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单一文件实体书精校-第3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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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怪的是,案子都判了,有些当事人根本就没到案,比如田吉,每天还出去遛弯,十分逍遥。
其实案子审成这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审讯此案的,是刑部尚书苏茂相、都察院左都御史曹思诚。
苏茂相是阉党,曹思诚也是阉党。
让阉党审阉党,确实难为他了。
愤怒之余,崇祯换人了,他把查处阉党的任务交给了吏部尚书王永光。
可王永光比前两位更逗,命令下来他死都不去,说自己能力有限,无法承担任务。
因为王永光同志虽然不是阉党,也不想得罪阉党。
按苏茂相、曹思诚、王永光以及无数阉党们的想法,形势是很好的,朝廷内外都是阉党,案子没人敢审,对五虎、五彪的处理,可以慢慢拖,实在不行,就判田尔耕和许显纯死刑,其他的人能放就放,不能放,判个充军也就差不多了。
没错,司法部长、监察部长、人事部长都不审,那就只有皇帝审了。
几天后,崇祯直接宣布了对五虎五彪的裁定,相比前两次裁决,比较简单:
田吉,杀!吴淳夫,杀!倪文焕,杀!田尔耕,杀!许显纯,杀!崔应元,杀!孙云鹤,杀!杨寰,杀!李燮龙,杀!
崔呈秀,已死,挖出来,戳尸!
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没收全部财产!
什么致人死亡,什么入狱,什么充军,还他娘就近,什么追赃五千两,都去死吧!
曹思诚、苏茂相这帮等阉党本来还有点想法,打算说两句,才发现,原来崇祯还没说完。
“左都御史曹思诚,阉党,免职查办!”
“刑部尚书苏茂相,免职!”
跟我玩,玩死你们!
随即,崇祯下令,由乔允升接任刑部尚书,大学士韩旷、钱龙锡主办此案,务必追查到底,宁可抓错,不可放过。
挑出上面这几个人办事,也算煞费苦心,乔允升和阉党向来势不两立,韩旷这种老牌东林党,不往死里整,实在对不起自己。
扫荡,一个不留!
几天过去,经过清查,内阁上报了阉党名单,共计五十多人,成果极其丰硕。
然而这一次,崇祯先更为愤怒,他当即召集内阁,严厉训斥:人还不够数,老实点!
大臣们都很诧异,都五十多了,还不够吗?
既然皇上说不够,那就再捞几个吧。
第二天,内阁又送上了一份名单,这次是六十几个,该满意了吧。
这次皇帝大人没有废话,一拍桌子:人数不对,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论处!
崇祯是正确的,内阁的这几位仁兄,确实糊弄了他。
虽然他们跟阉党都有仇,且皇帝支持,但阉党人数太多,毕竟是个得罪人的事,阉党也好,东林党也罢,不过混碗饭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着糊弄:
“我们是外臣,宫内的人事并不清楚。”
崇祯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
怪事,崇祯初来乍到,他怎么知道人数不对呢?
崇祯帮他们解开了这个迷题。
他派人抬出了几个包裹,扔到阁臣面前,说:
“看看吧。”
打开包裹的那一刻,大臣们明白,这次赖都赖不掉了。
包裹里的,是无数封跟魏忠贤勾搭的奏疏,很明显,崇祯不但看过,还数过。
混不过去,只能玩命干了。
就这样,自天启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祯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腾了四个月,阉党终于被彻底整趴下了。
最后的名单,共计二百六十一人,分为八等。
特等奖得主两人,魏忠贤,客氏,罪名:首逆,处理:凌迟。
一等奖得主六人,以崔呈秀为首,罪名:首逆同谋,处理:斩首。
二等奖得主十九人,罪名:结交近侍,处理:秋后处决。
三等奖得主十一人,罪名:结交近侍次等,处理:流放。
此外,还有四等奖得主(逆孽军犯)三十五人,五等奖得主(谄附拥戴军犯)十六人,六等奖得主(交结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奖得主(祠颂)四十四人,各获得充军、有期徒刑、免职等奖励。
以上得奖结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证员朱由检同志公证,有效。
对此名单,许多史书都颇有微辞,说是人没抓够,放跑了某些阉党,讲这种话的人,脑袋是有问题的。
我算了一下,当时朝廷的编制,六部只有一个部长,两个副部长(兵部有四个),每个部有四个司(刑部和户部有十三个),每个司司长(郎中)一人,副司长(员外郎)一人,处长(主事)两人。
还有大衙门都察院,加上各地御史,才一百五十人,其余部门人数更少,总共(没算地方政府)大致不会超过八百人。
人就这么多,一下子刨走两百六十多,还不算多?
