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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在路上-第24部分

小说: 在路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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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争吵,有时也在床上睡上一夜。
    我告诉她我的梦想,告诉她那条世界上最大的蛇蜷缩在地上就象寄生在苹果里的虫子将来总有一天会叠成一座山,就是向来我们知道的蛇山,要是它爬到平地会有一百多英里长,它爬到哪里就把哪里毁灭,我告诉她这条蛇就是撒旦。“后来怎么样了?”她吓得尖声叫着,同时紧紧抱住了我。
    “一位名叫道克特。撒克思的圣徒将用一种神秘的草药杀了它。他一直在美国某个地方他的地下小屋里烧制这种草药。人们知道,这条蛇禁闭和平鸽,一旦它死了,成千上万的和平鸽就会振翅高飞,把和平的福音传遍世界。”这时饥饿与痛苦似乎统统消失了。
    一天晚上,玛丽露同一个夜总会老板私奔了。那天,我在约好的门口等她,肚子饿得要命,忽然,她和她的一个男朋友从奇形怪状的夜总会大楼里走了出来,后面跟着夜总会老板,一个脑满肠肥的老家伙。一开始,玛丽露只是进去看看她的女朋友,我看那个女人肯定是个妓女。玛丽露很怕让我发现,尽管她看见我站在门口。她慢慢地走了出来,和他们一起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身上又一无所有。
    我漫无目地地走着,不时从路上捡几个香烟屁股抽抽。在商业大道,我经过了一家煎鱼饭馆。在我走过时,老板娘向我投来惊慌的一瞥,显然她以为我身上正带着一把枪,是来抢饭馆的。我继续向前走了几步,突然,我觉得她就是两百年前我在英格兰的母亲,我是她成了拦路大盗的儿子,刚从监狱里放出来,想在饭馆里找一个体面的工作。我呆呆地站在路边,一时激动得浑身发抖。我回头凝望着商业大道,恍惚中仿佛来到了新奥尔良的运河大街:那里通向大海,通向浩瀚无际的大海,就象纽约通向大海的第42街。我想起了埃迪。邓克尔那在时代广场游荡的鬼魂,这时的我已经有些神志不清,真想回去看看小饭馆里奇怪的幽灵一般的母亲。似乎全部记忆都回到了1750年的英格兰,而现在在圣弗兰西斯科的我则是另一个人、在另一种生活里。“不。”那位老板娘恐惧地盯着我说,“别回来折磨你善良、勤劳的母亲。你不象我的儿子,而象父亲,我的第一个丈夫,埃瑞是希腊人,这个好人总是可怜我。”(这个老板娘是个希腊人。手臂上长满了汗毛)“你太糟糕了。常常喝得烂醉,跌跌冲冲地回来把我辛辛苦苦挣来的东西抢走。噢,儿子!你怎么不跪下为了对你的所有罪恶和卑鄙行为的判决而祈祷。不要再来碰我的伤疤,她象你从前没有回来看过我似的——来看我的辛苦和谦卑,看我被掏得一干二净的钱袋——饿了就抢,急了就打。我的亲生的,没有感情的,冷酷的,自私的儿子。儿子!儿子!”一刹那间,我达到了我一直想达到的疯狂,完全从具体的时间步入这无时间的境地。我不禁惊讶于人世的悲惨,死亡象幽灵一样追赶着我。我急忙逃到所有天使降落的地方,那里是神圣永恒的虚无,明亮的精神之光放射出强烈的、神奇的光芒,天空中出现了数不胜数的琼楼玉宇。我听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隆隆轰鸣,跟所有其他声响都不相同,它不是在我耳朵里,而是遍布各处,我意识到我已经无数次地死亡,又无数次重生,我已记不清这种死而复生有多少次了,因为从生到死又返回到生的转变出奇的容易,就象成千上万次的睡去与醒来一样自然。我懂得由于固有的内在思想的稳定,生死之间的交替只不过是微风吹过清澈、平静的水面时激起的阵阵涟漪。一种极度的兴奋使我觉得有些打飘,就象静脉注射了过度的海洛因,就象午后喝了一大杯葡萄酒,让你全身颤抖,步履瞒跚。我想我马上就快要死了,但是我并没有死,而且坚持走了4英里路,捡了十几支还剩很长的烟屁股,把它们带回到玛丽露的房间,把烟草装入我的烟斗,抽了起来,我太年轻了,搞不清发生了什么。我似乎闻到了窗外整个圣弗兰西斯科的食物,有的地方面包在散发着热气,橱窗里摆满了食品,写满佳肴的菜单那么柔软,好象是在热汤里浸过,然后烘干,也可以食用似的;有的地方人们在咀嚼着肥厚通红的牛肉,一边喝着酒一边啃着烤鸡,有的地方汉堡包在烤炉上发出咝咝的声响,5分钱就能喝一杯咖啡。哦,还有煎锅烹炸时发出的香味从唐人街飘入我的房间,其中还夹杂着诺思比奇的意大利空心面和霍夫的软壳蟹的气味,炙叉上还挂着费耳莫尔的肋条肉!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圣弗兰西斯科。
    潮湿寒冷的大雾越来越浓,霓虹灯在温柔的夜色中闪烁,高跟鞋咯噔咯噔走过街道,在华人食品店的窗户上,有一群白色的鸽子……。
    11
    这时,狄恩找到了我,他最后觉得我还有救。他把我带到凯米尔住的地方,“玛丽露在哪儿,伙计?”
