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美]马克.吐温 著-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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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黑暗中呢!那便是他所在的地方。”
“既然你知道他在哪里,你问我有何用?”
“哦,真是的,这是一个谜语吗,你不知道么?听我说,你在这里准备待多久?你非得长久呆下去不可。我们会过得快快乐乐的——如今也没有什么学校了。我依稀记得你有一条狗的吧?我有一条——这条狗能跳进河里,把你扔进河里的小木片给叼回来。在星期天,你乐意把头发梳得光光的,以及干这样的傻玩意儿么?对你说,我是不乐意的,可是我妈逼我这么干。这些旧裤子可真厌烦死人,我看最好还是穿上吧,虽然我不喜欢。挺热的。你都搞好了么?
好——来吧,老伙计。“
凉的玉米饼,凉的腌牛肉,黄油,和酪乳——他们那儿会给我吃的就是这些。我吃过的东西,从来没有比这一些更好的了。勃克,他妈,其他所有的人,全都抽玉米轴烟斗,除了那个女黑奴,她走了,还有那两位年轻妇女。她们全都一边吸烟,一边说话。我呢,是一边吃,一边谈论。那两个年轻妇女都披着棉斗篷,头发披在背后。他们都问我一些问题。我回答他们说,我爸爸、我和一家人是如何在阿肯色州南面一个小农庄上的;我姐姐玛丽。安怎样出走,又跟人结婚,从此再无消息;比尔怎样出去到处寻找他们,连自己也从此没有着落;汤姆和摩尔也死了;除了我和我爸爸,我们就再没有别的人了;爸爸磨难重重,也穷得一无所有。所以等他一死,既然庄子不属于我们所有,我就把剩下的一点点东西带着走了,打了统舱往上游去,可又掉进了水里,这才投奔到了这儿。他们就说,我完全可以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天快大亮,大家都去睡觉了,我和勃克睡一床,早晨一觉醒来,坏了,我把我自己的名字给忘了。我躺着想了一个小时。勃克睁开眼时,我说:“你会不会拼字母,勃克?”
“一定会,”他告诉我。“我想着你才不会拼我名字的字母呢,”我说。“我敢说,你会的东西,我都会,”他说道。“好吧,”我说,“那你就拼拼看。”
“可——治——杰——克——逊——那会怎么样,”
他说。“还行,”我说,“拼出来了,我本来以为你不行呢。这名字不疙里疙瘩,——不用费力就能拼得出来。”
我偷偷地把他们的名字写下来,因为下一回可能会有人让我拼出来,我得记住了,一张嘴就能咔嗒咔嗒说出来,仿佛习惯了似的。这是蛮不错的一家人,屋子也是像人一样可爱可亲的屋子。以前在乡下可没见到过这么可爱的,如此有气派的。大门上既没有安装铁门闩,也不装带鹿皮绳子的门闩,用的是可以转动的铜把手,镇上的人家也都是这样的。客厅里没放床,也没有铺过床的样子。可是在某些镇子里,大厅里铺着床的可有的是哩。有一个大壁炉,底下铺了一层砖的,这些砖上面可以浇水,用另一块砖在上面磨擦,就擦得干干净净,鲜红红的。他们抑或抹上一种叫做西班牙赫石的红色颜料,用这个来洗擦,和镇子上的人家一个模样。壁炉的铜架大得可以放一根待锯的圆木。炉台中间放着一只钟,钟的玻璃罩下半部画着一个镇子,玻璃罩的中部,画着一个圆轮,就说那是太阳了。在那个后边,你能看见钟摆在摇动。听到钟的滴嗒声,那是够悦耳的。有时会有走乡串镇的工匠来擦洗一遍,整得象模象样的,它竞然能一口气敲响一百五十下,这才累得停下来。这样的一台钟,即使你愿出很大价格,他们也不肯卖。钟的两旁各放着一只有点儿样子奇怪却很可爱的大鹦鹉,是用白垩般的什么东西雕成的,颜色涂得红红绿绿的。在一只鹦鹉的边上,有一只瓷猫;另一只鹦鹉的旁边,有一只瓷狗;在这些东西的身上一摁,就会哇哇地叫起来,只是嘴并不张开,也不变样,也没有什么表情,是从肚子里发出来的。