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子不语(下) >

第8部分

子不语(下)-第8部分

小说: 子不语(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临七月之期,蒋亦忘神所言,二十四日晨起,天气清和,了无变态。过午二刻,忽大风西来,黑云如墨,人对面不能相见,两龙斗于空中,飞沙走石;石如碗大者,打入窗中以千百计;古树十余丈者,折如寸草;所居蕺山书院石柱尽摇,至申刻始定。墙倾处压死两奴,独一七岁小儿存米桶中呻吟不死。问之,曰:“当墙倒时,见一黑人长丈余,擒我纳桶内。”其母则已死桶外矣。是年,临海居民死者数万人。
  谢檀霞
  连者,昭州人,好洁耽吟。友人某邀与同贾楚中,友入肆会计,独守舟次。泊湘源数日,爱江水净碧,凡衣裳襟带,都促奴子再三浣濯,而自吟不辍。夜梦身立水上,有好女子蹴波与语,自称:“谢檀霞,元时人,年十八夭死。父母怜我癖爱此间山水,遂葬于此。今冢没水噬,遗骨久付泥沙。生时好洁耽吟,与君同癖,宜寿而夭,故得全其神气,不复轮回,生死介在仙鬼之间。君明日当死于风涛中,妾怜其癖之同也,敢以预告,君可速附他舟回家。”惊醒,即治装,觅下水船抵家。归后足不出户,旅闻湘源陷风涛,死数千人,惴惴而已。
  年余,忽梦吏数人突至其家,责以免脱之罪,谓“冥王赫怒,将重按其事。”皇遽甚,许梦冥钱若干,方允缓期。数夕后,鬼使复至,索钱加倍,亦允许。
  正当焚送之期,方昼寝,忽见檀霞自外入,笑曰:“我来贺君脱难,寻君居址不得,广为问讯。不图野水之劫,人数太多,容易蒙混。又喜各府判官新旧交代,我已遣人将君姓名注销,自今以后,杳无死期。我是数百年英魂,飘泊无耦,愿共晨夕。授子服气之法,不必交媾,如人世之夫妇也。”且曰:“鬼差索诈,不必理他,有我在此。”后遂白日降形其家,周旋如妻妾,不饮不食。
  久之,亦能辟谷,每言祸福辄应,闾里以此敬而奉之。檀霞嫌人世无味,仍偕重游湘中,不知所终。
  引鬼报冤
  浙江盐运司快役马继先,积千金,为其子焕章营买吏缺。焕章吏才更胜乃翁,陡发家资巨万。继先暮年娶妾马氏,颇相得。继先私蓄千金指示妾云:“汝小心服侍,终我天年,我即将此物相赠,去留听汝。”越五六年,继先病,复语其子云:“此女事我甚谨,我死后,所蓄可俱付之。”
  继先死,焕章顿起不良,即与其姑丈吴某曾为泉州太守者商曰:“不意我翁私蓄尚多,命与此女,殊为可惜。”吴云:“此事易为。乃翁死后,我来助汝逐之。”过后日,焕章诱此妾出屋伴灵,私与其妻硬取箱箧,搬入内室,将乃翁卧房封锁,此妾在外,尚不知也。
  继先回煞后,此妾欲归内室,吴突自外入,厉声曰:“姨娘无往!我看汝年轻,决不能守节,不若即今日收拾回娘家,另择良配。我叫汝小主人赠汝银两可也。”随呼焕章:“兑银五十两来。”焕章趋出曰:“已备。”妾欲进内,焕章止之,曰:“既是姑爷吩咐,想必不错。汝之箱箧行李,我已代汝收拾停妥,毋烦再入。”妾素愿,惧吴之威,含泪登舆去。焕章深谢吴之劳。
  又数月,节届中元。妾带去之资及衣饰已为父母兄弟荡尽,欲趁此节哭奠主人,仍归马氏守节。七月十二日,备香帛祭器至马家哭奠,焕章之妻骂曰:“无耻贱人,去而复返!”不容入内,命其坐外厅之侧轩暂过一夜,祭毕即去,如再逗留,我决不容!妾彻夜哭,五鼓方绝声。次早往视,已悬躯于梁矣。焕章买棺收敛,其母家惧吴声势,亦无异言。
  焕章因屋有缢死鬼,将屋转售章姓,别构华室自居。章翁自小奉佛诵经,夜见此女作悬梁哭泣状。翁久知此事,心为不平,且恶焕章之嫁祸,乃祝曰:“马姨娘,我家买屋用价不少,并非强占。姨娘与马焕章、吴某有仇,与我家无干。明晚二更,我亲送汝至焕章家何如?”鬼嫣然一笑而没。