    “这个婊子跑了。”凯米尔是一个教养极好,性格温和的少妇,她接替了玛丽露。她知道狄恩给她的18块钱是我的。但是,你去哪儿啦,亲爱的玛丽露?我在凯米尔的房间里休息了几天,她住在雷伯特街,在细雨绵绵的夜晚,从卧室的窗口望去,你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圣弗兰西斯科,在我住的那几天里,狄恩干了他一生中最荒唐的事情。他找到了一份工作:闯入别人家的厨房里表演使用一种新的加压速蒸器。推销员给了他一些样品和说明书。
    第一天,狄恩浑身是劲,我开车带着他跑遍了全城,去到他约好的几户人家。先接受邀请去吃饭,然后表演加压速蒸器。“伙计,”狄恩兴奋地嚷着,“这比我为辛尼工作的时候还要带劲。辛尼在奥克兰推销百科全书,没有人能比得上他。他先发表一通长长的演说,跳上跳下,又是笑又是叫。有一次我们闯进一个工棚,那里面的所有人正要去参加一个葬礼,辛尼跪了下来,为死去的灵魂祈祷,所有工人都哭了起来,最后他卖出了整整一打百科全书。他可是世界上最棒的家伙。我真想知道他现在在哪儿?我们过去常常把年轻的女人们带到厨房亲热亲热。今天下午我碰到一个没说的家庭主妇,在她的厨房里,用胳膊搂着她,开始表演,啊哈!”
    “继续干下去吧,狄恩,”我说,“可望将来有一天你会成为圣弗兰西斯科的市长。”
    他已经背熟了全部说明,一到晚上他就在凯米尔和我面前练习。
    一天早上,太阳冉冉升起,他赤身裸体地站在窗前,凝望着整个圣弗兰西斯科,看上去仿佛终有一天他会成为圣弗兰西斯科的异教领袖;但是他的热情很快就消失了。一天下午,外面下着大雨,推销员跑来看看狄恩都干了些什么。狄恩正蜷坐在沙发里,“你已经准备推销这些东西了吗?”
    “没有,”狄恩说,“我刚刚另找了一份工作。”
    “那么,你准备把这些样品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在死一般的寂静中,推销员收起了他那些可怜的东西,走了。我觉得有些不舒服,对一切都感到厌烦,狄恩也是如此。
    但是,一天晚上,我们突然又一次一起走火入魔,我们来到一家夜总会看望史利姆。盖尔亚德。他是个又高又瘦的黑人,大大的眼睛流露着忧郁的神色。他总是说“好吧”和“来点威士忌怎么样?”在圣弗兰西斯科,许多热情的年轻知识分子常常坐在他的脚下听他演奏钢琴、吉他和鼓。他演奏得热了,就脱去衣服和裤子,一丝不挂。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会唱着唱着突然慢下来,用手指轻轻敲打着鼓的表面。每个人只有身体前倾,屏住呼吸才能听见。你以为他只会这样敲一会儿,但是他却这样敲了一个小时。用手指敲出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你什么也听不见,只能听见门外来往车辆的声音,然后他缓缓地站起身,拿着话筒,断断续续地唱起来。大约15分钟以后,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慢慢听不见了。这时,他那忧郁的眼睛扫视着听众。
    狄恩站在后面,叫道:“天啊!太棒了!”然后使劲地拍着掌:“索尔,史利姆才知道及时行乐,他太知道及时行乐了。”史利姆坐在钢琴边弹了起来。魁梧的贝丝演奏员从陶醉中猛然惊醒过来,意识到史利姆正在演奏着“吉姆布鲁斯。”史利姆用他粗大的手指用力弹奏着琴键,奏出鲜明的节奏,每个人都跟着节奏晃动起来。史利姆又变得疯狂起来。一个半小时之后,他猛烈地敲起鼓来,敲出激烈的卡波那节奏,同时他嘴里还不断地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波里维亚语、埃及语以及各种他懂的语言叫着。他懂得的语言真是太多了。最后,乐曲结束了,史利姆。盖尔亚德走到一棵树前站住。当人们走过来同他交谈时,他的目光从人们的头顶上方扫过。一杯威士忌递到他的手里。“噢,威士忌,谢谢。”没有人知道史利姆。盖尔亚德从哪里来。狄恩曾经突发奇想,认为他正怀着一个孩子。当他躺在加利福尼亚一家医院的草坪上时,他的肚子挺得老高。史利姆。盖尔亚德坐在一棵树下,周围是一群黑人。狄恩瞪着绝望的眼睛看着他。史利姆说:“你过来吧。”狄恩走近了他,他走近了他的上帝,他认为史利姆就是上帝。他站在史利姆面前不安地点着头,请他跟我们在一起。
