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单一文件实体书精校-第3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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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回来了,即将失去所有的一切。
我认为,这是一种别开生面的折腾,因为得到后再失去,远比一无所有要痛苦得多。
魏公公费尽心力,在成功的路上一路狂奔,最终却发现,是他娘的折返跑。
似这般荒凉也,真个不如死!
真个不如死啊!
那就死吧。
魏忠贤找到了布带,搭在了房梁上,伸进自己的脖子,离开了这个世界。
天道有常,或因人势而迟,然终不误。
落水狗
第二天早上,魏忠贤的心腹李朝钦醒来,发现魏忠贤已死,绝望之中,自缢而亡。
在魏忠贤的一千多陪同人员,几千朝廷死党里,他是唯一陪死的人。
得知魏忠贤的死讯后,一千多名护卫马上行动起来,瓜分了魏公公的财产,四散奔逃而去。
魏公公死了,但这场大戏才刚刚开始。
〖别看今天闹得欢,当心将来拉清单。
——小兵张嘎〗
清单上的第一个人,自然是客氏。
虽然她已经离宫,但崇祯下令,把她又拎了进来。
进来后先审,但客氏为人极其阴毒,且以耍泼闻名,问什么都骂回去。
于是换人,换了个太监审,而且和魏忠贤有仇(估计是专门找来的),由于不算男人,也就谈不上不打女人,加上没文化,不会吵架,二话不说就往死里猛打。
客氏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软货,一打就服,害死后妃,让皇后流产,找孕妇入宫冒充皇子,出主意害人等等,统统交代,只求别打。
但那位太监似乎心理有点问题,坦白交代还打,直到奄奄一息才罢休。
口供报上来,崇祯十分震惊,下令将客氏送往浣衣局做苦工。
当然了,这只是个说法,客氏刚进浣衣局,还没分配工作,就被乱棍打死,跟那位被她关入冷宫,活活渴死的后妃相比,这种死法没准还算痛快点。
客氏死后,她的儿子被处斩,全家被发配。
按身份排,下一个应该是崔呈秀。
但是这位兄弟实在太过自觉,自觉到死得比魏公公还要早。
得知魏忠贤走人的消息后,崔呈秀下令,准备一桌酒菜,开饭。
吃饭的方式很特别,和韦小宝一样,他把自己大小老婆都拉出来,搞了个聚餐,还摆上了多年来四处搜刮的古玩财宝。
然后一边吃,一边拿起他的瓶瓶罐罐(古董),砸。
吃一口,砸一个,吃完,砸完,就开始哭。
哭好,就上吊。
按日期推算,这一天,魏忠贤正在前往阜城县的路上。
兄弟先走一步。
消息传到京城,崇祯非常气愤,老子没让你死,你就敢死?
随即批示:
“虽死尚有余辜!论罪!”
经过刑部商议,崔呈秀应该斩首。
虽然人已死了,不要紧,有办法。
于是刚死不久的崔呈秀又被挖了出来,被斩首示众,怎么杀是个能力问题,杀不杀是个态度问题。
接下来是抄家,无恶不作的崔呈秀,终于为人民做了件有意义的事,由于他多年来勤奋地贪污受贿,存了很多钱,除动产外,还有不动产,光房子就有几千间,等同于替国家攒钱,免去了政府很多麻烦。
作为名单上的第三号人物,崔呈秀受到了高标准的接待,以此为基准,一号魏忠贤和二号客氏,接待标准应参照处理。
所以,魏忠贤和客氏被翻了出来,客氏的尸体斩首,所谓死无全尸。
魏忠贤惨点,按崇祯的处理意见,挖出来后剐了,死后凌迟,割了几千刀。
这件事情的实际意义是有限的,最多也就是魏公公进了地府,小鬼认不出他,但教育意义是巨大的,在残缺的尸体面前,明代有史以来最大,最邪恶的政治团体阉党,终于彻底崩盘。
接下来的场景,是可以作为喜剧素材的。
魏忠贤得势的时候,无数人前来投奔,上至六部尚书,大学士,下到地方知府知县,能拉上关系,就是千恩万谢。
现在而今眼目下,没办法了,能撤就撤,不能撤就推,比如蓟辽总督阎鸣泰,有一项绝技——修生祠,据我统计,他修的生祠有十余个,遍布京城一带,有的还修到了关外,估计是打算让皇太极也体验一下魏公公的伟大光辉。
