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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停尸房的哭声  文 千寻千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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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哪颗是她呢?
  七年。他没有走出来。他的固执再次让他尝到了什么是生无可恋。他开始疯狂地收藏女人,只要长得象她的,哪怕只有一点点象,他都占为己有。没有人可以拦得了他,也没有人劝得了他,连他的太太碧君也无能为力。
  碧君是在心慈去世后的第四年嫁给他的,车祸后她一直坐在轮椅上,跟父母移民加拿大后生活得很不幸福,朱道枫去看了她两次,就把她接到了身边。但并没有娶她的念头,他只是觉得照顾她是理所当然,就象他觉得某个女人长得象心慈他就要弄到身边是理所当然一样。他把她照顾得很好,可以说是百依百顺,除了上床,他都尽力地满足她。有一次她提出要去夏威夷度假,那阵他刚好有空就答应了,可是她拒绝带保姆去,他虽然犹豫也同意了,到了酒店,她要他帮着脱衣服洗澡,他无可奈何也只好同意,虽然是个残疾,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又还年轻,光着身子,他要说没反应当然是假的。他们做爱了,在浴缸里做的,感觉很不好,至少他感觉不好,索然无味,草草收场。他觉得对她的身体没欲望,主要是因为她没有吸引力,相貌平平,既不性感也不动人,既不温柔也无内涵,他身边的哪个女人不是如花似玉柔情似水,她没有一处吸引他的地方。所以他不能接受她,跟她身体残疾并无关系。可是她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他碰了她的身体,他就是她的了,必须属于她!为此两人闹得很不愉快,白天在沙滩享受日光浴,她看他,他却看别的女人,甚至跟那些女人搭讪调情,她发脾气又没道理,晚上回到房间,她脱光衣服睡在他身边,他无动于衷,有几次好不容易满足要求,他又是应付了事。而他也确实是在应付,每次做完都懊丧不已,后悔答应带她出来度假,可是又没办法拒绝得太露骨,毕竟她是个女孩,有自尊心的。反正只有这一次,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了,他这么安慰自己。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度假回来后,碧君怀孕了!他简直快疯掉,却又无计可施,碧君在他面前泪水涟涟的,哭着说要把孩子生下来,即使他不爱她,也要把孩子生下来。而朱家人知道后,每个人都劝他留下碧君和孩子,因为朱家人丁单薄,添子抱孙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没有选择,没有退路,他只好和碧君举行婚礼,但婚前他就把话讲得很明白,他说不要奢望我会对你忠诚,我娶你的原因你自己也知道,所以别干涉我,能给的我都会给你,包括名份,不能给的你也要不到,比如爱情。碧君虽然委屈,但也答应了,只要结了婚,他就属于她。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这一点在试婚纱的时候就暴露出来了,她对那件从香港定做的婚纱极为不满意,把婚纱摔到他面前说:“你根本就不在乎我,心慈的婚纱是从法国定做的,为什么我的只能到香港做?”
  没办法,只好临时又从法国运来一件婚纱。可是她还不满意,嫌婚礼太低调了,客人太少,又对他发脾气,“你和她的婚礼可以那么铺张奢华,为什么我跟你的婚礼这么冷清,我又不是二婚!”
  他本来要发火,看在她肚子里孩子的份上,忍了。
  谁知她还是咄咄逼人,又怪蜜月选的地方不好,叫嚣道,“你跟她度蜜月可以坐豪华邮轮环球旅行,为什么我跟你的蜜月你选在泰国,我没看过人妖吗?”
  “够了!你还想要什么?”他再也忍无可忍,指着她说,“你有什么可以跟她比的,你没有一样可以跟她比,不仅是容貌……我已经给了你名份,别想再要求什么,我什么都不会再给你,如果你觉得不满意,不想要这个名份了,我随时满足你!”