    “好吧,”史利姆说。他可以跟任何人在一起,但却不能保证在精神上跟你在一起。狄恩找到一个桌子,买了几杯酒,紧张地坐在史利姆面前,史利姆则茫然地看着他的头顶。我跟这两个疯子坐在一起。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那一晚上,我在费耳莫尔认识了兰姆萨得和杰里。兰姆萨得是一个个子高大的家伙,皮肤黝黑。他穿着大衣,戴着帽子,系着围巾走进音乐酒吧,然后跳上舞台,唱起歌来。他前额宽大,嗓音浑厚深沉。他一边唱一边对人们叫道:“要去天堂不用死,先吃医生的虎狼药,然后再喝威士忌。”他的声音压倒了一切,他作着鬼脸,浑身扭动,花样不断。他跑到我们桌旁,冲我们叫道:“太棒了!”然后他跌跌撞撞地冲到街上,闯进另一家酒吧。一个名叫康尼。乔唐的疯子接着唱了起来,他不停地挥手擦着汗,对着话筒象个女人一样尖叫着。半夜的时候你总能在杰姆逊酒吧看到他在听疯狂的爵乐士,面前放着一杯酒,无精打采地坐着,一双大眼睛茫然地盯着前方。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癫狂的音乐家。在圣弗兰西斯科,几乎人人都吸毒。这里是大陆的尽头,没有人会来管你。我和狄恩就这样在圣弗兰西斯科闲逛着,直到我该回家,准备下一次的GT测验。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到圣弗兰西斯科。凯米尔想让我离开,狄恩对一切都无所谓。我买来了面包和肉,做了10个三明治,准备再一次跨越全国。在我准备到达科他时,他们已经有点厌烦我了。我走的前一天晚上,狄恩疯疯癫癫地不知从商业中心的什么地方找到了玛丽露。我们开车穿过海湾,转遍了整个里奇蒙,找到了一家黑人爵士音乐厅。玛丽露进去坐了下来,一个黑人把椅子从她那里拿开,然后猥亵地笑着靠近她。我也走了进去,狄恩满头是汗地站在一旁。这就是结局。我想走了。
    清晨,告别了狄恩和玛丽露,我便踏上了开往纽约的巴士。他们想吃几个我的三明治,我告诉他们不行。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时刻。我们大家都在想或许再也不能互相见面了,但是,我们也都满不在乎。

第四部
    
    1
    1949年春天,我从退伍军人助学金中支了一笔钱,然后去了丹佛,想在那里定居下来。我象一个孤独的老人一样,住在美国的中部。那里什么人也没有——没有芭比。罗林斯,雷。罗林斯,蒂姆。格雷,贝蒂。格雷,罗兰。梅奇,狄恩。莫里亚蒂,卡罗。马克斯,埃迪。邓克尔,罗伊。约翰逊,汤米。斯纳克,这些人一个也没有。我终日徘徊在卡尔提斯街和拉瑞默街,有时到水果商场找点活干。1947年我曾经在那里干过活,那是我一生中最艰苦的一段工作。我和几个日本小伙子必须用一个撬扛把一只装满西瓜的大箱子搬到100码以外的铁路上,而每拉一下只能移动四分之一英尺。我们不断把箱子从结冰的冷藏室里搬到强烈的阳光下,一冷一热,禁不住直打喷嚏。上帝啊,真不知道这样干是为了什么。
    我在黄昏的血色中踽踽而行,感到自己不过是这个忧郁的黄昏大地上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我慢慢地走过温得萨旅馆,狄恩和他父亲在大萧条的30年代就住在这里。我四处搜寻着想象中的往昔那个可怜的带着传奇色彩的白铁工的影子。
    夜晚,丁香花的气息扑鼻而来,我漫步在第27街和丹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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