在这一系列东西的后面,正张开着几把由野火鸡翅膀做成的大扇子。屋子中间有一只令人喜欢的瓷篮子,里边装着一堆堆苹果、橘子、桃子、樱桃,颜色比真的还更红抑或更珍贵,也更可爱。诚然这些不是真的,从破损处露出里面的白垩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就可以看得很分明。这张桌子铺着一张漂亮的漆布,上面镶着红蓝两色展翅翱翔的老鹰,旁边点缀许多五颜六色的花。人家说,这是从老远的费城运来的,还有一些书,堆得整整齐齐,排在桌子的四角上。其中一本是大开本的家用《圣经》,附有许多的图画。一本叫做《天路历程》,讲的是一个离家出走的人的,至于为何原因离家,上面可没说。我有时拿来读读,已经读了很多。书上的句子难懂,可是还算有趣。另一本叫做《友谊的献礼》,几乎都是绝美的文字和诗歌,不过诗歌我没有读。
还有一本是亨利。克雷的演讲集。另一本是昆恩博士的《家庭医药大全》,是讲一个人得病或死了该如何办的事。还有一本《赞美诗集》以及其它别的一些书。屋子里有几张柳条编成的椅子,还挺挺的,并没有象旧篮子那样中间陷下去或者裂缝。墙上挂有一幅画——大多是关于华盛顿、拉法耶特和一些战役的,还有“高原上的玛丽”
,有一幅标明为“独立宣言签字式”。有几张他们的炭画,是一位已故的女儿亲手画的。她去世的时候才只有十五岁。她这些画跟我过去看过的不一样,大多数比一般的要黑一些。其中一张画的是一个妇女,身穿瘦长的黑衣服,头上戴一顶又大又黑、象煤铲似的遮阳帽,帽子上挂着一张黑面纱。纤细的腕子上扎着黑丝带。一双黑色的精巧的便鞋,活象两把凿子。她正站在一棵垂柳下面,用右肘斜靠在一块墓碑上,作沉思状,另一只手在另一侧往下掉着,拿着一条白手帕和一个网线袋。画的下边写着“谁料想,竟是一朝永别。”另一幅画,画的是一位年轻漂亮姑娘,头发从四边拢到头顶上,在一把梳子前挽了一个结,象椅子靠背一样。她正用手帕掩着脸哭泣。她左手托着一只死鸟,安详地躺着,两条腿升向天空。这幅画下面写着“婉转鸣啼,竟成绝唱。”在另一幅画上,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正凭窗仰望着月亮,眼泪顺着腮帮往下淌,一手拿着一封已经拆开的信,信封的一头还有黑色的火漆。她用力把带链子、装照片的鸡心盒子贴在嘴上。在画的下面写着:“难道就从此永逝了么?
唉,永逝了啊,多么悲伤!“据我看,这些画都画得很好,不过,我好象不大喜欢这些画,因为每当我心里不愉快的时候,这些画总叫我更加心神不宁。她的离去会所有的人痛惜。因为她已经打算好要画更多的画,人们从她已经作出的贡献,可知这损失有多大。不过我又猜测着,以她的禀性,在坟墓里也许还开心些。人家说,她生病的时候正在用力做她那幅最伟大的画。她每天每晚祈祷的,便是能恩赐她把这画画成功,遗憾的是,没有能如愿以偿。画上是一位年轻的姑娘,身穿一件白色长裙,站在一处桥头栏杆上,已经准备好,要纵身一跃。她披肩秀发,仰望明月,泪流满面。她双臂抱在胸前,另有双臂朝前伸开,又另有双臂伸向明月——原意是想要看一看,哪两个双臂画得更好些,定好以后,于是把其余的给涂掉。不幸的是,正如我所说的,在她打定主意以前,突然逝世。家人如今把这幅画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每逢到她的生日,他们在上面放了花。平时是用一块小小的幔帐给遮了起来。画上的年轻姑娘,脸又巧又甜,只是胳膊似乎太多了,我仿佛觉得有点儿象蜘蛛似的。这位年轻姑娘生前有一本剪贴簿,把《长老会观察报》上的讣告,伤亡事故和有些人默默地忍受熬煎的事迹保留下来,还诉说自己的情怀,写下了诗篇。这首诗写得清新隽永。有一首诗是为一个名叫斯蒂芬。道林的男孩不幸落井而死写的:
悼斯蒂芬。道林。博茨君难道妙龄的斯蒂芬病了?
