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 by 狂逸-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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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怎么能没有动作?
“天鹫是说,圣主这般讨厌麻烦,若被他人纠缠上,我们暗中就可帮圣主解决了。毕竟,觊觎圣主这般美貌的宵小在整个江湖比比皆是。”
恩,这殷秋言和法天鹫说得倒是。这回乖徒弟“离家出走”不就为了这个原因吗?
看来,他是该派人暗中保护他的乖徒弟了……
*******
两人根本没想到,就是独自出门逛一逛,也会被这么多人跟上。且不说北虻山那一伙人,就是墨家两兄弟带的队也够他们伤脑筋了。
“大爷,您的这头牛卖给我们好不好?”佩筝出奇的对牛这种庞然大物有了兴趣。
走出树林的他们看到官道上来来往往的马车,不但没说要买马,反而问老头要买牛!
御冥完全由着佩筝去,只要他喜欢就好,坐什么都无所谓。
老头苦笑,对坚持要买他牛的这位小姐不知该怎么说。光是想想让这么漂亮的小姐坐牛就别扭。
“哥哥,给大爷银子!”佩筝生怕他不干,朝御冥使了个眼神,自己跑去解牛套。
御冥想这牛既然这么大,应该比马便宜不到哪里去,而他们府上买来的马最便宜大概是万两银子左右。于是便拿出一张万两的银票塞给老头。
佩筝也不觉得会给多了,趁老头拿着银票呆楞的档儿,拉着哥哥上了牛背就赶走了。
一刻钟后,老头被一匹飞奔而过的马惊醒,拽着银票去追两人,两人却老早走远了。
天哪,他的是黄金牛吗?居然给了他一万两!
那两位大人到底是什么人啊??
有了这张金钱山庄的万两银票,他和他的两世后代都不用愁吃穿了!
骑在牛背上的两人还高兴用这么点钱就买来一头大牛呢!瞧,坐着比马还舒服!又稳当!
对负担了皇族每年三分之一花销的金钱山庄两兄弟来说,万两银票不过是零钱。
两人骑着牛在官道上慢悠悠的晃着前行,对旁人异样的眼光全当不知道。
不用拉车的老牛走快了许多,两个时辰后就将两兄弟送到一个名叫宋星的城里。这回,是整条街的人停下来盯着他们看了。
一个英俊男子搂着一个戴面纱的女子坐牛进城??这又是哪个江湖怪人啊?
“哥哥,肚子饿了。”佩筝闻着街边小吃的香味,简直快口水长流了。
御冥心疼得要命,他可从没让他的宝贝饿到过,这一回,小家伙的肚子都扁下去了。但他绝不会让他的宝贝吃街边这些粗劣的食物!
小家伙的胃怎么可能受得了!
“乖啊,再忍忍,等哥哥找到我们的酒楼就有东西吃了。”
东帝国的每个城里都有他们金钱庄的生意,所以御冥才会这么放心的两个人出来。
佩筝饿得摊在御冥怀里,眼馋的看那些街头小吃。虽然不是非常干净的模样,但看起来真的会很好吃呢。
两人骑着牛穿过半个城,终于在城中心找到那座有金钱庄标志的酒楼。
刚走到门口,一个牵马的小二过来了,满脸尴尬的看着两人的坐骑。他什么马都牵过了,就是没牵过牛!
御冥小心的将饿得浑身无力的佩筝抱下牛背,转身就进去。
至于那头牛,不是有专门给客倌牵马的小二打理嘛!
“诶~~来了!这位客倌,请问您住店还是吃饭?”
“都要。快给我上点好吃的,我肚子都饿扁了啦!”佩筝虽在哥哥的怀里靠得非常舒服,但饿着的肚子却非常不舒服!
“把你们的招牌菜全拿上来。再上一壶好茶!”御冥不喜欢有人盯着他的宝贝看,就算是遮着面纱也不行!
“给我找个角落的位置!”
小二注意到他声音里的怒气,连忙将两人带到一个角落。从这里不但看得到街上,背对其他客倌坐的话,也不容易被看到。
二楼的食客看看他们两人,对他们非同一般的衣着布料多注意了两眼,就管自己吃东西说话去了。
顶多就是个大富商,跟他们这些江湖中人完全不同道。
可接下来,就让他们吃惊的张大嘴了。
只见两三个小二陆续的给他们这桌端来菜碟子,眨眼间的功夫就将桌面摆满了。
他们就两个人,吃的了这么多?
再看看,这些菜可都是酒楼的招牌菜啊,没一个便宜的。
这两人,钱多得没地方花吗?
