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书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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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一方足足有十余人,而对方的人数还不到他们的一半,那青年走过去的时候也不害怕,一只手指着方姓大汉的鼻子,骂道:“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快……”
一个“滚”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他憋了回去,准确的说,是被方姓大汉踹了回去。
虽然还没有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这一帮不开眼的泼皮明显是要找姑爷和二小姐的麻烦,方姓大汉哪里还会和他们客气,抬起一脚就踹了过去。
一道人影陡然间从巷子口飞了过来,横跨两三丈的距离,砸在了人群之中,有两人瞬间就被砸翻在地,挣扎了好久都没有爬起来。
忽然发生的一幕,使得场内忽然静了下来。
李易呆呆的看着那小青年被方姓大汉踹飞了五六米远,整个人都有些发懵。
说实话,类似于刚才那一幕,他长这么大,也只在动作电影里面见到过,不过电影归电影,真正在现实中看到这种大片既视感的场景时,心里面的震撼还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那个永远都是一副憨厚样的汉子,居然是这么的强悍?
愣在原地的不止李易,还有那刀疤脸的汉子以及他手下的一众泼皮,眼看着小弟被人一脚踹飞,趴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短暂的愣神之后,所有人的脸色都变的凶恶起来。
不过,他们凶恶,有人比他们更凶恶。
方姓大汉的心里面早就忍不住了,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整个人就像是一头牛似的冲了上来。
“瞎了你们的狗眼,欺负人欺负到我们柳叶寨头上了!”
“连二小姐和姑爷的麻烦都敢找,活得不耐烦了!”
“好长时间没和人动手,身上发痒,这回可是赶上了……”
几乎是在下一秒,方姓大汉身后的几名汉子也冲了过来,一个个脸上居然满是激动的表情,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作为一个山贼,从来都是他们欺负别人,什么时候被别人欺负过,虽说现在已经从良好久,但是骨子里好斗的天性却是磨不掉的,在那些泼皮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几人已经冲到了他们的面前。
一言不合就是干!
李易此刻才深刻的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方形大汉几人,简直就像是虎入羊群一般,抬手劈下去,便会有一人躺倒在地,动作大开大合,美感十足……
这完全是一场实力上的碾压,仅仅是十几个呼吸的功夫,包括那刀疤大汉在内的所有人就躺在了地上,不是捂着胳膊就是捂着腿,哭爹喊娘的叫个不停。
反观方姓大汉几人,一个个脸不红气不喘的,额头上都没见汗,一个个站在那里,摩拳擦掌,眼睛在地上躺着的泼皮中来回的扫视,似乎有些意犹未尽。
砰!
刀疤脸汉子刚刚双手支撑着身体爬起来,方姓大汉一脚踹过去之后,就躺在地上再也不敢动弹了。
“呸!”
几人不约而同的向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眼神无比的鄙视。
李易读懂了方姓大汉他们眼神中的意思。
就凭你们这几个战斗力不足五的渣,连让大爷动手的资格都没有……
眼看着平日里笑呵呵,耿直憨厚的汉子一个个都变成了超级赛亚人,和他之前认识的判若两人……不过就是一群庄稼汉而已,居然还有两副面孔!
甚至李易心里面已经开始怀疑,这群人是不是有什么人格分裂之类的……
不过,这些暂时都不重要……
在方姓大汉他们疑惑的眼神中,李易小跑到地上躺着的泼皮中间,熟练的从他们的怀里掏出几枚铜钱,几钱银子,几枚铜钱……
他此刻想的是,对方既然想要打他银子的主意,那当然也得付出相同的代价……这帮穷逼,出来也不多带点钱,这点钱都不够赔偿他精神损失费的。
忙着收精神损失费的李易,并不知道身后的方姓大汉等人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已经目瞪口呆。
娘的,这觉悟,这手法……
到底谁他妈才是真正的山贼啊?
