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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锦绣旗袍-第1部分

小说: 锦绣旗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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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咒怨》:锦绣旗袍  作者:周业娅                          
   民国时代,哀怨的新娘身着锦绣旗袍,在秦淮河畔璀璨灯火中投水自尽。这件被诅咒的旗袍,凡接触者必会丧命。死亡恐怖不断蔓延,怨气始终死守旗袍,诅咒每一个穿过它的人…… 
  “锦绣旗袍店”的老板李影意外遇见这件“秦淮灯影清旗袍”,从此发生一连串诡异的事情。旗袍上怨气冲天,死亡笼罩每一个穿过它的人。他们不是行踪成迷,就是悲惨横死。通晓灵异的古董店老板唐朝与李影开展了对这件旗袍的调查,却发现离奇失踪的爷爷与此案件有关。而这股深沉的怨气因受人惊动,开始越演越烈,无人能挡,凡见过旗袍的人开始无一幸免……    
朝华出版社 出版            
  第一部分   
  序:虚构的悲伤   
  文/莫逆 
  她死了,他死了,他和她也死了,空气都停滞不动,他们披头散发,满腔怨气,悲愤地看着作者对他们的谋杀。 
  没有人对他们点评,你们死得其所。 
  只是虚构。 
  轻韵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友善且单纯,而当她把这篇充满虚幻和血腥的故事呈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没办法把故事和她本人联系到一起。其实她发表在BBS里的文字里,描写死亡的篇幅不算少,可以说,阴晦孤冷的文字她已经拿捏得十分娴熟,只是从没写过长篇小说的她,陪着自己设置的人物生活那么久,陪着他们惊怵、纠缠、选择、哭泣,那是怎样压抑的两个月。 
  我试图更走近她一些,于是走进这篇故事。 
  《锦绣旗袍》里的人物都是不幸的,李影弟弟的女友小贾,弟弟蔚彬,好友青琳,背叛的男友云峰……即使开篇就知道是个悲剧,但读完的时候还是一阵凄凉。这跟几年前看余华的《活着》和李修文的《滴泪痣》一样感觉,这里的感觉指的是沉重感,书里的人物在作者的安排下死得义无返顾酣畅淋漓,除了孤单存活的主人公自己。几年前还对人生充满无限感触的我义愤填膺地问李修文:“你把他们写死的时候不会难过?非要这样去赚足读者的眼泪?”他给了我一个很柔软的回答,他说,写的时候自己哭了不下五次,一开始就是个悲剧,那些人物注定要死。 
  关于写作里的悲剧,罗兰·巴尔特是这样注释:悲剧只是一种汇集人类不幸的方法,一种将它归类,即以一种必然性、一种智慧、一种净化的形式将它证明的方法,拒绝这一恢复,探寻不屈从于它的种种技术手法,在今天的文学领域是一项必要的任务。 
  因为《锦绣旗袍》是篇灵异故事,所以这篇悲剧在我眼里得到赦免,我不会忿忿去问,“你写这些的时候会不会难过”,即使我眼里看到的满满是冷僻颓靡的色调。 
  一个器皿,只把它视为器皿,就只是形状和质地,或许还有用途;一个锤子,单纯的只当作锤子,也只是形状质地外带重量,如果非要赘述,那么还有它的打击力度;一篇灵异小说,如果不想它那么扯痛自己,那就去欣赏由字与字构成的它的血肉,也就是文笔。轻韵的语言毫无障碍,姿肆横溢的句子,鬼魅深长的梦境,危险游走的心理活动描写,这在一个年轻女孩身上算难能可贵。 
  撇除文笔看故事框架,这有一个前提。编造故事的能力是每一个写小说的人都应具有的特质,这与笔者的内心世界有牢不可破的关联,他她得引导故事去完成它存在的使命,使人哭使人笑使人深思和在这些文字背后表达了他她所要表达的深度,才能有味道,才能被读下去。如果自由自在的虚构、引人注目的虚构成了作品的主体,那无意这个笔者就是成功的。轻韵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尽管还比较稚嫩,这篇小说的局限性在于限于主体内部真实,也就是限于变幻莫测的心理描写和物件、情景描写。细腻的文笔之下,掩藏不了对范围扩大、故事情节拉宽之后鞭长莫及的局限性。但这不影响她成长。也可以说,谁都是在眼前的视野慢慢拓宽之后才成长起来。 