其实人家也是有苦衷的,毕竟魏公公当政,不说几句好话,是混不过去的,现在换了领导,承认了错误,也就拉倒了吧。
然而崇祯不肯拉倒,不只他不肯,某些人也不肯。
这个某些人,是指负责定案的人。
大家在朝廷里,平时你来我往,难免有点过节,现在笔在手上,说你是阉党,你就是阉党,大好挖坑机会,不整一下,难免有点说不过去。
比如大学士韩旷,清查阉党毫不积极,整人倒是毫不含糊,骂过魏公公的,不一定不是阉党,骂过他的,就一定是阉党,写进去!
更搞笑的是,由于人多文书多,某些兄弟被摆了乌龙,明明当年骂的是张居正,竟然被记成了东林党,两笔下去就成了阉党,只能认倒霉。
此外,在这份名单上,还有几位有趣的人物。比如那位要在国子监里给魏公公立牌坊的陆万龄同学,屁官都不是,估计连魏忠贤都没见过,由于风头太大,竟然被订为二等,跟五虎五彪一起,被拉出去砍了。
那位第一个上疏弹劾魏公公的杨维垣,由于举报有功,被定为三等,拉去充军。
而在案中扮演了滑稽角色的陈尔翼、杨所修,也没能跑掉,根据情节,本来没他们什么事,鉴于其双簧演得太过精彩,由皇帝特批六等奖,判处有期徒刑,免官为民。
复仇
总体说来,这份名单虽然有点问题,但是相当凑合,弘扬了正气,恶整了恶人,虽然没有不冤枉一个好人,也没有放过大多数坏人,史称“钦定逆案”。
其实崇祯和魏忠贤无仇,办案子,无非是魏公公挡道,皇帝看不顺眼,干掉了。
但某些人就不同了。干掉是不够的,死了的人挫骨扬灰,活着的人赶尽杀绝,才算够本!
黄宗羲就是某些人中的优秀代表。
作为“七君子”中黄遵素的长子,黄宗羲可谓天赋异禀,不但精通儒学,还懂得算术、天文。据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有他不知道的,被称为三百年来学术之集大成者,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
更让人无语的是,黄宗羲还懂得经济学,他经过研究发现,每次农业税法调整,无论是两税法还是一条鞭法,无论动机如何善良,最终都导致税收增加,农民负担加重,换句话说,不管怎么变,最终都是加。
这一原理后被社科院教授秦晖总结,命名为“黄宗羲定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过调研,采纳这一定律,于2006年彻底废除了农业税,打破了这个怪圈。
善莫大焉。
但这四个字放在当时的黄宗羲身上,是不大恰当的,因为他既不善良,也不大度。
当时恰好朝廷审讯许显纯,要找人作证,就找来了黄宗羲。
事情就是这么闹起来的。
许显纯此人,说是死有余辜,还真是有余辜,拿锤子砸人的肋骨,用钉子钉人耳朵,钉人的脑袋,六君子、七君子,大都死在他的手中,为人恶毒,且有心理变态的倾向。
此人向来冷酷无情,没人敢惹,杨涟如此强硬,许先生毫不怯场,敢啃硬骨头,亲自上阵,很有几分硬汉色彩。
但让人失望的是,轮到这位变态硬汉入狱,当场就怂了,立即展现出了只会打人,不会被人打的特长。
他全然没有之前杨涟的骨气,别说拿钉子顶脑门,给他几巴掌,立马就晕,真是窝囊死了。
值得庆幸的是,崇祯的监狱还比较文明,至少比许显纯在的时候文明,打是打,但锤子、钉子之类的东西是不用的,照此情形,审完后一刀了事,算是便宜了他。
但便宜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审讯开始,先传许显纯,以及同案犯“五彪”之一的崔应元,然后传黄宗羲。
黄宗羲上堂,看见仇人倒不生气,表现得相当平静,回话,作证,整套程序走完,人不走。
大家很奇怪,都看着他。
别急,先不走,好戏刚刚开场。
黄宗羲来的时候,除了他那张作证的嘴外,还带了一件东西——锥子。
审讯完毕,他二话不说,操起锥子,就奔许显纯来了。
这一刻,许显纯表现出了难得的单纯,他不知道审案期间拿锥子能有啥用,只是呆呆地看着急奔过来的黄宗羲,等待着他的答案。
答案是一声惨叫。
黄宗羲终于露出了狰狞面目,手持锥子,疯狂地朝许显纯身上戳,而许显纯也不愧孬种本色,当场求饶,并满地打滚,开始放声惨叫。
许先生之所以大叫,是有如意算盘的:这里毕竟是刑部大堂,众目睽睽之下,难道你们都能看着他殴打犯人吗?
