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邪童正史(16岁作品) >

第7部分

邪童正史(16岁作品)-第7部分

小说: 邪童正史(16岁作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既然大家都是一家子了,钱就应该归公。”马小姐说:“我的是婚前个人财产,专款专用,符合法律规定。”她老公没研究过法律,也问不出存款密码,只好哼了一声,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第一个是“打金枝”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发生在唐朝,但是她老公觉得可以提前到汉朝来讲,说的是公主嫁到大臣家,经常摔锅摔碗发脾气,结果被夫家打了一顿。马小姐不屑地说:“家庭暴力,违反法律。第二个!”第二个是“举案齐眉”的故事,说的是贵小姐出嫁之后,每天把饭举得高高的,请老公吃。马小姐又不屑地说:“你要有她老公那么好,我就把饭举起来给你吃!——当然我的德行也一般,所以胡乱嫁了(不如鄙薄,苟然而已)。” 

  无聊人士在婚房外面偷听了这段谈话以后,就记下来,投稿到在古代的《读者》杂志——《太平广记》上,结果被我看到了。不然的话,我还以为古代除了妓女就是烈女呢。原来也有马小姐这种适合当女律师的人物。当不了女律师,就理直气壮地随便活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前财产公证好! 

  杨白花呀杨白花,你认不认识杨白菜? 

  讲杨白花,先要说说他爸爸。他爸爸也有听上去像开玩笑的名字,叫杨大眼。杨大眼是北魏很有名的大将,跑步像飞一样。杨大眼的名字让人以为他长得像大眼妖怪,有很多人吓唬不睡觉的孩子时,都瞪大眼睛悄声说:“再不睡杨大眼就要来了。”其实此人长得好看,跟所有打过老虎的人长得差不多,魁梧高大。 

  杨白花比他爸爸更好看一些。是特别好看的那种,属于青春偶像。写到了这儿,不说一句“有一只魔爪已经伸向了他”实在是不象话。这只魔爪是魏皇后的魔爪。要形容当时的魏皇后,只有用那句俗气而邪恶的话——“女人四十,如狼似虎”呀。 

  魏皇后很喜欢杨白花,总是把杨白花召到自己的寝宫,不住地朝他笑,笑他招手,还向他笑道:“杨白花呀杨白花,你为什么这么白?” 

  要是杨白花成功地被魏皇后收纳的话,日子就不好玩了。这个道理杨白花也明白,他被魏皇后吓跑了。他到底是跑步选手的后代,一口气跑过了十几个街区,一下子跑到外国去了。他到南朝的梁国以后,所干的第一件事情十分有意义——改名字。他想到魏皇后老是说他“白呀白”,不禁十分厌恶,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杨花”。杨白花迅速地逃离了不正确的生活,让我很喜欢他。因为再好的错误生活也不如人间正道,大多数人陷入错误的生活中,在错误中寻找正确,只期望这宿命能够尽快结束。 

  魏皇后很想杨白花呀,她写了一首《杨白花之歌》:“阳春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秋去春来双燕子,愿含杨花入巢里。”翻译出来就是:“杨白花呀杨白花,你快回来,没有你在,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我有多难熬,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啦啦啦……”魏皇后还在皇宫里组织了乐队,“你快回来杨白花”的歌声,转眼变成全社会的流行歌曲,终于流行到杨白花耳朵里,他羞愤地越跑越远,永远也不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喜欢一个男生,就不要对他唱情歌。 

  公子宋是春秋时期的沈宏非,是个美食家哟! 

  一些肥胖小孩的愿望是当“美食家”,但后来只是成了“大胃王”。但公子宋是个有志向的小孩,他从小就教育他的胃:“今天我们学习怎样吃。”在他的课堂上,最好的学生不是胃,而是手指头。他的手指头对美食有强烈的感应,当感应到十米之外正徐徐走来一只清蒸甲鱼或其他好吃物品的时候,食指就会大力地动起来,后来有人被这景象惊吓,写了一个功法叫做“食指大动”。 

  有一天,公子宋在路上走着,忽然,“手指牌”食物探测器震动得前所未有地厉害,他跟着手指所指的方向,走到了郑国王宫,一到门口,就听见国君郑灵王招呼他:“我刚收到了一只超好吃的鳖,过来一起吃吧?”公子宋高兴地坐到了席上。 