  唐朝在小说里是唯一的好人,不离不弃不索取不消融。这是一种精神建筑,是作者对理想人物的幻想奢望借小说之名得以再塑。我总认定这样的人在世间是绝种了的,所以这种形象可以恣意的在虚幻故事里换一百种脸孔一百种身份出现,他们不会死,再冷酷的作者都不忍心把他们写死。 
  死的是看到某篇小说某个句子会难过的人。年纪大的哥们姐们推崇现实,夜夜笙歌日日排场,有钱就行一切速成,他们不会被文字左右;年纪小的弟弟妹妹叼着烟咬着口香糖快速奔向早熟情人的怀抱,他们也不会动容;脆弱的是身处感情夹缝中的人,不必别人给自己对号入座,就会自动自觉的自嘲,只要自己愿意任何时间不分场合都能为自己演示。如若一个小丑。原来小丑把脸涂成狰狞的花骨朵是有原因的。 
  鲁羊是个脆弱的人,所以他写得出这样的诗句: 
  烟缕在眼前飘来飘去 
  它们在五棵手指间做着萦绕的姿态 
  然后结成圆圈 
  或者越来越零散 
  它们离开视线的那一瞬间 
  会很快地显得笔直,不再弯曲 
  类似于我们最后的样子 
  如果非要结束,那就把自己想象成一支烟,反正都要消散,就留给别人一张无恙的脸。 
  远去的只是记忆,岁月只会留给你一道或两道貌似深刻的皱纹,可它们并不能唤醒你深处的悲伤,只能为你制造更多的苦楚。 
  ——纪念日益沉重的青春   
  内容提要:   
  “锦绣旗袍店”的老板李影意外遇见传说中的“秦淮灯影清旗袍”,而发生一连串鬼异的事件,旗袍无意中被李影同父异母的弟弟误取走。而离奇的梦境让她半信半疑,接着弟弟女友意外死亡和弟弟的自杀,让她不得不相信那个鬼异的传说,从而与古董店的老板唐朝展开一系列的调查。调查中,她发现那个曾送旗袍来店里的女人,曾是自己已失踪十多年的爷爷的情人,而那个女人,竟是好友何青琳的舅婆。在何家明查暗访的时候,发现爷爷的离奇失踪竟与她的奶奶有密切关系。而这时,她意外发现自己的男友云峰与好友何青琳有染。她在绝望之际,想到一个报复方法,从而走向万劫不复的境地……   
  第一章《遇见》(1)   
  '我伸手接过,这旗袍用软缎真丝织成,手感如水柔丝滑,七分的袖子,花边镶滚,胸襟处手绣一朵绦色郁金香,袖口橘红片金窄边,旗袍最上面的钮扣上嵌着一粒小珍珠。格外的精致。那珍珠也就小指盖那么大小,成色晕黄,一看便知是古物。 
  “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惊道,一阵冷意从心底直冲脑顶。' 
  我开的旗袍店的位置不算太好,坐落在嘉定区一条大马路靠左的一条街道里,店门前的街道大概只有几米来宽,对面水果摊的讨价还价也可以听得清清楚楚,时间长了,还可以端摸出这段时间水果价格的行情。旗袍店的左边是一家开了很多年的书店,平时也没什么人光顾,偶尔见带着眼睛的几个貌似知识分子模样的人进出,往往他们从书店出来后,嘴里喃喃自语,也不知道在嘀咕什么;还有就是装扮前卫摩登的女郎去翻翻里面的时尚杂志,因为书店的橱窗是一块大镜子,她们出来的时候还利用那镜子描一下眉什么的,也算是一道风景。 
  旗袍店的门前还有两棵大榕树,也许是年代久远的原因吧,这两树盘根错节的,两个人也环抱不了那树干。奇怪的是,树长的高了,从下往上看,顶上好象两树的叶子都长在一起了,远远看去,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一棵树的茂盛。 
  街上的行人一向都不多,来来往往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上班下班送孩子接孩子的……一到晚上整条街就出奇的冷清,一阵风吹过,那风声伴着老树一起摇曳,簌簌作响,总让人从心里掠起丝丝冷意。 
  来我旗袍店定做旗袍的女人,都爱在晚上来,所以每天营业到凌晨也是家常便事了。 
  店里的事从来都是我一个人在主持,小到打扫卫生大到做旗袍,都是我一个人在扑上忙下的,日子长了,也是觉得机械得很。不过这年头,一个女孩子又能去干什么活,除了对旗袍有点遗传的认识外,我想我也别无所长了。 
  至于遗传的因素,主要是说我祖父。祖父是旧上海滩一个专门为上流社会贵妇剪裁旗袍的好手,那时候他有个外号叫神袍李,有人请他做旗袍的时候,他只要看那女子一眼,就可以在一顿饭的工夫画出那女子的身型以及尺寸的构图,再下来,剪裁好一袭完整的旗袍更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那时候在上海滩,我祖父做旗袍的工价是最高的。 