  次晚,为此女设位持香,送至焕章门,低声曰:“姨娘旁立,待我叩门。”即叩门问司阍:“汝主人归否?”对曰:“尚未。”乃又私祝曰:“姨娘请自入,仇可复矣。”司阍者不解章之喃喃何语,笑其痴。章归家,终夜不寐。
  天未明,即趋马家听信,见司阍者已立门外,章曰:“汝起何早?”司阍者曰:“昨夜主人归,方至门,即疾作,刻下危甚。”章惊而返。下午复探,马已死矣。过数日,吴太守亦亡。焕章无子,其资均为他人所有;吴没后,家亦不振。
  灵鬼两救兄弟
  武昌太守汪献琛之弟名延生者,暑月暴亡。后乾隆二十八年秋日,其堂兄希官亦得危疾,数夜不寐。医者开方,以补剂治之。其母方煎药,病者忽发声曰:“大婶娘毋再误也!我昔误于庸医,今希哥又遭此难,我不忍坐视其死。”言毕,即将药碗掷地。希母问曰:“汝何人凭我儿?”曰:“我即延生也,死未一年,婶娘不能辨我声音耶?”希母曰:“汝死后作何事?”曰:“阴司神念我性直,且系屈死,命我为常州城隍司案吏。因本宫移文浙省城隍,会议总督到任差务要事,命我赍文来此,我故得来一探希哥,不意渠已卧病,几为庸医所杀。此刻我往城隍衙门,将公事了结再来。”语毕,即闭目卧,竟夜安眠。
  次早醒,问之,茫然无知。至晚,忽作延生声曰:“惫矣,速具水浆来解渴。”希母与之。又云:“可呼八兄来,我有话说。”八兄者,即其胞兄也。既至,慰问若生时,且云:“八兄,汝何贪戏若此?前在祖宗祠堂池内自荡小舟,几为石柱碰毙。其时幸我在旁,使柱旁倒,不然难逃此厄。柱下有古冢一丘,因我父浚池不察,使他枯骨日浸水中,故欲来报怨。我再三求之,彼方允诺。八兄须为迁葬。”又呼其妹三人至前曰:“大妹二妹,有福不妨,小妹禄甚薄,不若随我去,交与母亲照管,何苦在此常受庶母之气?”大笑拱手作别状,曰:“再会再会。”言毕,希忽仰卧如初。越数日,病愈,不半年,其幼妹果亡。
  二十九年冬,希哥梦延生至曰:“兄今愈矣。弟办完此差,小有功绩,可望受职。从此别矣,后会难期。”语竟而去,希哥悲呼而醒。
  木画
  永城尉陆敬轩,浙之萧山人,修署截木。署旧有柳树一株,锯之,板中现天然画一幅。如淡墨写成:左右峰石悬崖,崖上松一株,山树一株,枝叶倒垂,松上缠藤累累;中有一叟扶杖立,商冠长袖,须眉如活,左手纳袖中着胸前,右足前行露舄左舄隐衣下,回顾若听泉状。尉宝之,携归其家。时乾隆辛酉十月十三日事。
  滚经台
  贵州平越府署内有石台,高七尺,藏佛经十六幅,全书梵字,读之不可解。相传太守讯狱,有事关重大而犯人不伏者,则取经铺地,令犯人在经上滚过。理直者了然无害,理屈者登时目瞪身僵。数百年来,官恃以断狱,而狱囚亦无敢轻滚经台者。张文和公第五子景宗,性素愎,抵任后以为妖,拆台焚经。是年两子死,次年公亡。
  菜花三娘子
  阳湖某秀才,美丰姿,春夜独坐书房中,闻扣门声。启视之,有女自称“菜花三娘子,特来相伴。”随后有四姊妹,如媵从然。生惊其美,遂留宿焉。
  日久身病,遣之不能去,其父具牒诉于本县之张王庙。是夜梦张王拘犯听审,责三娘子蛊惑良人,各杖十五,押逐出衙。五妇行未数步,皂肃持杖追至,向三娘子索钱,曰:“非我用情轻打,则汝等娇嫩之臀伤矣,焉能行路?”各女皆于裙带中出钱谢之。
  越三日,三娘子复来曰:“我与汝缘法未尽,不能舍汝。汝再告张王,王亦无奈我何。汝同学有王先生某者,其人迂腐可憎。汝不许往告,亦不许其入门。”生父母恶之,重具牒诉于张王庙,神果不灵,乃速招王生。生处馆远方,越数日方到。到时,生已死矣。王先生,亦邑中廪生,年未三十。
  神和病
  赵云菘探花年十六时,戚人张某患神和病,有女鬼相缠,形神鹄立,奄奄欲毙。其母遍祷诸神,卒无效验,惟赵坐其榻,鬼不敢至。赵去,鬼笑曰:“汝能使赵探花常坐此乎?”母苦求赵公,赵不得已往,秉烛相伴。至第三夜,不胜其倦,略闭目,病人情已遗矣,越数日而卒。
  鼠食牛
  句容村民养一牡牛,忽有七鼠从牛后窍入,食其心肺,牛竟死。村民逐鼠,得其一,遍体白毛,重十斤。烹食之,肥过鸡豚。