  餐宴到了最后,公子宋紧张地直冒汗,因为最后的大菜——鳖端上来了,它盛在一个金壁辉煌的大碗里,公子宋说:“嘿嘿,我的食指就是灵呀就是灵。” 

  本来是一人分一份鳖肉的,但到了公子宋那儿,鳖肉却被分完了,郑灵公笑道:“你以为你长得像洪七公就灵啦?还是郑灵公灵,郑灵公灵呀!”说着,就发出坏人的笑声。公子宋听了十分生气,用手指头在锅里一涮,嘬了一口蟹汤。 

  晚上,公子宋回到家,并不为自己发明了“染指”这个词而高兴,反而担忧起来,心想这举动冒犯了国君,他一定会杀死我的。他就在一个小风吹得嗖嗖的夜里,把郑灵公杀了。 

  故事到了最后,也没有发言人交待那只鳖到底好不好吃。我觉得:当鳖已经不是鳖,厨子不只是厨子,鳖汤有关尊严,美食成为信仰时,是一件恐怖和复杂的事情。像我的胃就好,它是一个容易满足的粉红大袋子,从不在乎我给它吃一堆没有名字的,黏黏甜甜的东西。依然健康地咀嚼着。在我骗它说吃进去的猪肉是牛肉时,它也不生气。从不曾质问它的晚餐是什么做的。我的意思说,公子宋的胃应该向我的学,吃到下酒菜红酥手就应该满足了,想不断享受味觉狂欢的要求是危险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贪恋美食的肥胖儿童要治理。 

   管宁在故事的开头还是一个有为青年,学问做得挺好的,经常在报纸上写专栏。就在这时候,一个导致他变态的人慕名前来崇拜他了,这个人就是华歆。管宁热情地接待了华歆,在两人客套友好的对话中,华歆提出自己没有房子住,管宁就决定和他同居并一起学习。 

  有一天,他们没有东西吃了,两个缺乏农业知识的人决定种菜:“我们来锄地吧?这样中午就有菜吃了。”于是,两人就在菜园子开始锄地,忽然,他们很好命地锄到了一块发光的东西,管宁背过一个名言:“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但是华歆同学却把它捡起来咬了一咬,才扔掉。管宁看到了华歆的动作,首先觉得这个人认金子的能力真差,其次是觉得这个人的人品还真是有问题耶。 

  还有一天管宁和华歆坐在同一张席子上读书,忽然听到了窗外敲敲打打很热闹的声音,原来是有人升了官,高兴得上街游行。管宁假装没听到,一动也不动,华歆性格比较活泼,起身趴到窗口看热闹,还向管宁做实况转播:“现在走来的是锣鼓队,只见他们缺胳膊断腿,精神抖擞……”当游行结束,华歆回到席子上,才发现管宁不仅把他们比较贵重的财产——席子割成了两半,还抛给他一个意为“哼哼”的眼神。 

  华歆也生气了,也朝他“哼哼”了两声,走了。华歆走了以后,过得好得很,成了曹丕手下官职最高的大臣。他升官了以后,也敲敲打打地上街游行,从窗口经过时,朝趴在窗口看热闹的管宁大声“哼”了一声。管宁以大把大把地花自己的钱表现愤怒——他盖了一座小楼,常年住在楼的最高那层,自称永不下来,因为“不想站在华歆管的土地上”。 

  哎哟喂,我揭露管宁同学变态的嫉妒心的行径还真是不高尚哩。但嫉妒心是无法宽恕的人之常情。人们不会嫉妒一个人好,只会嫉妒一个人过得好。而且只会嫉妒身边那个性格像自己,智商像自己,长得也像自己,但老婆比自己的老婆好看一点点,眼睛比自己大一点点,薪水比自己高一点点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发展嫉妒心,要做好大把花钱的准备。 

  邓析有资格站在画像上,微笑着接受法学院学生的鞠躬。他是春秋时期的官,兼做中国最早的“讼师”,也就是律师。 

  有一次他见到五个男人背着水罐浇地,就好心地走下豪华私车教他们:“我改进了一种机械,叫‘桔槔’(灵感大概来自法官桌子上摆的天平),一边坠个水罐,一边坠个石头,拉下水罐,水罐就喝满水了;一松手,水罐就提起来了。一天可以浇一百块地呢,!”五个农民说:“我们愿意累,要你管?你走你的路!”邓析的聪明常常被怀疑为奸诈,一些老实的官在朝廷里见到他都绕着走。 