  碧君哑口无言,这才知道她惹恼了这个男人,不敢吭声了。但是为时已晚,她已经给了他十分恶劣的印象,无论她之后如何弥补挽回,他都不理睬了,蜜月还没过完就借口公司有急事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终日以泪洗面,最终导致流产,孩子没了。他知道后只打了个电话安慰了几句,还是见不到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变得歇斯底里,明知道丈夫在外面逍遥快活,却无能为力,如果她是个正常的女人,哪怕跟他吵架也好呀,可是他连吵架的机会也不给她了,即使回来顶多看她一眼,宁愿跟那些朋友通宵达旦地喝酒聊天也不陪她。于是她选择自杀,试了一次,更加绝望了,他居然对她说,如果你想死,随时都可以,因为我才真的生不如死,但愿你死在我前面,如果死在我后面恐怕没人会给你葬个好地方。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她失败了,虽然住在豪华的庄园,锦衣玉食,成群的人在身边伺候,却如同住进了坟墓,活不了,又死不掉,她没疯,周围的人就已经把她当作疯子了。
  “朱道枫,我来世变鬼也不放过你!”她曾这么对他说。
  “你已经是个鬼了,你以为你还是人吗,”他满不在乎,冷冷地回击道,“是你自己把自己变成鬼的。”
  “其实我才是个鬼啊,白天体面风光,说笑聊天,到了晚上,站到窗边看着后山,我就觉得我真是活得象个鬼,一个孤独的鬼,明知道销声匿迹的爱情再也回不来,却放弃做人的机会,死守着那座坟舍不得离开……”
  这是朱道枫在日记里写的一段话。他有记日记的习惯。“但愿我死在这个女人前面,这样我才可以自主地将自己葬在后山,否则我怕自己尸骨无存。”他在日记里叹息道。
  “如果你死了,想举行一个什么样的葬礼?”
  那天他约了牧文在一间酒吧喝酒,喝得有点多。
  “你没事吧,怎么好端端的说这种话?”牧文大为诧异,“我还没活够呢,谁会想到死啊,你也是,看上去挺正常的,怎么脑子跟个精神病患者似的。”
  “我觉得我就是个精神病患者,跟另一个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整个梓园就是个精神病院……”他自嘲地说。
  “她又闹了?那你就躲啊,你以前不是挺能跑的吗?”
  “我不敢跑,怕错过。”
  “错过什么?”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那个人离我越来越近了。”
  “哪个人?”
  “那个孩子,或者说,那个蒙面的女子……”
  “又来了,真受不了你!”
  “是真的,我仿佛已经闻到了她的气息,听到了她的脚步,感觉她就在黑暗中注视着我,那双眼睛比海还深……”
  “你最近没看恐怖片吧,我怎么听着这么阴森啊?”
  “她看得到我,我却看不到她,你说这算什么?”
  “行了,别越说越来劲,”牧文打断他,岔开话题,“我看你得去找善平瞧瞧了,他刚从日本学习回来……”
  “他不是看心脏的吗?我找他干什么?”
  “你难道不觉得你就是心里有问题吗,得好好看看……”
  “胡扯!”
  “对了,大侠也回来了,今儿给我打电话,约我们明天去王爷的茶楼聚聚。”
  “是吗,那好啊,我们六君子是好久没聚在一起了。”
  “六君子”指的就是声名远扬的“茶话六君子”,最先提出这个称谓的是牧文。他们六个人,朱道枫、牧文、善平、哲明、东波、吴昊是多年的老友,经常聚在一起喝茶聊天,聊起天来可谓是通宵达旦天昏地暗,时间长了牧文就提议干脆六个人统一名号,就叫“茶话六君子”,马上得到大家的认同,从此这六个君子干什么都在一起,只要有空,或碰上谁的生日,谁有了喜事,谁有了难处就会呼啦啦一起上哲明的茶楼,有时候也在牧文的画廊,或在朱道枫的梓园。六个人职业和背景各不相同,但在这座城里都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先说牧文,经商兼开画廊,他的“云中漫步”画廊在圈里可是响当当,名义上是买画卖画,实质上成了众多文人墨客聚会的“定点”位置,他人很斯文,却热情好客,赚钱对他来说永远摆在第二,结交朋友倒是他最热衷的;再说善平,本职是个大夫,给心脏动手术的,凭借一把手术刀纵横天下,等着他手术的人永远排长队,所以这么多朋友里也就数他最忙,同时他又在医科大学任客座教授,朋友们都叫他“教授”,他人很稳重,可能跟他的职业有关;哲明呢,全名叫爱新觉罗•;哲明,这个姓氏难免让人