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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玉泡泡-第36部分

小说: 玉泡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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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乎他?!为什么?我难道爱上他了吗?这多么令人震惊!
  但若不是爱,我又为什么这样为他绞尽脑汁、寸土必争?为什么会为他食不知味、夜不能寐?为什么会像影子一样粘着他,想着他?为什么挂念他,比挂念我自己还要深、还要重……
  如果这不叫爱情,那么爱情应该是什么?
  想到此,我的头脑无比清醒,“爱”一下子让我勇气倍增。“对了,我在乎他。因为我爱上他了,因为他是一个多么值得人爱的男人!”我盯住他,一字一句地说。
  方卓一把摁掉香烟,气急败坏地摇着我,“你疯了吗?白青青!你不能这样说话,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呵呵,后悔?”我笑了。是的,当爱情一旦明朗起来,我的心情也豁然开朗,“我为自己直到现在才敢正视这份爱情后悔不已。所以谢谢你,要不是你的激将,可能我到死都不敢正视呢!”
  “算了吧,你凭什么爱上他?他那么一糟老头子,现在又一贫如洗。”
  “哪怕他去捡垃圾,也比你高贵。”我冷冷地看着他,“方卓,我劝你尽早浪子回头吧,这样,你在我心中的印象还会美好一些。”
  “本来我还有些犹豫,现在就更不可能了。”方卓的脸也冷得像冰,“我不会败在那么一穷酸老头子手中的。”
  “不,方卓,我相信你会改变念头的。很快!”我胸有成竹地微笑。
  “为什么?”
  “因为这个。”我说着,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按了一下银色的“PLAY”键,立刻,我们两人的对话清晰的通过麦克风传出来。
  “好一个妖精!”方卓惊叫,饿虎扑食似的冲我扑来。我灵巧地一闪,躲了过去。
  “小子,你不会狠到为了这个谋杀我吧!”我举着手机,冷冷地笑,“如果这样,那我束手就擒。”
  方卓白着脸,俊秀的五官痛苦地扭成一团,看上去狰狞可怖。
  我平静地与他对峙着,一点儿也不怕。因为恨,因为爱。


  终于,他垮了,像摊泥一般,重重跌坐在地上。半晌,他手一摆,垂头丧气地吐出一个字:“走——”
  我望着他,心中无限同情。这个像孩子一样自卑自傲的男人啊!这段让我爱到极致、痛到极致的往事啊!
  我不能再看下去,一扭头,夺门而出。
  突然,在我身后,一阵惊天动地的破碎声响起。我知道,他在洗劫,洗劫掉所有让他欢喜让他痛的回忆。
  我没有回去。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无人的大街上游荡。
  粉色的手机被丢在副驾座位上,我不敢看它,一看到便心若刀绞。
  上天弄人。为什么,为什么非逼着我在两个男人中做选择?为什么拯救一个男人必须毁掉另外一个?
  我的心一阵阵疼痛,又是那种生理性的疼痛。我于是就近停车,用手掌死命顶住心口,趴在方向盘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小姐,要我帮忙吗?”不知何时,一个一身制服的夜间巡警轻轻敲着我的车窗。巡警很英俊,白生生的牙齿在夜色中像狼牙一样阴森可怖。
  我努力地摇摇头,冲他微笑。
  巡警狐疑地走开,转动着手中的警棍边走边回望我。
  我一阵厌烦,向他证明什么似的,锁上车,朝最近的一处霓虹灯走去。
  是“钱柜”。
  已经深夜两点钟了,这里依然车马盈门。精力旺盛、时间多得吓人的男男女女算准了这个打三折的钟点,精神抖擞地前来赶场,一展歌喉。他们真令人羡慕,一脸的青春无畏,一脸讨尽小便宜的沾沾自喜。好像,快乐对于他们来说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儿。
  我也要了一个小包房。只有我一个,我唱给自己听。
  其实我也是喜欢唱歌的。小时候曾经担任过校合唱团的领唱;少女时候也做过痴情的“FANS”;大学时,更是和一位吉他手发生过一段朦胧纯美的恋情。但不知为何,随着年纪的增长,随着世事的阅历,“唱歌”对于我越来越难能可贵。
  此时,我要把它补回来,把我所有的爱、所有的恨全部埋葬在歌声里。
  我一直在唱,唱王菲的“寂寞女人”,唱陈慧娴的“千千阕歌”,唱辛晓琪的“味道”,唱金海心的“那么骄傲”……我的乐感还算不错,即便有些歌不会唱,可听上几遍也便能跟着音乐唱起来。但是,我不快乐,越唱越难受。黑漆漆的房间里除了我便是闪烁的屏幕。无人喝彩,无人点评。
  王菲唱:“今夜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
  可,谁信呢?