  正在祖父被上流那些贵妇人捧星逐月的时候,在一个晚上,祖父一声不吭的扔下了我跟祖母,从此消失得无踪无影,了无音讯。 
  每当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总感觉到莫名的烦躁,那些童年里破碎却清晰的记忆,如幻灯片一样在脑海里不断地回放,一再拨动你想要平息的心潮。记忆就是这么怪,越是想要忘记的越是清晰,所以总抑制不了自己不去想他,眼前最常浮现相片里祖父的模样,慈祥平和,永远对你保持一种宽容大度的笑意。 
  今晚上又起风了,我呆呆的望着空空的街角,百无聊赖。在骨头都发出寂寞无聊的叫嚣时,电话响了,铃铃铃…… 
  “小影,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我妈生日,她可想你啦!”电话那头是我的同学何青琳,这丫头整日疯疯颠颠的,爱跳爱玩爱热闹。电话那头,我还没有问话,她一个人就噼里啪啦地说开了,上次已经出过洋相了,还死性不改。 
  “好吧好吧,明个儿我早点关门过去。”我笑着答应。 
  挂下电话,转过身来,伸伸懒腰长长地舒了口气。看来今天应该没什么生意了,现在都晚上10点了。白天下过一场大雨,路面凹下去的地方积满了水,一滩接一滩的,在路灯的照射下,明晃晃像一面又一面的镜子,相互镶嵌扶持着,直到路的尽头。在这样的天气下,实在让人没有外出的欲望。 
  我把柜台的东西收拾好,正要把门拉下,眼角一闪,发现门前的大树下俨然站着一个女人,借着昏暗的灯光,依稀看见那女人大概30来岁,手里拿着一包东西。在我发愣的时候,她已扭着纤腰向我走了过来。 
  “李小姐,你好,我可以进来吗?”她冲我笑了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点了点头,侧了侧身让她进店。 
  那女子径直走到柜台,把手里的东西往柜台一放,看了我一眼,说:“我有件衣服坏了,你帮我缝缝可好?” 
  只见她慢慢把那包裹打开,那双手丰腴而灵活,而且保养得很好,在灯光里闪着白皙的亮泽。 
  转眼间,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件墨绿色的旗袍。 
  我伸手接过,这旗袍用软缎真丝织成,手感如水柔丝滑,七分的袖子,花边镶滚,胸襟处手绣一朵绦色郁金香,袖口橘红片金窄边,旗袍最上面的钮扣上嵌着一粒珍珠,格外的精致。那珍珠也就小指盖那么大小,成色晕黄,一看便知是古物。 
  “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惊道,一阵冷意从心底直冲脑顶。 
  做我们这行的,只要有点些名气的,没有谁不知道这‘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打小就听祖父时时提起,对‘秦淮灯影清旗袍’的传说,已由最初的惊悸转归为平淡。长大上学后,便更不相信那一套离奇的诡异传说。只是现在夜近三更乍见还是忍不住头皮发怵,不过那种恐惧也只是一闪即过,我很快就恢复了镇静。   
  第一章《遇见》(2)   
  我并未见过这‘秦淮灯影清旗袍’,只是它的模样已被我的祖父用言语无数次的传递到脑海里,想要不记得都难。‘秦淮灯影清’的来历不过是跟据地点与当时的景致而来。说的是那位富家小姐夜投秦淮河身着的就是这件旗袍,当时,秦淮河畔灯光璀璨,渔火点点,人声鼎沸,却无法阻止这悲剧的发生。至于清字是朝代,其实那时已是民国初期,只是当时有那么一帮子老夫子,特别是为数不多的满人,特别怀念清朝,脑勺后还拖着清代的辫子。如此的恋清情结竟还繁衍到衣服上,所以就硬生生的给这件衣服的名字加上个清字。也就有了‘秦淮灯影清’这个名字,其实当时这旗袍也就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当那富家小姐下葬后,这件衣服却因为领口那颗名贵的珍珠,还有她家人对她的怀念之情而留了下来,给了她妹妹,三年无事。却没想她妹妹在出嫁那日,踏出花轿时,竟不知从哪里窜出一匹疯马,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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