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而上学 作者:亚里斯多德-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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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 2+4+6=12 余者类推。又双行列点可由偶数递伸至于无限E,奇数则止于末一余点· E,不复 可以递伸。这样“奇偶”、“一多”、“有限无限”三个品种的对成,可相比拟, 或竟说可以相通了。 数论派再以几何图形联系于事物,如谓火的基本型式为四面体,气为八面体,水为 二十面体,土为六面体,即立方,超四大元素“以太”(αηθηρ)为十二面体。这 些可算是古代的结晶学,但这是想象的结晶学。数论派把这些神秘的数应用于实物或庶 事上,时常有窒碍,也有些怪诞,跟着点线面体四数以后,他们以5代表质,6代表灵 魂,7代表理性……。 另一系列事物则以1为脑,2为心,3为脐……。于同数的事物,其间就该有相符 的德性。单位之一作为列数的基元,万物由数来组成,列数的基元便转化为物质的基元。 这样的单位之一与列数就不仅是算术数,而实际上已各具有特殊的素质或秉赋。数论的 基本疑难是元一有对或无对的问题:若承认一的绝对性就不得以“双”或“多”为之匹 配;数论派建立“一多”对成时,无法确实说明由一生多的过程。另一方面,一元论派 也无法抹掉宇宙间已有的形形色色。 数论派于当代算术、几何、天文以及一切自然科学,常有卓越的创见,也包涵了好 些幻想与迷信。中国古代的“河图洛书”与相类似。亚里士多德在“哲学”中用很多章 节(如MN卷等)辟除这些迷信,说明列数应限于计算之用,“一”只是计量的单位, 消释了几百年来各派所附加于元一与列数的神秘性(如I1、N1各章),说明无限只 是数与时间等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入于关系范畴(K10)。亚氏在这方面所表现的理 知,有助于数学的健康发展。可是直至二千年后,天算学家如刻卜勒还深信天体间的数 比、乐律与几何图案,他发现那奠定近代天体力学的太阳系三律,只是他数十年间毕达 哥拉斯式大量幻想中触及的一些真理。 (15)原子学派。米利都的留基伯(盛年公元前460)和他的弟子阿布德拉的 德谟克利特(460—320)的原子理论,可说是意大利与埃利亚两派学术的综合。 留基伯把数学基元应用于物质,建立了具有量度的不可区分物“原子”(αGHμα), 作为组成一切事物的实体基元。“原子”可以拆散,可以重新再组事物,但它们本身各 都是永存而不变的,这样,“原子”基本上符合于巴门尼德“元一”的性质;原子论派 为那名义上的元一,或芝诺的观念上之实一招徕了一个新的着落。原子论派也熟悉于芝 诺等的“空实”、“一多”、“是与非是”等对成辩证,但他们辩证研究的功夫又转到 了物质世界。德谟克利特于“原子”作成更具体的说明:原子各包含有活动的能力,于 组成万物时,因形状、秩序、位置三项差异(卷A第四章,又1042b12)而产生 形形色色的万物。“原子”这名称在公元后十八世纪又重新为英国化学家道尔顿所采用, 这表明近代科学探索物质的途径正还是德谟克利特先已行进的途径。原子论是希腊自然 哲学上最后最高的成就。 (16)苏格拉底与柏拉图学派。希腊思想原先重于自然哲学即物学方面。在后, 修辞与辩证之法既盛,学者的论题逐渐从宇宙论转向社会与伦理等问题。苏格拉底(公 元前468—399)允称这方面的翹楚。亚里士多德曾说到“普遍定义”与“归纳思 辩”在学术进境上两件重要发明(1078b29) 应归功于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建立“定义”(HρισμHI)以对付诡辩派(智者) 混淆的修辞,从而勘落了百家的杂说。但他的道德观念与社会思想不符希腊人的传统素 习,他的风尚也不合于当代的政治气氛,竟在七十岁时被当作诡辩杂说的代表,以惑乱 青年的罪名受刑。