凭借此绝活,当年很是风光,现在麻烦了,追查阉党,头一个就查生祠,谁让修的,谁出的钱,生祠上都刻着,跑都跑不掉。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阎总督上疏,进行了耐心的说明,虽说生祠很多,但还是可以解释的,如保定的生祠,是顺天巡抚刘诏修的,通州的生祠,是御史梁梦环修的,这些人都是我的下级,作为上级领导,责任是有的,监督不够是有的,检讨是可以的,撤职坐牢是不可以的。
但最逗的还是那位国子监的陆万龄同学,本来是一穷孩子,卖力捧魏公公,希望能够混碗饭吃,当年也是风光一时,连国子监的几位校长都争相支持他,陆先生本人也颇为得意。
然而学校领导毕竟水平高,魏公公刚走,就翻脸了,立马上疏,表示国子监本与魏忠贤势不两立,出了陆万龄这种败类,实在是教育界的耻辱,将他立即开除出校。
据统计,自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几个月里,朝廷的公文数量增加了数倍,各地奏疏纷至沓来,堪称数十年未有之盛况。
这些奏疏字迹相当工整,包装相当精美,内容相当扯淡:上来就痛骂魏忠贤,痛骂阉党,顺便检举某些同事的无耻行径,最后总结:他们的行为让我很愤怒,跟我不相干。
心中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我不是阉党,皇帝大人,您就把我们当个屁放了吧。
效果很明显,魏忠贤倒台一个月里,崇祯毫无动静,除客氏崔呈秀外,大家过得都还不错。
事实上,当时的朝廷,大学士、六部尚书、都察院乃至于全国各级地方机构,都由阉党掌握,所谓法不责众,大家都有份,你能把大家都拉下水吗?把我们都抓了,找谁帮你干活?
所以,在阉党同志们看来,该怎么干还怎么干,该怎么活还怎么活。
这个看法在大多数人的身上,是管用的。
而崇祯,属于少数派。
一直以来,崇祯处理问题的理念比较简单,就四个字——斩草除根。所谓法不责众,在他那里是不成问题的,因为他的祖宗有处理这种问题的经验。
比如朱元璋,胡惟庸案件,报上来同党一万人,杀,两万人,杀杀,三万人,杀杀杀。无非多说几个杀字,不费劲。
时代进步了,社会文明了,道理还一样。
六部尚书是阉党,就撤尚书,侍郎是阉党,就撤侍郎,一半人是阉党,就撤一半,全是,就全撤,大明没了你们就不转吗?这年头,看门的狗难找,想当官的人有的是,谁怕谁!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述奏疏内容雷同,但崇祯的态度是很认真的,他不但看了,而且还保存下来。
很简单,真没事的人是不会写这些东西的,原本找不着阉党,照着奏疏抓人,贼准。
十一月底,准备工作就绪,正式动手。
最先处理的,是魏忠贤的家属,比如他侄子魏良卿,屁都不懂的蠢人,也封到公爵了(宁国公),还有客氏的儿子候国兴(锦衣卫都指挥使),统统拉出去剁了。
接下来,是他的亲信太监,毕竟大家生理结构相似,且狼狈为奸,算半亲戚,优先处理。
这拨人总共有四个,分别是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秉笔太监李永贞、李朝钦、刘若愚。
作为头等罪犯,这四位按说都该杀头,可到最后,却只死了两个,杀了一个。
第一个死的是李朝钦,他是跟着魏忠贤上吊的,并非他杀,算自杀。
唯一被他杀的,是李永贞。其实这位兄弟相当机灵,早在九月底,魏公公尚且得意的时候,他就嗅出了风声,连班都不上了,开始在家修碉堡,把院子封得严严实实,只留小洞送饭,每天窝在里面,打死也不出头。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李永贞没有看到胜利的一天,到了十月底,他听说魏忠贤走人了,顿时大喜,就把墙拆了,出来放风。
刚高兴几天,又听到消息,皇帝要收拾魏公公了,慌了,再修碉堡也没用了。
于是他使出了绝招——行贿。
当然,行贿崇祯是不管用的,他拿出十余万两银子(以当时市价,合人民币六千万至八千万),送给了崇祯身边的贴身太监,包括徐应元和王体乾。
