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全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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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向来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小米粥后说:“味道还行,再来一个。”
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正吃着。
她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她打开车内的CD,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这一首,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答答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吗,这首歌多好。”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他车里音响太好,所以这歌听起来更加令人呼吸不畅。“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吗?”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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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怎么突然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你能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请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地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吗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会卜算。”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真不具备谦虚的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你喜欢哪一个牌子?去车行看一下吧。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害怕吗?”
“总之就是不要。”
“不要算了,搞什么别扭啊。”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以后你不用这么麻烦,折合成现金给我得了。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名品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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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过客匆匆
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日日见那人来人往,看不清谁会陪你到最后。
——沈安若的Blog
星期一是容易有意外事件发生的日子。沈安若一向喜欢波澜不惊,讨厌意外,所以她很不喜欢星期一。
那天一早就忙碌杂乱,有员工的投诉电话,有其他部门的部长到她这儿来抱怨,还被钱总经理叫去训了半小时的话,当她终于得以喘口气开始正常办公时,打开邮箱便收一堆贺信,然后惊见红艳艳的文件上有聘任通知,她们部的部长被调到其他子公司,而自己被升职了。之前她也被几位高层领导找去谈过话,只是没想到这样快。
沈安若并不是很有事业企图心的人,工作但求尽职尽责而已,所以并没觉得多么高兴,反而为未来必定会有的麻烦有一丝担忧,不过也转瞬即逝。她很随遇而安,新环境和新人都适应得快。
有人真心祝贺,有人强作欢颜,有人若无其事,也有上周要挽着她的手一起走路的好姐妹,此刻视她为空气。沈安若觉得十分无奈,幸好马上要开会。
会议议题讨论许久都达不成统一意见,索性休兵。男士们集体到了吸烟室,只沈安若一位女士,只好去盥洗室兼化妆间整理头发和衣服。
十二层盥洗室正在检修,于是去了十一层。盥洗室外面便是化妆室,相连的,完全不隔音。安若正要出来,却听到了外面讨论自己的名字,顿觉进退两难,想了想,还是悄然退回。
“沈安若啊,竟然是她。”
“蔡一祥这死胖子要吐血了,人家比他资历浅,又是女性。哈哈,这下可有热闹看了。”
“啧啧,正洋的第一位女中层。沈安若虽然口碑不差,但也不见得多么强嘛。”
“人家夫家很有背景的。安凯啊,你总知道吧?安凯家的儿媳嘛。而且我们市里的那位程振华,那是她老公的二叔。”
“啊,第一次知道哎。看不出来嘛。她平日里倒是不怎么张扬的。”
“那他们怎么在这儿啊,安凯在W市吧。”
“现在安凯的董事长是程老爷子,总经理是程家大少爷,她老公在我们这儿呢。要说程家的二少可是个妙人,不回程家大本营去争权夺势反而在我们这城市自娱自乐就够奇怪了,还娶个小家碧玉回家,存心给自己拆台呢。他大哥娶的可是那谁谁的女儿啊。”
“有钱人家那些事儿,我们才搞不懂呢。不过这嫁了有钱人家也未必幸福,女人啊,只有生活不如意,才会这样全力地对待事业。上周我加了几回班,每次都见着沈安若也在公司,而且她最近好像一直住公司附近,难道说这两口子已经分居了?这结婚才几天啊,现在的年轻人,唉。”
沈安若很后悔当时没有第一时间出去,现在走也走不得,只盼外面的姐妹谈心会尽早散场。真是没想到,自己都已经具备八卦娱民的明星身价了。
下午便见到了江浩洋。机要部门新上任的某领导,带了考察队到各企业走访。客人不过一行四人,排场不大。按流程表看,她们正洋集团已是最后一站。照例是握手,寒暄,客套。客人那边,其实有两张面孔他们正洋足够熟悉。另两张,别人或许不熟,但是她熟。
半小时后安若退出会议室,会谈并没她什么事。去送茶水的办公室小妹丛越越一脸暧昧神秘地挤上前:“沈姐,沈姐,今天的客人里最年轻的那一位是什么级别啊?很帅很有型啊,站在那群官老爷里面简直是鹤立鸡群。”
“你那么喜欢观察客人,我送你去公司接待前台实习三个月吧。”
“不要啊,沈姐!”丛小妹杀猪般叫了起来。
蔡一祥从电脑后面探头出来,不耐烦地说:“丛越越,你喊什么喊,思路都被你打断了。你能不能安静点?”