好多相从的青年在苏氏殁后,以学术成名,开辟了好些新学派,其中 柏拉图尤为杰出。 (17)苏格拉底在辩证中,由某些事例引出一些“公式”,再逐次增上,归纳新 的事例来扩充或修订这些公式,由公式造成的“定义”,就可作为是非的标准。这可说 是“意式”(ιδEα)的先启。关于柏拉图(公元前427—347)的意式论,其中 多少得之师说,多少是他自己的思想,至今尚无定论。柏拉图曾从意大利学派承受了丰 富的数理知识,也从克拉底鲁那里详悉了赫拉克利特的“消逝”说。他的意式可以看作 是苏格拉底的“定义”,也可以看作是意大利学派的“数比”。赫拉克利特即明识于感 觉世界之刻刻变化而不可捉摸,柏拉图因而指望在非感觉事物上求得不动不变的实是。 从若干事物中抽绎其共通性质,为之设立通名,这通名就代表了这一类事物的永恒实是。 这样人们于变动不息的万物原来无法认识者,就可由这些常住实是求得其真知识。巴门 尼德一元论派执一拒多,执是拒非;柏拉图的意式则“以一统多”(GHEFEπιπHMMω F);抽象而具有普遍性的“意式”由此凌驾于物质个体之上。 但我们若想从柏拉图诸“对话”中完全确定意式论的实义是不可能的。这些“对话” 既是半文艺半哲学的体裁,所用名词后世也难严格加以界定。柏拉图的思想与年俱进, 前期与后期思致并不完全一贯。亚里士多德在“哲学”中所诽议的意式论大多是柏拉图 殁后,亚卡台米中所流行的学说。譬如MN卷反复论述数与意式各题时,迭举“一多” (GHEFJαιπMηθHI)对成诸品种:(1)“一”与“大和小”,(2)“单位”与 “未定之两”,(3)“等”与“不等”,而诘责其间的谬妄,这些从意大利学派的 “有限”与“无限”(或有定未定)对成中发展的别名,实际是斯泮雪浦等持论的重点。 在数学成长初期,这些应是重要的疑难;在今日数理上已有许多确定的名词与公认的定 理,这些迷惑大都就不复存在。在没有完善的数学语言时,要想精确地说明数学问题, 总是十分费劲。本书译文的一些注释多少表达了数学语言成长的经历。 柏拉图认为计点事物的数可以脱离那一堆事物而成为本2、本3等意式数(象数), 这些象数若作为自然数来应用,便无庸訾议。意式论者有时超过这些想法,企图从数上 找出它实际不具备的特质,这常引人入于幻误。他们于意式数与可感觉事物的计点数之 间另设一系列的间体数,也是过度的虚拟。柏拉图从可感觉物形态上看,很少有准确的 几何图形,但几何却在处理那些理想的“象形”,他比照着,推想在数上亦应有类此的 “象数”。这些象形既有独立存在,那些象数也应独立存在。这些都难作成确解。数学 家过度重视数的作用,这在各民族文化发展史上是相同的。柏拉图学院的继承者们重数 学过于哲学,几乎忽忘了先师的“意式”,而以“象数”为“基本实是”。亚氏因此不 惮烦的反复申述哲学研究的范围,慎重指明大家所要考察的本体应为星辰、生物以及自 然万有,而不该是数和图形与意式;数与图形只是数理各门中的专门材料。 (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 (18)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个思想家,其主要成就在于名学分析;他用几何论证方 式或归谬法使人见到各家立论或假设之悖解处,常是简明而锐利;批评诸先哲时,常能 洞中前人的弱点。有些辩难,今人看来或觉烦琐,在古时则这些都是被重视的问题。我 们已知道“哲学”的编成是多年间断续的论文、讲稿或笔记的汇合;文内多套语,保留 着讲堂气味。哲学议论要求精审而又务广涵,故造句甚为繁复。运用古代不丰富的字汇 作析微阐幽的功夫,精萃的论断与反复的叮咛往往互见。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尝称誉 亚氏的思想条理能够摧毁柏拉图唯心主义和一切唯心主义,但在许多问题的辩证中也陷 于质朴的混乱。我们若发现这书中一些不符的行文与晦涩的句逗,应该不足深异。全书 综合而论,大致贯串而且具备着哲学论文上应有的细致。 (19)矛盾律。