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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部分

黄金渔场-第473部分

小说: 黄金渔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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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牛油里放了盐和黑胡椒面之类的佐料,他将凝固的牛油细致的抹在兔肉上,又洒上自然和辣椒粉。这样后面烤的时候就省事了。

    火苗舔着雪靴兔白中透红的肉,香味慢慢飘逸出来。

    初冬的雪靴兔。正是最肥的时候,它们吃了一个夏天和秋天。满身都是肥膘,两只后腿肥嘟嘟的,一烤就往外渗油。

    而抹在兔子肉上的牛油,受热融化会顺着烤开的肉缝往里淌,带进佐料的味道和牛油的香味,让雪靴兔变得充满风味。

    香味顺着山风在河流上飘荡,很快有一拨人追着肉香味找来,是小镇做滑水板之类生意的卡森等人。

    双方打了个招呼,卡森愉快的说道:“上帝。你们在做什么,味道为什么这么香?我想在你这里来一口,可以吗?”

    秦时鸥笑道:“现在就算我想说NO,那也来不及了,你们这些混蛋已经到了我的地盘上,来吧,亮出你们的家伙,让我瞧瞧你们是带什么来的。”

    卡森拿出了两大瓶伏特加,笑道:“瞧。俄国人的原装货,我好不容易才搞到的!冬天最适合喝这东西,一口下去你就觉得,哦。上帝,我在你的怀抱里了!”

    说着,他闭上眼摊开手。开始表演起来。

    一群人哄堂大笑,又有人拿出一袋灌装香肠。道:“这是我自己搞的,来。烤上,我想味道一定不错。”

    渔夫们在河上破开冰钓鱼,很好钓,鱼儿困了很久缺氧,纷纷钻到开口冒头呼吸,渔夫们用渔网往上舀就行了。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秦时鸥上学的时候看课本介绍北大荒,曾经憧憬过这样的日子,现在在告别岛,还真就是这样的日子。

    河里鱼资源很丰富,因为靠海,没人吃河鱼,这东西又不值钱,故而没人管,让它们随便繁殖。

    雪靴兔烤熟之后,秦时鸥先撕扯了一只分给虎豹熊狼四个小家伙,小布什跳着脚上来瞧了瞧,佐料味道有点重,鸟类不喜欢,便找了个空地去撅着屁股整理羽毛了。

    沙克给秦时鸥撕扯了一个肥嫩的兔子腿,卡森给他倒了一小杯伏特加,看着这金黄色的酒水,秦时鸥笑道:“是要干杯吗?”

    卡森指着雪地道:“当然可以,前提是你下午想在这里睡大觉!如果不是,那我建议你小抿一口。”

    黑刀喝了一口,咽下之后,一张黑脸立马变得透着光泽了,他呼出一口气,道:“哦,细特,真他么够劲!俄国佬的东西,好久没有品尝过了,真棒!”

    秦时鸥先吃了一口兔肉,因为有油脂浸入的原因,香味十足。接着,他也抿了口伏特加。

    随后,一把刀子顺着喉咙就淌了下去,好像有火焰紧跟着燃烧起来,身上的些微寒意顿时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一股热浪在胸膛里沸腾。

    “法克!”秦时鸥吼道,“真爽!”

    卡森哈哈大笑,卡森举起酒杯道:“敬这该死的大雪!”

    一行人怪叫着举起酒杯,秦时鸥又来了一口,现在能喝十斤啤酒没问题的他,连喝了两口伏特加,就有点微醺的感觉了。

    这东西是直接攻击人头脑的。

    受气包煮了一锅子的花尾榛鸡野菜汤,有时候狩猎羊群和野猪群,他们会发现牲口翻开的积雪里有还没有枯萎的野菜,如野韭菜、野芹菜、马齿觅菜之类的东西,都是可以吃的。

    老野菜不能炒着吃,只适合熬汤,这时候的野菜就像熟女,不再那么美丽,可是别有一番味道,更能吸引人。

    喝着伏特加和野菜榛鸡肉汤,身体变得火热起来,秦时鸥满足的舒了口气,这顿午饭吃的爽。

    吃过午饭,一行人细致的将所有带火星的地方都拍死,绝不能留下一点后患,这个时节北风呼啸,一旦山上起了火灾,那就是一场灾难!

