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神捕-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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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下,江水边,有一个白衣少年正在练剑,模样清秀,双眸有神。
只见他不过十五六岁的年龄,一手剑法就已经使得羚羊挂角。
剑并非富家子弟附庸风雅的佩剑,也非避免误伤不详的木剑,是开过锋,见过血的剑。
李清霖这里靠着柳荫,非常凉爽。
但河堤下,却被日光曝晒,大片大片的金黄让江水都变得波光粼粼。
十多年过去了,善生早就从当年那个在襁褓里傻乎乎傻笑的婴儿,成了如今这个少年侠客。
少年爱白衣,更喜爱舞剑。
“等你第十三式:踏雪寻梅,练到虚空折断的时候,再谈下一式吧。”
李清霖眯着眼睛,懒懒欲睡,声音在山风中荡漾的柳条上流淌。
善生闻言,目光稍稍变得黯淡,却越发卖力的修行。
只因为李清霖答应过他,只要他将家传剑法《三十六式白虹追燕剑》练完,李清霖就会告诉他杀他父母的凶手是谁。
快了,就快了……
善生漆黑的瞳孔里,闪烁着坚毅和倔强的光芒,哪怕右手胳膊因为长时间用剑,变得酸痛,他也不愿意放下手中之剑。
“干爹,干爹!你好懒啊又躲在这晒太阳,管家伯伯的头发都忙得全白了……”
河堤这里,距离李府并不远,府中不少水榭里的水,还是直接从江里引来的。
而此时,一个长得十分水灵的小姑娘快步跑来,扎着的那对小辫子一上一下的。
李清霖满脸笑容的抱起小姑娘,宠溺的挂了挂她的鼻子,道:“管家伯伯不是天天都在染他的头发么?怎么?你又去偷看了?”
这个小姑娘,就是李清霖和公孙桑的女儿。
不过小姑娘学会说话后,不是喊李清霖父亲,而是叫她干爹。
而李清霖也习惯性的称呼她为——莉莉。
莉莉看了看河堤上正在练剑的善生,这才嘟囔着嘴说道:“染头发?怪不得上次我用墨水代替了管家伯伯的染料,管家伯伯就好几天都不跟人家说话。”
“哈哈哈嗝,我说怎么少了那么多砚台,原来都被你战略性转移了?”
李清霖故作生气,把莉莉放在地上后,捏了捏她的脸蛋。
“哼!娘亲说莉莉已经十三岁了,已经不是小女孩了,不准你再捏我的脸!!”
莉莉撒娇似的,用小拳拳捶着李清霖的胸口。
引得李清霖哈哈大笑,河堤上那练武的少年见此,手中的剑法越发凌厉。
莉莉的娘亲:公孙桑,这十多年来很少出门,大多深居浅出,常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而她和李清霖之间,也不似夫妻,倒像是一对生意人。
李清霖需要公孙世家的血脉,来完成神兵实验。
公孙桑也因此幸存,更是成了李家的大少奶奶。
当年公孙家想让李清霖入赘后,吞并李家的领土。
最终却被反转了过来,公孙桑成了李清霖养的一只金丝雀,公孙家的领土成了嫁妆。
“干爹,这次可不可以少抽点莉莉的血啊,莉莉怕疼。”
见李清霖心情很好,莉莉试探性的说道,闪烁的眼睛有些害怕。
便见莉莉的胳膊上、手背上,密密麻麻的分布着许多的针眼,血管因为经常抽血的原因都变得细而浅,有些乌青。
从小,李清霖都会定期的抽取莉莉和公孙桑身上的鲜血,用作实验的素材,都几乎成了惯例。
不是李清霖心狠,而是他对自己更狠。
他身上流淌的鲜血,这十多年来恐怕都换了七八回了,若不是他有着一流豪杰的修为,早就把自己给玩死了。
闻言,李清霖笑着道:“放心,以后再也不用抽血了。”
“真的?!”
莉莉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但就在这时,李清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缓缓站了起来。
“这番天伦之乐,真是羡煞旁人啊!李兄,好久不见,可曾安好?”