  有一个富人,不小心淹死了,穷人捞到了他的尸体。富人的家属想要回尸体,但是穷人开价很高,引起了法律纠纷。富人家找邓析做律师,问怎么办呀怎么办?邓析说:“安啦,除了你们没有人向他买的(安之,人必莫之买矣)。”富人家想想也对哦,就安心地等着尸体降价处理。过了几天,尸体变味了,穷人家急了,也找邓析做律师,问怎么办呀怎么办?邓析说:“安啦,他们不向你还能向谁买呢(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于是,在邓析的合理撮合下,尸体得到了双方都满意的公平价钱,高高兴兴地到黄泉去了。 

  找邓析打官司的人原来越多,邓析就开始收费了,大案子收一件外套,小案子收一条裤子(大狱一衣,小狱襦裤)。老百姓看到当律师是个有前途的职业,都抢着把孩子送进邓析的法学院(民之学讼者不可胜数)。邓析觉得上学没有课本不象话呀,就在竹片上写了个教材,叫《竹刑》;认一点字的老百姓都买来看,觉得学法、懂法、用法蛮好的。 

  后来郑国换了个新官郑驷歂执政,他很奇怪:怎么案子这么多呢?把他快忙疯了。一追查,原来是老百姓都学会打官司了。他就判邓析“泄漏法律”罪。邓析是律师,当然不服:“你杀我是根据哪一条哪一款哪?”郑驷歂背在身后的手忽然往前一伸,变出《竹刑》来,说:“这上面第……咳咳……条,第……咳咳咳……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猜中了开头的人常常猜不中结尾。 

  贾弼之是晋朝人,全家都是研究家谱学的,他自己就编了700多个家谱。 

  如果贾弼之没有发生下面的故事,我就不会大胆猜想他长得好看。有一天他做梦,梦里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长得很丑,像没进化完的样子,毛发浓密,鼻子很大,这个人对贾弼之说:“我看上你的脸了,准备和你换个头,可以吧(爱君之貌,欲易头可乎?)。”贾弼之听了以后很生气,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头,自己用自己的,不换不换,岂有此理!” 

  这个梦刚结束,下一个梦就开始了,那个人又来了,贾弼之觉得很丧气:“怎么又是你呢?”那个人看上去可怜兮兮地,他可怜兮兮地和贾弼之打商量:“我们换个脸好吧?”贾弼之心里很厌恶他,不耐烦地答应了他:“好好好,换吧。”这时贾弼之才得以安心做其他的梦。 

  第二天贾弼之起床了,仆人一进他的屋,就吓得四处逃跑,并互相转告:“家里来了一个怪男人!”贾弼之很奇怪,拿起旁边的镜子。晋朝的镜子不是很发达,贾弼之照镜子的技术也不是很好,照来照去看不真切,只是觉得自己长得很像梦里出现的那个丑男。 

  贾弼之是一个冷静的人,他首先觉得自己上班要迟到了,于是赶紧赶到单位里,但同事们都不认他,他就骑在单位门口的石狮子身上开始处理公文。在领导也出来围观时,贾弼之向所有的人解释了这件事。古代的人真好,很快就相信了他,家人和领导都轻快地拍了拍他肩膀。 

  从那以后,贾弼之发现自己有很多超能力,他只能用半张脸笑,但是却能用两只手同时握笔写字,每当他半笑着飞快地编家谱时,就会有一帮人仔细地观察着他,还啧啧有声的,他抬头问其中一人:“我现在长成什么样子了呀?”那人困惑地说:“就像半张脸的科学怪人吧。”贾弼之说:“原来这样啊!”从此再不问起自己的相貌。他变成了编家谱的第一猛人。 

  保留原版脸孔?或者能力飞涨?你选哪一个?我倒希望自己一夜醒来,变成用四只手打键盘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有人一定要在梦里教你超能力,不要拒绝。 

  假设你是个妓女,咳咳,古代妓女。在你的幻想里,结局当然不会是升级为妓院老鸨,而是从良,但却没有想到最好的从良方式,于是就割舍下了这个理想,咳咳,设想。 

  我是个愿意帮别人想问题的人。十分严肃地告诉你:不要抱着红漆珠宝盒子跟着你看到的第一个书生,结果往往会穿着白衣服大唱大跳:“奴家~~跟了个~~陈世美啊~~我的红漆盒子呀~~”这是第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