这两人都收了。
不久后,他得到消息,徐应元被崇祯免了,而王体乾把他卖了。
在名列死亡名单的这四位死太监中,最神秘的,莫过于王体乾了。
此人是魏忠贤的铁杆,害死王安,迫害东林党,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是阉党的首脑人物。
但奇怪的是,当我翻阅几百年前那份阉党的最终定罪结果时,却惊奇地发现,以他的丰功劣迹,竟然只排七等(共有八等),罪名是谄附拥戴,连罚款都没交,就给放了。
伺候崇祯十几年的徐应元,光说了几句话,定罪比他还高(五等),这个看上去很难理解的现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王体乾叛变了。
据史料分析,王体乾可能很早就“起义”了,所以一直以来,崇祯对魏忠贤的心理活动、斗争策略都了如指掌,当了这么久卧底,也该歇歇了。
所以他钱照收,状照告,第二天就汇报了崇祯,李永贞得知后,决定逃跑。
跑吧,大明天下,还能跑去非洲不成?
十几天后,他被抓捕归案。
进了号子,李太监还不安分,打算自杀,他很有勇气地自杀了四次,却很蹊跷地四次都没死成,最后还是被拉到刑场,一刀了断。
名单上最后一位,就是刘若愚了。
这位仁兄,应该是最有死相的,早年加入阉党,一直是心腹,坏事全干过,不是卧底,不是叛徒,坦白交代,主动退赃之类的法定情节一点没有,不死是不可能的。
可他没死。
因为刘若愚虽然罪大恶极,但这个人有个特点:能写。
在此之前,阉党的大部分文件,全部出于他手,换句话说,他算是个技术人员,而且他知道很多情况,所以崇祯把他留了下来,写交代材料。刘太监很敬业,圆满地完成了这个任务,他所写的《酌中志》,成为后代研究魏忠贤的最重要史料。
只要仔细阅读水浒传,就会发现,梁山好汉们招安后,宋江死了,最能打的李逵死了,最聪明的吴用也死了,活下来的,大都是身上有门手艺的,比如神医安道全之流。
以上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平时学一门技术是多么的重要。
处理完人妖后,接下来的就是人渣了,主要是“五虎”和“五彪”。
五虎是文臣,分别是(排名分先后):兵部尚书崔呈秀、原兵部尚书田吉、工部尚书吴淳夫、太常寺卿倪文焕、副都御史李燮龙。
五彪是武官,分别是:左都督田尔耕、锦衣卫指挥许显纯、都督同知崔应元、右都督孙云鹤、锦衣卫佥事杨寰。
关于这十个人,就不多说了,其光辉事迹,不胜枚举,比如田尔耕,是迫害“六君子”的主谋,并杀害了左光斗等人,而许显纯大人,曾亲自把钉子钉进杨涟脑门。用今天的话说,足够枪毙几个来回。
因为此十人一贯为非作歹,民愤极大,崇祯下令,将其逮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经刑部、都察院调查,并详细会审,结果如下:
崔呈秀已死,不再追究,其他九人中,田尔耕、许显纯曾参与调查杨涟、左光斗等人的罪行,结果过失致人死亡,入狱,剩余七人免官为民,就此结案。
这份判决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恬不知耻。
崇祯很不满意,随即下令,再审。
皇帝表态,不敢怠慢,经过再次认真细致的审讯,重新定罪如下:
以上十人,除崔呈秀已死外,田尔耕、许显纯因为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死缓,关入监狱,其余七人全部充军,充军地点是离其住处最近的卫所。
鉴于有群众反应,以上几人有贪污罪行,为显示威严,震慑罪犯,同时处以大额罚款,分别是倪文焕五千两,吴淳夫三千两,李燮龙、田吉各一千两。结案。
报上去后,崇祯怒了。
拿钉子钉耳朵,打碎全身肋骨,是过失致人死亡,贪了这么多年,只罚五千、三千,你以为老子好哄是吧。
更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