从浩淼的大江上,传来一阵清朗的笑声。
便见江面上有个人脚踩一根芦苇,正逆流而来。
一身青衫布鞋,负手而立。
善生收剑,沉默着走到李清霖身边。
“文博兄,可是有了那偷窃神兵的贼子的线索?”李清霖高声道。
芦苇还未靠近江边,青衫男子便迎风飞起,在空中几个折转后,落到李清霖的面前。
看他的鞋底,干燥如初,居然没有半点湿润的痕迹。
“线索?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我文家准备在三月后,举行神兵血祭!不管那贼子来还是不来,最终都难逃一死!”
这十年来,这个不安分的世道发生了许多的大事。
有蒙古皇族以莫须有的罪名,斩杀无数汉族忠臣;也有大妖出世,生灵涂炭,一夜之间就灭了世家满门;更有知名的文人一怒为红颜,为青楼名妓创下了广陵曲。
但要说最牵动当下所有世家心神的事,莫归神兵集体失踪案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个世家的神兵离奇失踪,到了现在,已经失踪了十多把神兵了!
“李兄,我对贵族的神兵:赤龙吟的失窃,感到十分遗憾,所以恳请你到我文家观礼,一起捉拿贼子!”
第123章 浔阳江头()
“嗯……”
李清霖沉吟片刻,目光犹豫后,这才回道:“既然文博兄邀请,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文博满意的点点头,一脸和蔼的对莉莉与善生说道:“一转眼,这两个小家伙就这么大了?上次来时,都还在学走路……”
掏出随身的两个小玩意当作见面礼,文博忽然笑道:“这样吧,让这两个孩子也一起去,就当作见见世面,增加些阅历。”
“李兄,你说如何?”
说到这,文博的气质变得有些凌厉,双眼平静的看着李清霖,那远远超过李清霖的修为,正以某种跃跃欲试的状态,在皮肤下徐徐燃烧。
文家作为天下有数的强大世家,坐拥十万大山和千里领土,一流豪杰不下于三十名,就连绝顶的高手,都偶有出现。
文博之所以邀请李清霖去观礼,无非就是想驱使李清霖这些已经失去神兵的世家。
偷窃神兵的贼子一旦出现,他们这些世家便会第一个冲在前面。
否则,贼子若是落网,文家凭什么完璧归赵,将神兵归还?大不了再来一次入赘就是了。
而文博之所以要李清霖带上善生和莉莉这两个软肋,也是怕李清霖不尽心尽力,对这次捉贼的任务阴奉阳违。
“没问题,莉莉、善生啊,快回去收拾行李。莉莉你不准带酸梅和蜜饯,对牙齿不好。”
然而出于文博预料的是,李清霖答应得很干脆,仿佛这次观礼只是一次出门踏青的亲子活动。
反而有些雀跃的吩咐着丫鬟和侍卫,更是让人准备了一艘三层楼船。
瓜果、装点、地毯、熏香、琴棋书画,种种事物被人运上船。
片刻后,一艘富丽堂皇,大气恢弘的楼船,安静的停泊在江面上。
吃水量不算大,但却很精致,银灰色的船身前有一把剑状的船首,斜着刺破苍穹,宛若冲锋的战士。
甲板上每隔三步,都婷婷立着一位侍女。
李清霖踩着铺在木质长踏板上的柔软地毯,缓缓走上楼船。
看着这幕,文博忽然觉得自己刚才一苇渡江的模样,似乎有些……
穷酸?
………………
浔阳江头,一艘艘画舫或停、或缓慢行驶在码头的不远处。
码头上有许多兜售货物的摊贩,也停靠着不少马车。
不时有寻花问柳的公子哥、潦倒失意的买愁人,登上船家撑着的一叶小小扁舟。
扁舟靠近画舫后,便有专门的武者将客人送上舫去。
一时间,在弄情的丝竹琴声下,女子的嗔骂声和男子的大笑声不绝于耳。
“干爹!你快看!前面好热闹啊!”
一艘银灰色的三层楼船从水天一线处驶来,莉莉站在甲板山上跳下窜,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善生在厢房里练武,除了一日三餐,很少出门。
毕竟水路走得久了,难免会觉得枯燥,还不如练武时间过得快些。
但此刻听到远处的热闹声,善生推开厢房,走上甲板。
“嗯,应该不远了吧?”