  我爱的人不在,我恨的人也不在,我的美丽给谁看?
  唱着唱着,我停下来。心口又在隐隐作疼,我于是摁铃让服务生送来两片止痛药,然后就着钱柜的润喉茶吞下。
  我觉得自己很滑稽——“心疼”竟然吃药!可,别无他法。心真的就那么活生生地疼!但我知道,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心疼了。
  吃完药,我像猫一样蜷缩在大沙发中听歌。不知不觉中,我睡着了。耳边,许茹云正在无限惋惜地唱:
  是谁导演这场戏
  在这孤单角色里
  对白总是自言自语
  对手都是回忆
  看不出什么结局
  自始至终全是你


  让我投入太彻底
  故事如果注定悲剧
  何苦给我美丽
  演出相聚和别离
  没有星星的夜里
  我用泪光吸引你
  既然爱你不能言语
  只能微笑哭泣
  让我从此忘了你
  ……
  我想,我和他的戏终于彻彻底底地结束了。
  我一口气睡到第二天中午。
  “钱柜”还算有良心,给我在原来折扣上又打了个对半。离开时,我笑着对服务生说:“知道吗?你们这里,睡觉比唱歌舒服。”
  “是吗?那以后睡不着的时候再来吧!”清秀的服务生们活泼地打趣。
  “不可能睡不着喽!”我笑着冲他们挥手作别。
  的确,我不再心疼。恨已经过去了,乍然明朗起来的爱情让我的一切都充满意义。
  天气不太好,但我的心中阳光灿烂。
  路过花店时,我买了一大束挂着露水的红玫瑰。当把头埋在花丛中时,我轻轻地笑了。不知道过一会儿,他看到这束花时,脸上将会是怎么样一种表情?
  然而,当我把车子停在车库中时,立刻便感受到了一种异样的气氛。
  扎勒没有过来,没有像往常那样老远便如同豹子一样扑上来。
  我奇怪地下车,站在花园中四处转了一圈,没有看见扎勒,也没有看见那辆黑色的奔驰。
  一层客厅中,整整齐齐地摆了几个行李箱和编织袋。好像搬家一样。
  “李姐、罗叔!”我放下花,奇怪地喊。
  听到我的声音,一身外出打扮的李姐快步从卧室中跑出,酸楚地喊:“青青,你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我们就见不上了。”
  “什么意思?”
  这时老罗也从地下室中走出。这位少言寡语的老好人,一边擦着手上的油渍,一边叹气:“唉!我们要走了,马上就动身了。”
  “为什么?!”我瞪大眼睛。
  “上午一大早,庄先生回来告诉我们,他把这幢房子卖了,卖的钱正好够还债和结清大家伙儿的工资。所以,我们不得不走了——”李姐说着,抹起眼泪。
  “青青小姐,你回来得正好。”老罗说着,从茶几抽屉中掏出两个厚厚的信封,递给我,“这是庄先生走时留给我们的奖金,一共两万块。我们不能要这个钱,因为现在庄先生可能比我们更需要它。”
  “是啊,没见过庄先生这样的傻人,自己现在这么缺钱,却还要强扮大方,给每个员工都多发了三个月的工资。其实,现在,大家谁都比他强——”李姐又开始不满地唠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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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彻底明白了,一把握住李姐的手,急急地问:“他呢,他人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他交待完,就领着扎勒走了,谁也不知道上哪去了。”
  “那我呢?他有没有提到我?”我越发焦急,声音都有点儿哆嗦起来,“他当时还说了些什么?”
  “他说,车是你的了。”站在一旁的老罗静静地说。
  我颓然坐下。
  “青青小姐,庄先生是很疼你的。瞧,他对你多么慷慨!”李姐误会了我的意思,蹲下来劝我。
  我无助地摇摇头。谁要他的慷慨?谁稀罕!他怎么可以这样一言不发地离去?连个招呼都不打?!怎么可以?!