片刻的功夫,巷子外面已经围了不少的人。
自古以来,看热闹的永远不嫌事大,在这个娱乐生活并不丰富的时代,就算是一场打架,也会有人当好戏看。
眼睁睁的看着几个陌生的汉子将这一代有名的泼皮闲汉打到在地,众人心里面震惊之余,也感觉无比畅快,不由的高声叫好起来。
“壮士,打的好!”
“看得真痛快!”
“这帮泼皮早就应该有这一天了!”
……
……
“都围在这里干什么?”
“让开让开!”
“官差来了!”
一阵嘈杂的声音之后,几个穿着衙役制服,手拿武器的人从外面挤了进来,看到巷内的情形时,高声喊了一句,向着里面跑了过来。
“官差来了,我们撤!”
方姓大汉见此,大笑一声,三两步狂奔到墙角,纵身一跃,脚尖在墙角借了两次力,一只手已经攀上了高墙,两个呼吸的功夫,人已经消失在了墙头。
“二小姐,姑爷就交给你了!”
其余的众人也纷纷笑笑,全都效仿方姓大汉,宛若灵猴一般爬上墙头。
李易心中还在惊叹他们的爬墙速度,若是在现代肯定是一名优秀的隔壁老王,心中无比羡慕时,陡然觉得肩头一紧,整个人便轻飘飘的飞了起来,柳如意抓住李易的肩膀,轻轻一跃,两人便已经站上了丈许高的墙头,脚尖再次一点,便消失在了众人的眼中。
几名捕快眼睁睁的看着李易等人翻墙离去,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只能望墙兴叹……
没办法,以他们的身手,根本攀不上这么高的墙啊!
第三十三章 极度崇拜
“人呢?”
众捕快正望着墙不知道如何去追,身后陡然传来一道声音,听到这个声音,众人纷纷如蒙大赦,扭过头指着身后的高墙,弱弱的说道:“跑了……”
“跑了,为什么不追?”身穿捕快服饰,腰间挂着佩刀的女子瞪了众捕快一眼,轻轻一跃,脚尖借力两次,已经跃上了墙头,正欲追赶,下面众捕快心头一惊,急忙大喊道:“头儿,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女捕快回过头,皱眉问道。
一个捕快立刻说道:“对方人多,头儿一个人去太危险了,等会多叫几个兄弟,一定能抓住他们!”
“是啊,头儿……”所有人显然都不想着女捕快追上去,此时又有一人上前,指了指还躺在地上哀嚎的泼皮说道:“这些人该怎么办,要不要先把他们送到医馆?”
那女子斜瞥了一眼刀疤汉子几人,脸上毫不掩饰的浮现出厌恶之色,冷冷的道:“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先抓起来关着,待审问之后再说!”
众捕快闻言,脸色全都苦了下来。
平日里遇到这种当街斗殴的事件,情节不严重的,都是批评教育一顿了事,这样的事情哪天不发生上几次,若是每次都像这样抓他们进班房,那他们这些捕快还不得忙死?
不过,纵然心里面十万个不乐意,这位姑奶奶的命令他们还是得老实的执行。
暂且不说她捕头的身份,他们本该受人家管辖,就连知县大人见了她都得客客气气的,更何况他们一个小小的捕快。
垂头丧气的走到还在地上嚎叫的泼皮跟前,狠狠的揣上一脚,“起来,跟我们回县衙!”
事情的发展峰回路转,刀疤脸和一众泼皮表情懵逼,完全摸不准这些捕快办案的套路。
这一次,明明他们才是受害人好不好?
眼看着这些捕快一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样子,他们的心里就像是吃了黄连一样…苦啊!
眼神幽怨的看着这些捕快,心中愤懑不已,你们这是滥用职权,这是胡乱办案,你们……你们这是瞎啊!