    现在告别岛看的最要紧的就是这座山,游客上山不准抽烟、不准带燃火东西,一旦发现就要强制送回旅行团。而做饭的工作也只能是导游进行,游客可以帮忙,但不能碰到火。

    山火可不是开玩笑的。

    下午,在小布什和尼米兹的指导下,秦时鸥一行人换路从山腰往下走,继续追击野猪和鹿群。

    一开始他们遇到了一个驼鹿群,就是菠萝的同类,这东西身高马大又有铲子一样的大角,虎子和豹子出去驱赶鹿群的时候,竟然遭遇了抵抗。

    虎子和豹子嚣张了一上午,还有一个照面放倒一只雄鹿的傲人战绩,故而有点轻敌,这样它们遇上驼鹿群,那就比较惨了,因为这可不是只有一只雄性驼鹿,而是一群!

    咆哮着冲出去,虎子和豹子正意气风发的吼叫着,几只身大力不亏的雄鹿轻蔑的瞪了两个小家伙一眼,放下角,好像推土机一样横冲直撞就冲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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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这不是猫(1/5)

    虎子和豹子跑到半路就觉得不妙了,因为鹿群没有逃窜,反而那些暴躁的雄鹿脑袋抄地,直接铲了上来……

    它们知道驼鹿这招的厉害,当初菠萝刚来到渔场的时候,经常用这招收拾它们,连熊大都吃过亏,坐过土飞机。另外,不久之前菠萝还用这招对付过高手。

    高手那么牛逼的一只真鳄龟,当时也栽了!

    于是,看着迎面而来的飞铲,虎子和豹子毫不犹豫,闭上嘴转身就跑。

    这是菠萝给它们留下的心理阴影,就算面对老虎它们也敢斗,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它们没见识过老虎的厉害,但它们见识过菠萝的厉害,知道驼鹿的这个铲子很可怕。

    终于有了熊大施展身手的机会,秦时鸥拍拍它的屁股,坐在地上玩泥巴的熊大变身雄霸,嗷呜吼叫一声就冲了出去,浑身赘肉抖动,眼中凶光闪烁!

    轮到驼鹿害怕了,驼鹿们是知道棕熊的厉害的,棕熊就是坎巴尔山上的绝对霸主,碰谁灭谁。

    熊大一跑出来,驼鹿们就夹着尾巴跑进树林,有两只懵圈跑错了方向,秦时鸥起身拉开弓弩射了出去,黑刀开枪干掉了另一只,这两只驼鹿就是他们的收获。

    伯德无奈道:“熊大应该绕到对面再露面的,该死,这样只会吓跑它们。”

    秦时鸥更无奈,道:“没看到情况紧急吗?熊大再不出面,虎子和豹子要被那几只鹿给弄死了!”

    虎子和豹子一脸忧伤的跑回来,刚才丢人了。实在是丢人啊。

    秦时鸥拍了拍两个小家伙的脑袋安慰它们,不到两岁的拉拉汪是很敏感的时候。它们现在急切的需要主人帮忙建立自信心,否则以后干什么都会没自信的。

    这么想着。还是土狗好,主人什么不用管,吃屎都能长大。美国这些狗,动辄生病不说,还容易有心理疾病,秦时鸥也是醉了。

    将两只驼鹿放到雪橇上,伊沃森跟玩一样拖着走在后面,小布什转了转,又朝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秦时鸥摇摇头。行了,这次捕猎到现在就可以了,继续杀下去,估计野猪鹿群要绝种了,有小布什带着狩猎,简直太BUG了。

    雪后下山是很难的,路面太滑,一个不小心,那就是大危险。秦时鸥不敢冒险。

    路上遇到了一两拨下山的狩猎者,大家收获不多,好的带着一头鹿,不好的就是腰上别一只兔子野鸡之类。还有的只捕捉到了松鼠……

    小布什不断发现野兽,它看秦时鸥不去捕捉了,便很着急。索性自己动手。

    白头海雕是鹰中天王,因为它们不光速度快、性情猛。力量也很大,双爪能抓起二十公斤的猎物。这是其他猛禽所不能相比的。

    金雕厉害吧?但负重能力还不到1千克,在捕到较大的猎物时,它们只能在地面上将其肢解,先吃掉好肉和心、肝、肺等内脏部分,然后再将剩下的分成两半,分批带回栖宿的地方。

    换成白头海雕就不是这样了,管你什么玩意儿,抓起来带走!

    所以,一直以来有人担心白头海雕会攻击人类,它们可是能抓走小孩的。

    好在白头海雕对大型食物没兴趣,而且有不低的智商,知道攻击人类会引发灭绝性反击,故而一直与人类和平相处。

    小布什开始展示它的卓越捕猎能力,一会抓一只兔子扔下,一会抓一只野鸭扔下,期间还抓了一只小驯鹿,那小驯鹿吓尿了,估计它是驯鹿中第一只在空中飞过还不死的存在吧?