答案是能。
无论是主审官还是陪审人员,没有一个人动手,也没有人上前阻拦,大家都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黄宗羲不停地扎,许显纯不停地喊,就如同电视剧里最老套的台词:你喊吧,就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因为所有人都记得,这个人曾经把钢钉扎进杨涟的耳朵和脑门,那时,没有人阻止他。
但形势开始变化了,许显纯的声音越来越小,鲜血横流,黄宗羲却越扎越起劲,如此下去,许先生被扎死,黄宗羲是过瘾了,黑锅得大家背。
于是许显纯被拉走,黄宗羲被拉开,他的锥子也被没收。
审完了,仇报了,气出了,该消停了。
黄宗羲却不这么认为,他转头,又奔着崔应元去了。
其实这次审讯,崔应元是陪审,无奈碰上了黄恶棍,虽然没挨锥子,却被一顿拳打脚踢,鼻青脸肿。
到此境地,主审官终于认定,应该把黄宗羲赶走了,就派人上前把他拉开,但黄宗羲打上了瘾,被人拉走之前,竟然抓住了崔应元的胡子,活生生地拔了下来!
当年在狱中狂施暴行的许显纯,终于尝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着他的,是最后的一刀。
什么样的屠夫,最终也只是懦夫。
如许显纯等人,都是钦定名单要死的,而那些没死的,似乎还不如死了的好。
比如阉党骨干,太仆寺少卿曹钦程,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家养老,结果所到之处,都是口水(民争唾其面),实在呆不下去,跑到异地他乡买了个房子住,结果被人打听出来,又是一顿猛打,赶走了。
还有老牌阉党顾秉谦,家乡人对他的感情可谓深厚,魏忠贤刚倒台,人民群众就冲进家门,烧光了他家,顾秉谦跑到外地,没人肯接待他,最后在唾骂声中死去。
而那些名单上没有,却又应该死的,也没有逃过去。比如黄宗羲,他痛殴许显纯后,又派人找到了当年杀死他父亲的两个看守,把他们干掉了。
大明是法制社会,但凡干掉某人,要么有司法部门批准,要么偿命,但黄宗羲自己找人干了这俩看守,似乎也没人管,真是没王法了。
黄宗羲这么一闹,接下来就热闹了,所谓“六君子”、“七君子”,都是有儿子的。
先是魏大中的儿子魏学濂上书,要为父亲魏大中伸冤,然后是杨涟的儿子杨之易上书,为父亲杨涟伸冤,几天后,周顺昌的儿子周茂兰又上书,为父亲周顺昌伸冤。
顺便说一句,以上这几位的上书,所用的并非笔墨,而是一种特别的材料——血。
这也是有讲究的,自古以来,但凡奇冤都写血书,不用似乎不够分量。
但崇祯同志就不干了,拿上来都是血迹斑斑的东西,实在有点发怵,随即下令:你们的冤情我都知道,但上奏的文书是用墨写的,用血写不合规范,今后严禁再写血书。
但他还是讲道理的,崇祯二年(1629)九月,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