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文魁-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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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难道他终于想起来,自家那份契约可能藏在哪儿了么?
赶紧叫吴质把宁可押过来。宁可一见面就跪倒在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哀求:“请长官救小民一命,小民愿倾尽家财,奉献于长官!”
啊呦,是勋心说这个好,只要救他一条小命,那万贯家财就是自己的啦!这可是他主动献上来的,不是我威逼勒索的,貌似不算贪赃受贿吧……可有一条,得真把他的案子翻过来才成,否则就白高兴一场,终究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是应该怎么翻案呢?要不然自己干脆伪造一份当年的契约算了,反正就耿县令玩的那一手造假,也不见得有多高明。他转过头去望望卢洪,卢洪手捋胡须,沉默不语,再望望吴质,发现吴质也正盯着自己,目光中仿佛充满了恳请之意……
他喵的你光很有诚意地看着我管蛋用啊!你倒是给我拿个翻案的法子出来啊!
当下他耐着性子,把案件的前后始末,主要是宁可跟隔壁老王的关系,又重头到尾讯问了一遍,只可惜还是没能发现任何足以翻案的要点。要命啊,早知道自己就先好好研究一下《汉律》了,这几个月来怎么就光琢磨着读《汉书》、《东观汉记》这些历史书,没想到涉猎一下法律法规呢?漏洞,这是自己学习上的一个大漏洞,回去以后,可得赶紧给补上。
可是等到回去以后那就晚了。虽说一般死刑都得秋后执行,理论上宁可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可资翻案,但是这大半年自己不可能一直留在成阳县看着他,只要他一被押回牢狱,估计黄县尉他们立刻就会下毒手。要不然黄县尉干嘛几次三番地想把宁可带回去,或者想让外人来接触他?
想要让宁可活下去,非得赶紧把案翻过来不可,然后放他回家。宁氏终究是县内大族,广有财产,只要回了家,黄县尉就不大好对他动手了——那些家伙要是有这胆子和能力,早就把宁可给谋害了,还用得着揪着个事出意外的案子大做文章吗?
想到这里,他不禁又望向了卢洪,心说这家伙从政经验丰富,说不定对法律也有一定研究。真要想翻宁可的案子,自己力有未逮,吴质那小年轻也指望不上,除非是你老兄……要是连你都拿不出办法来,那咱们只好跟宁可,以及他那万贯家财说byebye了。
卢洪撞上了是勋的目光,明白对方正在想些什么,于是他捻捻胡须,皱着眉头回答道:“其实硬要翻案也并不为难,只是若翻得生硬,于理不通,恐怕于长官的政声不利,也恐曹济阴从此轻看了长官啊。”
是勋指一指自己的嘴巴:“所谓道理,不在于天,亦不在于心,只在口舌之间尔。”
卢洪抚掌而笑:“长官能有这份明悟,事情就好办多了。”
第十四章、人治社会
第二天一早,黄县尉果然亲自送上了一份厚礼,左右不过黄白之物,但是比起前一天晚上是勋所收到的那口竹箱,价值就还不到三成。是勋心说果然愈有钱便愈吝啬,事情本来就是因你而起的,你丫转眼就能霸占宁家万贯的家私,结果礼物竟然还没有县令和县丞送得重。他喵的老子若不办你,那真是天理不容啊!
他叫上黄县尉直入正堂,又派人去召耿县令和屠县丞过来,说关于宁可一案,自己还有话要说。等到三人齐集了,是勋命把宁可押将过来,跪在阶前,然后手捧着判卷,装模作样沉吟半晌,突然淡淡一笑,转过头去对屠县丞说:“此案恐怕判得不公。”
屠县丞大吃一惊,心说我们礼物都已经奉上了,你怎么还揪住这案子不放啊?他当然不能直接这般质问,只好拱拱手:“证据确凿,所谓借种生子一事,实乃乡民谣传,请长官万勿轻信。”
黄县尉也赶紧说:“是啊是啊,以子殴父,理当大辟。听闻前日已经滴血认亲,证明了那老王确实是宁可亲父,则宁可之罪弥天,绝不可宽恕啊。”
是勋瞥他一眼,心说废物!这话屠县丞能说,耿县令也能说,偏偏就你说不得。宁可好歹顶着个宁姓,就算不是你亲舅子,也是名分上的亲眷,你着急跳出来要弄死他,这不是大公无私,这分明心里有鬼。
还是耿县令比较镇定,他面无表情地问道:“难道前日滴血认亲,长官并未亲眼所见,故疑其中有弊么?不妨今日在长官面前,再试验一番,如何?”
