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畜男配逆袭.妖孽男配逆袭 作者:engelchen(晋江金牌vip2013-12-10完结)-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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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艘唤捧呋亓朔依肌
手脚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别说走路,连站都站不稳,最后还是弗里茨抱着她上的岸。有人递来了毯子,林微微赶紧将自己裹了个严实,捧着热茶,还是不住地在发抖。身体一冷一热,好像在火焰中焚烧,又像是掉入了千年寒坑……偶买噶,我林微微终于练成了传说中九阳神功的最高境界——冰火两重天!
她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被鼻涕眼泪糊一脸,最后悲壮地流下两条面条宽的眼泪,掐着手心在心里一阵呐喊,
啊啊啊啊,弗里茨,这下我要被你玩坏了啦!
☆、91第九十章 北欧神话(下)
神秘的波罗的海;维京时代的北欧海盗,北极圈里的极昼极夜,还有那传说中能给人带来幸运的北极光……当这些词语连在一起,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
12月28日引魂节,每年的这一天,当地居民;不管男女老少、不论胖瘦美丑,都不约而同地穿上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在风雪中吟唱欢庆。
到了晚上六点的时候,所有的客人都被邀请来;姑娘们穿上裘皮衣裙,装扮成女武神,在场中央载歌载舞。她们用美丽的歌声、动人的舞蹈;向旅客阐述那些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
中国人有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芬兰人虽然没有这样的话,但也同样好客。人们搬出藏酒,举杯欢饮,打来的野味也早已被剥皮洗净,架在火堆上,肉香四溢。这里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时装秀,用来照亮的是篝火,吃的是野味烧烤,一切看起来都是这么原始,仿佛时间逆转,眼睛一眨,又回到了那海盗盛行的维京时代。美食美酒,即便没有阳光的普照,即便身处零下40°的冰窟,仍然无法熄灭大伙儿高涨的热情。
下午被丢进河里,冷热交叉,到现在林微微整个人还觉得怪怪的。酒能驱寒,所以被弗里茨按着灌了好几口伏特加下去,这是芬兰产的,相对俄罗斯的酒精度要低一些,但也有40°。酒一下肚,顿时暖和了不少,脸上也有了几分血色。
大雪停了,云雾消散,天空渐渐晴朗。
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结束后,便到了今晚的高。潮部分,谁将成为奥丁神殿里永恒的客人,有幸点燃这第一把圣火?
下午参赛的客人逐一被请到了场中央,在这里,他们面临最后一关的考验。比枪法,比喝酒!在比赛期间,观众会将手中的硬币扔给心目中那个最符合勇士形象的人,谁获得的硬币最多,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弗里茨上辈子最拿手的两件事,今天全给他撞上了!毫不夸张的说,他的枪法和他的酒量,足以震惊全场。
在弗里茨上场前,最高纪录的保持者是一个叫鲁迪的芬兰人,10环10中,在众多业余者中脱颖而出,这个成绩已经足够让人骄傲。但是,他今晚要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这个从二战修罗场上走下来的狙击手。
本来就长得帅,再加上气场强大,弗里茨一脚踏上场,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主持人和他打了个招呼后,问,“第一次在北极参加我们的比赛,请问你此刻的感想是什么?”
一般人会说很激动、很高兴、想夺冠、想获胜之类的,可弗里茨完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所以他的回答是……
“想喝酒。”
主持人没料到自己会得到这个答案,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呆呆地问了句,“什么酒?”
闻言,弗里茨勾起嘴唇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支伏特加。他拧开瓶罐,空手向他做了个干杯的动作,仰头便是一大口灌下。这喝酒的动作苍劲洒脱,尽显他男儿本色。
主持人望着他手中的酒瓶子,觉得不可思议,忍不住问, “你确定要喝着烈酒来参加比赛?”
“为什么不?”弗里茨泰然的目光扫过对方的脸,心念一转,暗道,对了,还差一样。
他拿出烟盒,利落地往嘴里塞了根香烟,嚓嚓几下用打火机点上。用力吸了口烟,双唇一张,吐出一圈儿烟雾。有烟有酒,才能让他找到当初当兵时的感觉。
弗里茨扯出一抹心满意足的笑容,对他道,“这样才完美。”
主持人隔着一层袅绕的烟雾瞪他,想他每年接待旅客无数,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可是这样自信满满,完全不在乎别人目光和想法的人,还是第一次在赛场上看到。
他干咳了声,拉回跑远的话题,道,“那在比赛开始前,请你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弗里茨挑了挑眉,暗忖,介绍?有什么可介绍的?一群路人甲而已,一觉睡醒还不是各滚各的蛋?