“恩,好香啊!哥哥,我要吃那个芙蓉花露!”好几道菜都是佩筝认识的。菜虽然做得跟家里看起来是差不多,就不知道味道如何了。
御冥喂他吃饭的动作几乎都成了本能,娴熟得旁人不可置信的睁大眼。
两人吃得还算高兴,浑然不知整个二楼的食客全都停了下来,皆是一脸怪异的看着他们俩。
这,就吃饭而已,有什么问题吗?
向来不管旁人的兄弟俩用完饭,招来小二,御冥交给他一块玉牌,道:“结帐,带路去客房。”
小二一看玉牌上“金钱庄”三字,马上明白过来:这是哪位上面的主子呢!
“是、是!这边请,这边请!”小二点头哈腰得太过,差点栽倒在地。整个二层的食客轰然爆笑。
小二连忙站稳身子,小心翼翼的向御冥赔笑,见他还是那副冷冷的表情未变,似乎没有生气的样子,心下直道庆幸。
待三人消失在楼梯上,二层的食客这才谈开。
“可惜了,这般美貌的姑娘,竟是残废!”一个大胡子惋惜的灌进一大碗酒。
周围的人直点头。
佩筝脸上虽遮了黑纱,但相貌轮廓还是看得出个大概,外加上他颇为清朗的中性嗓音和纤瘦的身段,想叫人不认为他是美貌女子都难。
想来他刚才一直由御冥抱着喂饭的动作,怪不得会让人误以为是残疾。
“他们俩,肯定是一对夫妻!你说是不是,刘师兄?”一个模样清秀的少年问身旁的黑衣青年。
“何以见得,青鹿?”刘姓男子反问。
青鹿夸张的做了个鬼脸,大声道:“你看他们俩恩爱的模样,不是夫妻是什么?那男人还抱着她走呢!”
他身边另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小姑娘补充道:“青鹿师兄说得对,我看啊,整个江湖比得上这般恩爱的,只有司徒大侠夫妇了!”
周围的人闻言,认同的连声附和。看来着司徒大侠夫妇,在江湖也是颇负盛名。
刘姓男子笑骂:“你这小丫头,武功不学好,尽是打量这类事情。给你娘知道,非得打你屁股不可!”
那小姑娘对他坐了个鬼脸,青鹿在一旁看得直发笑。
刘姓男子见两人还想说什么,又道:“那两人可不是我们的同道中人。”
“那是什么?”小姑娘不懂了。那身材高大的英俊男子,身上明明就有他们武林高手才会有的那种气势嘛!
“难道你不知道除了咱江湖之人外,还有商人吗?好了,别再磨蹭了,吃完了赶紧着上路吧。”
食客们皆惋惜的摇头。
这般模样俊俏的小夫妻竟在商人之列,那就是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两个世界了。
佩筝浑然不知自己竟又被人当成是女子,偷懒习惯的他只顾着舒服去了,这会儿要想叫他自己动手,根本不可能。
在进房前,不晓得他又想到什么,硬是撑着快合上的眼皮对小二吩咐道;“拿新的床被来,把我们房里用过的换走。”
他才不要哥哥睡别人睡过的床呢!
“小家伙。”御冥宠溺的顶顶他。
这个宝贝弟弟在某些方面总是特别的挑,他也不敢这么把他放到那张床上去了,只好抱着他等小二来把东西换走。
“哥哥,这个房间好差啊。”他环视了一圈,继续挑毛病,直翘着嘴抱怨。
他们家下人住的房也都比这个宽敞明亮!
御冥自己也是不满意的,但佩筝都开口了,他也不好再说。这会儿,也找不到别的好住处。再说了,也就是给路过的人一个落脚的地方,哪家客栈都是差不多的。即便是他们金钱山庄开的酒搂,也没在住的这方面花太大功夫。
“我们就住一天,宝贝就忍忍吧。”
佩筝撇撇嘴,换个更舒服的姿势躺在哥哥怀里。
“哥哥从未住过如此简陋的地方,筝儿是怕哥哥不习惯……然后,没几天便受不了说要回府。”
御冥一看他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闪闪发亮的模样,便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了。
“放心吧,哥哥这次会陪你走到底的!”
没多久,小二就将棉被和一大桶热水送上来。
佩筝坚持要两个人一起沐浴过了才上床休息,可御冥不太确定,这么小的木桶是否能坐下两个人。
和他们家的浴池比起来,这只木桶确实小到了令两人觉得尴尬的地步。
最后,两个人还是一起进了浴桶,简直都贴到一块儿了。
“乖乖,这样不好擦身,还是哥哥先给你洗……”
“不用,这样就行了!”佩筝抢过他手里的软刷和澡豆,涂到御冥肌肉轮廓分明的胸上,学着平日里御冥给他洗澡的动作给他洗。
“哥哥手长脚长的不好动,这一次就让筝儿给你洗吧。”他漂亮的大眼睛在昏黄的烛光下特别的明亮。
御冥从未让佩筝给他擦过身子。虽两人从小到大都是一起沐浴,但他可舍不得让小小软软的宝贝弟弟自己动手,凡他能做的一律都包揽了。(最后佩筝也只用乖乖的给他洗就是了)
其实,给佩筝沐浴擦身可是他的一大享受呢!