是勋轻轻摆手:“不必了。”
耿县令又问:“那么,是长官得到了所谓借种生子的证据?便请出示,以免真的无辜受戮。”
是勋轻轻叹了一口气:“前一日派人搜检王、宁两家,并未见乡民所传借种生子的契书——某并不认为屠县丞搜证有何遗失,询问有何不实,某只是说,所判不公。”
他这么一说,倒勾起了耿县令的好奇心来了。其实这件案子本来没他什么事儿,只是屠县丞受了黄县尉的请托,判了宁可死刑以后,他觉得这活儿太粗糙,漏洞太多,考虑到行县之期将近,就暗示屠县丞把判卷快马报去郡府,还在修改官库账目的时候,顺便就把那份契约也给修了。原本是出于官官相隐的目的,况且那俩货的丑事真要给彻底兜出来,身为一县之长,他脸上也不好看。结果督邮来了,果然揪住这案子不放,耿县令就去找屠县丞,说长官分明想给咱们来个下马威,要不是我帮忙遮掩,你这关就很难过去,怎么样,本该我出的那份礼,就劳烦兄弟你行吗?
昨晚他对这个案子也揣摩了很久,听屠、黄二人所说,宁、王两家所藏的契约,都已经搜出来毁掉了,而他自己当时也留了个心眼儿,不但篡改了官藏的契约内容,干脆连中人名字都换了,如今一来,只要隔壁老王不改口,这案子就翻不过来。等今天督邮还说案子能翻,他也挺好奇的,先用话挤兑住了滴血认亲和契约全毁这两个关键点,只要这两点不被突破,你还有什么妙计可以运用呢?你要是仗着威权硬要翻案,那我就行文郡府弹劾你。
他知道这个督邮一定有背景,先不说一般郡国守、相都任命自己的心腹当督邮,对方年纪也摆在这儿呢,下巴上连毛都没有,就被赋予如此重任,那肯定不是一般人啊。可是督邮终究只有纠察权、弹劾权,没有绝对的处置权,对县丞、县尉还能作作威福,对他这个墨授长吏(县令、长),就连太守也不是说免就能免的,得先奏报朝廷。我就不信了,到时候你弹劾县丞断案不明,我弹劾你无理翻案,外加索贿受贿,看你们两个谁更丢脸——我的脸反正是丢不了的。
殊不知他心里正在这么想着,是勋的内心活动也与他殊途同归。
昨天晚上,当是勋说出“所谓道理,不在于天,亦不在于心,只在口舌之间尔”这句话以后,卢洪先是点头,接着又摇头,纠正他说:“长官所言,亦不全面,以末官看来,所谓道理,只在刀头之上,印匣之内。”
是勋心说我还以为自己说话太白,有点儿粗俗呢,想不到你说得更白——人艰不拆啊老兄。他若有所悟,想了一会儿,问卢洪:“倘若易位而处,你是督邮,会如何做?”
卢洪回答道:“倘若是末官,那便勒令宁可捐出全部家财来给官,以赎其死罪。再连夜修书,呈文郡府,弹劾成阳县令、丞、尉——县尉之礼未至,那又如何?便说那箱金帛也有他的一份。对付这些害民的蠹虫,又何必太多证据,罗织可也!正如昔阳球之杀王甫,是先有了证据呢,还是先逮起人来的呢?”
他所说的王甫,乃是汉灵帝时代的著名宦官,与曹节等人一起发动宫廷政变,杀死了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掀起第二次“党锢之祸”。王甫最后是被著名的酷吏、司隶校尉阳球所杀,但是阳球可不是遵循正规司法程序,先搜集全了证据再去逮捕王甫的,而是趁着王甫离开宫廷,放假回家的机会,上奏说他有罪,然后把王甫父子、同党全都逮了起来,就借着审讯的机会,乱棍活活打死。王甫被杀,虽然大快人心,但要是一板一眼按照法理来算,阳球连屈打成招都算不上——他光打了,根本就不需要你招。
听到卢洪这么一说,是勋就不禁悚然而惊。他站起身来,绕着屋子徘徊好了几圈儿,才突然一拍手掌,把事情彻底给想明白了。终究他是来自于两千年后的灵魂,那时候虽然也说不上是彻彻底底的法制社会,但建设一个法制社会的理想已经深入人心了,程序违法的危害也广为人知了,这就在他头脑中形成了一个极大的盲点——这可是东汉末年唉,不要以为有份《汉律》摆在那儿就是法制社会啦,这年月还是彻底的人治啊!