心里虽这么想,可他还是给足了主持人面子,只不过,代替那千遍一律的开场白,他只是豪情万丈地说了一句,
“如果我赢,今晚的一切开销都算我帐上。”
呃,林微微一听见这句话,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种时候,人家一般说些好话捧高自己,以博得大家的好感,增加印象分。这笨蛋倒好,一上来就砸钱收买人心,连句过场子的话都懒得说。
这话一出口,人群顿时沸腾了,人们议论纷纷。有人爱钱如命自然买账,但也有人视钱如粪土,当然就不肯买账。而弗里茨就是那种碉堡系,不管反响是好是坏,他都照单全收。将烟夹在手指中,抽了口,他从容不迫地拎起了枪杆。
射击的标准动作是左手托住枪身,右手扣动扳指,将枪把架在肩膀上。可他老弗爷不愧是二战老兵,开枪打死的人比鸟多。只见他左手拿酒瓶子,右手射击,枪把架在左手臂上,嘴也没闲着,叼着烟,以便随时抽上两口。这射击的动作和规范两个字完全搭不上边儿,再加上他那副游戏人间的态度,实在没法把他想象成一个神枪手……但是!
就在众人不以为然的那一瞬间,他开枪了,果断而决绝!要么不动,一旦动起来就是极致,这是他向来的做事原则。所以,这一枪,狠准快,子弹不偏不倚,正中红心。
人们愣了一秒后,随即爆发出一阵掌声。
弗里茨将枪扛在肩上,仰起脸,朝天吐了口烟。面对众人的喝彩,他不骄不躁安然自若,举起酒瓶向四周敬了圈,灌下一口烈酒。
重新摆好架势,继续他的第二发子弹。对于一个曾经拿活人当靶子练的高手来说,这区区十多米的距离真的不算什么,更何况,射击目标还是静止不动的死物,简直是儿戏。别说是喝了几口酒,就算是闭上眼睛,他都能百发百中。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紧跟着射出。每次射击前,都要喝上一口,酒精下肚越多,他就看得越清晰,就越能找到当年在战场上那种狙击猎物的感觉。
四连环全中!场上的气氛瞬间逆转,更多的人们站在他这一边,为他喝彩。这一声声的赞美,一下下的鼓掌,不再是因为他说的那句买单,而是他们真心为他的枪法折服。
弗里茨站在场中,众目共睹,无论是他抽烟的动作,还是射击的动作,亦或是喝酒的动作,看起来这么简单,却一再显露出他强烈的个性,臭屁、张扬、自负、洒脱、而又强势!虽然一句话没说,却让人们深刻地意识到,他就是个不凡于众的人。
同样十发全中,他的气势却比鲁迪胜出了百倍,他是在人们此起彼伏的掌声中完成了使命。
鲁迪是个好胜心强的年轻人,也不肯就此罢休,既然第一轮不分上下,那就继续第二轮、第三轮,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有了强大的竞争对手,比赛场上的气氛一下子热烈了起来,人们全神贯注,等待最后的比赛结果。鲁迪全力以赴,弗里茨不容小觑,两人始终平手,而射程也从10米调至20米,再是50米。
漆黑的夜色下,林微微即便眯起眼睛都看不见靶子的红心在哪里,可那两人还在比。观众场上情绪高涨,纷纷为自己下注的那一方加油呐喊。
乘中场休息的时候,她悄悄地溜到弗里茨身边,拉着他的手,问,“这么黑,又那么远,你行不行啊?”
看见她皱着眉头,一脸担忧,他不由失笑,伸手弹了下她的眉心,道,“你什么时候看到过我不行?”