难道妙龄的斯蒂芬死了?
难怪悲伤的人啊,正愈加哀痛?
难怪吊唁的人啊,在哭泣失声?
不,年少的斯蒂芬。道林。博茨君,他并没有遭到这样的命运周围的人虽然哀伤得愈来愈深,他可没有因为病痛而丧身。
并非他的身子被百日咳所折磨并非他被可怕的麻疹害得斑斑点点布满周身,并非是因为这样病痛啊,这才夺走了斯蒂芬。道林。博茨君的令名。
这并非单相思啊,折磨了这长着鬓发的年轻人,并非肠胃的什么病痛啊,害得斯蒂芬。道林。博茨险些一命归阴。
哦,都不是的,你便流着热泪倾诉。当你听到我把他的命运诉说,他的灵魂已从这冰冷的世界逝去,只因他可怜掉入了井中。
虽捞起了,还挤出了肚子里的水,可是恸哭吧,都只为迟了一步,他的灵魂已经飞逝远方,在那至善至纯的圣境。如果说哀美琳。格伦基福特能在不满十四岁时便能写出这样的诗来,那么,以后,她若是不死,会写出怎么样的好诗,那便是可想而知的了。勃克说,她能出口成诗,不用费力。她不需停下来深虑的。他说,她无意间一出手就是一行。这时,倘若她找不到能为下一句押韵的,她便把那一句抹掉,重新开始。她题目不限,不论你出了什么题目,要她写,她就能写。只要是写悲痛的便行。如果世上有一个男的悄然离去,或是一个女人死了,或是一个孩子死了,尸骨未寒,她便已把“挽诗”送来了。她把这些诗称做挽诗。邻居们都说,最先到场的是医生,随后是哀美琳,再后面是殡仪馆里的人——殡仪馆里的人从没有能赶在哀美琳前面的,除了一回,押死者惠斯勒这个名字的韵,多耽搁了些功夫,这才来迟了。从这以后,她大不如前了。她从来没有怨天尤人,只是从此消瘦了下去,没有能活下来。可怜的人,可已经下了很多次的决心,到她那生前的小房子去,找出她那本叫人伤悲的剪贴簿来阅读啊。那是在她的那些画使我感到心情郁闷,甚至对她有些情绪的时候。我喜欢他们全家人,死去的,活着的,决不让在我们之间有什么隔阂。不幸的哀美琳活着的时候曾为所有的死者写下壮丽诗篇,如今她走了,但是没有什么人为了她写诗。这也许是件憾事吧。因此,我曾千方百计,要为她写一首挽诗,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诗总是写不出来。哀美琳的这间房间,家里人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保持着她生前喜爱的那个样子。从没有人在这间房间里睡过。老太太亲自照料着这间房间,虽然她身边的每一处都是女奴。她常常在这里做针线,阅读她的那本《圣经》。
至于说到那间大厅,一扇扇窗户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画,象城堡,藤萝在城墙上往下垂;象走下河边饮水的牛群;等等。大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旧钢琴。我猜想,钢琴的里面,一定有不少的白铁锅吧。年轻的姑娘们唱着一首“金链寸寸断”
,弹着一曲“布拉格战役”
,那是再悦耳也没有了。各间房间里的墙壁都是刷过的,大部分地板上铺了地毯。这座房子在墙外一律粉刷得雪白。这是一座二合一的大屋子,当中有一块宽敞的空地,上边也有屋顶,下边也有地板,有时候在中午时分在那里摆开一张桌子,确实是个阴凉、舒坦的去处,没有比这更好的去处。何况饭食既美味,又尽你吃饱哩!
第十八章
你明白,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绝对的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价值。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样说的。至于这位寡妇,周围所有的人都极其肯定地认为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样说,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肤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丁点血色。每天天亮,总把那清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长着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乌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他这一生,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装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服,白得简直刺眼睛。每到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神态,一点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谈阔论。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