想到显赫一时的来头,大伙都管他叫“王爷”,因为他的茶楼就叫“王府茶楼”,他为人豪爽,说话做事最讲派头,他的茶楼坐落在市区最繁华的路段,跟朱道枫的新时代广场打对面,两人也认识得很早;东波的外号叫“东坡”,跟牧文一样也很斯文,可说起话来却最能活跃气氛,他本身是个建筑设计师,朱道枫是在澳洲认识他的,在当地很有成就,朱道枫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他挖回来,此后两人一直合作,朱家的几个楼盘也都出自他之手;吴昊最年轻了,还不到三十,是电视台的制片人,年轻有为,也很莽撞,自称“大侠”,在认识其他五个君子前有一次到王爷的茶楼打架,王爷出来劝,结果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反倒拜起了把子;朱道枫呢,朋友们都管他叫“收藏家”,一方面喜欢收藏古董,一方面喜欢收藏女人,为人低调,最阔的当然也是他,其实对于古董他并不是特别热衷,家里珍品多半是父亲所藏,而对于女人呢,其实很多也算不上是“收藏”,因为外表有型,又有实力又成熟内敛,很受女人垂青,他又善于“照顾”女人,身边自然是美女如云,但很少见他为谁动过情,也不轻易给对方承诺,想留的留,想走的走,想要爱情那就没有,充分给对方来去的自由,逢场作戏,不过如此。朋友们当然也最喜欢拿他开涮,每次见面总免不了问句:“威廉,最近又有什么新收藏啊?”
  “收获不大,跑了两个,新遇见一个,基本保本。”他笑答。
  这天是周末,他起得很晚,昨夜醉酒,是牧文把他送回来的,不是早上管家提起,他还不知道呢。用完早餐,牧文打电话过来,要他赶去王府茶楼,就差他一个了。上楼换衣服,管家亲自给他拿,他就问:“小玫呢?”
  “已经回乡下去了,我跟您说过的。”管家说。
  “哦,忘了。”
  “已经派老张去家政公司挑人去了,估计就这两天会来。”
  “其实我蛮喜欢小玫的,”他一边系着领带一边说,“话不多,做事也利落。”
  “您放心,我一定帮您挑个满意的。”管家笑着说。
  “又不是挑老婆,不用太讲究,”打好领带,管家拿外衣给他套上,“只要话不多,爱干净,不是很胖就可以了,我不喜欢胖的。”
  “知道了。”
  “太太那边怎么样?”
  “也一起雇了。”
  “好,多雇几个,备用。”
  管家笑了起来,“瞧先生您说得。”
  “反正她总不满意,不多雇几个怎么办,免得到时候又缺人手。”
  下了楼,管家问他是自己开车还是司机开,他说自己开。“您可得少喝点酒了,昨晚才醉过。”临出门管家又交代。
  “我今天不是喝酒,是去喝茶。”他笑着说。
  车子缓缓行驶在林荫道上,他感觉心情不错,打开音响,《bressanon》的美妙音乐行云流水般流淌出来。他跟着哼,还一边打着节奏,感觉今天会是一个愉快的聚会。车外的风景很好,他打开车窗,外面清新的空气顿时让他神清气爽,转弯的时候,他下意识地瞟了一眼窗外,然后“吱”的一声,车子一个紧急刹车溜出数米后停了下来。他走下车,看着路边,掩映在草丛中的那个缺口牵住了他的视线。
  他迟疑着走过去,发现路边的青草明显地被人踩过,再顺眼望去,密林中不起眼的一条小径隐隐地透露出信息,昨晚有人来过!他怕自己是看花眼了,穿过草丛走进密林仔细地察看起来,泥泞的小径上有明显的脚印,毫无疑问,是有人来过!他站在原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心都快蹦出嗓子眼了,他稳住自己,回到车内,首先给管家打了个电话,郑重其事地交代:
  “管家,你听着,从现在开始,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将庄园的门打开,也不要派人把守,如果发现有人进去,也不要惊动她,马上给我打电话,别问为什么,按我的吩咐去做就可以了,记住,不要惊动她!”
  随后他又将电话打给牧文:“她来了,她真的来了,我的感觉没有错……”
  牧文在电话里不知所云,只催促道,“什么她来了,你快点来才是,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一个。”
  “你听我说,是她,那个我一直在等待的人终于来了,”他拿着电话激动得语无伦次,“三年了,我等了她三年,终于把她给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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