  代神判断
  萧十洲参戎,致政归养,舟泊巫峡。是夜梦有若差官状者持令箭骑马沿江问:“孰是萧大老爷船?”跃入船头,喘犹未定,怀中取出公文一角,面书“金龙四大王封”六字,随押七犯跪旁,请判“斩”字。萧骇曰:“此地方官之事,余武职,且退归林下之员,不敢越俎。”差官答曰:“公文上有公衔名,请照例办。”顷刻间,灯烛辉煌,传呼升堂。开门,阶下仪仗吏卒排立,俨然坐公堂上,非舟中也。差官先唱“绞犯六名”,毕,后唱“斩犯一名”,乃六七岁童子。萧问曰:“渠尚未成丁,何罪遽斩?”吏摇手曰:“罪名已定,毋须置议,请速判之。”随送标条。判讫,遂押众犯而去。公梦觉,心恶之。
  次晨,大雾弥江,公戒勿解缆。巳刻,向其母太夫人闲话间述前梦未竟,忽有一只上水货船触石撞沉,呼救甚惨,乃急命舟子捞救。仅救起三客,业僵死矣,如法灌救,良久方活,其舵工七名皆已淹毙。后复捞获无头童男一尸,认其衣服,即舵工之子也。
  余按此事与无锡华师道梦中相同:华梦阴官差役请华到衙门判“斩”字。华以未审罪名,不肯落笔。有被发妇再四哀求云:“公若不肯下判,则此案又拖累三年矣。”华终不肯,云:“我不知其所以应斩之罪,如何忍心落笔?”遂喝拒而醒。隔三年,师道卒。师道字半江,精篆隶之学,在淮上程莼江家处馆,与余交好。
  鬼门关
  朱梁江,名衣,太仓州诸生也。戊子科赴江宁乡试,寓中患热症,甚危,亲友买舟送归。行次丹徒,朱卧舱中,忽尔晕绝。
  见三青衣人导之登岸,其路直而窄,黑暗无光,两足甚轻飘。行约十数里,忽有一物来,紧傍身左;走十数里,又一物来,紧傍身右。走十数里,到一城,巍巍然双门谨闭,城额横书“鬼门关”三字。二青衣扣门不应,再扣之,旁边突出一鬼,貌甚狰狞,与二青衣互相争斗。遥见红灯一对,四轿中坐一官长,传呼而来。近视之,似太仓州城隍神。神问:“你是何姓名?”对:“系下场太仓州学生员。”神曰:“你来尚早,此处不可久停。”命撤所导之灯送归,见城门洞启,轿甫入而门仍闭矣。
  持灯者云:“速随我向东走。”觉非前来之路。行二三里,至大江边,白浪滚滚。持灯者将渠推入江心,大呼救命而苏。时舟已抵太仓城外,盖死去已三日矣。因心窝尚温,故从者促舟子日夜趱行,至家病愈。此事萧松浦所言。
  萧客珠崖时,曾过檐耳,四面叠{山律},中通一道,壁上镌“鬼门关”三字,旁刻唐李德裕诗,贬崖州司户经此所题。诗云:“一去一万里,十来九不还。家乡在何处,生渡鬼门关。”字径五尺大,笔力遒劲。过此,则毒雾恶草,异鸟怪蛇,冷日愁云,如入鬼域真非人境矣。
  冤魂索命
  乾隆戊寅,萧松浦与沈毅庵同客番禺幕中,分办刑名。时菱塘有刃伤事主盗案,获犯七名,赃证确凿。萧照律拟斩,解府司勘转。臬司某疑七犯皆问大辟,得毋过刻,驳审减轻。萧亦不愿办此重案,借此推辞。案归毅庵办矣。
  毅庵居处,与萧仅隔一板壁。夜间披阅案牍,闻毅庵斋中若嘶嘶有声甚微,起而瞰之,见毅庵俯首案上,笔不停书;其旁立有三四鬼,手捧其头。又见无数矮鬼环跪于地。萧急呼毅庵视之,忽血腥扑鼻,灯烛俱灭,身亦晕跌窗外,童仆急扶归卧。
  次日,毅庵及同人叩其故,萧告以所见。毅庵曰:“吾知之矣。昨宵所办,菱塘盗案也。原拟情真罪当,七犯皆无可生之法。因奉驳审,不得不从中减轻二名。内谢阿挺、沈阿痴两犯,本在外接赃,并未入内。因护赃格斗,刃伤事主,且有别案,君故皆拟斩。予欲改轻其罪,以迎合臬司。君所见跪地无数矮鬼,殆二犯之祖宗也;其环传之无头鬼,非二犯已伏法诛之伙盗,即被杀害之怨鬼来索命也。余不敢枉法以活人,使死鬼含冤于地下,请仍照原拟顶详可也。”其案遂定。
  扫螺蛳
  徐公浩观察山西,有老狐化作道士,时入其署与语。某县令太仓王姓者,中飞语,观察信之,将褫其官。老狐缓颊,谓其人祖宗功德不可量也。后观察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