“筝儿会擦身吗?”认真想想,这个宝贝弟弟似乎从未给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任何人擦过身呢!
佩筝不喜欢哥哥质疑他的能力,柳眉一横,张口就咬住御冥的脖子。虽然他平日未曾做过,可这不代表他不会做。
御冥只当他在磨牙,痒痒得非但不痛还舒服极了,伸手将他揽进怀里,摸着他腰背上细滑的肌肤,十分享受。
对哥哥本来就开始心怀邪念的某人被这么“亲密无间”的一抱,整个人就开始发烫,在御冥颈间的那张小脸更是涨得绯红。
御冥毫无所觉,还道:“哥哥跟你说笑呢,就是怕你累着。还是哥哥来吧。”
拉开小家伙,这才发现他脸上非同寻常的红潮,心下一紧,以为他哪里不舒服,忙上上下下的检查。
“宝贝你怎么了?”一双热烫的大手没两下就将佩筝那具光溜溜的胴体摸了个遍。
意识到身下有个小东西正在醒来,让哥哥摸到可就麻烦了,佩筝连忙按住那双手,虚脱的道:“没事儿,哥哥。就是这水太烫,难受。”
御冥一听他说难受,心都拧起来了,哪儿还有心思想其他,三下五除二的迅速给两人草草擦了身,还带着水就将佩筝抱上了床。
佩筝第一次动的歪念头,就这么被御冥给无心化解了。
看来,这佩筝想要以他的木头哥哥为对象完成他的小计划,路还得走非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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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从这里到白河城要走多少时候?”
“大概,是三天吧。如果中途不耽误的话。这位大人如果现在就要上路,还请多准备一些干粮才好。”
生怕弟弟饿肚子,御冥不但听从了掌柜的建议,还吩咐小二尽量给他们多准备些零食。在这个天气里,食物放三天倒不至于坏。
掌柜的为讨好这位“上面的”老板,还细心的给两人坐的老牛架了辆小车,用以存放两人似乎准备得过多的食物。
休息了一天,两人又骑着老牛,上路了。
一大早的,宋城的老百姓似乎还未起床,整个大街上都空荡荡的,倒是街边的小摊打都摆起来了。
他们这辆牛车不管怎么走都撞不到人,御冥也就任老牛自己走了。说实话,骑马跟架牛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还真让他有些吃力。(不过他本来就不是特别擅长于骑马)
“哥哥,那个东西!”佩筝突然跳下牛背,高危险的动作吓得御冥倒抽一口冷气。
原来是一种叫做“棒棒糖”的甜食,师傅将它做成了各种样子,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御冥却完全不看那东西。
脸色僵硬的拉过佩筝,不理他睁大眼疑惑的可爱模样,咬着牙道:“跟哥哥保证,你再也不做刚才那么危险的动作了!保证!”他的心脏还在急速跳动,不敢去想象若佩筝受伤会是怎样。
佩筝呆了一会儿才回味过来,看到哥哥难看的脸色,连忙愧疚的挂到他身上,撒娇道:“哥哥,筝儿保证再也不做刚才那么危险的动作了!恩?”
他吐吐舌头,脑袋在御冥怀里蹭蹭。
御冥知道自己反应有些过度了,搂搂他也就不再多说。
“哥哥,你给筝儿买一个吧?”小家伙小心的问,似乎是怕又惹得哥哥生气,但御冥哪不知他的那点小心思。
掏出一块碎银给“看戏”的老板,直接拿了最漂亮的两个就走。
“小调皮鬼。”御冥刮刮他的脸蛋,看到他面纱下兴奋的夸张模样,忍不住笑开了。
这机灵的小家伙,怕是老早就摸透了他的脾性。
老板在身后把两人叫住,不好意思的要还他们银子,“小兄弟,不用给这么多。两个铜板就够了。这些银子,把我这小摊卖了都不够。”
一块糖块而已,能值几个钱!
御冥这才醒悟过来,早晨出发时掌柜的问他要不要换些铜钱零用的原因。
家里的用度标准向来都是与皇宫相同的,花销自是不菲。这才出门几天,他已经充分认识到,皇宫贵族的生活有多奢侈。
他算不算败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