    秦时鸥不能打击小布什的狩猎热情,每次飞回来他便笑纳猎物,然后抱着小布什给它整理一下羽毛。

    帮助鹰类整理羽毛,是最好的沟通感情的方式。

    快到山脚下之后,小布什又飞了回来,爪子里抓着一只半大的猫咪。这猫的毛是浅黄色的,上面有淡淡的灰色斑点,身体有些削瘦,四肢细长,小脸滚圆,被扔到地上的时候满脸惊恐,显然吓坏了。

    看到小布什竟然抓小猫,秦时鸥眉头皱起来,他不知道这是谁家养的猫还是野猫,但不能养成小布什抓家禽家畜的行为,否则小镇上谁敢养宠物?

    秦时鸥抱起吓坏的小猫给它梳理了一下粗糙的毛发,让小布什飞下来站在雪橇上,批评道:“不是不准抓小猫小狗吗?只准抓野猪野鹿野兔和野鸡,以后再抓小宠物,回家不给你吃的明白吗?”

    小布什瞪着秦时鸥,挥舞翅膀嘎嘎的叫了起来,眉弓一跳一跳,这是它表示生气的样子。

    看小布什竟然不服气,秦时鸥笑了起来,妈的回去让薇妮收拾你个小婊砸。

    秦时鸥安抚下半大的小猫,他看不出这是什么品种,有点像是家乡的普通田园猫,但是尾巴又短又粗,尾尖是钝圆,这点又和家乡的小猫不一样。

    “谁认识这是猫?会不会是镇上谁家跑出来的?”秦时鸥问道。

    沙克上来看了两眼,小心翼翼的说道:“BOSS,你怀里抱着的不是猫,是猞猁!”

    秦时鸥顿时愣了,提起正在自己暖乎乎怀里撒娇的小猫愕然道:“这东西,是猞猁?!”

    猞猁外形似猫,但比猫大得多,属于中型的猛兽,喜欢寒冷环境,往往躲在高山深处,多见于亚寒带针叶林、寒温带针阔混交林至高寒草甸、高寒草原这些地方。

    这是一种很优秀的猎手,擅长奔跑、跳跃、攀爬及游泳,耐饥性强,有耐心,为了捕食可以在一个地方趴着几天几夜不动弹,又不畏寒冷,孤傲勇猛,简直就是天生的超级战士。

    秦时鸥带毛伟龙第一次上坎巴尔山的时候,碰到过一只猞猁,不过那家伙可是体长一米左右的大猫,当时威风凛凛,秦时鸥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个呢?个头一丁点也就罢了,耳朵上还没有标志性的深色丛毛,那可是猞猁的武将头盔花翎,没有这东西还能叫猞猁?

    被秦时鸥拎着颈后皮,小东西很乖巧的瞪大眼睛看着他,满脸无辜的样子,寒风一吹还哆嗦了一下,伸爪子轻微挣扎,要钻到秦时鸥怀里去。

    伯德等人围上来看了看,断定道:“是的,BOSS,这不是猫,这是猞猁!刚断奶的小猞猁!”(未完待续……)

862。辛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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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众人围观,还有两只狗一只熊一只狼,小猞猁顿时害怕了,小爪子一挥舞,很神奇的弹出了一枚枚粉嫩的指甲……

    秦时鸥怕被它伤到,就放到了地上,小猞猁爪子一粘地面,短尾巴一摆,飞快的跑到秦时鸥鞋面上,接着四个小爪子抓着他的裤子,连爬带跳飞快窜到了他的胸膛,接着钻进了衣服里。

    “哇哦,它把BOSS当妈妈了?”沙克惊呼道。

    黑刀翻白眼,道:“拜托,是老爸才对吧?”

    秦时鸥无语,只好环抱手臂拖住小猞猁,无奈的问道:“现在谁能告诉我是怎么个情况?”

    伯德分析道:“很显然,小布什把猞猁抓过来的过程中吓坏了它,刚才BOSS抱起它给了它温暖的怀抱,根据弗洛伊德心理学研究,这种情况下的小兽会下意识的对保护者产生信任感——好吧我编不下去了,谁他么知道这究竟怎么回事?”

    一行人摊开手,现在看来,这小猞猁是赖上秦时鸥了。

    秦时鸥倒不介意家里多养一张嘴,反正薇妮要生孩子了,就当给孩子准备一个玩伴也好。可问题是,这是小猞猁啊,猞猁妈妈没了孩子,肯定会着急的吧?

    这样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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