不对后语的时候,他就算完蛋了。我想最好就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该承认的全承认下来。
是的,诚实是美德,因为日久天长诚实总是合算的。一个诚实人到处都受人尊敬。他对自己满意。而且他每天上床都觉得自己像个新生的婴儿一样。他可以说:‘哦,今天我又诚实了一天。’”
    帅克这样大发宏论的当儿,卢卡施中尉坐在椅子上,望着帅克的靴子,心里想着:
    “天哪,我想我大概也常常这么絮絮叨叨地讲废话吧,只是也许我讲起来不同一些。”
    可是,为了不损害他的尊严,等帅克说完了他才说:
    “现在你跟了我,你的靴子得擦得干干净净的,军服得弄得整整齐齐的,钮子全得钉好。总而言之,你的外表得很漂亮,很像个军人,我不能让你马马虎虎像个乡巴佬。”
    歇了一阵,他又接下去向帅克交代了他应该做的一切职务,特别强调了诚实可靠的重要,永远不许谈论中尉这里的事。
    “有时候有女客们来看我,”他又补了一句。“遇到我早上不值班的日子,有时候她们中间这个或者那个也许在这儿过夜。那时节我一按铃,你就送两份咖啡到卧房来。听懂了吗?”
    “报告长官,听懂了。要是我猛然进卧房去,也许会窘住那位太太。我记得有一次我往家里带回一个年轻的女人,我们俩正搞得火热呢,我的老佣工给送咖啡来啦。她大吃一惊,把咖啡都倒在我脊梁上了。您放心,我完全能体谅有一位太太在床上时候的心境。”
    “那就好啦,帅克。遇到沾上太太们的事,我们都得格外有个分寸。”中尉随说随高起兴来,因为这个题目是他在兵营、操场和赌窟之外,闲余时间中最关心的事。
    他住的地方处处露出显著的女性影响。若干位太大们丢下了她们的小衣裳和其他的装饰品,做为她们访问的纪念。一位太太替他绣了一块很漂亮的桌布,并且在他所有的内衣裤上绣上他的姓名第一个字母。要不是她的丈夫出来干涉,她很可能把在墙上搞的一套装饰也完成了。另外一个女人在他的卧房里零零落落地堆满了一些各色各样的古董,并且在他床头挂了一幅守护天使的像。
    卢卡施中尉的交游广得很。他有一个相片本子,里面满是些女友的玉照;还收藏了各种纪念品,例如几根袜带、四条绣花短裤、三件料子非常考究的女人短袖衬衫、一些亚麻布手帕、一件女胸衣和几双长统丝袜。
    “我今天值班,”他说。“很晚才回来哪。把房子收拾收拾,样样都弄停当了。从前那个马弁简直不像样子。今天就给他派到前线上去了。”
    卢卡施中尉一走,帅克就把一切都收拾停当。晚上他回来的时候,帅克说:
    “报告长官,一切都收拾停当了,就出了一点点小岔子:猫捣起乱来,把您的金丝雀给吞下去啦。”
    “怎么会吞下去的?”中尉大声咆哮道。
    “报告长官,是这样发生的。我知道猫不喜欢金丝雀,一有空子钻,就一定糟蹋它们。
所以,我想最好叫它们熟识熟识。要是那猫露出一点点不老实的模样,我就痛痛快快揍它一顿,叫它到死也不会忘记金丝雀出来的时候它应当规规矩矩的,因为我是顶爱动物不过的了。那么,我就把金丝雀从笼子里放了出来,让猫用鼻子闻闻它。可是没等我来得及理会,那可恶的畜生就已经把金丝雀的脑袋咬掉了。您简直想不到它有多么馋。全吞下去了,连身子带羽毛,然后就躲到一旁不住地咕噜咕噜唱起来,要多开心有多开心。我教训了那猫一顿,那我的确是做了,可是对天起誓,我连一指头也没碰它。我想我最好等您回来再决定怎么对付那个长癞的畜生。”
    帅克一面这样叙说着,一面直楞楞地望着中尉。本来有意狠狠揍他一顿的中尉,这时倒走开了,坐到椅子上问道:
    “听着,帅克,难道你真是个天下无双的白痴吗?”
    “报告长官,”帅克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一点不错。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一直就是不幸的。每当我满心想规规矩矩把一件事做好,结果总是出毛病,搞得一团糟。我一心实在想教那两个畜生熟识熟识,互相能有些了解,可是猫一口把金丝雀吞下去,把什么都搞糟了,这可怪不得我。没有疑问,猫是厉害的畜生。如果长官叫我对付那猫一顿,我先得……”
    于是,帅克满脸带着天真和慈祥的笑容,对中尉讲起对付猫的办法。如果“防制虐待畜生会”的人士听到了,他们准会气得嘴里冒沫子。帅克表现得这么在行,以致卢卡施中尉忘记了生气,问道:
    “你会管理动物吗?你真的喜欢它们吗?”
    “说起来,长官,”帅克说。“我顶欢喜的是狗,因为您要是会贩卖的话,那是很赚钱的营生。可是我搞不好,因为我这人太老实了。尽管这样,还是有人来麻烦我,抱怨说:我卖给他们一件假货,而不是一只地地道道的纯种狗,真像所有的狗都可以是纯种的似的。他们又总要狗的血统证明书,这样我只得印一些,把一只在砖窑上出生的杂种狗写成一只纯种有来历的狗。长官,您要是听见狗贩子们怎样在血统证明书上哄骗他们的主顾,一定会大吃一惊。自然,真正可以叫做完全纯种的狗也并不多,有时候它的妈妈或祖母跟一条或者甚至几条杂种狗厮混过,然后,生下来的畜生长得就会像它们那些杂种的祖先了。也许长出这个的耳朵,那个的尾巴,另一个的胡子,颚骨是第四条狗的,弯脚是第五条的,腰身大小又是第六条的。如果一条狗有一打那种姻缘,长官,它长成什么个样子您就可以想见啦。”
    中尉开始对这部狗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帅克可以畅谈下去了。
    “狗可不像太大们一样能自己染头发,因此,总是由贩狗的人给染。要是一条狗老得毛都发灰了,而您想把它当做一条刚满周岁的狗崽子卖,您就买点硝酸银,砸碎了,然后用它把狗染得油黑黑的,直像刚出窝似的。您要是想叫它劲头儿足,就喂它些砒霜——像他们喂马的一样;然后就跟磨锈刀似地用砂纸擦它的牙齿。把它卖给一位主顾以前,先灌它点白兰地,这样它就会晕头晕脑的,接着就欢蹦乱跳起来,汪汪叫着,要多快乐有多快乐,而且见了谁都亲热,就像喝醉了的人一样。可是最重要的是:您得跟主顾瞎扯,不停地扯,一直扯到他没办法了。如果一个人想买一条看家的狗,而您手头只有一条猎犬,您得有一套他们所说的闲扯的本领,硬把这个人扯得伏帖了,使他本想买一条看家的狗,结果却把那条猎犬买了下来。或者譬如说,有人要买一只很凶的斗犬来防贼,您得哄弄他,结果叫他没买成斗犬,却把一条纤小的叭儿狗揣在口袋里了。当我贩卖动物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位太大,等她的鹦鹉飞到前面花园去了,刚好有几个孩子在她房前装印第安人玩哪。他们抓到鹦鹉就把所有它尾巴上的羽毛全拔掉,用来打扮自己。那只鹦鹉没了尾巴以后,竟羞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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