林微微一下子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对哦,他好像确实从未食言。
弗里茨给了她一个拥抱,安慰道,“放心吧,我心中有数。”
为了让结果一目了然,工作人员搬来两个靶子,让两位选手同时比赛。鲁迪本来觉得今晚胜券在握,谁知半路杀出这么个程咬金,当然心有不甘。不过,他要知道弗里茨以前的职业,估计就不会钻这牛角尖儿了。
冬夜,即便有火把火堆照明,但四周仍然昏暗。在这样的环境下,50米的难度指数已经很高了,鲁迪也是第一次挑战,有些迟疑。小心翼翼地瞄准靶子,聚精会神地将目光集中在前方,一点不敢分心。
反观弗里茨,依然是那一副漫不经心的态度,喝下去的酒精丝毫没有模糊他的视线,反而让他那那双绿眼更加湛亮。他眯起一只左眼,迅速果断地判断出靶子红心所在位置,然后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对弗里茨而言,这就像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既然会解,就没什么可犹豫的。装弹,射击,一气呵成。
鲁迪一开始还能沉住气,但那接踵而至的子弹爆破声,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一阵惊慌。一旦失去了冷静的判断,两人的较劲也就走到了尽头。
比赛结束后,人们把靶子抬到场中间,鲁迪最后三发完全脱了靶,他缺少的不是枪法,而是心理素质,恰巧这是最难锻炼出的。
弗里茨的十发,十连中,而且都集中在一个点上。能把靶子打出个洞的,还是前所未有第一人!
鲁迪输得心服口服,没有半句屁话。
弗里茨仰头喝下最后一口酒,随手将酒瓶子往火堆里一扔,就听砰地一声,玻璃爆破,高度酒精使猩红的火苗窜了半天高。他的脸映在那通天的火光之下,满是惊人的气势,尤其那双狼一般的绿眼,比天上的星辰更耀眼,那神情的是完全的摄人心魂。
“谁才是今天的赢家?”他侧过半边身体,眯起一双眼睛,目光扫过人群。跳闪的火光,在他脸上折射出艳丽的颜色,是这样绚烂不已。
人群中鸦雀无声,众人的目光不由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一时回不了神。
得不到回答,他又问,“是谁?”
这下人们有反应,就像着了魔,纷纷将硬币扔向他,尖叫道,“你!”
“你!”
“你!”
“你!”
硬币像一场流星雨般落在他脚边,他用他的一言一行,彻底收复了人们的心。是的,在这场上,再没有一个人比他更神勇,奥丁的勇士,他当之无愧。
得到答案,他满意地扬起嘴角,露出个摄人心魂的笑容。这才是他的世界,充满赞美与鲜花。
一直知道他长得得天独厚,但林微微还是不由自主地被这样的他所打动,不,是震慑,全然拜倒在他的个人魅力之下。这瞬间,她的眼里除了他,再瞧不见第二个人的存在。
两人的目光在隔空相遇,他凝望她,嘴角线条上扬,脸颊边的那对酒窝若隐若现。这一丝淡淡的浅笑,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痛苦绝望,更没有憎恨厌恶,纯粹的只是一个美好而又感性的微笑,就好比在海洋上初升起的那一缕阳光般,充满温暖与祥和。
在一片欢呼声中,主持人向他走了过来。
“恭喜你获胜,成为我们的勇士。在经历这一场精彩而又激烈的比赛后,你有什么话想和大家说?”
有话要说?弗里茨心念一动,脑中突然有了个想法。接过话筒,他润了润嗓子,对大家说道,“有一个磨人的小妖精,已经让我这个烦人老妖怪追了她整整66年。今天,有一些话我要当众告诉她,让她无法再逃避,无法再拒绝。”
虽然站在场中央,可是他的目光却是望向微微的,一反之前的屌丝气息,他的神情变得专注而认真。他沉稳的声音缓缓地在这冰冷的空中散开,充满了感情。
他说,“如果爱你是错的,那么我一辈子都不愿意纠正这个错误;如果正确的选择是让我离开你,那么我情愿一辈子就这样错下去;如果我们的爱情路上会出现其他的情敌,那么我会一个一个不留余地的干掉他们。我不会因为孤独而去爱,但我因为你而学会了爱。感谢上帝让我遇到你,爱上你,守护你,我想陪你走完这段人生路……”
弗里茨是个铁血汉子,上世纪从未说过什么动听的情话,最煽情的时候也就是最后那一滴离别前的眼泪。这辈子他重生在新世界,没有杀戮、没有扭曲、没有憎恨,他想爱就能爱,不必再隐藏自己的感情,没人来阻止他,更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