于列叙前贤哲学思想并历举了哲学诺主题后,他对于神话学家的 “混沌”传说,赫拉克利特的“永恒消逝”,阿那克萨哥拉的“万物混合”,普罗塔哥 拉的“人为物准”等名论,都用相反(矛盾)律加以勘察。A卷与F卷第五第六章否定折 中论者与诡辩学派的“意见两可”与“现象两可”论,彻底消除了在论理上的两可( “是又不是”)与两不可(“也无是也无不是”)的模棱态度,使世人认识这些学说虽 似各具胜义,谈言微中,却实际无益于格物致知。他的辩难有时似亦简率,并未举出充 分理由;但就建立矛盾律的诸证明看来,他要为人世昭明是非而维护公理的心愿是悃愊 而诚挚的。 (20)范畴与本体。凡物必有所“是”,或是人,是马;或是白是黑,或是长是 短。日常的言谈或学术的理论就只在各述其所“是”。这样的云谓,亚氏曾在较早的名 学著作中厘订了十“范畴”(σJημαGαGηIJαGηHριαI)(参看“索引”“范 畴”条,见338面)(1)本体——人,(2)质——白,(3)量——六尺长, (4)关系——倍,(5)时——今朝,(6)处——室内,(7)主动——抚摩, (8)被动——被抚摩,(9)状态——健康,(10)位置——坐着。在“哲学”中 他依照这些范畴(或“云谓诸格”)处理各种各类的事物;其中9与10两范畴常被删 除,而4—8五范畴也有时不论。在前三范畴上,哲学特重本体。在本体中亚氏又分别 了可感觉本体与非感觉本体。他所论述的非感觉本体仍有所实指,在卷A中提示了(甲) 原动者,(乙)寄托在群星的精灵,(丙)灵魂在身死后可以独立存在的理性部分,这 三项为非感觉本体。意式论者所重的理知对象如“意式”、“意式数”、“假想直线”、 “本圆”等、以及通名如“普遍”、“科属”与“底层”等他都认为不能脱离个别事物 而独立存在,也就不能确乎为“本体”。 (21)是非、真假、主从之辩。在“实是”上,他又析出了三类重要分别:(1) 诸范畴之是非出于感觉,其为“是”为“非”与“有无”相同。(2)而“真假”之为 是非则为理知或判断上的或确或误;前者就一单纯事物认明其是非,后者则因两事物之 “离合”以求其是非。(3)另一类如“某某是人”,其所是者为“本性之是”;“某 某是有文化的”,则其所是者为“属性之是”。哲学所尚为“由己”之是;“偶然”从 属的事情不能确立专门的学术。这些分别好象是通俗常谈,实际则往往贤哲还不免弄错。 大家懂得“事有轻重、物有本末”,但在现世的纷纭中,事物却常被颠倒了本末轻重。 (22)物质与通式。亚氏的基本思想“物质与形式”(器与理)(KMηJαιEι σHI)类似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无定限与有定限物”,也类似柏拉图的“未完之两”与 “一”。亚氏于数百年来各家所立诸对成(GαFαFGια)研究有素(参看索引三, “对成”、“对反”条),于对反的性质也作出了说明,并确言“不能在一科属或一底 层上同时出现者方为真对反”,他把“形式与物质”作为每一个体所通有的原理或原因, 并不完全当作对成看待。他所用名词与所引事例比其前人为切实而通达。 虽近代各国翻译都用matter这字为之代替,他所谓KMη并不限于可感觉物质; 例如“科属”并不是能由官感认取的实物,亚氏却也将“科属”作为“品种之物质”。 他的“物质”,其基本涵义为未定形的材料。可感觉事物有好些等级; (甲)那些仅有空间运动的如星辰,(乙)那些能改换的(具有质),(丙)那些 能增减的(具有量),(丁)那些能生灭的(本体)。后一等级逐级包涵前各等级。感 性事物可以包涵理性材料。物质与通式常相联结,永不分离,各不作独立存在。物质又 有各级差异,每一差异都有相应的通式;差异由原始物质演进至于最后切身物质,相应 地也就由原始形式演进至于是后特殊形式;最后的形式(理)与物质(气)之结合就是 一个个别本体。例如:土水火气为原始物质,凭某种形式(比例)结合而成肌肉、血液; 肌肉、血液等物质,又凭某种形式结合成手足五官等;手足五官等,作最后的切身物质 (即躯体),与灵魂相结合,就成为一个活人。这可算在诸先哲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