一家欢喜一家愁,泼皮们垂头丧气的被带走了,围观的人群中却不由的传来了一阵阵呼声。
显然,这些人平时没有少受他们的欺负。
“这一次,暂且放你们一马……”“”
英姿飒爽的女捕快站在墙头,望了某处方向一眼,纵身轻轻跃下。
一位捕快满脸谄媚的小跑了过来,“头儿,人全都押回去了……”
……
……
府城之外,路旁的茶水摊上。
被柳如意抓着肩膀,在无数的墙头飞来飞去,李易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传说中的飞檐走壁,稍微有一点恐高的他,现在还心有余悸。
好不容易出了城,坐下稍微平复一下心情,方姓大汉熟悉的声音从一旁传了过来。
“姑爷,那些泼皮怎么会找上你的?”
到现在,方姓大汉还在好奇这件事情,一般来说,被那些泼皮盯上了,要么是有钱,要么是有色,这两样……
如果那帮泼皮里面有人喜好男风的话,那刚才发生的事情就好解释了。
虽然姑爷没有什么钱,但就算是方姓大汉也不能否认,在某些具有特殊嗜好的人眼里,姑爷大概也属于那种难得一见的美人之类……
“这有什么奇怪的,他们想抢我的钱……”李易撇了方姓大汉一眼说道。
“呵呵……”
方姓大汉几人闻言先是一愣,随后就憨厚的笑了起来,脸上分明是一点都不相信的表情。
人家泼皮也是有正经事干的,这么多人堵在那里,就是为了抢几枚铜钱?
他们还没有见过这么闲的泼皮。
看来,果然还是因为第二个原因啊!
方姓大汉在心里面无比确定的想道。
这一次,就连柳如意都用一种略带嘲讽的眼神撇了李易一眼,这种明显不相信的表情让李易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打击。
柳如意倒也罢了,李易早就已经习惯,就连这几个大汉这样的夯货也敢瞧不起自己,本才子挥手间就赚了十两银子的事情难道会告诉你们吗?
从怀里掏出那锭银子,“啪”的一声放在桌上,不顾方姓大汉等人震惊的眼神,自顾自的喝起茶来。
十两银子,对于在场的几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若是节省一点花,可以让他们一家在几年之内不愁吃穿,他们辛苦一个月放马,工钱也不过百来枚铜钱,眼前的银锭,则是他们工钱的百倍之多。
就连柳如意的俏脸上也终于出现了异彩,视线再次的放在了李易身上。
“姑,姑爷……,这银子,该不会是你偷的吧?”许久之后,方姓大汉吞咽了一口口水,抬头看着李易问道。
除了这个原因,他根本不能相信,李易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弄到这么多钱的。
“真是个土包子……”李易不屑的撇了方姓大汉一眼,扬了扬手里的画筒,淡淡的道:“这是刚才在城中为人作画所得的工笔费用。”
“作画?”方姓大汉一脸的愕然,一幅画十两银子,这哪里是作画啊,这分明是抢钱!
想想他们为了几枚铜钱累死累活,人家这么一会的功夫,就赚了十两银子,众人在心酸之余,抬头看向李易的时候,眼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真不愧是读书人,还是姑爷厉害啊!
别说十两银子,只要给他们一两半两,在寨子里的日子也绝对不会过的那么艰苦,甚至隔几天就能吃上肉也不是一件不敢想的事情。
虽然这些人都只是莽汉,但被这么多莽汉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李易的心里面还是有一些小得意的。
人在得意的时候,总是会有些膨胀,看着众人崇拜的眼神,李易心里面舒爽无比,大手一挥,无比豪爽的说道:“今天的茶水,我请了!”
几人的茶水总共也不过五文钱,李易收回银子,爽快用自己剩下的私房钱付了帐,忽然心有所感,转过头时,发现柳如意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第三十四章 鹊桥余波
对于柳叶寨任何一户人家来说,十两银子都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即便是柳如意,这辈子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但此刻,她看着李易,心中想的却不止是这一件事情。
数天之前的七夕,一首《鹊桥仙》在柳叶寨中广为流传,寨中少女,即便是并不识字的,也能完整的将其吟诵出来。
柳如意是不懂诗词的,从小环口中听到李易所做的诗时,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听起来倒是有几分意思。尤其是最后那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更多的东西……若是对于男女之间的恋情没有深刻的理解,定然是写不出来这样诗词的,这个朝夕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