李清霖永远是那副宁愿坐着也不站着,宁愿躺着也不坐着的慵懒模样,此刻躺在甲板上的遮阳伞下,向文博问道。
“若是顺利,三日就会抵达。”文博回道。
文家离李家有些距离,哪怕楼船是顺流而下,彻夜赶路,也足足行驶了两个多月。
这还是对于李清霖这些世家而言,而许多普通人一辈子都出不了远门,进京赶一次考,就得花费几年的时光,这还是建立在平安无事,不遭遇劫匪和妖魔的情况上。
文博对李清霖的这幅模样视而不见,在他看来,当年李清霖连夜斩杀公孙桑满门的时候,李清霖还是一把利刀。可做血勇之争。
但现在,李清霖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十多年过去了,修为居然没有半点进步,锐气长泄,不复当年英勇。
李清霖伸了个懒腰,在丫鬟的搀扶下站起。
“哈哈!前面的人,顺路搭下船!!”
楼船破开水面,但在咚咚几声戏水的声音后,一位背负长剑的马脸男子好似爬着梯子,在光滑的船身上踩了几步后,跃上甲板。
“各位,叫我夏侯剑客就是!”
马脸男子也不认生,向李清霖等人拱手。
而善生看到这位夏侯剑客刚才登船的轻功,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夏侯剑客看到这装扮得富丽堂皇的楼船,和甲板上的遮阳伞后,本凌厉的目光变得漫不经心起来。
他看了眼李清霖这个富家老爷,也没多做交谈的念头,直接盘腿坐在甲板上调息内气。
见此,李清霖和文博两人暗笑不已。
在这个世道,蒙古族把持朝政,有士农工商的阶级之分,商人有再多的钱,地位也只比平民好些。
若是不入仕途就永远被这些自命清高的侠客、高管所歧视。
人们一边高呼平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却一边把玩着各种歧视链。
把腹黑学发挥到了极致。
当然,世家是神秘的,许多普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世家的意义,世家也无需普通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毕竟只是放血吃肉的猪羊,何需知道主人的名字?
莉莉看到有陌生人登船,收敛了本性,话变得少了起来。
李清霖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视而不见,继续享受着自己的悠闲生活。
楼船经过浔阳江头,从一艘艘水上画舫中驶过。
浓郁的胭脂香味和撩人的酒气传来,李清霖还能看到对面画舫里,男男女女做着投壶、划拳等游戏。
水面很安静,不掀起波澜。
但当楼船经过一艘画舫的时候,那位一直盘坐在甲板上的夏侯剑客突然睁开眼睛。
“有血的味道!”
夏侯剑客站了起来,灵敏的鼻子在空气中嗅动,然后他看向了对面那艘画舫。
咚咚咚!
如同雨点般的敲击声,十分低沉的从对面画舫的最高层传出。
隐隐约约还听得到惨叫声。
夏侯剑客缓缓拔出背后的长剑,对李清霖等人叮嘱道:“不要到处走动,有我在,你们放心。”
说着,夏侯剑客还给了李清霖一个安慰的眼神。
第124章 真正的隐士高人()
夏侯剑客三两步踩上船纬顶点后,目光如同虎狼,一寸寸扫视在对面画舫的船壁上。
然后他目光一凝,出剑飞起,一剑钉穿了画舫最高层的船壁。
画舫内共有三层,最高这层分隔出了九个厢房,每间厢房的布置风格都各不相同,门口挂着一盏铜质的仙角火葫,即是装潢,又有辟邪的作用。
而在此时,三楼的一间厢房内,花酒被打翻了、菜肴被泼在地上。
三个毛脸的魁梧汉子骂骂咧咧的,分外恼怒的将几名陪酒的莺花推倒在地。
“装什么高雅,还卖艺不卖身!呸!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快给爷尝一口,爷高兴了,银子少不了你的!”
自古青楼多才女,也有许多青楼并非做着皮肉生意。
所以喜爱烟柳之地的书生文人们嫌妓女这个称呼过于粗俗,便用诗号‘闲陪簇簇莺花队,同望迢迢粉黛围’给妓女们取了个莺花的名字。
“放开我,放开我!”
一位莺花性情刚烈,见凭自己孱弱的力气根本推不动身上的这座肉山,她的手朝地上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