四下无声,空气一时有点紧张。蔡一祥已经低头继续敲键盘,沈安若制止住打算开口的丛越越,推她一把说:“快去工作。”丛越越吐吐舌头,朝蔡一祥的方向悄悄比了下中指。安若咬住嘴唇忍住笑,瞪了她一眼,丛小妹回报灿烂一笑,乖乖地回自己座位去了。
马上要到下班时间,张副总却打来电话:“安若,晚上在中心酒店定个餐,十人左右,就今天这些人参加。对了,你也得去,齐主任特别点名提到你。”齐主任便是今日的主宾,也是倪董事长上山下乡的老战友。
晚餐气氛很好,酒还未敬完一圈,桌上众人已开始轮流讲笑话,编段子,忆往昔,谈天说地。安若得到特许不用喝酒,一直在小口啜着果汁。她最近犯胃病,吃得极少。
听得林副主任说:“小沈今天吃得真少。浩洋处长啊,你占个好位置,应该多关照女士嘛。”
满桌一阵笑,被点名的江处长朝安若欠然地笑,用公筷夹了大块的扒猪脸肉放进安若的盘中。
安若点头致谢,又听袁处长说:“唉,江处长怎么给女士夹肥肉啊?现在的女士都最在意减肥了。”
“你又不懂了吧,这扒猪脸是最美容的菜了,净是胶原蛋白。再说,小沈这么苗条,哪用减肥啊。”林副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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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其实甚为亲和,只是每每酒过三巡,便喜开桌上年轻人的玩笑,并无恶意。一桌的领导,她一个小跟班却成了话题主角,安若只觉得发窘,只好站起来敬酒,二两多的两杯红酒灌下去,食道跟嗓子已开始泛酸烧灼。
齐主任大笑:“哎呀,其实一杯就足够了。老倪,不要当着我的面把安若灌醉啊。”于是她得以再换回饮料。
林副主任笑道:“小沈这酒量其实真是不错,两大杯下去,脸色都没变呢。倪总,你们正洋人才济济啊。”
沈安若只好赔笑说:“承蒙林主任夸奖,很心虚啊,这其实在硬撑着呢,马上就醉了。”
齐主任笑道:“这女同志总得多加保护,不然显得我们多没不绅士啊,西方的优点我们总得学习嘛。对了安若,江处长可是跟你一个大学毕业的,你觉得眼熟不?”
沈安若侧身看身旁江处长一眼,抿唇展颜一笑:“江师兄当年是品学兼优、文武双全的校园风云人物,大名如雷贯耳,我当然记得。”
晚上回家时,屋内仍黑着灯。程少臣一向回家比她晚,即使她也有应酬的时候,也总是她先到家。
她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有几分怔忡。其实她并不是很想念江浩洋,与他分手,惋惜过,但从来不曾后悔。人总要向前走,不可自寻烦恼,这道理她一直都明白。只是,人并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那些往事时,那些止不住的怅然若失。
心里失落时,不免想起一些往事来。
初中时那个在她铅笔盒里放菜青虫、上课时用剪刀偷剪她头发的同桌坏小子,很多年后乘了十几小时的火车跑到她的大学校园对她说:沈安若,我一直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便喜欢。
高中毕业时,有位男生送了她写满整整一本日记本的情书,七年后的同学会上,他直到聚会结束都没记起她的名字。
大学一年级时她暗恋过一位师兄,天天在篮球场外偷看他打球的英姿,其实她是体育盲;每天走过他偶尔会经过的那条小路,其实要绕路;去加入他任社长的社团,其实她对台球毫无兴致……那时小心隐藏着小小情绪,在心中自悲自喜,其实只有单纯又傻气的念头,未来有一天若能重逢,一定要对他说“曾经有一个人暗恋你……那个人就是我”,然后坦然一笑,将朦胧初恋真正地完美结束。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