如今自己肩负一郡的监察大权,更重要的是,深受太守曹德甚至是刺史曹操的信任,对于一桩小小的案子,说翻就翻了,对于一群小小的贪官,说办就办了,难道曹氏兄弟会打自己的回票吗?关键不在于证据充分不充分,而在于自己是否能让它显得充分,在于道理上是不是能够自圆其说。而且,这道理还不是摆给天下人瞧的,而只需要摆给曹氏兄弟瞧就行,他们说通过那就通过了——正是所谓的“长官意志”: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这一层想通以后,是勋立刻坐下来弹劾成阳县三名官吏贪赃枉法,贿赂上官,把自己的种种分析全都详细地列给曹德看,至于证据不证据的,那重要吗?写完了叫一名家奴拿着,顺便带上那口箱子,连夜出城,前往济阴郡治所定陶。他要是光派个家奴出城,肯定会使耿县令他们疑心,可要是再带上贿赂,对方就会以为是督邮着急把钱送回家里去哪。
等家奴出了门,是勋想了一想,又问卢洪:“宁可之案,固然可以说动曹济阴发回重审,也可如卿所言,命他捐财以赎死罪,但却难以即刻翻案。倘若他们趁此间隙,在狱中谋害了宁可,又如何处?”
卢洪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宁可死不死,真的这么重要吗?还是说……长官看上了他的家财?”
是勋冷笑着摇头:“我倒是不贪他的家财(其实他心里说,我贪得要命,但是这个节骨眼儿上,还真不方便拿),只是想到万一他死以后,那些家财都要落到贪官污吏手中,却实实的不甘心哪。弹劾在我,决断在曹济阴,倘若不判县令等人死罪或抄家,他们以印绶换得万贯家财,也算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卢洪沉吟少顷,回复道:“若以《汉律》而论,宁可确实难逃一死,除非……”
耿县令想这案子想到很晚,是勋和卢洪商量这个案子,也商量到很晚。第二天终于正式交锋,是勋就说案件的相关人证、物证,包括滴血认亲,那都没有问题,但就是最后结论不对,判案不公。耿县令他们就奇怪了,既然证据确凿,那宁可就该死罪啊,判得有什么不对了?
只见是勋面带微笑,胸有成竹地问道:“那宁可虽为隔壁老王之子,但自小即从宁彤,为宁彤认为己子,老王亦未曾前往索要过,是吧?”
屠县丞说:“即便如此,亦无借种之事,亦非正式过继,故此老王实为宁可之父,宁可殴父是实……”
是勋微微点头,打断了他的话:“君之误判,正在于此。”说到这里,他缓缓地扫视在坐众人,一字一顿地说道:“有一段书,各位或者读过:‘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
耿县令听到这儿,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心说要完!
第十五章、春秋断狱
是勋背诵的,乃是《春秋断狱》当中的一段话。
《春秋断狱》,又名《春秋决事比》或者《春秋决疑》,乃是儒家圣人董仲舒所写。因为汉律直承秦律,虽然作了一定程度的删改和简化,仍然显得太过死板和繁琐,所以董仲舒就代入儒家思想,对几十个他认为判得不公的案件加以重新审定。到了东汉朝,儒家思想已经彻底占据了主导,于是董仲舒这一套就被广泛运用在了审案当中。
说白了,其指导思想就是儒家道德应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凡是法律上条文有漏洞的,可以用儒家思想来填补,凡是法律上合理但不合情的,也可以用儒家思想来修正。
其中,董仲舒就说过这么一个案子:某甲有一个儿子某乙,很小就送给了某丙,某丙一直把这某乙抚养长大。后来某甲因为喝多了酒,就对某乙说:“我是你爸爸。”某乙当场就怒了,说我才是你爸爸呢,你丫又不是黑爵士我也不是天行者……好吧,这一句可以忽略。总之,某乙一怒之下,就打了某甲二十棍子,某甲因此就把某乙给告了官。
这情形就跟宁可和隔壁老王之间发生的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