  这时,李姐和老罗已经收拾好行李。老罗帮李姐扛着两个重重的箱子,而李姐则拎着几个手提袋恋恋不舍地四处张望。
  “别看了!走喽!”老罗垂着脑袋,催促她。
  “别,再让我看看,我再看看——”李姐说着,恍恍然地摸摸这儿,摸摸那儿,一副梦游状。
  我不敢再看下去,扭过头,泪水夺眶而出。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即便千里搭长棚啊!
  “青青小姐——”不知何时,李姐站到我身后,轻抚着我的长发,幽幽地说,“我实在是不想走啊!和上次一样,我放心不下庄先生啊……”
  “没事的,这里有我呢,你就放心吧。”我安慰她。
  “可,你要是走了怎么办?”她说着,哽咽了。
  我突然动情地站起来,紧紧搂住这位忠心耿耿的老仆人,“李姐,我不会走,不会的……”
  我不会走,我刚刚找到自己的爱情,怎么可能就此离开?
  李姐和老罗走后,我给一同打了无数个电话。他的手机一直关机,他像一个和我捉迷藏的孩子,悄悄躲起来,偷偷观察。
  我不生气。我坚信他一定会出来。
  我开始忙忙碌碌地收拾房间。虽然这幢房子可能已经不再属于我们,但我还是要把它打扫得窗明几净,温馨舒适,不让它显出丝毫颓败之气。我先用清水把大厅、楼梯、回廊、家具等擦拭得明亮锃净,然后又拿把铲子跑到花园中修剪略有些凌乱的草坪,把葡萄架和樱桃树上的枯叶剪掉,并为枝繁叶茂的腊梅花重新施了点儿肥。花园中的雏菊开花了,活泼地挤满一栅栏,我于是采了大把菊花,把它们放在玻璃瓶中用清水养着,然后高高地放在厅中古罗马式样的壁炉上。壁炉有白色的大理石台面,泼辣的雏菊被映衬得灿烂无比。远远望去,好像凡·高用镉黄调画出的“向日葵”,有着像太阳一样不可思议的金黄。
  待我把家中布置得“完美无缺”时,天色已经暗了。窗外,一盏盏昏黄的灯光接二连三地亮了。
  他还没有打电话过来,好像把我彻底忘记了。我不和他计较,开着车,跑到附近的超市,采购了大量的食品。在路过工艺品柜台时,我看到了许多精致昂贵的进口香蜡,五彩缤纷,有的上面还洒了金、银粉。我咬咬牙,买了两枚长着翅膀的爱神,晶莹剔透,白胖胖的小手中举着一根金色的箭。
  回到家中,我一头扎到厨房中准备晚餐。以前我也为他做过无数次饭,但这次不一样,以前,他是我的朋友,现在,他是我的爱人。我从来没像此刻这样用心良苦、精益求精。
  记得曾经看过一则美国小文:一位美丽的主妇邀请朋友来家中吃蛋糕。她烘烤出的蛋糕美味无比,当大家问她用了什么秘方时,她笑着对大家说了两个字:爱情。
  的确,爱情是佐餐中最好的调料,因为爱,我像最执著的琢玉匠人,精雕细琢这道盛宴。
  我做了“松仁玉米”、“清蒸桂鱼”、“田园色拉”、“油烤明虾”,甜点是细滑香糯的醪糟汤圆。醪糟非常好,放在青花古瓷碗中显得温润透彻,羊脂白玉一般。我甚至用小刀削了好几朵红萝卜花心配以青碧的西兰花,用来点缀白色的盘边。
  做好饭,我找来一块红白相间的方格子棉布斜铺在桌子上,并把早上那束火红的玫瑰插在一个酒泉白玉花瓶中,置于桌子正中央。然后把几盘美丽的菜端出来,围着玫瑰摆成一周。当我把灯光拉灭,爱神点燃时,整个房间像油画一样,有种美得不真实的感觉。
  我开始等他,痴痴地倚在沙发上,盯住满桌子美丽的佳肴。电话静悄悄的,死了一般。
  好几次,我都不放心地把电话线拔了又插上,并用自己的手机多次拨响电话。每次,电话都是好的,从来没有出现故障。
  这时,爱神开始流“眼泪”,我凑过去,专注地数着它们流出的眼泪。


  当我数到第七颗眼泪时,电话终于响了。
  是他。
  而我的眼泪也夺眶而出。
  “青青,你还没走吗?”
  “走?为什么要走?”
  “我把房子卖了,所有的债都结了。我以为你会跟老罗他们一起走掉的。”
  “不,我不走。我等你当面告诉我。”
  电话那头一阵静默。好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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